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方案(11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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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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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方案以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工作方針,以廣泛宣傳職業病防治法為主要內容,以保護從業人員身體健康為根本目的,提高宣傳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全面提高xx公司職業病危害防治能力,特制定20XX年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實施方案。一、活動時間20XX年4月25日至5月1日二、宣傳主題“XX”三、宣傳內容(一)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二)勞動者依法享有的職業衛生保護權利。(三)生產工藝過程中存在哪些職業病危害因素。(四)如何預防職業病。(五)常見職業病的定義、癥狀以及預防措施。(六)用人單位在防治職業病工作方面的義務。四、宣傳對象公司各部門、科室、全體在崗人員。五、宣傳形式采2、取日常學習、知識問答、公示公告欄張貼、微信群QQ群發送學習資料等多種形式,對公司各部門、科室、全體在崗人員進行宣傳職業病防治知識及相關預防知識,營造良好的學習氛圍。六、有關要求(一)各基層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廣泛宣傳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普及勞動者職業病防治科普知識,認真履行職業病防治法律責任,促進干部職工提高自我保護能力,使廣大職工,特別是一線作業人員更加關注職業病防治工作,保護自身職業健康合法權益。(二)各部門由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全體職工學習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工作,在公告欄中張貼職業衛生知識宣傳材料,利用班前會、項目部班子會貫徹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資料,講解個3、體防護用品正確佩戴注意事項。(三)工程處基地利用大屏幕滾動播放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資料,在月底管委會、計劃會和職業衛生例會上進行宣貫;同時要求各業務保安科室對本科室人員進行職業病防治法宣傳貫徹,明確宣傳主題,熟知宣傳內容,了解職業病危害因素、定義、癥狀和防范措施,并做好學習記錄。(四)風險預控辦公室將對各部門、科室開展宣傳周活動進行檢查,活動結束后,各項目部要對宣傳活動進行總結,5月2日前將總結紙質文本蓋章后報風險預控辦公室備案。附:職業衛生知識宣傳資料 Xx公司風險預控辦公室 20XX年4月20日附:職業衛生知識宣傳資料一、勞動者依法享有哪些職業衛生保護權利?勞動者依法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4、病防治法(以下簡稱職業病防治法)保護。職業病防治法規定勞動者依法享有的職業衛生保護權利有:獲得職業衛生教育、培訓。獲得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療、康復等職業病防治服務。 了解工作場所產生或者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應當采取胡職業病防護措施。 要求用人單位提供符合預防職業病要求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改善工作條件。 對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為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進行沒有職業病防護措施的作業。 參與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對職業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職業病防治法也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障勞動者行使其職業衛生保護權利,不5、得因勞動者依法行使正當權利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等。二、什么是職業病?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十二屆第81號)中規定,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職業病是由于職業活動而產生的疾病,但并不是所有在工作中得的病都是職業病。