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廠內交通安全車輛裝卸及叉車牽引培訓課件(56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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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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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物流公司裝卸運輸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培訓課件
1、相關方交通安全培訓,發生在工廠的事故,相關方安全協議進廠人員規定廠內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典型違章問題,目錄,2002年1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頒布施行,在其第41條明確規定: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生產經營項目、場所有多個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與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生產經營單位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相關方安全協議,一、相關方安全協議,相關方安全協議,為了加強對供方、承2、包方、承租方或其他外來單位的安全環保管理,減少供方、承包方、承租方等外來單位給工廠帶來的安全、環境風險,特制定供方、承包方、承租方安全環保管理制度。,安全環保管理流程,簽訂安全協議,相關方安全協議,承包(工程施工、安裝)方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責任協議內容,1、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要求,以及甲乙雙方簽訂的 承包合同(合同號:),特簽訂本協議。2、乙方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甲方 車間(區域)進行現場作業(施工、安裝、調試、等)。3、乙方在進入廠區前必須辦理臨時進出證(1號門衛、2號附門),進出門崗必須接受保安檢查,攜帶物質必須辦理放行手續,嚴禁圍攻、謾罵、毆打3、保安人員,違反者罰款10005000元。4、乙方在進入甲方指定現場作業前,必須提供政府職能部門核發的專業許可證,同時明確現場作業負責人和現場安全環保責任人。5、乙方在現場作業過程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要求、做好現場安全監護,防止安全事故與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相關方安全協議,6、乙方在現場作業過程中必須遵守有關的安全操作規程,禁止盲目作業、野蠻作業。7、乙方在現場作業過程中,必須配備相應的安全設施和勞保用品。對于緊急情況,有應急方案。8、乙方在現場作業過程中,對作業現場必須做好防火準備,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明火作業必須有人監護,無監護者罰款100元次。9、作業前,對可能產4、生的泄漏要采取預防措施,避免對作業地面造成污染或對設備、人員造成傷害;作業過程中要保持現場整齊、整潔;作業完工后,要及時清理現場,對產生的廢棄物(建筑垃圾、廢棄包裝物和容器、廢油、廢溶劑、廢配零件、廢金屬等)必須及時清理出現場,工程結束后集中處理。10、乙方在現場作業的特種作業人員(如電工、焊工、起重工、機動車輛駕駛人員等)必須持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證,才能進行作業。,相關方安全協議,11、乙方在現場作業過程中所使用的特種設備、壓力容器等,必須符合技術監督管理部門的要求方可使用;乙方使用的機動車輛必須是有牌照車輛,無牌照機動車輛禁止使用,乙方車輛在甲方廠區行駛,必須遵守甲方廠區限速規定。12、乙方5、的車輛不按工廠規定行駛、亂停或違反廠內道路行駛規定,堵塞交通,對司機給予300600元的罰款,對車輛狀況差、漏油、存在安全隱患車輛進入工廠,立即給予清退出廠、并給予司機5001000元的罰款。