賽里木湖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方案(2023-2035年)(23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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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賽里木湖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2023-2035年)規劃文本第一章規劃總則第一條 規劃目的為加強對賽里木湖風景名勝區的嚴格保護和永續利用,根據風景名勝區條例規定,編制賽里木湖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2023-2035年)。第二條 規劃范圍與面積賽里木湖風景名勝區,北以溫泉縣行政界線為界,西、南以博州與伊犁行政界線為界,東部以庫松契克山脊、薩爾巴斯套吐爾滾溝東部山脊為界,總面積1314.5平方公里。核心景區總面積1221.8平方公里,占風景名勝區總面積的92.9%。依法依規開展風景名勝區勘界立標工作,并建立矢量數據庫。在重點地段(部位)、重要拐點等關鍵控制點位設立界碑、界樁;在醒目位置豎立統一規范的國2、家級風景名勝區標志標識。第三條 風景名勝區性質與資源特色賽里木湖風景名勝區,是以具有世界遺產價值的賽里木湖為核心,湖泊、森林、草原、濕地、峽谷、雪山、冰川等自然景觀兼具,草原民族風情濃郁,以生態保育、生態教育、自然體驗、生態旅游、遺產展示為主要功能的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賽里木湖風景名勝區的風景資源共有2大類,6中類,29小類,共89個景點(詳見風景名勝資源類型表)。第四條 規劃期限本規劃期限為2023-2035年,近期2023-2025年,遠期2026-2035年。第二章保護規劃第五條 資源分級保護劃分為一級、二級、三級保護區三個層次,實施分級控制保護。1、一級保護區(核心景區)一級保護區等同于3、核心景區,是風景區重要的資源保護區,面積1221.8平方公里,占風景名勝區總面積的92.9%。一級保護區中的特別保存區包括賽里木湖西部天鵝棲息地與中心水域,以及賽里木湖周邊高山地帶,面積408.3平方公里。區內除因科研、監測、保護等需要外,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進入,嚴禁建設任何設施。一級保護區中的風景游覽區包括除天鵝棲息地與中心水域外的賽里木湖其余水域,賽里木湖周邊中山與山前草原草甸,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賽里木湖古墓群保護范圍與建設控制地帶,以及進行重點保護的濱湖地區,面積813.5平方公里。區內嚴禁建設與風景游賞與保護無關的設施,科學有序疏解牧民生產生活活動,不得安排旅宿床位,嚴格限制機動車進4、入,允許在不破壞生態環境的前提下,沿特定線路開展自然體驗活動,沿特定航線開展水上游覽活動。2、二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包括公路與環湖路沿線環境容量與承載能力較大,適宜開展生態利用活動的地區,面積71.9平方公里,占風景名勝區總面積的5.5%。二級保護區內允許開展畜牧、旅游等生態利用活動,可建設機動車游覽道路,可安排直接為利用活動服務的旅游服務站、營地、廁所等相關設施。二級保護區內旅游活動與設施建設應充分考慮自然景觀與生態環境保護,避免環湖發展與集中連片建設。3、三級保護區三級保護區包括風景區內公路及兩側寬100米、車行游覽主路及兩側寬50米、車行游覽支路及兩側寬20米,包含沿線服務區、服務點、碼頭5、等設施與周邊控制區域,面積20.8平方公里,占風景名勝區總面積的1.6%。三級保護區內應合理安排旅游服務、基礎設施與管理設施,嚴格控制建設規模、建設強度、建筑高度和建筑形式,產生的垃圾和污水應外運至風景區外的垃圾填埋場與污水處理廠達標處理;公路與車行游覽道路沿線應加強生態修復,提升環境品質,嚴格控制游覽設施規模體量,保持自然景觀特征。