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品生產單位特殊作業安全規范培訓課件(71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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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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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學品生產單位特殊作業安全規范GB308712014,一、頒布背景和歷史沿革,2014年,全國共發生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事故114起、死亡166人。其中,涉及特殊作業的事故51起、死亡82人,分別占事故總起數的44.7%和死亡總人數的49.4%;今年1-4月,全國共發生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事故31起、死亡51人。其中,涉及特殊作業的事故15起、死亡29人,分別占總起數的48.4%和死亡總人數的56.9%。特殊作業環節是化工企業事故的重災區。,制度,行規,國標,化工企業安全管理制度(1991)化勞字第247號文,化工行業標準HG 230(11-19)-1999,化學品生產單位特殊作業安全規范(GB3082、71-2014),2014年7月24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2014年第19號公告:化學品生產單位特殊作業安全規范于2015年6月1日正式實施。,國家強制性標準是具有法規性質的技術性規范,化學品生產單位特殊作業安全規范具有國家強制性,是法律的組成部分。企業必須自覺落實規范要求,保證安全生產政府安監部門必須做到依此規范嚴格監管,二、標準總覽 和要點提示,前言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3 術語和定義 4 基本要求5 動火作業6 受限空間作業7 盲板抽堵作業8 高處作業,9 吊裝作業10 臨時用電作業11 動土作業12 斷路作業附錄A(資料性附錄)安全作業證的樣式附錄B(資3、料性附錄)安全作業證的管理,(一)標準概況,本標準第4章、第5.2條、第5.3條、第5.4條、第6章、第7章、第8.2條、第9.2條、第10章、第11章為強制性的,其余為推薦性的。第4章 基本要求第5.2條 動火作業基本要求 第5.3條 特殊動火作業要求第5.4條 動火分析及合格標準第6章 受限空間作業第7章 盲板抽堵作業第8.2條 高處作業要求第9.2條 吊裝作業要求第10章 臨時用電作業第11章 動土作業,(二)強制性說明,本標準規定了化學品生產單位設備檢修中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盲板抽堵、高處作業、吊裝、臨時用電、動土、斷路的安全要求。本標準適用于化學品生產單位設備檢修中涉及的動火作業、受4、限空間作業、盲板抽堵作業、高處作業、吊裝作業、臨時用電作業、動土作業、斷路作業。,(三)適用范圍,1.特殊作業 special work化學品生產單位設備檢修過程中可能涉及的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盲板抽堵、高處作業、吊裝、臨時用電、動土、斷路等,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建(構)筑物、設備、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危害的作業。,(四)術語解釋,2.動火作業 hot work直接或間接產生明火的工藝設備以外的禁火區內可能產生火焰、火花或熾熱表面的非常規作業,如使用電焊、氣焊(割)、噴燈、電鉆、砂輪等進行的作業。,(四)術語解釋,可燃氣體的火災危險性分類,3.易燃易爆場所 inflammable and e5、xplosive areaGB50016、GB50160、GB50074中火災危險性分類為甲、乙類區域的場所。,(四)術語解釋,液化烴、可燃液體的火災危險性分類,(四)術語解釋,4.受限空間 confined space進出口受限,通風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或缺氧,對進入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構成威脅的封閉、半封閉設施及場所,如反應器、塔、釜、槽、罐、爐膛、鍋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閉、半封閉場所。,(四)術語解釋,三、條文解讀,4.1 作業前,作業單位和生產單位應對作業現場和作業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險(能量安全)、有害因素進行辨識,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6、控制安全)。