13、乙方需動火作業、高空作業、臨時用電時,必須按甲方的規定,辦理報批手續。14、乙方在作業過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事故,導致乙方、或丙方人員傷害、設施損壞的,由乙方自行負責,并應立即報告甲方安全管理部門。乙方在作業過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員傷害、設備損壞或影響甲方正常生產等,所有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如有爭議,請當地政府職能部門裁決,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相關方安全協議,15、乙方在現6、場作業過程中要接受甲方的檢查和監督。對于乙方在作業過程中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野蠻作業現象,甲方有權制止并責令整改,并對直接當事人給予清退出工廠的處罰,給予乙方單位5002000元處罰。16、乙方人員違反工廠其他管理規定,按照公司員工管理考核標準執行;對相關方人員在類或類防火區非吸煙場所吸煙的,立即清除出公司,并根據情況對單位給予100010000元罰款,同時暫停其在該場所施工資格。17、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嚴格執行本協議條款并履行安全生產義務。在作業過程中造成事故,至使乙方或甲方、或丙方人員傷亡的罰款510萬元,造成財產損失的照價賠償;造成火情(警)的罰款500020000元;重大安全隱患整改不7、落實單位、責令停工整頓并給予40008000元罰款(罰款不含事故責任賠償)。18、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后,方可進入現場作業。19、此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乙方施工結束撤離現場即行廢止。20、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進廠人員規定,二、進廠人員規定,進廠人員規定,行人在廠區道路行走,須注意的事項有:在人行道上行走;如果路段沒有人行道,請靠右行走;請不要兩人以上并排走,以免影響他人通行;愛護綠化草坪,不貪抄近路穿越草坪;行走時注意路面狀況,不奔跑、不追鬧;過交叉路口前,請先停下用右手食指對左、右、前來車情況進行KY確認。,在車間內行走,須遵守的事項有:走藍色人行道;過十字路口前確認前后左右物流車輛8、來車情況;與設備保持一定距離,未經允許,不觸摸設備;防止隨身攜帶的金屬物品露出包外劃傷工件;有疑問時向引導人員咨詢,而不是直接詢問作業員;遇見有人吊裝或高空作業時繞行,并保持與作業點3米以上水平距離。,進廠人員規定,防火禁煙規定未經安技科允許,不將易燃易爆化學品帶入廠區;指定吸煙點以外禁止吸煙;進入涂裝樹脂車間,嚴禁帶入火種;如帶有火種,交由車間門口保安暫為存放;總裝、沖壓、焊裝車間內設有吸煙點,在這3個車間活動的人員可到該點吸煙;廠區內禁止一切非生產需要的明火行為;因生產需要進行明火作業,如電焊、氣焊、氣割,須在作業前到安技科辦理審批手續;明火作業點10米范圍內無可燃、易燃物并配有滅火器材;9、不在加油站、調氣調壓站、油化庫、噴漆間、調漆間等重點防火區域15米范圍內進行明火作業。,進廠人員規定,應急求助 如果在廠區活動過程中遇到緊急情況需要求助,請不要慌張、盡量保持鎮靜,在判明情況、采取適當現場措施的前提下,立刻報告安技科。活動過程中,身體感到不適或需要健康援助時,可直接聯絡工廠醫務室進行救治,并及時聯系安技科。,四號門,醫務室,廠內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三、廠內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廠內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沒有影響正常駕駛操作的心理、生理障礙,如癲癇、精神病、高血壓、動脈硬化、器質性心臟病;兩眼矯正視力0.8以下,無嚴重眼疾、色盲。,須持有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輛10、駕駛證(或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廠內車輛駕駛員須通過安技環保科車輛駕駛技能資格考試,領取廠內機動車輛準駕證后,才能上崗。,產品車調試、移動、檢驗司機除滿足 持有駕駛證和廠內證外,還需由車間進行不少于2個月的業務培訓,通過技術考核合格后,才能駕駛產品車。