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內部治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及培訓演練(14頁).docx
下載文檔
上傳人:q**
編號:754569
2023-09-20
15頁
26.77KB
1、治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目 錄1. 目的2. 適用范圍3. 組織機構及職責3.1 治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構成3.2 治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職責4. 治安防范重要保護部位5. 治安突發事件應急反應程序5.1 關于重大治安突發事件應急通訊的規定5.2 消防設施及人員配置 6. 應急處置救援6.1 一般治安事件應急處置6.2 突發刑事案件應急處置6.3 突發盜竊事件應急處置6.4 突發搶劫事件應急處置6.5 突發醉酒滋事或精神病人的應急處置6.6 對突然死亡事件的應急處置6.7 對突發性停電事件的應急處置6.8 爆炸事故應急處置6.9 執勤中遇到不執行規定不聽勸阻的應急處置7. 培2、訓與演練8. 應急預案的維護治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1. 目的為了提高本公司處置治安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切實加強內部治安管理,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治安突發事件,保障公司生產、物資、設施和員工人身安全,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預案。2. 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本公司內部發生的各類治安事件的應急處置救援。3. 組織機構及職責3.1 治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構成 公司的 “ 治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 ” 是治安突發事故應急處置的領導小組。構成姓名職務責任總指揮 總經理綜治維穩第一責任人副總指揮 生產副總綜治維穩 直接責任人副總指揮 技術設備總監綜治維穩 直接責任人副總指揮 行政總監綜治維穩 直接責任3、人成員 園區保安隊長日常工作責任人在啟動本應急預案時,由公司總經理任總指揮、副總為副指揮,負責全公司治安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和指揮,園區保安隊、其它各部門及各車間具體執行治安應急救援工作。3.2 治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職責 3.2.1 負責本預案的制定、審查、批準和修訂。 3.2.2 組織實施本預案,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和預案演練。 3.2.3 檢查落實各種治安事故的預防處置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3.2.4 現場的組織指揮:發布命令、事故報警、救援、現場警戒、治安保衛、人員物資疏散、道路管制、內外聯絡等。 3.2.5 組織事故調查處理。 3.2.6 安排受損設施搶修,恢復生產。 3.4、2.7 本預案在公司發生治安突發事故時啟動。對于一般治安突發事故,公司日常責任人在接報后,立即向園區保安報警,園區保安根據事態情況決定撥打 110 報警。 4. 治安防范重要保護部位4.1 公司財力資源部(辦公室、成品庫、原材料庫);4.2 公司人力資源部 ( 主要指監控室 ) ;4.3 公司周邊圍墻重點防范部位 ( 園區保安巡邏 ) 。5. 治安突發事件應急反應程序5.1 關于重大治安突發事件應急通訊的規定 5.1.1 固定電話報警號碼(門衛室): 5.1.2 對講機應急頻道: 75.1.3 制造部: 6115.1.4 治安報警: 110 5.2 治安設施及人員配置 5.2.1 公司各部位監5、控設備,安防設施由各部門責任人定期檢查,確保符合規定使用標準。 5.2.2 安防設施由專職人員負責定期檢查,確保符合規定使用標準。 5.3 “三管要害部位”防范地點要設置監控實施。 