,(一)作業前、作業中與作業后(第4章 基本要求,強制性),4.2 作業前,應對參加作業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主要內容如下:a)有關作業的安全規章制度;b)作業現場和作業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及應采取的具體安全措施;c)作業過程中所使用的個體防護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項;d)事故的預防、避險、逃生、自救、互救等知識;e)相關事故案例和經驗、教訓。,(一)作業前、作業中與作業后(第4章 基本要求,強制性),4.3 作業前,生產單位應進行如下工作:a)對設備、管線進行隔絕、清洗、置換,并確認滿足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等作業安全要求;b)對放射源采取相應的安全處置措施;c)對作業現7、場的地下隱蔽工程進行交底;d)腐蝕性介質的作業場所配備人員應急用沖洗水源;e)夜間作業的場所設置滿足要求的照明裝置;f)會同作業單位組織作業人員到作業現場,了解和熟悉現場環境,進一步核實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熟悉應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及分布。,(一)作業前、作業中與作業后(第4章 基本要求,強制性),4.4 作業前,作業單位對作業現場及作業涉及的設備、設施、工器具等進行檢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a)作業現場消防通道、行車通道應保持暢通;影響作業安全的雜物應清理干凈;b)作業現場的梯子、欄桿、平臺、箅子板、蓋板等設施應完整、牢固,采用的臨時設施應確保安全;c)作業現場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溝、孔洞等應采8、取有效防護措施,并設警示標志,夜間應設警示紅燈;需要檢修的設備上的電器電源應可靠斷電,在電源開關處加鎖并加掛安全警示牌;,(一)作業前、作業中與作業后(第4章 基本要求,強制性),4.4 作業前,作業單位對作業現場及作業涉及的設備、設施、工器具等進行檢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d)作業使用的個體防護器具、消防器材、通信設備、照明設備等應完好;e)作業使用的腳手架、起重機械、電氣焊用具、手持電動工具等各種工器具應符合作業安全要求;超過安全電壓的手持式、移動式電動工器具應逐個配置漏電保護器和電源開關。,(一)作業前、作業中與作業后(第4章 基本要求,強制性),4.5 進入作業現場的人員應正確佩戴符合9、GB 2811要求的安全帽,作業時,作業人員應遵守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按規定著裝及正確佩戴相應的個體防護用品,多工種、多層次交叉作業應統一協調。特種作業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患有職業禁忌證者不應參與相應作業。注:職業禁忌證依據GBZ/T 157-2009。作業監護人員應堅守崗位,如確需離開,應有專人替代監護(并交代清作業情況)。,(一)作業前、作業中與作業后(第4章 基本要求,強制性),5.1 作業分級(非強制性)5.1.1 固定動火區外的動火作業一般分為二級動火、一級動火、特殊動火三個級別,遇節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況,動火作業應升級管理。注:企業應劃定固定動火區及禁火區。5.110、.2 二級動火作業:除特殊動火作業和一級動火作業以外的動火作業。凡生產裝置或系統全部停車,裝置經清洗、置換、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離措施后,可根據其火災、爆炸危險性大小,經所在單位安全管理部門批準,動火作業可按二級動火作業管理。5.1.3 一級動火作業:在易燃易爆場所進行的除特殊動火作業以外的動火作業。廠區管廊上的動火作業按一級動火作業管理。5.1.4 特殊動火作業:在生產運行狀態下的易燃易爆生產裝置、輸送管道、儲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險場所進行的動火作業,帶壓不置換動火作業按特殊動火作業管理。,(二)動火作業,(二)動火作業,(二)動火作業,動火作業區域劃分舉例,5.2 作業基本要求(強11、制性)5.2.1 動火作業應有專人監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現場及周圍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安全防火措施,并配備消防器材,滿足作業現場應急需求。