,廠內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講究職業道德,杜絕酒后駕車,不赤腳或穿拖鞋駕駛車輛。不在駕駛室內吸煙;裝、卸貨期間司機出駕駛室時,行為應遵守現場安全要求。,駕駛員不準將機動車輛交與無資格人員操作,外來車輛駕駛員至少須有2年以上駕齡。,危險化學品等特殊裝卸,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必須11、掌握危險化學品運輸、裝卸的安全知識,經所在地域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部門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同時將相關資質原件送至安技科確認,并存復印件備案;司乘應定人定崗。,廠內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制動系統失效,燈光信號不全等不能滿足安全行駛要求的車輛不得進入廠內行駛,車輛須實行定人駕駛,并將駕駛證復印件存安技科備案;駕駛員如有變更,該公司須提前一周向安技科申請實操資格考試,車況必須良好,剎車轉向等系統性能可靠,并配有有效的倒車提示裝置。,化學品送貨車輛,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防護用品和醒目的標志燈、標志牌。,廠內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安技科每年為在冊固定車輛駕駛員安全培訓一次,未經年度培訓者不得入廠,臨12、時車輛由 4 號附門進出廠區,車輛應性能良好;嚴禁漏油或故障車輛入廠,接口部門(人員)須主動規劃好車輛入廠后行駛路線、并知會安技科等部門,廠內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一般機動車在主干道(1 號路、2 號路、7 號路)限速為 30km/h,次干道(非主干道)為15km/h,交叉(轉彎)路口、車間(庫房)出入口、車間內為 5 km/h;產品車調試時速不準超過工藝規定時速,應急搶險或其他特殊情況時,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可不受上述限速限制,叉車、牽引車、電瓶車等物流車輛在車間內(含車間、庫房出入口)不得超過5km/h,在車間外不得超過 10km/h(在交叉、轉彎路口不得超過 5 km/h),廠內交通安全管理13、制度,2023-9-11,26,一工廠道路限速示意圖:,廠內交通安全管理制度,2023-9-11,27,二工廠廠區道路限速30km/h車間內限速5km/h,30,廠內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車輛沒有停穩前,不準上、下人員;在行駛過程中,車輛之間須保持不少于 30m的安全距離,嚴格按指定路線行駛,并確保遵守限高規定,在進入轉彎路段、交叉路口、車間(庫房)出入口時,要減速慢行,并按規定鳴笛、打轉向燈,其中駕駛叉車、牽引車、電瓶車等物流車輛人員要進行點指確認,遵守右行規則,轉彎車禮讓直行車先行;大車讓小車先行;十字路口機動車輛禮讓行人與非機動車輛先行,車輛不準人貨混載,貨車車箱內不準坐人;牽引車、叉車嚴禁14、載人行駛及作業;推土機、挖掘機、吊車在作業時駕駛室只許有準駕人員,產品車在總裝車間的移車速度不得超過 15km/h,淋雨線下線到路試區車輛速度不得超過 25km/h,調試時速不準超過工藝規定時速,廠內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裝貨:返程物品裝載須安全可靠,無震落或飄落隱患;車輛從裝卸區域開出前,邊門及車廂后擋板須關好,以防行駛過程中門突然打開傷及人員,載貨車輛嚴禁超載、超高、超寬、超長;對于低護欄車輛如輕卡等,裝載的料架下部支腳不得超出欄桿高度,并進行適當捆綁扎。,廠內交通安全管理制度,5.4.1.4 牽引車(電瓶車)的后掛車要求:小臺車不超過6節,大車(料架)不超過3節,總長度不超過12m;掛車連接15、必須牢固;掛車料箱(架)不得超過1層;臺車上料盒堆放平穩,并有防倒措施,堆放高度不得超過1.2m;臺車上的料箱擺放平穩、牢固,不得歪斜或伸出臺車外。,牽引車、叉車、電瓶車車體上不得堆放物品。嚴禁叉車用前叉與后掛同時作業。,廠內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卸貨:卸貨車輛到達指定位置后,及時關閉電路、拉緊手制動器,關好車門準備卸貨,往沖壓送卷料、往總裝雨棚送部品車輛等候卸貨時,只能在指定區域等候,且等候的卷料車輛不超過兩輛;等候及卸貨均要依序排隊,不可插隊,車輛在裝卸時,須遵守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根據物品不同采用規定的卸放方法,廠內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在特殊裝、卸場所,如加油站、調漆間,車輛必須做好相應的防靜電16、防火措施,在裝卸指揮人員下進行作業,倒車時應慢慢操作或專人指揮,車輛在裝卸時,司乘人員不得遠離車輛,也不得在庫區隨意走動,以防造成干擾。