5.4 繪制公司治安保衛人員執勤分布圖。 5.5 警報裝置、電話、等聯絡設備確保開啟,使用暢通。 5.6 保安人員確保 24 小時值勤。 5.7 保安人員和公司內保人員 24 小時定期或不定期對上述治安重點防范部位進行巡查;5.8 保安按規定對進出公司的人員、車輛、物資進行檢查登記;5.9 人力部門對公司各監控攝像頭定期檢查,確保正常使用。 6. 應急處置救援6.1 一般治安事件應急處置6.1.1 發現突發事件立即6、向保安報警(或大聲呼叫報警)。 6.1.2 保安人員 3 分鐘內到達事發現場,根據現場情況開展警戒行動;保護現場及時向發現者了解情況,采取控制處置。對人員糾紛,立即報告公司負責人,對其進行調解。6.1.3 調解無效,撥打 110 向當地治安部門報警求援。維護現場,等待治安部門調查。6.1.4 積極配合治安部門調查取證工作,詳細記錄事件發生時間、地點、發現者、事件調查結果情況等。6.2 突發刑事案件應急處置6.2.1 接報或發現斗毆、流氓、暴力等事件,保安當班人員趕往現場,保安隊長應立即組織保安人員 3 分鐘內趕到事發現場;6.2.2 查明鬧事人是否帶有兇器及其人數、地點,維持現場秩序,疏散圍觀7、人員;阻止事態進一步惡化;6.2.3 向日常責任人報告事件發展情況,根據事件發展的嚴重性,建議是否報案,并及時趕赴現場;6.2.4 日常責任人 3 分鐘內趕到事發現場,組織保安人員制止雙方的過激行為,通過勸說、誘導或強制方法,控制事態的進一步擴大,避免造成更加惡劣的影響;6.2.5 對現場進行保護,對外圍人員進行觀察,對可疑人員進行監視;6.2.6 如實向公安機關講述事件過程,積極配合其工作。6.3 突發盜竊事件應急處置6.3.1 值班保安或工作人員發現盜竊分子正在作案,應立即通知門崗嚴守工廠各出入口,值班保安組織人員包圍犯罪嫌疑人,爭取當場抓獲,連同作案工具、贓物一并送交公安機關處理,在現場8、有受害人的要一起到公安機關配合破案;6.3.2 發現盜竊現場,盜竊分子已逃離現場的,要保護好現場,通知日常責任人組織人員從外圍包圍現場所有出入口,監控值班人員重點監控各主要出入口,并匯報給上級領導并組織人員對現場附近嚴格清查;6.3.3 門崗保安接到報警立即封鎖大門,并對出入人員嚴格檢查出入證件,對去過案發現場的和懷疑攜帶盜竊物品的人員暫請對方滯留在值班室,并立即報告上級領導,請求報警,請警方進行盤查;6.3.4 無法出示出入證件的人員禁止其離開本廠,應暫請對方滯留在守衛室,并立即報告上級領導和警方進行盤查;6.3.5 對可疑作案人員,可采取暗中監視或設法讓其滯留,并報告公安人員前來調查;6.9、3.6 保護作案現場,不能讓任何人觸模現場痕跡和移動現場的物品,經請示值班領導應立即報告公安機關,聽從公安人員處理;6.3.7 警方調查取證時應將事主和目擊者的情況如實向公安機關作出詳細報告。6.4 突發搶劫事件應急處置6.4.1 保安人員在執勤中遇有公開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如打、砸、搶、強行掠取個人或廠內公共財物的犯罪行為時,要切實履行保安人員的職責,在保護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必須立即進行制止處理;6.4.2 迅速制止犯罪,設法擒獲或召集組織其他人員擒獲罪犯;6.4.3 如在廠內發生劫案,應通知值勤門衛,嚴格檢查,組織人員對廠內進清查,如罪犯逃走,應注意觀察看清犯罪分子的人數、衣著、面貌明顯10、特征、身體特點、所用的交通工具及其型號、品脾、特征等,及時報告公安機關;6.4.4 門崗保安接到報警立即封鎖大門,并對出入人員嚴格檢查出入證件,對去過案發現場的和懷疑攜帶盜竊物品的人員請其暫滯留在原處,并立即報告值班領導請警方進行盤查;6.4.5 無法出示出入證件之外的人員禁止其離開本廠,應暫清對方滯留在原地,并立即報告值班領導請警方進行盤查;6.4.6 封閉保護好現場,劫匪遺留兇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觸模,不要讓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如無固定現場的、無法將劫匪遺留的物品留在原處的、要一一收拾起來,交給公安機關處理;6.4.7 訪問目擊群眾,收集劫案情況,提供給公安機關,同時公安人員末勘查現場或未11、勘查完畢不能離開;6.4.8 事主或在場人員如有受傷的,要立即將傷者送醫院搶救醫治,并迅速報告公安機關。 6.5 突發醉酒滋事或精神病人的應急處置6.5.1 進行勸阻或阻攔,讓其離開管轄區域;6.5.2 如果熟悉或認識醉酒者或精神病人,應設法立即通知其工作單位,請他們派人領回,并采取控制和監護處置;6.5.3 若醉酒者或精神病人有危害社會安全的行為,可將其強制送交公安部門,處理過程中注意保護自己。 