5.2.2 動火點周圍或其下方的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溝、水封等,應檢查分析并采取清理或封蓋等措施;對于動火點周圍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設備,應采取隔離措施。5.2.3 凡在盛有或盛裝過危險化學品的設備、管道等生產、儲存設施及處于GB 50016、GB 50160、GB 50074規定的甲、乙類區域的生產設備上動火作業,應將其與生產系統徹底隔離,并進行清洗、置換,分析合格后方可作業;因條件限制無法進行清洗、置換而確需動火作業時按5.3規定執12、行。5.2.4 拆除管線進行動火作業時,應先查明其內部介質及其走向,并根據所要拆除管線的情況制訂安全防火措施。,(二)動火作業,在有可燃物構件和使用可燃物做防腐內襯的設備內部進行動火作業時,應采取防火隔絕措施。5.2.6 在生產、使用、儲存氧氣的設備上進行動火作業時,設備內氧含量不應超過23.5%。5.2.7 動火期間距動火點30 m內不應排放可燃氣體;距動火點15 m內不應排放可燃液體;在動火點10 m范圍內及動火點下方不應同時進行可燃溶劑清洗或噴漆等作業。5.2.8 鐵路沿線25 m以內的動火作業,如遇裝有危險化學品的火車通過或停留時,應立即停止。5.2.9 使用氣焊、氣割動火作業時,乙炔13、瓶應直立放置,氧氣瓶與之間距不應小于5 m,二者與作業地點間距不應小于10 m,并應設置防曬設施。5.2.10 作業完畢應清理現場,確認無殘留火種后方可離開。5.2.11 五級風以上(含五級)天氣,原則上禁止露天動火作業。因生產確需,動火作業應升級管理。,(二)動火作業,5.3 特殊動火作業要求(強制性)特殊動火作業在符合5.2規定的同時,還應符合以下規定:a)在生產不穩定的情況下不應進行帶壓不置換動火作業;b)應預先制定作業方案,落實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時可請專職消防隊到現場監護;c)動火點所在的生產車間(分廠)應預先通知工廠生產調度部門及有關單位,使之在異常情況下能及時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d14、)應在正壓條件下進行作業;e)應保持作業現場通排風良好。,(二)動火作業,5.4 動火分析及合格標準(強制性)5.4.1 作業前應進行動火分析,要求如下:a)動火分析的監測點要有代表性,在較大的設備內動火,應對上、中、下各部位進行監測分析;在較長的物料管線上動火,應在徹底隔絕區域內分段分析;b)在設備外部動火,應在不小于動火點10 m范圍內進行動火分析;c)動火分析與動火作業間隔一般不超過30 min,如現場條件不允許,間隔時間可適當放寬,但不應超過60 min;,(二)動火作業,d)作業中斷時間超過60 min,應重新分析,每日動火前均應進行動火分析;特殊動火作業期間應隨時進行監測;e)使用15、便攜式可燃氣體檢測儀或其它類似手段進行分析時,檢測設備應經標準氣體樣品標定合格。5.4.2 動火分析合格標準為:a)當被測氣體或蒸氣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時,其被測濃度應不大于0.5%(體積百分數);b)當被測氣體或蒸氣的爆炸下限小于4%時,其被測濃度應不大于0.2%(體積百分數)。,(二)動火作業,造粒塔倒塌全景,(二)動火作業 典型案例一,造粒塔倒塌全景,(二)動火作業 典型案例一,事故的直接原因:在未停車清理情況下,在造粒塔下料斗處動焊加裝敲擊錘過程中,焊接高溫引起造粒塔內硬脂酸粉塵爆炸,繼而引發火災、裝置坍塌。,(二)動火作業 典型案例一,31,事故后的循環罐頂部,泵房房頂,事故后清液16、輸送管道,人孔,(二)動火作業 典型案例二,32,在正常生產情況下,檢修人員及監護人員共5人,在對清液管道進行焊接作業時發生爆炸,3人被氣流沖擊到脫硫液循環泵泵房屋頂,1人被沖擊到循環泵泵房北側地面上,1人被沖擊到脫硫液循環泵泵房南側墜地,導致3人當場死亡,1人重傷、1人輕傷。事故直接原因:脫硫液中揮發出來的氨氣充滿罐頂上部,在罐頂附近清液管道上進行動火作業時,引起罐內爆炸,導致事故發生。,(二)動火作業 典型案例二,事故現場圖,(二)動火作業 典型案例三,在污水池進行焊接作業時發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事故直接原因:污水處理池中污水所含有機物揮發,可燃氣體集聚,作業人員在未經動火審批,沒有進行17、可燃氣體濃度檢測分析的情況下進行焊接作業,引爆可燃氣體,導致事故發生。,(二)動火作業 典型案例三,受限空間作業(強制性,進入或探入受限空間進行的作業)6.1 作業前,應對受限空間進行安全隔絕,要求如下:a)與受限空間連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業的管道應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進行隔絕;b)與受限空間連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業的孔、洞應進行嚴密地封堵;c)受限空間內的用電設備應停止運行并有效切斷電源,在電源開關處上鎖并加掛警示牌。