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績效考核細則匯總(17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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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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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績效考核細則目 錄第一章 總 則1第二章 考核方式1第三章 考核范圍2第四章 考核內容2附件:公司安全績效考核評分表10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認真落實有感領導、直線責任和屬地管理的要求,公司為解決工作中存在的領導個人安全行動計劃不落實,直線責任不履行,屬地管理不靠實,以及現場存在的個人違章違規等情形,特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公司每月進行檢查,獎優罰劣。檢查結果在公司生產會上進行通報,年終匯總排序,作為評選安全管理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及風險抵押返還比例的依據。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 第二章 考核方式第四條 公司按照每月績效獎金的3%進行提取,做為安全績效考核,其中1%做為專項獎勵2、,2%做為月度考核,并以2%做為基礎,出現問題的以每分400元的標準從2%的安全績效中扣除,額度不限。對于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給予獎勵,獎勵總額不超過罰款的額度。公司所屬各單位應建立自身的考核細則,每月對各工程項目進行一次考核,并將公司每月的獎懲情況按照管理層和操作層的責任落實到每名責任人。第五條 公司通過日常安全檢查和月度聯合檢查兩種方式對各單位進行檢查。日常安全檢查由安全環保部和監督站相關人員負責,按照HSE體系的要求對各單位進行檢查,通過問題點的情況,查找出各單位存在的管理缺陷。月度檢查由公司安全環保部和HSE監督站組織,并輪流抽調基層單位相關安全監管人員組成聯合檢查小組,采取現場打分、現3、場公布得分情況的方式,確保檢查的公平性和真實性。每月將日常考核結果和月度考核結果匯總,對各單位的安全管理狀況進行分析,并在月度安全例會和公司生產會上進行講評、通報。第三章 考核范圍第六條 日常安全檢查以現場安全管理為主,檢查范圍為:安全能力、違章行為、個人防護用品、安全防護設施、安全警示、現場作業條件、方案和交底的落實;月度聯合檢查按照HSE體系管理的要求考核包括領導責任、直線責任、綜合業務、培訓教育、職業健康和勞動保護、組織管理、特種設備、應急管理、消防管理、生產安全、交通安全、環境保護、事故和事件管理、內部考核及現場安全。第四章 考核內容第七條 領導責任(10分)(一)安全組織機構未建立扣4、2分,各崗位安全職責未明確扣2分,安全職責未落實每發現一處扣1分。(二)未經上級主管部門允許私自調換安全監管人員的扣2分。(三)個人安全行動計劃未制定扣2分,未落實扣1分。(四)未保證本單位安全環保投入的扣2分。(五)未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形勢分析會,分析安全生產形勢,推廣好的經驗做法,整改存在問題的扣2分。第八條 直線責任(5分)(一)各業務口未將安全環保工作納入到日常業務管理之中,未明確到工作職責和管理辦法中的扣2分,未執行的扣1分。(二)在業務范圍內未開展安全經驗分享的扣2分,未及時傳遞各類相關信息的扣1分。(三)未對主管業務范圍內的事故、事件進行分析研究,并制定預防整改措施的扣2分。第5、九條 綜合業務(5分)(一)未及時按要求接收上級部門業務通知、文件,并傳達貫徹(1分)。(二)未認真開展各種安全環保宣傳及活動,并按要求上報。總結的扣1分。(三)未按要求及時、準確上報各類臺帳、報表的扣1分。(四)未按要求及時、準確上報油田公司、工程建設公司項目月度監督檢查問題整改結果的扣2分;未按要求及時、準確上報油田公司動火情況報表扣2分。(五)上級部門安排的其他業務工作未及時完成的扣1分。第十條 安全培訓教育(5分)(一)各單位項目負責人,未經安全專業知識考核合格持證上崗的,扣1分。(二)各單位安全監督、管理人員,未經安全專業知識考核合格持證上崗的,扣1分。(三)未按規定對臨時雇用人員及6、外來施工人員開展安全教育的,扣1分。(四)特種作業人員未經培訓、無證上崗作業的,每發現一人次,扣1分。第十一條 職業健康和勞動防護(5分)(一)未按規定向作業人員發放勞保防護用品、用具或未設置防護設施的扣2分。(二)未按規定穿戴或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發現一人扣0.5分。(三)未按規定對作業人員進行職業健康檢查,或安排有職業禁忌病癥的人員從事禁忌作業的扣1分。(四)對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場所,未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的扣1分。第十二條 組織管理(5分)(一)未按規定層層簽訂安全環保責任書的,每人次扣1分。(二)施工前未與分包隊伍簽訂安全合同或協議的,扣5分。第十三條 特種設備管理(5分)(7、一)特種設備安裝未按規定辦理告知手續的扣2分。(二)特種設備未辦理注冊登記,擅自投入使用的扣2分。(三)特種設備未定期進行檢驗,扣2分。(四)特種設備在投產運行后未建立完善的設備檔案、管理制度、規程及記錄的每臺扣1分。(五)氣瓶的儲存、使用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每發現一處扣1分。