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壓類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日常安全管理培訓課件(97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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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754693
20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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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種設備安全監管負責人培訓班,承壓類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日常安全管理與監督重點,安全經驗分享,主要內容,2,3,4,承壓類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依據,承壓類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主要內容及做法,燃油燃氣燃燒器安全技術規則簡介,一、承壓類特種設備基礎知識,概念介紹,是社會組織中,為了實現預期的目標,以人為中心進行的協調活動,管理,(manage),概念介紹,概念介紹,特種設備,附屬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相關的設施,所用的材料,安全保護裝置,概念介紹,概念介紹,鍋爐,利用各種燃料、電或者其他能源,將所盛裝的液體加熱到一定的參數,并對外輸出熱能的設備,其范圍規定為容積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壓蒸汽鍋爐;出口2、水壓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且額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壓熱水鍋爐;有機熱載體鍋爐。條例第99條,WNS型燃油燃氣蒸汽鍋爐,DZL型燃煤熱水鍋爐,有機熱載體熱油爐,鍋爐主要安全附件和儀表,主要閥門,測量溫度的儀表,排污和放水裝置,水位表,壓力表,安全閥,保護裝置,1,2,3,4,5,6,7,D0.5t/或者D4t/h有可靠超壓聯鎖保護裝置,可裝一只安全閥,鍋爐主要安全附件和儀表,安全閥,每臺蒸汽鍋爐至少應裝設兩個安全閥,每年至少校驗一次(蒸規第131條),熱功率1.4MW熱水鍋爐至少裝設兩個安全閥(熱規第98條),壓力表,鍋爐主要安全附件和儀表,水位表,鍋爐主要安全附件和儀表3、,低,高,正常,排污和放水裝置,鍋爐主要安全附件和儀表,D1t/h或P0.7MPa排污管應裝兩個串聯排污閥(第161條),熱水溫度T120(第116條),鍋爐主要安全附件和儀表,測量溫度的儀表,排煙處的煙溫、燃油鍋爐燃燒器入口油溫等。(蒸規第164條),鍋爐進、出水口介質的溫度,D14MW鍋爐出水口溫度儀表應是記錄式的。(熱規第112條),鍋爐主要安全附件和儀表,D2t/h鍋爐應裝設高低水位報警、低水位聯鎖;D6t/h鍋爐應裝設蒸汽超壓報警和聯鎖保護裝置,用煤粉、油或氣體作燃料的鍋爐,必須裝設可靠的點火程序控制和熄火保護裝置,熱水鍋爐T120及T120但熱功率4.2MW應裝超溫報警裝置,保護裝4、置,7,鍋爐主要安全附件和儀表,主要閥門,鍋爐嚴重缺水事故案例,事故主要原因:浮球液位計卡阻;員工對液位遠程監視疏忽觀察監視,對蒸汽溫度、排煙溫度參數實時數據異常變化缺少正確分析判斷,鍋爐房管理,鍋爐房應有下列制度,鍋爐房管理,鍋爐房應有下列記錄,鍋爐房管理,使用鍋爐的單位應設立專職或者兼職管理人員負責鍋爐房安全技術管理工作。