,(三)受限空間作業,6.2 作業前,應根據受限空間盛裝(過)的物料特性,對受限空間進行清洗或置換,并達到如下要求:a)氧含量為18%21%,在富氧環境下不應大于23.5%;18、b)有毒氣體(物質)濃度應符合GBZ 2.1 的規定;c)可燃氣體濃度要求同本標準條規定。6.3 應保持受限空間空氣流通良好,可采取如下措施:a)打開人孔、手孔、料孔、風門、煙門等與大氣相通的設施進行自然通風;b)必要時,應采用風機強制通風或管道送風,管道送風前應對管道內介質和風源進行分析確認。,(三)受限空間作業,6.4 應對受限空間內的氣體濃度進行嚴格監測,監測要求如下:a)作業前30 min內,應對受限空間進行氣體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進入,如現場條件不允許,時間可適當放寬,但不應超過60 min;b)監測點應有代表性,容積較大的受限空間,應對上、中、下各部位進行監測分析;c)分析儀器應在19、校驗有效期內,使用前應保證其處于正常工作狀態;d)監測人員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間監測時應采取6.5中規定的個體防護措施;e)作業中應定時監測,至少每2 h監測一次,如監測分析結果有明顯變化,應立即停止作業,撤離人員,對現場進行處理,并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復作業;f)對可能釋放有害物質的受限空間,應連續監測,情況異常時應立即停止作業,撤離人員,對現場進行處理,并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復作業;g)涂刷具有揮發性溶劑的涂料時,應做連續分析,并采取強制通風措施;h)作業中斷時間超過60 min時,應重新進行分析。,(三)受限空間作業,6.5 進入下列受限空間作業應采取如下防護措施:a)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間經清洗或置20、換仍達不到6.2要求的,應佩戴隔絕式呼吸器,必要時應拴帶救生繩;b)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間經清洗或置換仍達不到6.2要求的,應穿防靜電工作服及防靜電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壓燈具及防爆工具;c)酸堿等腐蝕性介質的受限空間,應穿戴防酸堿防護服、防護鞋、防護手套等防腐蝕護品;d)有噪聲產生的受限空間,應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聲護具;e)有粉塵產生的受限空間,應配戴防塵口罩、眼罩等防塵護具;f)高溫的受限空間,進入時應穿戴高溫防護用品,必要時采取通風、隔熱、佩戴通訊設備等防護措施。g)低溫的受限空間,進入時應穿戴低溫防護用品,必要時采取供暖、佩戴通訊設備等措施。,(三)受限空間作業,6.6 照明及用電安全要求21、如下:a)受限空間照明電壓應小于等于36 V,在潮濕容器、狹小容器內作業電壓應小于等于12 V;b)在潮濕容器中,作業人員應站在絕緣板上,同時保證金屬容器接地可靠。6.7 作業監護要求如下:a)在受限空間外應設有專人監護,作業期間監護人員不應離開;b)在風險較大的受限空間作業時,應增設監護人員,并隨時與受限空間內作業人員保持聯絡。,(三)受限空間作業,6.8 應滿足的其他要求如下:a)受限空間外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備有空氣呼吸器(氧氣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應的應急用品;b)受限空間出入口應保持暢通;c)作業前后應清點作業人員和作業工器具;d)作業人員不應攜帶與作業無關的物品進入受限空間;22、作業中不應拋擲材料、工器具等物品;在有毒、缺氧環境下不應摘下防護面具;不應向受限空間充氧氣或富氧空氣;離開受限空間時應將氣割(焊)工器具帶出;e)難度大、勞動強度大、時間長的受限空間作業應采取輪換作業方式;f)作業結束后,受限空間所在單位和作業單位共同檢查受限空間內外,確認無問題后方可封閉受限空間;g)最長作業時限不應超過24 h,特殊情況超過時限的應辦理作業延期手續。,(三)受限空間作業,41,事故泵池內部,墻壁內為異丙醇溶劑罐,墻壁內為一空罐,甲硫醇鈉罐,(三)受限空間作業 典型案例一,42,一技術人員去異丙醇輸送泵泵池(深約2.6m,寬約1.5m,長約5m)查看,入池后中毒暈倒,隨后現場23、另3名工人未佩戴個體防護用品下去施救,也倒在池內。其他2名工人聽到呼救后,在泵池邊用鐵鉤將4人救出,4人經搶救無效死亡。最后實施救援的2人在施救過程中,也輕微中毒。,(三)受限空間作業 典型案例一,清理人員使用的小鐵皮桶,(三)受限空間作業 典型案例二,事故經過:甲醇項目工人使用小鐵皮桶在地下槽邊沿吊打槽內污水。