6.6 對突然死亡事件的應急處置6.6.1 對因突發病死亡人員,先檢查確認病人是否死亡,如未死亡應盡量采取搶救處置,同時撥打急救電話;6.6.2 遇有突然死亡事故,自殺或他殺時,首先要保護好現場,而12、后報告日常責任人并向公安機關、醫療急救中心報告;6.6.3 對自殺人員,首先保護好現場,設立警戒線疏散無關人員,待公安人員到達現場后,協助尋找死者有無遺言等證據材料;6.6.4 對他殺人員,首先保護好現場,設立警戒線疏散無關人員,并堅決對現場人員進行控制不得離開,觀察周圍有無可疑人,待公安人員到達后,匯報有關線索和情況,協助破案;6.6.5 現場目擊者、保安、主管須待公安人員取證、拍照完畢后,征得公安人員同意后清理現場。6.7 對突發性停電事件的應急處置6.7.1 保安和廠內內任何人員接到突然停電的消息后第一時間通知值班領導和維修電工;6.7.2 維修電工查明停電原因后,根據情況的不同,向上級13、領導匯報停電原因;6.7.3 維修電工查明原因后,應在 3 分鐘內趕到現場對電路、相關設備進行搶修;6.7.4 電路檢修完成后,要按時送電,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時間,應再次通知用電單位,并抓緊解決;6.7.5 需要合閘送電時,配電室應接到總調度室領導的確認,方可合閘送電;6.7.6 恢復供電后,要檢查所有用電設備是否完好,同時通知使用單位,撤銷停電通知,發布已恢復用電通知。6.8 爆炸事故應急處置6.8.1 發生爆炸事故時,必須按照 “ 救人重于救物、防范勝于救災 ” 的原則,積極組織力量,快速實施人員疏散和救援行動;6.8.2 按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要求領導小組成員進入指定位置,進行現場14、組織指揮,領導救災工作。總指揮發布救災、人員物資疏散、暫時停工停產、應急終止、恢復生產等命令及對外信息發布;相關部門負責人根據職責分工,立即進入應急狀態;6.8.3 安環部負責協助總指揮開展救援工作,若引發火災事故及時向 119 報警;有人員受傷,應立即撥打 120 救援;保安人員負責現場警戒、治安保衛、道路管制、內外聯絡等;組織進行事故調查處理;配合當地治安等部門開展行動。 6.8.4 設備部負責拉斷電源,確保水源;負責事故后受損設施、設備的修復;6.8.5 安環部積極配合治安部門調查取證工作,詳細記錄事件發生時間、地點、發現者、事件調查結果情況等。6.9 執勤中遇到不執行規定不聽勸阻的應急15、處置6.9.1 保安在執勤過程中,如遇到不登記不出示證件強行進入,強行進入不準隨意進入的區域、在不準停車的地方停車等,可采取如下處置方法;6.9.2 處理問題時先敬禮、態度和藹、說話和氣、耐心解釋、以理服人;6.9.3 對不聽勸阻者,盡量想辦法查清其姓名或單位,如實記錄下來及時向領導匯報;6.9.4 一般情況可由門崗保安人員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后告之其我廠的相關制度,請其今后配合工作。若未登記人員形跡可疑立即阻止其進入廠區,勸其離開廠門;6.9.5 發生糾紛時,保安員一定要冷靜,避免爭吵,不能和對方發生任何沖突和過激行為;6.9.6 若遇到個別人員蠻橫無理,打罵保安人員,可立即通知上級主管領導,16、由上級領導同此人共同協商妥善處理,若情節嚴重,應立即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6.9.7 保安人員遇到上述情況嚴禁動手打架,本著以理服人的原則妥善處理。7. 培訓與演練 7.1 運用各種工具、手段,對員工進行消防治安等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治安、消防意識,明確防火防盜的職責。 7.2 積極采取外培和內培的辦法,加強專、兼職消防人員和安保人員的培訓教育,不斷提高業務技術水平。 7.3 除晝夜巡查外,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檢查和法定假日前的安全大檢查。 7.4 根據生產和季節特點,每年組織一次消防演練,提高實戰水平。8. 預案的維護 8.1 本預案由應急處置小組負責制訂。 8.2 應急處置小組應加強預案的跟蹤管理,適時對有關處置進行檢測、修訂、調整,使其更加適應突發事件時的救援實際。 8.3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8.4 本預案最終解釋權歸應急處置小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