第六條 資源分類保護1、水體保護加強水文觀測,以及入湖水量、水質監測工作;科學合理進行水產養殖容量評估,確定放養數量,嚴禁投放餌料,發展生態漁業;禁止向水體排放污水、沿岸堆放垃圾等污染水體的行為;在確保水質得到嚴格保護的前提下,可在指定水域適度開展水上游覽活動。26、草原保護加強草地生態監測,根據草畜承載量平衡情況,采取休牧、輪牧和適度減畜措施,改善和恢復草原生態環境,適度開展生態旅游活動。3、森林保護定期開展森林資源普查,加大森林火災、病蟲害等災害防治工作;禁止森林砍伐,對已退化林地實施森林撫育、造林等措施;生態旅游活動應沿指定線路開展,嚴禁建設與生態旅游與保護無關的其他設施。4、生物多樣性保護嚴格保護西海天鵝棲息地,主要棲息地周邊設立圍欄嚴格管理,周邊區域在水鳥遷徙期禁止放牧等人為活動,在非遷徙期限制放牧規模,避免大規模人為活動干擾水鳥棲息。嚴格保護森林、草原、草甸、濕地動植物群落,對堪察加鳥巢蘭、珊瑚蘭、小花火燒蘭、小斑葉蘭等國家重點保護植物,雪豹7、北山羊、黑鸛、玉帶海雕、小鴇、大鴇、遺鷗等國家重點保護動物,以及博樂絹蒿、天山多榔菊、林生藍刺頭、草原頂冰花、新疆郁金香、彎葉鳶尾等特有種進行重點保護。5、文物保護按照文物保護法要求,在賽里木湖古墓群文物保護范圍內不得進行其他建設工程或者爆破、鉆探、挖掘等作業。因特殊情況需要在文物保護范圍內進行其他建設工程或者爆破、鉆探、挖掘等作業的,必須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在批準前應當征得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同意。在賽里木湖古墓群文物保護單位的建設控制地帶內進行建設工程,不得破壞文物保護單位的歷史風貌;工程設計方案應經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同意。在賽里木湖古墓群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不得建設8、污染文物保護單位及其環境的設施,不得進行可能影響文物保護單位安全及其環境的活動。對已有的污染文物保護單位及其環境的設施,應當限期治理。在地下文物可能埋藏區的工程建設應履行考古先行的規定。6、環湖岸線與景觀保護按照賽里木湖岸線保護與利用規劃,賽里木湖環湖除規劃碼頭外均為岸線保護區,不應實施岸線利用建設項目和開發利用活動;禁止構建永久性建筑物、圍填、采砂、設置排污口、排放垃圾等損害湖岸地形地貌和生態環境的活動,以及從事未經批準的其他活動;禁止建設其他與水資源保護方向不一致的項目;禁止建設破壞生態功能的項目,以及實施破壞保護區生態功能的行為;禁止牲畜放牧;嚴格控制游人容量;禁止從事法律、法規規定的其9、他禁止行為。環湖路內側與外側300米范圍內,除規劃確定的碼頭、服務點等設施外,嚴禁其他設施建設,保護環湖自然景觀與生態環境。實施生態護岸工程,緩解湖浪沖刷,控制湖岸侵蝕,減少水土流失。第七條 建設控制管理按照分級保護要求,對風景區內主要設施建設類型進行管控。第八條 生態環境保護1、大氣環境風景名勝區大氣環境質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規定的一級標準。2、地表水環境賽里木湖風景名勝區地表水環境質量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規定的I類標準執行。3、聲環境賽里木湖風景名勝區室外允許噪聲級應優于現行國家標準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規定的0級聲環境功能區標準。10、第三章游賞規劃第九條 特色景觀與展示1、特色景觀環湖景觀:挖掘環湖景觀特色,提煉克勒涌珠、金花紫卉、乳海綠岸、科山觀松、西海草原、天鵝樂水、百鳥湖口、查干郭勒、湖岸冰菊、親水灘、東海聽濤、博爾罕山、十里長堤、三臺草原、月亮灣、賽湖躍金、七彩凈海、松樹頭、點將臺、三臺古驛、湖心島、賽里木湖古墓群、影視城、金蟬祈福等“環湖二十四景”,集中展示賽里木湖風景區以高山湖泊、草原花海、雪山林海、冰雪景觀等特色景觀。