其職責是(規則第七條):,鍋爐房管理,鍋爐房安全檢查表,鍋爐安全監督管理,鍋爐的設計、制造、安裝改造維修、檢驗、使用、作業國家實行許可(總局令第22號),鍋爐安全監督管理,鍋爐安裝改造許可級別范圍 TSG G3001-2004第4條,鍋爐安全監督管理,鍋爐水(介)質處理監5、督管理應符合:,鍋爐水(介)質處理監督管理規則(TSG G5001-2010)的有關規定。,工業鍋爐水質,(GB/T1576-2008),(GB/T12145-2008),(DL/T912-2005),(GB24747-2009),鍋爐安全監督管理,工業鍋爐一般化驗項目:硬度、堿度、PH,有除氧要求的應化驗給水溶解氧含量,用磷酸鹽做防垢劑時還應檢測鍋水磷酸根含量,蒸汽鍋爐應檢測給水和鍋水氯離子含量并計算排污率。(規則第21條),概念介紹,壓力容器,指盛裝氣體或者液體,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其范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6、氣體、液化氣體和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動式容器;盛裝公稱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壓),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標準沸點等于或者低于60液體的氣瓶;氧艙等,一臺分離容器,安全附件,安全附件裝設要求,壓力源來自外部,并且得到可靠控制時:泄放裝置可以不直接安裝在容器上。容規8.2第款,壓力容器工作壓力低于壓力源壓力時:容器進口管道上應裝減壓閥,在低壓側應當裝設安全閥和壓力表。容程8.2第款,安全閥的整定壓力一般不大于該壓力容器的設計壓力。容規8.2.3,安全閥鉛直安裝在壓力容器液面以上的氣相空間部分,或連接管道上。容程7、8.3.5第款,壓力表,P1.6MPa,P1.6MPa,不低于2.5級,不低于1.6級,1.53.0倍,適應,液位計,符合要求,防霜型(儲存0 以下介質),夾套或保溫型(寒冷室外用),防泄漏保護(有毒有害液化氣),安全液位標志(最高和最低),快開門式壓力容器安全聯鎖功能,二是當容器內部壓力完全釋放,方能打開快開門,一是當快開門達到預定關閉部位,方能升壓運行,壓力容器分類,內壓容器又可按設計壓力(p)分為四個壓力等級:,0.1 MPa,1.6 MPa,10 MPa,100MPa,低壓(代號L),中壓(代號M),高壓(代號H),超高壓(代號U),壓力容器分類,按在生產中的作用分類:,C,R,S,E8、,反應壓力容器,換熱壓力容器,分離壓力容器,儲存壓力容器,壓力容器分類,分離器,反應釜,壓力容器分類,換熱器,壓力容器分類,壓力容器分類應當先按照介質特性,按照以下要求選擇分類圖,再根據設計壓力p(單位MPa)和容積V(單位L),標出坐標點,確定容器類別:,第一組介質,第二組介質,壓力容器使用單位安全管理主要內容,壓力容器使用單位安全管理主要內容,壓力容器使用單位安全管理主要內容,壓力容器日常維護保養,超設計使用年限使用的壓力容器,已經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的壓力容器,或者未規定設計使用年限,但使用超過20年的壓力容器(容規6.10),概念介紹,壓力管道,利用一定的壓力,用于輸送氣體或者液體的管狀設9、備,其范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的氣體、液化氣體、蒸汽介質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介質,且公稱直徑大于25mm的管道。,壓力管道,定期檢測(管道保護法第23條,管理辦法第42條)全面檢測 新建石油管道投用后三年內 進行檢測,以后視管道安全 狀況確定檢驗周期,最多不 超過八年;一般性檢測 新建管道 必須在一年內檢 測,以后視 管道安全狀況 每一至三年檢 測一次。(國家經貿委令第17號第34條、35條),主要內容,1,4,承壓類特種設備基礎知識,燃油燃氣燃燒器安全技術規則簡介,國家法律法規,地方法規,企業規章,主要內容,1,10、4,承壓類特種設備基礎知識,燃油燃氣燃燒器安全技術規則簡介,三個建立,建立機構,建立制度,建立檔案,(“條例”第33條,辦法第10條),(“條例”第5條,辦法第30條),(“條例”第26條,辦法第32條),把好三關,把好生產關,設計,制造,安裝,改造,2.