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規劃方案(2023-2035年)(24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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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遼寧省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規劃(2023-2025 年)遼寧省生態環境廳遼寧省生態環境廳二零二二零二三三年年三三月月I目目錄錄前言.1第一章 規劃背景.2第一節“十三五”主要工作進展.2第二節 當前存在問題.3第二章 產生現狀與需求分析.6第一節 危險廢物產生及處置情況.6第二節 危險廢物產生量預測.7第三章 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規劃目標.8第一節 指導思想.8第二節 基本原則.8第三節 規劃目標.9第四章 主要任務.10第一節 強化危險廢物源頭管控.14第二節 優化提升利用處置能力及水平.10第三節 提升危險廢物收集轉運能力.10第四節 深入完善醫療廢物處置體系.15第五節 強化全過2、程監管能力建設.17第六節 加強區域和部門聯防聯控.18第五章 保障措施.20第一節 強化組織實施.20第二節 壓實企業責任.20II第三節 加大投入力度.20第四節 強化技術支撐.21第五節 加強宣傳引導.211前前言言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指導和推進全省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統籌布局和建設,不斷提升和完善危險廢物及醫療廢物收集、利用、處置能力,結合遼寧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制定本規劃。2第一章第一章 規劃背景規劃背景第一節第一節“十3、三五十三五”主要工作進展主要工作進展1.1.危險廢物監管能力持續優化危險廢物監管能力持續優化我省制修訂遼寧省醫療廢物管理條例 遼寧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辦法等法律法規,不斷完善危險廢物管理制度。升級改造全省危險廢物“互聯網+”監管系統,與國家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數據互聯互通,申報登記單位逐年增加,2021 年已超過 6000 家,初步實現危險廢物產生、貯存、轉移、利用、處置閉環管理。深入開展危險廢物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持續推進危險廢物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和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評估,建立企業自查、市縣檢查、省級定期抽查的工作機制,全面提升我省危險廢物風險防控水平,消除危險廢物環境風險隱患。2.2.危4、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大幅提高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大幅提高“十三五”期間,按照綜合利用為主、集中處置兜底的梯次推進原則,不斷提升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截至 2022年 10 月,全省危險廢物利用處置持證經營單位 70 家,總利用處置能力 412.55 萬噸/年,比 2015 年增加 244.29 萬噸,其中綜合利用能力 279.14 萬噸/年,焚燒、填埋等集中處置能力 133.41 萬噸/年。全省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能力以及廢礦物油、廢酸、廢堿、廢石化催化劑等典型廢物利用能力可基本3滿足實際我省處置需求。3.3.危險廢物收運體系逐漸完善危險廢物收運體系逐漸完善持續推進貯存專業化,開展廢鉛蓄電池區域收集5、試點工作,設立集中轉運點 41 個,2021 年收集廢鉛蓄電池 36033噸,全省廢鉛蓄電池集中收集和跨區域轉運制度體系基本建成,鉛蓄電池生產企業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得到落實。2021年各市廢機油收集持證經營單位88家,收集規模24.96萬噸。4.4.