人文景觀:嚴格保護賽里木湖古墓群,加強景觀展示,完善展陳設施,系統展示賽里木湖區域從史前至隋唐時期的歷史文化演進。提升點將臺現狀景點,充分展現多民族融合文化;保護三臺古驛、靖海寺歷史遺跡,恢復歷11、史景觀,豐富文化體驗,展現賽里木湖明清時期山川祭祀、屯墾戍邊等歷史文化。地質景觀:系統展示查干郭勒冰川與環湖地質遺跡景觀,以及雪嶺云杉、西海濕地、草原花海、金花紫卉、崗吉格山森林、查干郭勒云杉等典型植物景觀,完善科普解說設施,開展科普教育與觀光游覽活動。四季景觀:在充實夏季旅游活動的基礎上,冬季結合克勒涌珠、湖岸冰菊、點將臺等景點,展示賽里木湖藍冰、冰泡、涌泉等特色冰雪景觀,開展豐富的冰雪活動;春秋兩季策劃開展戶外運動、環湖騎行等大型賽事,以及星空節、賽馬節、音樂節、美食節等節慶活動,進一步展現風景區四季旅游活動。建筑景觀:塑造自然質樸、簡潔大方的總體建筑風貌,新建建筑應因地制宜,有機布局,嚴12、格控制建筑高度體量,層數不超過2層,檐口高度不超過8米;建筑屋頂以坡屋頂形式為主,建筑立面以(仿)石材、(仿)木材為主,建筑色彩以土黃、米白、米灰為主,與自然景觀取得協調。保持延續靖海寺、賽北堡等傳統風貌特色,恢復三臺古驛歷史風貌。2、解說展示于風景區綜合服務接待基地和旅游服務區設置游客中心,向游客提供關于賽里木湖風景區的全面展示解說。于風景區綜合服務基地與賽北堡服務區,建設綜合性科普宣教中心;結合旅游服務點,設置鳥類、冰川、地質、植物、歷史文化等各類主題小型展館,安排專業性展陳與講解;風景區與景區入口、重要景觀景點和游步道兩側設立解說牌。風景區內合理安排導游解說、語音導覽、靜態展示等多種方式13、解說展示。3、智慧景區提供自助導游系統,通過智能手機等設備實現查詢搜索、線路規劃、景點講解等服務功能。設置媒體服務終端機,發布景區天氣情況、游客流量等實時動態信息,并接受游客實時反饋,形成游客與媒體服務的信息交互。建設多媒體展示系統,運用聲光電等手段對景區自然文化景觀、生物多樣性、文物古跡等進行虛擬展示。第十條 景區規劃1、科古爾琴景區:依托克勒涌珠、金花紫卉、乳海綠岸等濱湖景點,延伸雪嶺云杉、科山觀湖等特色游覽線路,建設以觀賞森林花海、雪嶺云杉,縱覽湖光山色為主的精品游覽景區。2、西海草原景區:嚴格保護西海濕地,提升天鵝樂水、湖岸冰菊等環湖景點,改善西海草原游覽條件,展現遼闊壯美的草原風光,14、多姿多彩的牧場生活與民族文化,建設以濕地觀鳥、草原觀光、牧場體驗、草原穿越為主要內容的觀光游覽景區。3、查干郭勒景區:在嚴格保護自然環境與冰川遺跡的前提下,開辟峽谷森林觀光、冰川科考探險、溝谷生態體驗等特色線路,建設以生態觀光、徒步探險、冰川科考為主要內容的生態型景區。4、賽北懷古景區:保護展示歷史遺跡,提升點將臺、賽北觀湖等環湖景點,改造利用影視城等人文景觀,建設以觀光游覽與文化體驗為主要內容的歷史人文型景區。5、崗吉格山景區:提升親水灘等環湖景點,以博爾罕山為拓展重點,完善游覽步道與游覽設施,開展環湖游覽、登山攬勝、野營徒步等風景游賞活動,建設賽里木湖北岸重要的自然體驗型景區。6、三臺草原15、景區:豐富草原觀光游覽,開展民族文化體驗、草原休閑運動、草原節慶賽事等活動,建設民族風情濃郁的參與體驗型景區。7、三臺古驛景區:提升月亮灣現狀景點,開展水上休閑娛樂、冬季冰雪體驗等參與性活動;保護提升三臺古驛、湖心島自然景觀,挖掘展示歷史文化,建設觀光體驗型景區;增加連接三臺古驛與湖心島的步行游覽交通通道,研究論證設施建設形式。8、薩爾巴斯套景區:改善景區游覽條件,發掘景區溝谷自然景觀,展示轉場等游牧文化特色,建設以游牧文化體驗、野營自駕、溝谷穿越為主要內容的生態文化休閑型景區。第四章設施規劃第十一條 道路交通規劃1、對外交通規劃新建溫泉縣至賽里木湖公路,精河縣至賽里木湖公路。提升改造現狀溫泉16、縣至賽里木湖公路。改造G30高速公路賽里木湖風景區綜合服務基地出入口。按照公路安全保護條例要求,從G30高速公路用地外緣起向外30米范圍作為公路建筑控制區,加強公路保護,確保公路運營安全。結合主要對外公路,規劃三臺1處風景區主入口,賽北堡、松樹頭、薩爾巴斯套3處風景區次入口。2、機動車游覽道路規劃連通環湖游覽路,運行環保游覽車,禁止社會游覽車輛隨意進入,路側設置慢行空間與騎行線路。改造利用現狀草原牧道,作為西海草原、三臺草原、薩爾巴斯套草原機動車道路,采用貼近自然的砂石路面,路側設置騎行線路,以乘坐越野車、騎行、徒步等交通方式為主,禁止社會游覽車輛進入。