施工監管,把好三關,告知書,檢查記錄,驗收記錄,把好使用關,把好三關,(“條例”第25條),(“條例”第26條),(“條例”第27條),(“條例”第28條),(“條例”第38條、39條),定期開展檢查,條例第27條固定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自行檢查。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作出11、記錄。應當定期校驗、維修安全儀表等。,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現場監督檢查記錄表,定期檢驗周期,鍋 爐一般每年進行一次外部檢驗,每二年進行一次內部檢驗,每六年進行一次水壓試驗(蒸規第202條,修訂后熱規第12章第1、2款)。對于不能進行內部檢驗的鍋爐,應每三年進行一次水壓試驗,固定式壓力容器:一般應當于投用后3年內進行首次定期檢驗。下次檢驗周期,由檢驗機構根據壓力容器的安全狀況等級,按照安全狀況等級確定(容規7.3),定期檢驗周期,移動式壓力容器定期檢驗分為年度檢驗和全面檢驗,檢驗周期按照移動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TSG R0005-2011)第8.3款執行。汽車罐車、鐵路罐車和罐式集裝箱年度檢12、驗每年至少一次,首次全面檢驗應當在投用后一年內進行;超過設計使用年限的罐體,全面檢驗周期按照安全狀況等級3級執行。,定期檢驗周期,下次檢驗周期按照下表執行:,汽車罐車、鐵路罐車和罐式集裝箱定期檢驗周期,定期檢驗周期,長管拖車、管束式集裝箱定期檢驗周期,定期檢驗周期,醫用氧艙安全管理規定,超高壓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第51條 定期檢驗分一年期和三年期。,第52條定期檢驗分為全面檢驗和耐壓試驗。,定期檢驗周期,各類氣瓶,腐蝕性氣體的氣瓶、潛水氣瓶以及常與海水接觸的氣瓶,一般性氣體的氣瓶,惰性氣體的氣瓶,液化石油氣鋼瓶,低溫絕熱氣瓶,車用液化石油氣鋼瓶,(氣規第69條),乙炔瓶的定期檢驗,每三年進行13、一次。庫存或停用周期超過三年的乙炔瓶,啟用前應進行檢驗。(溶解乙炔氣瓶規程第52條),壓力容器年度檢查:年度檢查工作可以由壓力容器使用單位的專業人員進行,也可以委托有資格的特種設備檢驗機構進行。,定期檢驗周期,工業管道定期檢驗分為在線檢驗和全面檢驗:在線檢驗每年一次;全面檢驗:GC1、GC2工業管道投用后首次檢驗周期一般不超過3年,下一次檢驗周期不超過6年;GC3級管道一般不超過9年。(TSG D0001-2009壓力管道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工業管道,第116、117條),定期檢驗周期,公用管道(壓力管道定期檢驗規則-公用管道TSG D7004-2010)定期檢驗要求:GB1-級和GB1-級高壓14、燃氣管道(1.6MPaP4.0 MPa)按照-長輸(油氣)管道執行(TSG D7003-2010);GB1-、級次高壓燃氣管道(0.4MPaP1.6 MPa)和GB1-、級中壓燃氣管道(0.1MPaP0.4 MPa):GB1-不超過8年,其它中壓燃氣管道和GB2級熱力管道不超過12年。,定期檢驗周期,長輸(油氣)管道定期檢驗(TSG D7001-2010第3條和第23條):年度檢查至少1次/年;全面檢驗首次檢驗在投用后3年內,全面檢驗結束后應進行合于使用評價確定管道許用參數與下次全面檢驗日期。,定期檢驗周期,把好檢驗關,把好三關,條例第28條 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15、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檢驗檢測機構接到定期檢驗要求后,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及時進行安全性能檢驗和能效測試。