醫療廢物安全收運處置得到保障醫療廢物安全收運處置得到保障醫療廢物全覆蓋收運體系不斷健全,2021 年,全省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 17 家,總處置能力 276.7 噸/日,14 個地市均建成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縣級以上醫療廢物全部納入收集處置體系,全省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置率 100%。妥善應對疫情期間醫療廢物處置,構建了“常規集中處置-應急協同處置”6、雙重保障體系,推進沈陽、大連等地生活垃圾焚燒設施、危廢焚燒設施在應急情況下協同處置醫療廢物,保障突發疫情期間醫療廢物及時無害化處置。第二節第二節 當前存在問題當前存在問題1.1.利用處置能力過剩與短板并存利用處置能力過剩與短板并存2021 年,全省持證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超過 400 萬噸/年,全省產廢單位實際委外利用處置量約 119 萬噸;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總體產能已過剩、設施負荷率較低,危險廢物實際利用量約占核發利用能力的 19.8%,實際處置量約占核發4處置能力的 38.0%。“十三五”期間,危險廢物集中焚燒和水泥窯協同處置能力增速較快、能力過剩,廢礦物油、廢酸等利用設施富余能力較大。另一7、方面,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廢催化劑再生、廢蝕刻液、化工廢鹽等類別廢物利用能力尚未有效形成。2.2.利用處置工藝水平有待提升利用處置工藝水平有待提升目前,我省危險廢物利用產業鏈精深加工不夠,低水平和同質化競爭現象比較嚴重,資源利用水平亟待升級,資源化產品標準尚不健全。含油污泥利用主要為初級分離,部分廢礦物油利用項目缺少再精制、再煉制高端加工工藝。廢酸、廢有機溶劑種類繁多、成分復雜,專業化和精細化的深度利用能力不足。廢催化劑利用大多為金屬回收,再生利用水平低。危險廢物利用項目存在產品標準缺失、產品標準偏低、污染防治標準缺少針對性等問題,市場競爭力不足,存在環境風險。3.3.收運體系仍需待進一步完善收8、運體系仍需待進一步完善小微企業及社會源危險廢物收集轉運存在短板,社會源危險廢物點多面廣、量小分散、收運成本高,目前仍未建立有效的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轉運體系,社會源等產生的廢礦物油、廢鉛蓄電池、實驗室廢液、廢活性炭等尚未完全納入危險廢物收運管理體系。醫療廢物存在偏遠地區及部分基層醫療機構收集轉運不及時的問題,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處置5能力需要進一步提升。4.4.全過程監管體系尚需優化全過程監管體系尚需優化危險廢物信息監管平臺有待進一步完善,危險廢物種類識別不到位、申報數據不及時、基礎數據不精確的問題依然存在;電子稱重、電子標簽、視頻監控等物聯網技術還未普遍應用,危險廢物信息系統的管理支撐能力仍有不9、足,危險廢物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等環節還未實現全覆蓋、全過程、可溯源環境監管。基層生態環境部門監管能力普遍不足,缺乏技術支撐和人才儲備,缺少技術培訓和環境管理專家團隊支撐。5.5.危險廢物環境風險防控能力較為薄弱危險廢物環境風險防控能力較為薄弱危險廢物利用處置企業技術及運行水平參差不齊,運行經驗和從業人員能力不足,部分企業長期處于低負荷運行狀況,存在低價競爭、運行不規范的情況。危險廢物自行利用處置技術及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個別企業存在低水平利用處置現象。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運行情況評估尚未有效開展,對焚燒及水泥窯協同處置設施性能測試還不系統,在運行情況評估、性能評價、風險識別和防控10、等方面技術支撐能力較為薄弱,限制了行業高質量發展。隨著危險廢物處置利用設施數量的增加,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合規運行、突發環境事故、累積性污染等方面的環境風險防控壓力日益增加。6第二章第二章 產生現狀與需求分析產生現狀與需求分析第一節第一節 危險廢物產生及處置情況危險廢物產生及處置情況2021 年,全省危險廢物(不含醫療廢物)產生總量 278.44萬噸,共 36 大類,主要涉及 17 個行業,產廢單位共 6573家。產生量前五名的廢物類別為 HW11 精(蒸)餾殘渣、HW33無機氰化物廢物、HW08 廢礦物油與含礦物油廢物、HW34廢酸和 HW18 焚燒處置殘渣,合計產生量 221.08 萬噸,11、占比79.4%。