3、慢行游覽路規劃利用現狀西海草原、薩爾17、巴斯套、博爾罕山、科古爾琴山等處草原牧道,在保護沿線植被環境的基礎上,作為騎行、徒步游覽線路,提供特色游覽體驗。結合主要景點與游覽區設置觀光游覽路,步道以石階、木棧道等形式為主,寬度按1.5米控制,對因施工造成的創面應進行景觀生態恢復。設置科古爾琴山、崗吉格山、薩爾巴斯套、查干郭勒、克孜勒玉依等徒步體驗路,步道應盡量貼近自然,避免人工化,寬度按1.2米控制。4、游覽交通組織風景區內采用以環保游覽車為主的游覽交通方式,避免自駕車進入風景區核心區域。結合風景區出入口設置三臺、賽北堡、松樹頭、薩爾巴斯套4處換乘樞紐。游客采用公共交通或自駕方式到達后,通過換乘樞紐乘坐環湖環保游覽車,到達各景區入口,轉18、換景區內部游覽車輛或采用步行、騎行等方式進行游覽。5、水上游覽交通規劃在嚴格保護賽里木湖生態環境和水鳥棲息地的前提下,開展賽里木湖水上游覽活動,設置點將臺、月亮灣、金花紫卉、七彩凈海、東海聽濤5處環保游船碼頭,嚴格控制配套設施的規模、體量,盡可能降低對濱湖景觀與生態環境的影響。第十二條 游覽設施規劃1、游覽設施布局與分級配置旅游服務基地:1處,結合風景區主入口設置,提供餐飲購物、旅游接待、休閑度假、交通集散、郵電、景區管理等綜合性旅游服務功能,并應在明顯位置設置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徽志。旅游服務區:3處,結合風景區賽北堡、松樹頭、薩爾巴斯套次入口設置,提供特色化、精品化旅游服務功能,作為綜合服務基19、地的重要補充。旅游服務點:結合主要游覽區域設置4類(綜合服務型、游覽服務型、文化體驗型、碼頭服務型),共29處,提供咨詢、餐飲、購物、衛生、交通、文化等游覽服務。戶外營地:結合戶外徒步線路,在二級保護區范圍內設置戶外營地,提供露營場所,并安排必要的休憩庇護、環境衛生等游覽設施。2、游覽設施建設控制引導風景區綜合服務接待基地:采用組團式布局,遵循高綠地率、低容積率的原則進行建設,塑造與賽里木湖自然環境有機協調的特色景觀。旅游服務區:建筑應采用組團式布局,嚴格控制單體建筑高度,建筑層數不超過2層,建筑最高點不得超過8米,建筑體量、材質、色彩等應與周邊自然景觀相協調。旅游服務點:綜合服務型旅游服務點20、每處建設用地不超過3公頃,建筑規模不超過3000平方米;文化體驗型旅游服務點中,三臺古驛服務點建設用地不超過3公頃,建筑規模不超過3000平方米,塞北觀湖服務點建設用地不超過5公頃,建筑規模不超過5000平方米;碼頭服務型旅游服務點每處建設用地不超過2公頃,建筑規模不超過2000平方米;游覽服務型旅游服務點每處建設用地不超過1公頃,建筑規模不超過1000平方米。服務點建筑層數不得超過2層,建筑最高點不得超過8米,建筑應依據地形地貌靈活布局,體量、材質、色彩等應與周邊自然景觀相協調。戶外營地:各規劃景區(科古爾琴景區、西海草原景區、查干郭勒景區、賽北懷古景區、崗吉格山景區、三臺草原景區、三臺古驛21、景區、薩爾巴斯套景區)可盡量結合規劃旅游服務點,于二級保護區、三級保護區范圍內設置1-2處戶外營地;每處戶外營地風景游賞用地不超過20公頃,配套建筑規模不超過500平方米,建筑層數不得超過1層,建筑最高點不得超過4米,建筑體量、材質、色彩等應與周邊自然景觀相協調。3、床位規??刂骑L景名勝區內賽北堡、松樹頭、薩爾巴斯套所在區域的三級保護區內,各設置床位100個,風景區內總床位數控制在300個。第十三條 基礎工程規劃1、給水工程規劃風景區生活供水原則上就近取用山地溪水、地下水及泉水。建設三臺旅游綜合服務基地水廠,水廠規模5000立方米,主要供三臺旅游綜合服務基地的設施使用。賽北堡、松樹頭、薩爾巴斯22、套旅游服務區,以及博爾罕山、湖岸冰菊、西海草原綜合型旅游服務點建設給水站,其它旅游服務點可設置小型供水井、泵房、保障站,實現分散獨立供水。當地下水源無法滿足的情況下,可建設保障站。供水管網主要采用環狀和枝裝管網,沿主要游覽道路埋地敷設,就近供應水廠或水站周邊其它的旅游服務點用水,管徑d250-d300,給水支管管徑d200。2、排水工程規劃建設三臺旅游綜合服務基地污水處理廠,日處理能力5000立方米。