在甲醇泵房休息的員工聽到呼救,隨即趕到廢甲醇儲罐操作平臺查看,并立即向車間報告,通知調度救援,隨后趕到的救援人員將已倒在地下槽的4名員工救出,送往醫院救治,4人因搶救無效死亡。事故原因:甲醇項目氣密性試驗所用氮氣串入地下槽(據調查,清理時能明顯看到地下槽內的氣泡),清理人員在使用小鐵皮24、桶吊水過程中桶梁與桶體脫鉤,桶體掉落到地下槽底部,1名清理人員到地下槽底部撿拾時窒息倒地,周邊人員盲目施救導致事故擴大。,(三)受限空間作業 典型案例二,45,厭氧池(帶封蓋),事故后清液輸送管道,(三)受限空間作業 典型案例三,46,厭氧池內部(從上往下看),厭氧池出入口支撐,(三)受限空間作業 典型案例三,47,事故經過:某化工企業3名員工在污水處理站進行檢維修工作,需在厭氧池(長4米、寬1米、深4米、水深約1米,厭氧池頂部有蓋板,當天早上,工人將蓋板打開進行自然通風)底部安裝一臺污泥泵。1名職工從厭氧池出口進入準備安裝時跌入厭氧池,另2名職工在實施搶救過程中,也跌入厭氧池。事故直接原因:25、厭氧池底污泥中含有硫化氫,致使硫化氫在厭氧池中聚集,在沒有對厭氧池進行完全置換、未對厭氧池內氣體含量進行檢測、未履行進入受限空間審批程序的情況下,員工進入厭氧池內工作暈倒,其他員工未佩戴任何防護用品盲目施救,導致傷亡擴大。,(三)受限空間作業 典型案例三,盲板抽堵作業(強制性)切斷管理,不相信“閥門”斷開、盲板,(四)盲板抽堵作業,7.1 生產車間(分廠)應預先繪制盲板位置圖,對盲板進行統一編號,并設專人統一指揮作業。7.2 應根據管道內介質的性質、溫度、壓力和管道法蘭密封面的口徑等選擇相應材料、強度、口徑和符合設計、制造要求的盲板及墊片。高壓盲板使用前應經超聲波探傷,并符合JB/T 450的26、要求。7.3 作業單位應按圖進行盲板抽堵作業,并對每個盲板設標牌進行標識,標牌編號應與盲板位置圖上的盲板編號一致。生產車間(分廠)應逐一確認并做好記錄。7.4 作業時,作業點壓力應降為常壓,并設專人監護。7.5 在有毒介質的管道、設備上進行盲板抽堵作業時,作業人員應按GB/T 11651的要求選用防護用具。,(四)盲板抽堵作業,7.6 在易燃易爆場所進行盲板抽堵作業時,作業人員應穿防靜電工作服、工作鞋,并應使用防爆燈具和防爆工具;距盲板抽堵作業地點30 m內不應有動火作業。7.7 在強腐蝕性介質的管道、設備上進行盲板抽堵作業時,作業人員應采取防止酸堿灼傷的措施。7.8 介質溫度較高、可能造成燙27、傷的情況下,作業人員應采取防燙措施。7.9 不應在同一管道上同時進行兩處及兩處以上的盲板抽堵作業。7.10 盲板抽堵作業結束,由作業單位和生產車間(分廠)專人共同確認。,(四)盲板抽堵作業,51,煤氣管道裝盲板處,(三)盲板抽堵作業 典型案例,52,事故情況:檢修過程中發生煤氣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31人受傷(其中8人重傷)。事故直接原因:盲板安裝錯位,并且未完全緊固,煤氣滲漏,檢修作業現場(密閉廠房)煤氣富集,作業監護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隨身攜帶的便攜式可燃氣體報警儀報警,但未引起重視,檢修過程中機械作業產生的火花引爆煤氣。因3項檢修作業同時進行,致使傷亡較大。,(四)盲板抽堵作業 典型案例28、,8.1 作業分級8.1.1 作業高度h分為四個區段:2 m h 5 m;5 m h 15 m;l5 m h 30 m;h 30 m。8.1.2 直接引起墜落的客觀危險因素分為11種:a)陣風風力五級(風速8.0 m/s)以上;b)GB/T 4200規定的級或級以上的高溫作業;c)平均氣溫等于或低于5 的作業環境;d)接觸冷水溫度等于或低于12 的作業;e)作業場地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f)作業場所光線不足或能見度差;g)作業活動范圍與危險電壓帶電體距離小于表1的規定;,(五)高處作業,h)擺動,立足處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即任一邊小于500 mm的矩形平面、直徑小于500 mm的29、圓形平面或具有類似尺寸的其它形狀的平面,致使作業者無法維持正常姿勢;i)GB 3869規定的級或級以上的體力勞動強度;j)存在有毒氣體或空氣中含氧量低于19.5%的作業環境;k)可能會引起各種災害事故的作業環境和搶救突然發生的各種災害事故。,表1 作業活動范圍與危險電壓帶電體的距離,g)作業活動范圍與危險電壓帶電體距離小于表1的規定;,(五)高處作業,8.1.3 不存在列出的任一種客觀危險因素的高處作業按表2規定的A類法分級,存在列出的一種或一種以上客觀危險因素的高處作業按表2規定的B類法分級。表2 高處作業分級,(五)高處作業,8.2 作業要求(強制性)8.2.1 作業人員應正確配戴符合GB30、 6095要求的安全帶。帶電高處作業應使用絕緣工具或穿均壓服。級高處作業(30 m 以上)宜配備通訊聯絡工具。8.2.2 高處作業應設專人監護,作業人員不應在作業處休息。