產生量前五名的地區是阜新、本溪、大連、鞍山和盤錦,合計產生量 181.07 萬噸,占比 65.0%;其中產生量最大的為阜新市 61.42 萬噸,占比 22.1%。產生量前三名的行業為制造業、采礦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2021 年,全省危險廢物(不含醫療廢物)總利用處置量282.92 萬噸(不含遺留貯存量),其中企業自行利用處置量163.81 萬噸,占比 57.9%,委外利用處置量 119.10 萬噸,占比 42.1%。委外利用處置量前五名的廢物類別為 HW11 精(蒸)餾殘渣、HW08 廢礦物油與含礦物油廢物、HW18 焚燒處置殘渣、HW34 廢酸和 HW49 其他12、廢物,累計 87.3 萬噸,占比73.3%。2021 年,全省危險廢物持證集中利用處置設施總體負荷率約 28.9%,其中,焚燒處置設施負荷率約 30.1%,填埋處置設施負荷率約42.2%,水泥窯協同處置設施負荷率約38.9%,7物化處理設施負荷率約 31.6%,廢礦物油利用設施負荷率約11.7%,含油污泥利用設施負荷率約 4.5%,有機廢液利用設施負荷率約 19.9%,廢酸利用設施負荷率約 36.8%,廢堿利用設施負荷率約 19.3%,廢催化劑利用設施負荷率約 20.4%。第二節第二節 危險廢物產生量預測危險廢物產生量預測以 2021 年產生量 278.44 萬噸為基準,以 2018 至 2013、21年全省危險廢物(不含醫療廢物)產生量平均增長率 7.55%測算,預計到 2025 年,全省共產生危險廢物約 372 萬噸,其中委外利用處置需求約 159 萬噸。專欄一重點危險廢物增長量預測1.生活垃圾焚燒飛灰。根據遼寧省“十四五”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發展規劃(征求意見稿)預測,“十四五”期間,全省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將增加至 24900 噸/日,到 2025 年,全省生活垃圾焚燒日處理量將達到 3.39 萬噸,按照產灰比 4%估算,預計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年產生量將增加至 49 萬噸左右。2.工業危險廢物。隨著石油化工、精細化工、裝備制造、冶金建材、采礦業等重點行業的發展,中石油、恒力石14、化、兵工集團等石化項目的建成,預計新增精(蒸)餾殘渣、廢有機溶劑、廢酸堿、廢催化劑等工業危險廢物 50 萬噸/年。8第三章第三章 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規劃目標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規劃目標第一節第一節 指導思想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一中、二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東北、遼寧振興發展的重要講話和批示指示精神,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有效防范環境及安全風險為目標,按照“補齊短板、健全體系,嚴守底線、突出重點,防控風險、改革創新”的工作思路,發揮減污降碳協同效應,建立健全“源頭嚴15、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的危險廢物全過程閉環監管體系,著力提升利用處置能力和環境監管能力,切實保障公眾健康,維護生態安全。第二節第二節 基本原則基本原則堅持依法治理堅持依法治理、強化監管強化監管。完善危險廢物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建立完善部門聯動機制,健全危險廢物監管體系,強化提升全過程監管能力。堅持問題導向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目標導向。聚焦能力不匹配、經營水平低等問題,加快補齊相關治理體系和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基礎設施短板,持續提升危險廢物綜合治理能力。堅持利用優先堅持利用優先、提質增效提質增效。始終堅持利用優先,最大限度降低危險廢物填埋量,通過規劃引導、績效評估、產業調9整等方式,引導危16、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升級改造。堅持嚴格準入堅持嚴格準入、公平競爭公平競爭。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主導相結合,嚴格審批能力過剩的危險廢物建設項目,推動形成總體匹配、適度競爭、健康有序的產業格局。