裝、卸完畢,辦理相關手續及時離開廠區,廠內道路轉彎路口 20m 內不準停放車輛;各出入門口不準停放車輛;公司消防通道、消防設施旁 30m 內禁止停放車輛,廠內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禁止在車行道、人行道、施工地段(施工車輛除外)或有障礙物路段停放車輛。不準夜間在道路上長時間停放機動車輛,必要時須開示寬燈、尾燈。,產品車必須停放在指定區域,嚴禁占用廠區交通道路,管理部門要對車輛進行嚴格管理,確保轉向、制動、燈光及反光標記功能正常,鏈條式機動車輛,在水泥路面行駛時,必17、須在路面鋪墊鐵皮、鐵板或木板,廠內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在廠區內如果發生交通事故,必須停車保護現場,立即報告安技環保科及應急部門組織搶救,減少事故損失。,禁止使用廠內道路或公司車輛練習駕駛技術,橫跨道路的設施(包括臨時性或永久性管道、管架、電纜線等),原則上與地面保持 5m 以上的凈空距離;若現場確實無法滿足時,在保證行車安全的前提下可適當降低,但最小不得低于 4.5m,占道或跨越道路施工的,須提前 5 個工作日以上與安技環保科及其他有關部門確認,辦理施工審批并對現場進行必要圍護、設置安全警示標識后方可作業,廠內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各車間叉車、牽引車、電瓶車需標有車間名稱及編號的字樣,如 XX 車間18、XX 號,各車間叉車、牽引車、電瓶車使用完畢須停放在定置點,定置點地面標有定置線及車輛編號。,叉車、牽引車、電瓶車只能在本車間所屬作業區域內活動;如需進到其它車間,須提前向該車間安全員或系長以上人員申請,征得同意方可進入。,叉車、牽引車、電瓶車不得隨意借給非指定人員使用。借用其它車間的叉車時,借用人須向叉車所屬班班長出具 OA、郵件或書面借用說明,借用說明保留期限為一年。,廠內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未經批準,員工私家車輛不準進入廠區,生產性值班車定點停放在總裝南 4 門,司機在生產科待命,負責晚上生產過程中突發事件的處置人員接送,不準私用或挪作它用,非生產性用車由人事總務科負責聯系與安排,如晚上值19、班用車、員工工傷、事故用車及其它非直接生產工作用車,由人事總務科做好監督,記錄車輛的使用情況,生產用運輸車輛由車輛管理部門負責安排,填寫用車單,并做好日常管理記錄;記錄定向、定時、定人;叉車、牽引車、電瓶車等廠內車輛由使用部門負責日常管理。,產品車調試限于專用車輛調試道路和場地,需異地進行調試時,必須經制造處處長或工廠領導批準,廠內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相關方車輛不按規定路線行駛、亂停或違反廠內道路行駛規定,堵塞交通,對司機給予 300600 元的罰款;對車輛狀況差、漏油、存在安全隱患車輛進入工廠,立即給予清退出廠、并給予司機 5001000 元的罰款。,駕駛員違章達到下列三種情況之一,取消廠內駕20、駛資格,并不準重考:一年內受到處罰累計達三次的;造成人員輕微傷或以上傷害的;造成 20 萬元(含)以上重大經濟損失的,廠內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車輛因操作不當而對建筑物或其它物品造成損壞,由責任人賠償經濟損失,相關方車輛或人員一年內有三次(含)以上違章記錄的,由接口部門通知廠家,禁止該車輛或人員再次進入廠區,并由安技科報于 PV 人事總務部負責執行,其它違章行為,參照安技環保考核標準相關條款進行處理,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四、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根據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典型違章問題,五、典型違章問題,“你認為超速就是超速!”,典型違章問題,典型違章問題,典型違章問題,典型違章問題,典型違章問題,典型違章問題,典型違章問題,典型違章問題,典型違章問題,典型違章問題,典型違章問題,相關方交通安全培訓,培訓結束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