職業病必須是列在職業病目錄中,有明確的職業相關關系,按照職業病診斷標準,由法定職業病診斷機構明確診斷的疾病。因此,在工作中得的病不一定是職業病,得了職業病目錄中的疾病也不一定是職業病。三、生產工藝過程中存在的職6、業病危害因素主要有哪些?職業病危害因素是指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危害因素。這些因素主要包括:(1)化學因素: 如矽塵、巖塵、煤塵、電焊煙塵等生產性粉塵,瓦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氮、硫化氫等有毒有害氣體。(2)物理因素:如高溫、噪聲、手傳振動、紫外線。四、如何預防職業病?(一)源頭的預防:源頭預防的有效辦法就是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對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其防護設施設計需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查,符合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方可施工。(二)生產過程中建立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制度;加強職業危害控制管理。 (三)進行勞動現場的有毒有害因素的監測和控制;實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制度。7、 (四)對員工進行上崗前、在崗期、轉崗和離崗的健康體檢,對員工進行職業衛生健康教育,正確的使用勞動防護用品。五、職業病的定義、癥狀及預防控制措施:(一)塵肺病 1.塵肺是長期吸入高濃度的生產性有害粉塵而引起的肺組織廣泛纖維化。包括矽肺、煤工塵肺、水泥塵肺、石棉肺、電焊工塵肺等。主要發生在石料開采、煤炭、水泥、陶瓷、珠寶鉆磨、切石、拋光及五金行業打磨等工作過程中產生大量粉塵的工種。2.塵肺病的癥狀有:咳嗽、咯痰、氣促、胸痛、胸悶等,最終可因肺的廣泛纖維化出現呼吸衰竭合并感染、氣胸而死亡。塵肺發病影響呼吸功能,導致勞動者喪失勞動力。3.塵肺病的預防:(1)做好就業前健康檢查,如有肺結核病、上呼吸道8、及支氣管疾病、心血管系統疾病者不得從事接觸粉塵工作。(2)堅持佩戴合格的防塵口罩上崗。(3)工人就業后應每年進行一次職業健康檢查。 (二)噪聲病 1.在生產過程中由噪聲引起的疾病稱為噪聲病。主要表現為頭暈、頭痛、耳鳴、心悸、失眠等神經衰弱癥狀。長期接觸噪聲可引起內耳損傷,造成噪聲性耳聾。 可引起噪聲病的工種:操作機床、耙斗機、傘鉆、風鉆、風鎬、壓風機、絞車、局部風機等能發出強噪聲(85分貝以上)的工種。2.預防:(1)用人單位改善設備,降低噪聲強度;(2)工作場所采取隔聲措施;(3)工人佩戴耳塞或耳罩;(4)工人定期體檢和進行聽力檢查,上崗前如有聽覺器官、心血管及神經系統器質性疾病者禁止從事強9、噪聲工作。 (三)振動損傷1.振動是物體在外力作用下,以中心位置為基準呈往返震蕩的運動。2.振動的危害:(1)局部振動。長期使用振動工具后,可發生手與臂的觸覺、痛覺及溫熱感覺遲鈍,手部皮膚溫度下降,手指發白,手臂無力、肌肉疼痛和萎縮。(2)全身振動。全身振動多為大幅度的低頻振動,如行駛中的船舶、飛機及電梯升降時,可引起頭暈、惡心、嘔吐、呼吸急促、出冷汗、下肢酸痛等癥狀。3.控制措施:(1)進行工藝改革,消除或減輕振動源。(2)根據振動工具的種類對工人接觸振動的時間給以限制。(3)改善作業環境,寒冷季節要加強工作環境防寒保暖,控制作業環境中同時存在的噪聲等危害因素,對防止振動危害有一定的作用。(10、4)加強個人防護。(5)進行上崗前和定期體檢,處理職業禁忌癥,早期發現受振動危害的個體,及時治療和處理。(6)嚴格執行振動衛生標準。(四)電焊工塵肺1.電焊煙塵的成分因使用焊條的不同而有所差異。焊條由焊芯和藥皮組成。焊芯除含有大量的鐵外,還有碳、錳、硅、鉻、鎳、硫和磷等;藥皮內材料主要由大理石、熒石、金紅石、純咸、水玻璃、錳鐵等組成。焊接時,電弧放電產生4000一6000高溫,在熔化焊條和焊件的同時,產生了大量的煙塵,其成分主要為氧化鐵、氧化錳、二氧化硅、硅酸鹽等,煙塵粒彌漫于作業環境中,極易被吸入肺內。長期吸入則會造成肺組織纖維性病變,即稱為電焊工塵肺,而且常伴隨錳中毒、氟中毒和金屬煙霧熱等11、并發病。患者主要表現為胸悶、胸痛、氣短、咳嗽等呼吸系統癥狀,并伴有頭痛、全身無力等病癥,肺通過氣功能也有一定程度的損傷。2. 防護措施:(1)改善作業環境通風狀況。通風方式可分為自然通風和機械通風,其中機械通風是依靠風機產生的壓力來換氣,除塵、排毒效果較好,因而在自然通風較差的室內,封閉的容器內進行焊接時,必須有機械通風措施。(2)加強個人防護,可以防止焊接時產生的有毒氣體和粉塵的危害。作業人員必須使用相應的防護眼鏡、面罩、口罩、手套,穿白色防護服、絕緣鞋,決不能穿短袖衣或卷起袖子,若在通風條件差的封閉容器內工作,還要佩戴使用有送風性能的防護頭盔。(五)有毒氣體中毒1.井下作業過程中,設備運行12、地層賦存氣體釋放以及地面焊接作業時會產生有毒有害氣體,如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硫化氫等。(1)一氧化碳,為無色、無味、無刺激性氣體,它極易與人體中運輸氧的血紅蛋白相結合,而且極難分離,因而,當大量的血紅蛋白與一氧化碳結合以后,氧便失去了與血紅蛋白結合的機會,使人體輸送和利用氧的功能發生障礙,造成人體組織因缺氧而壞死。