第三節第三節 規劃目標規劃目標到 2025 年,全省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與實際需求基本匹配、適當富余,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產業實現規模化、專業化發展及高水平運營,基本建成全面覆蓋、能力充足、布局合理、適度競爭的危險廢物利用處置體系;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置率達到 100%,醫療廢物應急處置能力充分保障。基本建立“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的危險廢物監管體系,風險防范能力顯著提升。10第四章第四章 主17、要任務主要任務第第一一節節 優化提升利用處置能力及水平優化提升利用處置能力及水平按照“總體匹配、適度富余、利用優先”的原則,統籌推動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建設。開展全省危險廢物產生量與處置能力匹配情況評估,適時發布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投資建設指導性建議的公告。鼓勵化工園區等產業集聚區配套建設危險廢物集中利用處置設施。加快補齊危險廢物集中利用處置設施所在園區供電、供水、供熱、供氣、污水處理、應急事故防范等環境基礎設施短板,配備專門管理機構及人員,加強園區企業監管;依法開展危險廢物集中利用處置設施所在園區環境影響跟蹤評價。鼓勵現有園區以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為基礎,向生活污泥、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18、廢物處理處置及資源化利用“多位一體”的再生資源加工利用基地(園區)發展。促進危廢利用處置產業高質量發展,通過“提升一批、整治一批、淘汰一批”,推動現有利用處置設施升級換代。研究制定我省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運行績效評估技術標準規范體系,定期開展設施運行績效評估,適時公布評估結果,并督促利用處置企業依法披露環境信息,引導市場及資金向高水平優質項目流動。對技術水平低、運行不規范且整改不達標的企業,或長期處于低負荷運行的設施,根據評估結果11適當縮減其許可經營能力。鼓勵企業通過合作、兼并等方式做大做強,開展專業化、規模化建設運營服務,努力打造一批國內一流的危險廢物利用處置企業。鼓勵建設高水平的綜合利用19、設施。鼓勵建設廢脫硝催化劑再生、廢線路板、廢蝕刻液、工業廢鹽等集中利用設施,積極探索重金屬污泥、危險廢物焚燒灰渣、生活垃圾焚燒飛灰等無機類危險廢物多途徑利用,保障相關產業可持續發展。鼓勵現有廢礦物油、油泥、有機溶劑等利用設施采用梯級回收、高值利用等先進工藝進行技術改造,提高資源化利用水平。以原料替代、產品質量達標、環境風險可控為原則,推進危險廢物“點對點”定向利用的許可豁免管理。新建危險廢物綜合利用項目的工藝、標準應對標國家和省內同類設施的最優水平,宜選擇國家鼓勵發展的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和環境保護技術 國家鼓勵發展的環境保護技術目錄 國家先進污染防治技術目錄(固體廢物和土壤污染防治領域)中的主流20、成熟工藝和設備,原則上不允許新建工藝設備不符合相關產業政策或與現有設施技術工藝重復且當前能力富裕量較大的危險廢物利用項目。加強綜合利用設施運行管理,綜合利用產品應達到國家、地方或行業通行產品質量標準,并符合固體廢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術導則(HJ1091-2020)等標準規范要求。12專欄二 危險廢物利用項目1.廢線路板綜合利用宜采用干法分離、高溫熱處理等成熟工藝,不應采用水力搖床分選、露天焚燒、簡單酸浸、沖天爐焚燒等工藝。2.廢蝕刻液綜合利用宜采用合成法、置換法、電極法等成熟工藝或其他可靠的新技術工藝。3.廢礦物油提煉再生潤滑油基礎油的蒸餾工序應采用高真空蒸餾,包括分子蒸餾、薄膜蒸發、減壓蒸餾21、等方法,并具備溶劑精制或加氫精制等后精制工序,禁止新、改、擴建設施年處置能力 3 萬噸以下的,或使用釜式蒸餾工藝再生潤滑油基礎油的,或不具備后精制工序、使用硫酸精制等強酸精制工藝的廢礦物油綜合利用項目。4.鼓勵廢有機溶劑采用精餾、萃取等技術再生生產電子級有機溶劑,不應生產不符合產品標準的混合溶劑作為民用燃料或油漆稀釋劑使用。5.鼓勵采用物理、化學等方法使可再生的失活脫硝催化劑有效恢復活性,再生各生產工序及處理方法、再生后性能要求等應符合 GB/T 35209、JB/T 12129 等相關規定。6.