(六)對于存在不安全隱患的設備,未能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仍然繼續使用的,每發現一處,對設備所屬單位扣2分。(七)特種設備未設專人管理或責任不明確的,扣2分;不按職責對設備定期檢修、檢查的,扣1分。(八)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違反操作規程或酒后上崗的扣2分。第十四條 應急管理(5分)(一)未按規定建立應急救援組織的,扣2分。(二)8、未制定應急預案的扣2分,應急預案內容不全的扣1分。(三)未按要求進行預案演練的扣1分。(四)未按規定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儲備物資或不能滿足應急需要的,扣1分。第十五條 消防安全(5分)(一)消防器材未按規定進行采購、配備或定期檢查、維護的每發現一處扣0.5分。(二)消防重點單位未建立消防檔案的扣2分。(三)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扣1分:1.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2.違章使用明火作業的;3.消防值班、檢查人員人員配備不足或脫崗的。(四)有下列違章現象之一的扣0.5分: 1.違章搭建臨時建筑的;2.防火、疏散標志、應急燈缺失、損壞的;3.消防通道、防火門等關鍵部位違規堆放物品或不能正常9、使用的;4.消防設施、器材配備不足、損壞或擺放位置不符合規定,不能保證正常使用的。第十六條 生產安全(30分)(一)施工項目在生產啟動前,未履行安全生產啟動審批,扣2分。(二)未開展風險識別的扣5分,風險識別不全或不正確的扣1分。(三)現場管理人員違章指揮扣5分。(四)未按規定制訂安全技術措施或未按規定進行審批、交底、實施的扣2分。(五)生產作業人員違章作業或違反勞動紀律的,每發現一人次扣1分。(六)未按要求開展班前安全分析會議的,每發現一次扣1分。(七)施工生產作業過程中違章行為(現象)的處罰:1.現場管理暫設嚴重違反安全、衛生、消防等有關規定設置的,扣1分;有毒有害廢棄物處置不符合規定要求10、的,扣1分;未按規定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扣1分;危險坑洞安全防護措施不全的,扣2分;臨時用電必須遵守JGJ46-2005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要求,違反規定的每發現一處,扣1分;危險化學品運輸、使用、儲存和保管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扣2分;施工作業現場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采取預防控制措施繼續作業的,扣5分。2.危險作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扣5分。 危險作業未經批準(未辦理許可)擅自開始施工的; 危險作業安全措施不落實的;未設專人監護。(八)不認真配合安全監管人員檢查的,扣5分。對安全監管人員的監督檢查態度惡劣,拒不配合的扣20分。(九)接到上級下發的監督檢查記錄或隱患整改通知書無故逾期不整改的,11、扣5分。三天內無故不返還隱患整改通知書的扣2分。(十)各級管理人員有三違行為的,所扣分值按操作人員倍數計算,逐級遞增。(如:工程部經理、副經理進現場不戴安全帽每人次扣4分、項目經理每人次扣2分、班組長每人次扣1分、一般員工每人次扣0.5分)。第十七條 交通安全(10分)(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扣1分:1.駕車時吸煙、飲食、接打手機或者有其它妨礙安全行車行為的;2.駕駛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3.不接受安全教育的;4.注銷“準駕證”不及時交回的;5.“三交一封”記錄不及時填寫的;6.“三交”不全的;7.駕車未關好車門、車廂的;8.未配備滅火器及警示牌的。(二)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扣2分:1.闖紅燈的12、;2.不避讓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救護車及接待車隊的;3.駕駛車輛不符合有關安全規定的;4.不隨車攜帶“準駕證”、行駛證、駕駛證、行車路單、長途行駛令、節日通行證、車輛保險卡的;5.未執行“三交一封”的;6.不按規定停車的;7.違章駕駛員不參加培訓的;8.不參加違章積分考試的;9.未建立違章積分考核臺賬的;10.車輛行駛超過規定時速不足50%的;11.駕駛車輛與“駕駛證”不符的;12.車庫或停車場不符合有關安全規定的;13.車隊存在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14.未按規定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的;15.租賃車輛證件不全的。(三)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扣3分。1.車輛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13、; 2.不服從現場交通管理人員指揮強行通行的;3.跑私車的;4.駕駛員有第一項情形的,除經濟處罰外,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四)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扣5分:1.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輛的;2.擅自將車輛轉借或交由他人駕駛的;3.車輛無油田公司車屬標志(標識)或車輛自編號不完整的;4.拒絕、阻撓交通管理人員檢查或檢查逃逸的;5.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6.