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球罐檢驗問題案例,1500m3,15MnNbR,56520,58010,球罐檢驗問題案例,裂紋產生原因:由于TA-101、TA-102、TA-104球罐下環縫焊后熱處理效果不好,殘余應力過高,最大值接近材料的屈服強度,促使徑向焊接接頭的高應力區擴散,從而在下環縫的熱影響區產生了延遲裂紋。,三個計劃,檢驗計劃,培訓計劃,重點特種設備(重大危險源)監控計劃,重點特種設備,重點特種設備:是指設備發生事故后,可能造成重特大傷亡和嚴重社會影響的16、特種設備目錄范圍內的在用特種設備。根據設備潛在危險程度,對特種設備進行分級重點監督管理,具體級別劃分如下:,(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劃為一級重點監控特種設備:,重點特種設備,(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劃為二級重點監控特種設備:,重點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是重點監控特種設備的安全責任主體,要認真履行以下職責:,重點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是重點監控特種設備的安全責任主體,要認真履行以下職責:,重點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是重點設備安全運行的責任主體,依法履行下列安全監控義務:,使用單位對重點設備應當采取的安全監控措施,重點特種設備,重大危險源,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管理辦法,特種設備重大危險源,(中17、油質安字2006740號),壓力管道,特種設備重大危險源,特種設備重大危險源,鍋爐,重大危險源,額定蒸汽壓力大于2.5MPa,且額定蒸發量大于等于10t/h的蒸汽鍋爐,額定出水溫度大于等于120,且額定功率大于等于14 MW的熱水鍋爐,特種設備重大危險源,壓力容器,重大危險源,介質毒性程度為極度、高度或中度危害的三類壓力容器,易燃介質,最高工作壓力0.1MPa,且PV100 MPam3的壓力容器(群),特種設備重大危險源,搞好三個活動,設備和人員數據清楚,重點設備清楚,安全隱患清楚,做到三個清楚,定期維護HSE信息系統,三個及時,主要內容,1,3,承壓類特種設備基礎知識,承壓類特種設備安全管理18、主要內容及做法,概念介紹,燃油燃氣燃燒器,是以油/氣為燃料的燃燒設備。將油氣燃燒產生的化學能通過傳熱提供給鍋內介質,是燃油燃氣鍋爐和加熱爐核心設備。,重要性,應用數量多,危險性大,耗能高,燃料成分多樣安全問題復雜,面臨主要問題,由于控制裝置的缺乏和失靈導致鍋爐事故比例很高,我國對鍋爐配套燃燒器一方面設計不多加研究,設計上存在結構不合理,燃料適應性考慮不夠,另一方面運行和檢驗人員對燃燒控制系統了解不多,運行和 檢驗時無從下手,這些都直接或間接影響了我國鍋爐加熱爐的安全運行。,面臨主要問題,面臨主要問題,1,2,3,燃油(氣)燃燒器安全技術規則,燃油(氣)燃燒器型式試驗規則,石油工業用加熱爐安全規19、程,面臨主要問題,上述“規則”規定燃油燃氣燃燒器必須通過型式試驗,取得型式試驗合格證書并且每4年抽查一次。國家質檢總局2011年第140號公告“規則”兩個修改單附件1第1條1款規定“規則”適用油田用加熱爐。附件1第1條11款中規定燃燒器使用單位應當對燃燒器進行年度檢查。,事故案例,臥式內燃三回程燃氣鍋爐,投入運行后始終處在低負荷狀態。為使鍋爐熱功率符合供貨合同規定,調試人員進行調試,結果在調試期間爐膛強烈爆炸,前爐門飛出,造成2人當場死亡,直接經濟損失56.8萬元。,由于燃燒器進口的燃氣壓力始終未達到規定的300mbar,最高時也不足200mbar,調試人員試圖通過調整電磁閥的開啟高度來提高燃燒器的輸出熱功率。未切斷氣源即采取外接電源接通電磁閥,使兩個電磁閥同時開啟,造成大量燃氣進入爐膛(焦爐煤氣含氫量為50%左右,氫的著火溫度為530590),而爐膛前、后均有高溫耐火砌筑體,引起爐膛爆炸。,事故概況,事故原因,燃燒器事故案例,注采爐燃氣燃燒器事故,燃氣燃燒器檢測實例,定期開展檢測很有必要!,1、中國特種設備公眾信息網 2、中國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