表面處理污泥宜采用火法冶金工藝,有色金屬冶煉廢物應采用火法冶金或濕法回收工藝,禁止新、改、擴建僅有22、濕法工藝的含重金屬廢物綜合利用項目,禁止新、改、擴建未經任何毒性去除工藝、直接制磚或陶粒等建筑材料的含重金屬廢物的綜合利用項目。7.鼓勵開展生活垃圾焚燒飛灰高溫熔融、高溫燒結、水洗聯合協同處置等技術應用示范,垃圾焚燒飛灰綜合利用應滿足HJ1134 相關要求。8.鼓勵開展高溫熔融、高溫燒結、低溫熱分解等危險廢物焚燒灰渣處理技術研究和工程示范。9.鼓勵研究和示范推廣高溫熔融、電化學氧化等工業廢鹽綜合利用技術,鼓勵廢鹽“點對點”定向利用,鼓勵氯堿、純堿等企業協同利用滿足使用要求的廢鹽。按照有力保障、促進升級的原則,審慎建設危險廢物集中焚燒設施。鼓勵各地通過資源整合、產能替代、升級改造13等方式,在不23、突破現有總能力前提下,謀劃建設大規模、高水平的集中焚燒設施。新建危險廢物集中焚燒處置設施處置能力原則上應大于 3 萬噸/年(單臺),并應依法依規建設能貯存相應廢棄危險化學品的甲、乙類倉庫和易燃性、反應性廢物的預處理能力。危險廢物集中焚燒設施和自建焚燒設施應按國家標準規范要求開展性能測試,進行技術優化升級,不斷提升運營水平。原則上不再規劃新建危險廢物填埋場。現有填埋場建設和運行要嚴格執行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8-2019)要求;堅持利用優先,嚴禁可焚燒減量的危險廢物直接填埋;對長期負荷率較低的填埋場,適當縮減其經營規模。填埋設施要根據重點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場所退役費用預提和管24、理辦法進行退役費用預提,嚴格履行填埋場退役責任和義務。以最大限度減少填埋量、補充危險廢物處置能力為目標,原則上以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危險廢物焚燒灰渣、氰渣等無機廢物為協同處置對象,審慎發展危險廢物水泥窯協同處置設施。根據水泥窯協同處置相關標準和規范要求,加強入爐廢物、設施運行操作及排放控制的管理,按規范開展性能測試,防范其環境風險。創建國家區域(東北)危險廢物風險防控技術中心,構建集危險廢物鑒別分析、風險評估、污染控制、損害鑒定、14技術研發、利用處置和應急處理為一體的“1+2+3+N”風險防控技術支撐體系,重點建設 1 個國家危險廢物風險防控重點實驗室,2 個研發中心(技術、政策),3 個基地25、(中試基地、成果轉化基地、特殊危廢處置基地),N 個“產學研管用”一體化的危廢創新平臺,推動相關產業高質量發展。積極推動區域性特殊危險廢物集中處置中心建設,針對東北地區化工廢鹽、油泥油腳、POPs 廢物等特殊類危廢,以技術轉化、利用處置、應急處理為重點,建設化工廢鹽綜合利用、POPs 廢物焚燒、油泥熱解、剛性填埋等利用處置設施,大幅提升東北地區特殊類危險廢物兜底保障處置能力。第第二二節節 強化危險廢物源頭管控強化危險廢物源頭管控嚴把環境準入關。產生危險廢物的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時應充分考慮與已建利用處置設施資源耦合、能力匹配,從嚴把關危險廢物產生量大且處置出路難的建設項目。強化環境影響評價過程26、中廢物和副產品的識別區分,禁止以副產品名義逃避監管。落實工業危險廢物排污許可制度,依法核發排污許可證。按照危險廢物的產生數量和環境風險等因素,將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分為環境重點監管單位、簡化管理單位和登記管理單位,實施危險廢物分級分類差異化管理。推進危險廢物源頭減量化。支持研發、應用減少固體廢物產生量和降低固體廢物危害性的生產工藝和設備,促進從源頭上減少固體廢物產生量、降低危害性。深入推進清潔生15產,對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和年產生量 100 噸以上的危險廢物產生單位依法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提出并實施減少危險廢物產生和資源化利用方案。鼓勵產廢單位采取自建利用處置設施等開展內部循環利用。第三節第三節27、 提升危險廢物收集轉運能力提升危險廢物收集轉運能力推進收集貯存專業化平臺建設。選擇技術水平較高的經營單位試點建設小微企業收集體系,有效打通小微企業等產生的危險廢物收集“最后一公里”。結合試點經驗,推動各地區科學布局收集點位,建立完善危險廢物集中收運體系。強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檢測機構等單位實驗室危險廢物監管。持續完善廢鉛蓄電池回收網絡和收集體系,推進廢鉛蓄電池集中收集和區域轉運,推進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探索實現廢鉛蓄電池全生命周期可追溯、信息化監管。強化提升廢礦物油收集貯存、回收利用企業規范性。