旅游服務區(點)產生污水,經污水收集站收集后,外運至綜合服務基地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作為人工景觀、綠化和環境衛生用水,嚴禁隨意排放。雨水管道結合設施分散布置,就近排入河流、明溝排除。污水處理標23、準應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冬季各服務區(點)的污水收集站和污水處理廠要保持連續運行,保證污水處理單元的污水不結凍,可采用給處理單元內的污水保溫或增溫,并增加污水的流動性。3、電力工程規劃規劃設置35千伏變電站與10千伏配電所。綜合服務基地至賽北堡至西海草原敷設35千伏電網線路,西海草原至松樹頭至綜合服務基地敷設10千伏電網線路,電網應埋地敷設。結合賽北堡旅游服務區、薩爾巴斯套旅游服務區、松樹頭旅游服務區、西海草原旅游服務點等處設置充電樁。4、通信工程規劃風景區游客中心設置電信局郵政服務窗口,滿足游客對旅游產品郵寄快遞業務的需求。風景區內設置景觀信24、號塔,沿主要游覽道路敷設通訊電纜。風景區內重要公共場所,實現5G無線網絡覆蓋,熱點結合建筑多媒體服務、照明燈具、攝像監控等設施設置,建設智慧景區。5、環衛設施規劃旅游服務區(點)設垃圾分類收集點,風景區外旅游綜合服務基地以東選址建設垃圾轉運站,集中分類打包風景區收集的垃圾,運送至其他適當位置進行填埋處理,風景區內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應達到100%。結合主要服務設施與游覽線路設置公共廁所,達到旅游廁所等級標準。6、綜合防災規劃森林防火:重點森林防火區入口處建立森林防火站,建立森林防火報警系統和森林防火指揮調度系統。防震抗震:風景區內建筑物、構筑物按抗震烈度8度設防,重點游覽區內應設置避震疏散場所25、和通道。地質災害防治:建立地質災害空間數據庫,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采取工程措施進行治理。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規定,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并將評估結果作為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的重要內容和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依據。防洪:山區防洪標準達到20年一遇;以山洪匯流區為治理單元,采用緩流、攔蓄、排泄等各種工程措施,結合洪水災害監測預報、預警信息發布、防御應急預案等非工程措施,進行綜合治理。設立撤離路線及安全區標志,確保進入風景區人員能夠及時接收預警、提示信息,提早做好避險準備。7、智慧保護地系統建設工程規劃生態環境監測:構建生態環境監管大數據平臺,全面掌握自然保護地生態系統的動態26、變化情況,并及時評估和預警生態風險。保護管理工程:實現對風景名勝區勘界立標的矢量化管理,將保護區劃和設施建設的數據統一至信息化管理軟件平臺。應急管理工程:建立應急預案管理數據庫。在風景區游客服務中心建立安全救援中心與應急救助中心。于月亮灣、點將臺、西海草原設置小型停機坪,在滿足應急救援、草原防火的基礎上,兼顧空中游覽。生態科普教育展示:完善生態科普教育展示設施。開設和運營媒體平臺,宣講賽里木湖風景名勝區生態科普知識。第五章居民點協調發展規劃第十四條 居民點調控規劃風景區內無固定居民點。西海草原、三臺草原、薩爾巴斯套溝谷等牧民暫住點,外觀應整潔有序、疏密有致,并充分體現民族特色。暫住點周邊規劃旅27、游服務點應為牧民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務與基礎設施服務。第十五條 經濟產業發展引導規劃1、生態牧業實施休牧、輪牧和適度減畜等措施,引導牧民按照載畜量標準進行合理放牧,逐步調整草原畜牧業結構,鼓勵發展特色畜牧業。2、旅游服務業積極發展具有游牧民族特色的旅游服務業,引導當地牧民有序開展特色餐飲、表演、導覽等旅游服務活動,規范發展精品特色牧家樂,積極吸納當地牧民參與風景區保護、管理、宣傳等工作,增強當地牧民保護意識。