無“準駕證”駕駛公司車輛的;7.“駕駛證”吊扣期間駕駛車輛的;8.使用過期及已注銷“駕駛證”的;9.不執行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辦法;10.車隊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職責不明確的;11.租賃車輛未簽訂安全合同的或不按約定條款執行的;12.駕駛員有第一14、項和第二項情形的,除經濟處罰外,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第十八條 環境保護(10分)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扣2分:(一)未編制項目施工環境保護方案或未經批準擅自開工的。(二)清淤方案未審批就進行施工的。(三)超出征地范圍施工的。(四)動土施工后未按要求進行恢復的。(五)施工作業完畢后未對施工現場進行清理的。(六)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固體廢棄物未按要求進行處理和處置的。(七)被環保局、油田公司及工程建設公司下發環境隱患整改通知單的。第十九條 事故管理(一)發生輕傷一人事故扣除當月績效工資的5%。(二)發生輕傷兩人事故扣除當月績效工資的10%。(三)發生重傷一人及以上事故扣除當月績效工資的20%。第二十15、條 其他(一)同一項目同種問題連續出現,每多出現一次,考核分值加一倍。(二)以上細則中分值為5分的條款為嚴重違章考核條款,同一項目同種問題出現三次及以上,視同重傷1人事故處理。(三)上級部門考核基層單位時,獎勵或處罰金額按照基層單位安全績效考核辦法分解到責任人。(四)在安全工作中有新思路、新舉措或在安全工作中為公司贏得榮譽的給予獎勵。附件:公司安全績效考核評分表附件:公司安全績效考核評分表序號考核內容標準分考核方法及扣分標準扣分原因及分值一領導責任101.安全組織機構未建立扣2分;2.各崗位安全職責未明確扣2分,安全職責未落實每發現一處扣1分;3.安全監管人員未按50:1要求配備扣2分,未經上16、級主管部門允許私自調換安全監管人員的扣2分;4.個人安全行動計劃未制定扣2分,未落實扣1分;5.未保證本單位安全環保投入的扣2分;6.未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形勢分析會,分析安全生產形勢,推廣好的經驗做法,整改存在問題的扣2分。二直線責任51.各業務口未將安全環保工作納入到日常業務管理之中,未明確到工作職責和管理辦法中的扣2分,未執行的扣1分;2.在業務范圍內未開展安全經驗分享的扣2分,未及時傳遞各類相關信息的扣1分;3.未對主管業務范圍內的事故、事件進行分析研究,并制定預防整改措施的扣2分。三綜合業務51.未及時按要求接收上級部門業務通知、文件,并傳達貫徹的扣1分;2.未認真開展各種安全環保宣17、傳及活動,并按要求上報總結的扣1分;3.未按要求及時、準確上報各類臺帳、報表的扣1分;4、未按要求及時、準確上報油田公司、工程建設公司項目檢查問題整改結果的扣1分;未按要求及時、準確上報油田公司動火情況報表扣1分。5.上級部門安排的其他業務工作未及時完成的扣1分。四安全培訓教育51.各單位項目負責人,未經安全專業知識考核合格持證上崗的,扣1分;2.各單位安全監督、管理人員,未經安全專業知識考核合格持證上崗的,扣1分;3.未按規定對臨時雇用人員及外來施工人員開展安全教育的,扣1分;4.特種作業人員未經培訓、無證上崗作業的,每發現一人次,扣1分。五職業健康和勞動防護51.未按規定向作業人員發放勞保18、防護用品、用具或未設置防護設施的扣2分;2.未按規定穿戴或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發現一人扣0.5分;3.未按規定對作業人員進行職業健康檢查,或安排有職業禁忌病癥的人員從事禁忌作業的扣1分;4.對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場所,未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的扣1分。 六組織管理51.未按規定層層簽訂安全環保責任書的,每人次扣1分;2.未與分包隊伍簽訂安全合同或協議的,扣5分。七特種設備管理51.特種設備安裝未按規定辦理告知手續的扣2分;2.特種設備未辦理注冊登記,擅自投入使用的扣2分;3.特種設備未定期進行檢驗,扣2分;4.特種設備在投產運行后未建立完善的設備檔案、管理制度、規程及記錄的每臺扣1分;519、.氣瓶的儲存、使用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每發現一處扣1分;6.對于存在不安全隱患的設備,未能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仍然繼續使用的,每發現一處,對設備所屬單位扣2分;7.特種設備未設專人管理或責任不明確的,扣2分;8.不按職責對設備定期檢修、檢查的,扣1分;9.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違反操作規程或酒后上崗的扣2分。八應急管理51.未按規定建立應急救援組織的,扣2分;2.未制定應急預案的扣2分,應急預案內容不全的扣1分;3.未按要求進行預案演練的扣1分;4.未按規定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儲備物資或不能滿足應急需要的,扣1分。九消防安全51.消防器材未按規定進行采購、配備或定期檢查、維護的每發現一處扣0.5分;2.20、消防重點單位未建立消防檔案的扣2分;3.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扣1分: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違章使用明火作業的;消防值班、檢查人員人員配備不足或脫崗的。4.