推進農藥包裝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按照“誰生產、經營,誰回收”的原則,督促農藥生產者、經營者履行相28、應的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義務,推動構建回收體系。第四節第四節 深入完善醫療廢物處置體系深入完善醫療廢物處置體系優化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能力。各地要結合城市地理位置分布、服務人口、城鎮化發展速度、常規和應急處置需求等16因素,規劃建設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科學優化設施布局。本溪市推進現有醫療廢物處置中心擴能升級,在桓仁滿族自治縣新建 5 噸/日集中處置設施;葫蘆島市新增 15 噸/日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能力。適時開展全省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處置能力和水平評估,推動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擴能提質改造。鼓勵偏遠地區建設移動式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實現醫療廢物就地處置。完善醫療廢物應急處置能力,建立平戰結合的醫療廢物29、應急處置體系。整合現有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富余能力、危險廢物焚燒處置設施、水泥窯協同處置設施、生活垃圾焚燒設施等資源,建立協同應急處置設施清單,確保突發疫情、處置設施檢修等期間醫療廢物的安全處置。作為協同應急處置設施的設施,應當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技術改造,規范設置醫療廢物應急處置備用進料裝置。鼓勵醫療廢物處置企業購置移動式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實施跨區域醫療廢物應急處置,增強應急保障機動性、靈活性。專欄三 醫療廢物處置項目1.本溪醫廢處置中心擴能升級,新增醫療廢物微波消毒處置系統、醫療廢物收集設施及運輸車輛,新增醫療廢物處置能力 5 噸/日。桓仁滿族自治縣醫療廢物處置中心,新建 5 噸/日醫療廢物高30、溫蒸煮處理設施。2.葫蘆島綏中縣醫療廢物處置中心,新建 5 噸/日醫療廢物微波消毒處置設施。葫蘆島興城市醫療廢棄物無害化處理中心,新建 5噸/日醫療廢物高溫蒸汽處置設施。葫蘆島建昌縣醫療垃圾處理場,新建 5 噸/日醫療廢物微波消毒處置設施。17第五節第五節 強化全過程監管能力建設強化全過程監管能力建設完善危險廢物環境管理信息化體系。升級遼寧省固體廢物智能監管信息平臺,在危險廢物重點監管單位推行視頻監控、智能稱重、電子標簽等智能監管設備,試點開展“一碼通管”智能閉環監管,實現危險廢物全過程監控和信息化追溯。加強智能化監管成果輔助決策應用,探索利用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危險廢物轉移、污染源在線監測、31、能源、稅務等多元數據綜合監管模式,加強數據挖掘,進一步強化數據資源優勢和應用水平。健全分析研判機制,進一步完善風險預警功能,實現數據為管理提供輔助決策。強化貯存環境管理。危險廢物貯存相關單位應對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進行全面評估,對不滿足標準細化分類污染控制要求的實施提標改造,依法依規運行貯存設施。建立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危險廢物貯存量與接收余量掛鉤的動態管控機制,通過智能監管信息平臺,動態管理企業接收量與貯存量,防范貯存量過大和超期貯存風險。危險廢物經營單位貯存期限超過一年,無特殊原因的,督導企業限期處置;逾期未處置完畢的,暫停企業接收危險廢物。加強轉移過程監管。32、生態環境、公安、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協作機制,共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信息、運輸車輛行駛軌跡動態信息和運輸車輛限制通行區域信息,加18強對危險廢物轉移聯合監管執法。嚴格管控跨省轉入。跨省轉入的危險廢物類別以開展區域合作的省份,以及全國或省內統籌布局的特定類別危險廢物為主,嚴格控制易燃、易爆、劇毒、傳染性等存在較大環境風險以及利用價值低的危險廢物轉入我省。省內利用企業在優先滿足我省處置需求基礎上,能力尚有富余的,可適當接收省外危險廢物進行綜合利用。