牽引變電所安全工作規程培訓課程(18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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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晴
編號:752525
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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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牽引變電所安全工作規程第一章總則第1條、為了切實保證職工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電力系統、發供配電設備的安全運行,結合電力生產多年來的實踐經驗,制定本規程。各單位的領導干部和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本規程。第2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各級領導必須以身作則,要充分發動群眾,依靠群眾;要發揮安全監察機構和群眾性的安全組織的作用,嚴格監督本規程的貫徹執行。第3條、任何工作人員發現有違反本規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者,應立即制止。第4條、對認真遵守本規程者,應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反本規程者,應認真分析,加強教育,分別情況,嚴肅處理。對造成嚴重事故者,應按情節輕重,予以行政或刑事處分。第二章高壓設2、備工作的基本要求(part1)第1條、值班人員必須熟悉電氣設備。單獨值班人員或值班負責人還應有實際工作經驗。第2條、高壓設備符合下列條件者,可由單人值班:一、室內高壓設備的隔離室設有遮欄,遮欄的高度在17m以上,安裝牢固并加者;二、室內高壓開關的操作機構用墻或金屬板與該開關隔離,或裝有遠方操作機構者。單人值班不得單獨從事修理工作。第3條、不論高壓設備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得單獨移開或越過遮欄進行工作;若有必要移開遮欄時,必須有監護人在場,并符合表1的安全距離。第二章高壓設備工作的基本要求(part2)第13條、經企業領導批準允許單獨巡視高壓設備的值班員和非值班員,巡視高壓設備時,不得進行其他工作3、,不得移開或越過遮欄。第14條、雷雨天氣,需要巡視室外高壓設備時,應穿絕緣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針第二章高壓設備工作的基本要求(part3)第32條、在運用中的高壓設備上工作,分為三類:一、全部停電的工作,系指室內高壓設備全部停電(包括架空線路與電纜引入線在內),通至鄰接高壓室的門全部閉鎖,以及室外高壓設備全部停電(包括架空線路與電纜引入線在內)。二、部分停電的工作,系指高壓設備部分停電,或室內雖全部停電,而通至鄰接高壓室的門并未全部閉鎖。三、不停電工作系指:1工作本身不需要停電和沒有偶然觸及導電部分的危險者;2許可在帶電設備外殼上或導電部分上進行的工作。第33條在高壓設備上工作,必須遵守4、下列各項:一、填用工作票或口頭、電話命令;二、至少應有兩人在一起工作;三、完成保證工作人員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第三章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第1條、在電氣設備上工作,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為:一、工作票制度;二、工作許可制度;第一節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第1條、檢修工作結束以前,若需特設備試加工作電壓,可按下列條件進行:一、全體工作人員撤離工作地點;二、將該系統的所有工作票收回,拆除臨時遮欄、接地線和標示牌,恢復常設遮欄;三、應在工作負責人和值班員進行全面檢查無誤后,由值班員進行加壓試驗。工作班若需繼續工作時,應重新履行工作許可手續。第2條、在同一電氣連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幾個工作地點轉移工作5、時,全部安全措施由值班員在開工前一次做完,不需再辦理轉移手續,但工作負責人在轉移工作地點時,應;向工作人員交待帶電范圍、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第四章線路作業時發電廠和變電所的安全措施第1條.值班調度員必須將線路停電檢修的工作班組數目、工作負責人姓名、工作地點和工作任務記入記錄簿。第2條.難工作結束時,應得到工作負責人(包括用戶)的竣工報告,確認所有工作班組均已竣工,接地線已拆除,工作人員已全部撤離線路,并與記錄簿核對無誤后,方可下令拆除發電廠或變電所內的安全措施,向線路送電。第五章帶電作業(part1)兩線一地的線路及其電氣設備上不宜進行帶電作業。第1條、帶電作業應在良好天氣下進行。如遇雷、雨、6、雪、霧不得進行帶電作業,風力大于5級時,一般不宜進行帶電作業。