3、生態漁業以保護賽里木湖水域生態環境為前提,發展生態漁業。加強對賽里木湖水體的動態監督,嚴格控制放養規模。第六章相關規劃協調第十六條 國土空間規劃協調落實土地管理法等相關規定,做好與當地國土28、空間規劃等的實施協調。風景區內嚴格保護林地,嚴格保護耕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農田,適當增加風景游賞用地。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批復后,按要求納入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疊加到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第十七條 其他相關規劃和管理規定協調1、生態環境保護落實環境保護法等相關規定,做好與生態環境保護相關規劃的實施協調,加強生態環境保護,落實規劃環評的相關措施和要求。2、水資源保護落實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相關規定,做好與賽里木湖岸線保護與利用規劃賽里木湖國家濕地公園規劃的銜接,加強水資源保護,嚴格水域岸線管理,做好山洪地質災害防御,依法履行涉湖建設項目審批程序。3、林地保護落實森林法等有關規定,嚴格保護林地29、和林木資源。4、文物保護落實文物保護法等相關規定,落實文物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的管理要求。涉及文物的項目,嚴格履行相關審批程序。5、宗教活動場所管理賽里木湖風景名勝區內無宗教活動場所。6、旅游管理落實旅游法等相關規定,規范旅游和旅游經營活動,提升旅游服務水平。7、礦產資源利用風景名勝區內3個探礦權、2個采礦權中,2個探礦權勘察礦種為銅礦,按照自然資源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內礦業權差別化管理的通知規定,在嚴格執行綠色勘查相關要求條件下,允許開展銅礦勘查活動;其他1個探礦權和2個采礦權,按照風景名勝區條例要求有序退出,并做好后續礦業權人權益保障措施。8、賽里木湖風景名勝區內30、未涉及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綠盾行動等發現的各類違法違規項目,不存在高爾夫球場、主題公園、特色小鎮以及其他禁止或限制開發的項目。第七章近期規劃實施第十八條 近期實施重點12 賽里木湖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2023-2035) 規劃文本1、按照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對風景區界線和核心景區范圍進行勘界立標立碑,加強風景名勝資源的保護力度。2、按照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編制風景區資源保護、環境整治、道路設施等專項規劃與實施方案,以及西海草原、三臺草原、崗吉格山等重點地區詳細規劃。3、建設環湖游覽路東段,開通風景區游覽車環線,優化游覽組織。4、結合風景名勝區發展的需要,開展智慧風景名勝區系統建設工程。5、制31、定頒布賽里木湖保護條例,完善風景名勝區管理制度。第十九條 近期建設項目1、近期景區建設項目科古爾琴山景區:增補提升克勒涌珠、金花紫卉、科山觀湖、雪嶺云杉、松頭霧瀑等景點,建設游船碼頭,開辟山林游覽線路。西海草原景區:改造草原游覽路,增補提升天鵝樂水、西海草原、湖岸冰菊等環湖景點。賽北懷古景區:提升點將臺景點周邊環境,建設游船碼頭。崗吉格山景區:建設博爾罕山登山游線與眺望點。三臺草原景區:改造草原游覽路,豐富草原休閑體驗活動。三臺古驛景區:增補提升三臺古驛、月亮灣、湖心島等景點,加強關帝廟遺址的保護、利用與展示,建設游船碼頭。2、近期設施建設項目結合景區建設和游覽組織需要,建設交通、游覽、基礎工程設施,加強文物保護、展示與利用。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