8.2.3 應根據實際需要配備符合GB 26557等標準安全要求的吊籠、梯子、擋腳板、跳板等,腳手架的搭設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8.2.4 在彩鋼板屋頂、石棉瓦、瓦棱板等輕型材料上作業,應鋪設牢固的腳手板并加以固定,腳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五)高處作業,8.2.5 在臨近排放有毒、有害氣體、粉塵的放空管線或煙囪等場所進行作業時,應預先與作業所在地有關人員取得聯系、確定聯絡方式,并為作業人員配備必要的且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防護器具31、(如空氣呼吸器、過濾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8.2.6 雨天和雪天作業時,應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措施;遇有五級以上強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應進行高處作業、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暴風雪、臺風、暴雨后,應對作業安全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五)高處作業,8.2.7 作業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應裝入工具袋,上下時手中不應持物,不應投擲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動、易滾動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腳手架上時,應采取防墜落措施。8.2.8 與其他作業交叉進行時,應按指定的路線上下,不應上下垂直作業,如果確需垂直作業應采取可靠的隔離措施。8.2.9 因作業必需,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時,應經作業審32、批人員同意,并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作業后應立即恢復。8.2.10 作業人員在作業中如果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發出信號,并迅速撤離現場。8.2.11 拆除腳手架、防護棚時,應設警戒區并派專人監護,不應上部和下部同時施工。,(五)高處作業,(六)吊裝作業,(七)臨時用電作業,(八)動土作業,(九)斷路作業,(十)附錄,四、實際運用存在的問題,1、制度空洞:只提標準中要求,不明確那個崗位那些人來執行那些程序;2、紙上談兵:制度中有要求,但根本未配置測氧測毒測爆、通訊及應急救護設備設施;3、執行不規范:分級不合理不規范或不執行,未進行危害辨識,未進行分析或未按要求進行分析,未進行安全教育,未進行作業證關33、閉。,五、法規要求,1、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保障生產安全十條規定第八項:嚴禁未經審批進行動火、進入受限空間、高處、吊裝、臨時用電、動土、檢維修、盲板抽堵等作業。2、湖北省集中開展化工和危險化學品及醫藥企業特殊作業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方案中專項治理主要內容:重點治理違反化學品生產單位特殊作業安全規范以下的幾個方面:1.未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建立符合化學品生產單位特殊作業安全規范的特殊作業安全管理制度的;2.未對主要負責人、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崗位員工進行特殊作業培訓的;,五、法規要求,3.特殊作業涉及的焊接與熱切割、電工、吊裝等作業人員未持有效證件作業的;4.未配備完好可靠的可燃、有毒氣體34、(物質)檢測報警儀、氧含量分析儀器、消防器材、照明器具、應急救援器材等設備設施的;5.未配置符合規定數量且合格有效的空氣呼吸器等個人防護用品或員工不能熟練、正確佩戴的;6.未在特殊作業前對作業現場和作業過程中的風險進行辨識或未制定、落實并按規定確認各項防范措施的;7.未在動火作業前進行可燃氣體定量分析,未在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前進行可燃氣體、有毒氣體(物質)和氧含量定量分析,或分析時間無效、分析結果不合格仍作業的;,五、法規要求,8.未在特殊作業前辦理作業審批手續的;9.未在特殊作業前向作業和監護人員進行充分安全交底的;10.未指派熟悉生產工藝、現場設備設施、具備應急處置能力的監護人進行全過程監護的;11.未在特殊作業完成后及時恢復拆移的安全設施安全使用功能、撤離作業工具、清理作業現場雜物并簽字驗收的;12.未落實節假日期間特殊作業升級管理的。,六、處罰依據,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檢查重點指導目錄,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