在特殊情況下,必須在惡劣天氣進行帶電搶修時,應組織有關人員充分討論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經廠(局)主管生產領導(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進行。第2條、對于比較復雜,難度較大的帶電作業新項目和研制的新工具必須進行科學試驗,確認安全可靠,編出操作工藝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經廠(局)主管生產領導(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進行和使用第五章帶電作業(part2)第3條、帶電作業工作票簽發人和工作負責人應具有帶電作業實踐經驗。工作票簽發人必須經廠(局)領導批準,工作負責人也可經工區領導批準。第4條、帶電作業必須設專人監護。監護人應由有帶電作業實踐經驗的人員7、擔任。監護人不得直接操作。監護的范圍不得超過一個作業點。復雜的或高桿塔上的作業應增設(塔上)監護人。第5條、帶電作業工作票簽發人和工作負責人對帶電作業現場情況不熟悉時,應組織有經驗的人員到現場查勘。根據查勘結果作出能否進行帶電作業的判斷,并確定作業方法和所需工具以及應采取的措施。第五章帶電作業(part3)第1條、帶電斷、接空載線路,必須遵守下列規定:一、帶電斷、接空載線路時,必須確認線路的終端斷路器(開關)或隔離開關(刀閘)確已斷開,接入線路側的變壓器、電壓互感器確已退出運行后,方可進行。嚴禁帶負荷斷、接引線。二、帶電斷、接空載線路時,作業人員應戴護目鏡,并應采取消弧措施,消弧工具的斷流能力8、應與被斷、接的空載線路電壓等級及電容電流相適應。如使用消弧繩,則其斷、接的空載線路的長度不應大于表9的規定,且作業人員與斷開點應保持4m以上的距離。三、在查明線路確無接地,絕緣良好,線路上無人工作且相位確定無誤后才可進行帶電斷、接引線。四、帶電接引時未接通相的導線及帶電斷引時,已斷開相的導線將因感應而帶電。為防止電擊,應采取措施后才能觸及。五、嚴禁同時接觸未接通的或已斷開的導線兩個斷頭,以防人體串入電路。第2條、嚴禁用斷、接空載線路的方法使兩電源解列或并列。第3條、帶電斷、接耦合電容器時,應將其信號、接地刀閘合上并應停用高頻保護。被斷開的電容器應立即對地放電。第4條、帶電斷、接空載線路、耦合電9、容器、避雷器等設備時,應采取防止引流線擺動的措施。第六章在六氟化硫電氣設備上的工作第1條發生緊急事故應立即開啟全部通風系統進行通風。發生設備防爆膜破裂事故時,應停電處理,并用汽油或丙酮擦拭干凈。第2條進行氣體采樣和處理一般滲漏時,要戴防毒面具并進行通風。第3條檢修結束后,檢修人員應洗澡,把用過的工器具、防護用具清洗干凈。第4條SF6氣瓶應放置在陰涼干燥、通風良好、敞開的專門場所,直立保存,并應遠離熱源和油污的地方,防潮、防陽光曝曬,并不得有水份或油污粘在閥門上。搬運時,應輕裝輕卸。第5條未經檢驗的SF6新氣氣瓶和已檢驗合格的氣體氣瓶應分別存放,不得混淆。第七章在停電的低壓配電裝置和低壓導線上的10、工作第1條低壓配電盤、配電箱和電源干線上的工作,應填用第二種工作票。在低壓電動機和照明回路上工作,可用口頭聯系。上述工作至少由兩人進行。第2條低壓回路停電的安全措施:一、將檢修設備的各方面電源斷開取下熔斷器(保險),在刀閘操作把手上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二、工作前必須驗電。三、根據需要采取其他安全措施。第3條停電更換熔斷器(保險)后,恢復操作時,應戴手套和護目眼鏡。第八章在繼電保護、儀表等二次回路上的工作第211條下列情況應填用第一種工作票:一、在高壓室遮欄內或與導電部分小于表1規定的安全距離進行繼電器和儀表等的檢查試驗時,需將高壓設備停電的。二、檢查高壓電動機和起動裝置的繼電器11、和儀表需將高壓設備停電的第九章電氣試驗第1條因試驗需要斷開設備接頭時,拆前應做好標記,接后應進行檢查。第2條試驗裝置的金屬外殼應可靠接地;高壓引線應盡量縮短,必要時用絕緣物支持牢固。試驗裝置的電源開關,應使用明顯斷開的雙極刀閘。為了防止誤合刀閘,可在刀刃上加絕緣罩。試驗裝置的低壓回路中應有兩個串聯電源開關,并加裝過載自動掉閘裝置。第3條試驗現場應裝設遮欄或圍欄,向外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并派人看守。被試設備兩端不在同一地點時,另一端還應派人看守。第4條加壓前必須認真檢查試驗接線,表計倍率、量程,調壓器零位及儀表的開始狀態,均正確無誤,通知有關人員離開被試設備,并取得試驗負責人許可,12、方可加壓。加壓過程中應有人監護并呼唱。高壓試驗工作人員在全部加壓過程中,應精力集中,不得與他人閑談,隨時警戒異常現象發生,操作人應站在絕緣墊上。第5條變更接線或試驗結束時,應首先斷開試驗電源,放電,并將升壓設備的高壓部分短路接地。第十章電力電纜工作第1條電力電纜停電工作應填用第一種工作票,不需停電的工作應填用第二種工作票。工作前必須詳細核對電纜名稱,標示牌是否與工作票所寫的符合,安全措施正確可靠后,方可開始工作。第2條挖掘電纜工作,應由有經驗人員交待清楚后才能進行。挖到電纜保護板后,應由有經驗的人員在場指導,方可繼續工作第十一章其他安全措施第1條在帶電設備周圍嚴禁使用鋼卷尺、皮卷尺和線尺(夾有金屬絲者)進行測量工作。第2條在電容器組上或進入其圍欄內工作時,應將電容器逐個多次放電并接地后,方可進行。
CAD圖紙
上傳時間:2023-11-22
2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