有下列違章現象之一的扣0.5分:違章搭建臨時建筑的;防火、疏散標志、應急燈缺失、損壞的;消防通道、防火門等關鍵部位違規堆放物品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消防設施、器材配備不足、損壞或擺放位置不符合規定,不能保證正常使用的。十生產安全301.施工項目在生產啟動前,未履行安全生產啟動審批,扣2分;2.為開展風險識別的扣5分,風險識別不全或不正確的扣1分;3.現場管理人員違章指揮扣2分;4.未按規定制訂安全技術措施或未按規定進行審批、交底、21、實施的扣2分;5.生產作業人員違章作業或違反勞動紀律的,每發現一人次扣1分;6.未按要求開展班前安全分析會議的,每發現一次扣1分;7.不認真配合安全監管人員檢查的,扣5分,檢查時現場人員態度惡劣、拒不配合的扣20分。8.接到上級下發的監督檢查記錄及隱患整改通知書無故逾期不整改的,扣5分。未及時返還的扣2分。9.施工生產作業過程中違章行為(現象)的處罰:1)現場管理:暫設嚴重違反安全、衛生、消防等有關規定設置的,扣1分;有毒有害廢棄物處置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扣1分;按規定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扣1分;危險坑洞安全防護措施不全的,扣2分;臨時用電必須遵守JGJ46-2005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要求22、,違反規定的每發現一處,扣1分。危險化學品運輸、使用、儲存和保管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扣2分。施工作業現場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采取預防控制措施繼續作業的,扣5分。2)危險作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扣5分:危險作業未經批準(未辦理許可)擅自開始施工的;危險作業安全措施不落實的;未設專人監護。十一交通安全10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扣1分:駕車時吸煙、飲食、接打手機或者有其它妨礙安全行車行為的;駕駛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不接受安全教育的;注銷“準駕證”不及時交回的;“三交一封”記錄不及時填寫的;“三交”不全的;駕車未關好車門、車廂的;未配備滅火器及警示牌的。2.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扣2分:闖紅燈的;不避讓23、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救護車及接待車隊的;駕駛車輛不符合有關安全規定的;不隨車攜帶“準駕證”、行駛證、駕駛證、行車路單、長途行駛令、節日通行證、車輛保險卡的;.未執行“三交一封”的;不按規定停車的;違章駕駛員不參加培訓的;不參加違章積分考試的;未建立違章積分考核臺賬的;車輛行駛超過規定時速不足50%的;駕駛車輛與“駕駛證”不符的;車庫或停車場不符合有關安全規定的;車隊存在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未按規定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的;租賃車輛證件不全的。3.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扣3分:車輛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不服從現場交通管理人員指揮強行通行的;領導干部使用車輛未集中停放的;跑私車的。24、4.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扣5分: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輛的;擅自將車輛轉借或交由他人駕駛的;車輛無油田公司車屬標志(標識)或車輛自編號不完整的。拒絕、阻撓交通管理人員檢查或檢查逃逸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無“準駕證”駕駛公司車輛的;“駕駛證”吊扣期間駕駛車輛的;使用過期及已注銷 “駕駛證”的;不執行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辦法;車隊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職責不明確的;租賃車輛未簽訂安全合同的;駕駛員有第一項和第二項情形的,除經濟處罰外,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十二環境保護10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扣2分:未編制項目施工環境保護方案或未經批準擅自開工的;超出征地范圍施工的;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固體廢25、棄物未按要求進行處理和處置的;動土施工后未按要求進行恢復的;施工作業完畢后未對施工現場進行清理的。十三事故管理1.發生輕傷一人事故扣除當月績效工資的5%;2.發生輕傷兩人事故扣除當月績效工資的10%;3.發生重傷一人及以上事故扣除當月績效工資的20%。十四其他1.同一項目,同種問題連續出現,每多出現一次,考核分值加一倍。2.以上細則中分值為5分的條款為嚴重違章考核條款,同種問題出現三次及以上,視同重傷1人事故處理3.考核聯帶,公司考核對應的層面是工程部,各工程部要建立相應的考核細則,并將考核聯帶責任納入考核細則中,公司層面的考核聯帶記錄到個人安全檔案,做為風險抵押考核評比標準。4.上級部門考核基層單位時,獎勵或處罰金額按照基層單位安全績效考核辦法分解到責任人。(管理層和操作層)實際得分第 13 頁 共 13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