(2)氮氧化物,是有刺激性氣味的有毒氣體,其中常接觸到的氮氧化物主要是二氧化氮。它為紅褐色氣體,有特殊臭味,當被人吸入時,經過上呼吸道進入肺泡內,逐漸與水起作用,形成硝酸及亞硝酸,對肺組織產生劇烈的刺激與腐蝕作用,引起肺水腫。(3)硫化氫( H2S)是一種極毒的可燃氣體,無色,帶有13、臭雞蛋氣味。硫化氫不但能使人中毒,同時對眼睛及呼吸道黏膜具有強烈的刺激作用,能引起鼻炎、氣管炎和肺水腫。2.防護措施:(1)對井下作業現場有害氣體類等有害因素加強監測管理。(2)配備齊全的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加強對個人防護。(3)加強通風,降低有毒有害氣體濃度。(4)加強學習培訓,加強作業人員對有毒害氣體的預防意識。(六)電弧光輻射 1.焊接產生的電弧光主要包括紅外線、可見光和紫外線。其中紫外線主要通過光化學作用對人體產生危害,它損傷眼睛及裸露的皮膚,引起角膜結膜炎(電光性眼炎)和皮膚膽紅斑癥。主要表現為患者眼痛、羞明、流淚、眼瞼紅腫痙攣,受紫外線照射后皮膚可出現界限明顯的水腫性紅斑,嚴重時可出14、現水泡、滲出液和浮腫,并有明顯的燒灼感。2.防護措施:(1)佩帶專業防護眼鏡和面罩,穿工作服對暴露皮膚進行遮擋,避免直接接觸電弧光照射。(2)對作業環境進行限制,嚴禁非作業人員進入作業場地,意外受到電弧光傷害。六、用人單位在防治職業病工作方面有哪些義務。(一)健康保障義務。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有效的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場所、環境和條件。(二)職業衛生管理義務。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職業衛生管理組織機構和職業衛生管理機構和職業衛生管理制度。(三)保險義務。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四)報告義務。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如實地向衛生15、行政部門申報職業危害項目、職業病危害事故和職業危害檢測、評價結果。(五)衛生防護義務。用人單位必須采取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并為勞動者提供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六)減少職業病危害義務。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有利于防治職業病和保護勞動者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逐步代替職業病危害嚴重的技術、材料、工藝。(七)職業危害檢測義務。用人單位應當定期對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檢測、評價。(八)不轉移職業病危害義務。用人單位不得將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轉移給不具備職業病防護條件的單位和個人。(九)職業危害告知義務。用人單位對采用的技術、工藝、材料,應當知悉其產生的職業病危害,不得隱瞞其危害,還應通過合同、設置公16、告欄、警示標識和提供說明書等方式告知勞動者。(十)培訓教育義務。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應當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的職業衛生培訓和教育。(十一)健康監護義務。用人單位應當組織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十二)落實職業病或者疑似職業病待遇義務。用人單位對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職業危害的勞動者,應當及時組織救治、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及時安排疑似職業病病人進行診斷;負責職業病病人的診斷、治療廣康復和安置,并依法賠償;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給與延當崗位津貼;妥善安置有職業禁忌或者有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十三)事故處理義務。發生或者可能發生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時,用人單位應立即采取應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十四)特殊勞動者保護義務。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不得安排孕婦、哺乳期的女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十五)舉證義務。勞動者申請職業病鑒定時,用人單位應當如實提供職業病診斷所需的有關職業衛生和健康監護等資料。(十六)接受行政監督和民主管理的義務。(十七)法律法規對定的其他保障勞動者權力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