強化危險廢物鑒別及副產物環境管理。完善遼寧省危險廢物鑒別工作流程,組織開展危險廢物鑒別異議評估、鑒別報告及鑒別單位抽查復核以及鑒別結果應用工作,對33、鑒別單位進行年度綜合評價,規范危險廢物鑒別流程管理與鑒別結果應用。加強企業廢物和副產品的識別區分,研究制定副產物分級管理辦法,開展重點企業副產物排查,嚴厲打擊以副產品名義逃避監管行為。第六節第六節 加強區域和部門聯防聯控加強區域和部門聯防聯控建立危險廢物環境風險區域聯防聯控機制。與吉林、黑龍江、內蒙古等省(區)建立區域危險廢物跨省聯防聯控聯治合作,加強危險廢物信息互聯互通、聯合執法和突發環境事件聯合響應,推動利用處置能力共享和優勢互補,建立危險廢物跨省轉移利用處置“白名單”機制,簡化危險廢物跨省轉移審批程序。強化部門監管聯動。充分發揮省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19護委員會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專門委34、員會作用,研究建立生態環境、應急管理、公安、交通、稅務等部門監管協作和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密切協調配合,實現信息及時、充分、有效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形成要素完整、權責明晰、協同增效的聯動機制。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等方式,常態化開展危險廢物執法監管,嚴厲打擊涉危險廢物的環境違法犯罪行為。20第五章第五章 保障措施保障措施第一節第一節 強化組織實施強化組織實施各級人民政府是本規劃實施的責任主體,要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嚴格落實規劃要求,強化部門協作和工作指導。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加強上下聯動、橫向協同,齊抓共管,形成監管合力。強化規劃約束,將規劃實35、施情況納入年度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第二節第二節 壓實企業責任壓實企業責任加強政府監管,充分發揮社會公眾監督作用,鼓勵發揮行業協會等社會團體作用,督促引導涉危險廢物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度,依法及時公開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信息,依法依規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第三節第三節 加大投入力度加大投入力度不斷完善市場準入制度,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增強固體廢物利用處置產業投資吸引力,引導社會資本加大危險廢物利用、處置投入。進一步拓寬投融資渠道,積極推行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危險廢物利用處置項目。持續完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推動落實資源綜合36、利用增21值稅減免等優惠政策。第四節第四節 強化技術支撐強化技術支撐鼓勵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和先進技術推廣,推動危險廢物利用處置技術成果轉化與共享。鼓勵開展危險廢物環境風險識別與防控體系研究,強化環境風險管理決策支撐。加大危險廢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技術研發和應用的投入力度,支持危險廢物有關工程或技術研究平臺建設與升級。第五節第五節 加強宣傳引導加強宣傳引導加強對涉危險廢物重大環境案件查處情況的宣傳,形成強力震懾,努力形成全社會參與、齊抓共管、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積極鼓勵和引導社會公眾有效參與監督環境違法行為,對舉報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處置等環境違法行為的實施重點獎勵。推進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向公眾開放,努力化解“鄰避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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