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企業從業人員反三違管理制度(34頁).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晴
編號:756228
2023-09-22
9頁
27.54KB
1、反“三違”管理辦法礦山企業從業人員“三違”現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組織和勞動紀律。)是導致礦山企業生產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特別是習慣性的違章,給生產安全帶來了嚴重的后果,造成了極其不良的政治和社會影響。為此,芒硝礦特制定本辦法,以加強反“三違”工作的力度,促進我礦的生產安全管理。一、從業人員的權利和義務:(摘自安全生產法)對本單位安全工作提出建議1、從業人員有權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2、從業人員有權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3、從業人員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2、業或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現場。4、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加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5、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作業規程,服從管理、聽從分配,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6、從業人員發現事故隱患或其它不安全的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本單位負責人報告,接到報告的人應當及時予以處理。7、各用人單位必須對所用從業人員進行入廠的“三級教育”,對調換工作和工種,必須進行換崗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二、對“三違”人員的幫教:1、凡“三違”人員必須接受正確的他人指出的批評3、并立即改正,并在本單位的班前會或安全生產教育活動會上做書面檢查,會后將書面檢查交芒硝礦安監辦存檔。2、凡“三違”人員,情節嚴重、認識態度不端正,必須停止工作到芒硝礦安監辦參加“三違”人員幫教學習,視其學習認識提高的程度,再做出處理。3、凡參加芒硝礦安監辦組織的“三違”人員幫教學習期間不發給工資,只按公司執行的最低生活費標準發給“三違”人員幫教學習生活費。由安監察辦出據手續,經營辦予執行。三、對“三違”人員的處理:(一)凡發生下列特別嚴重“違章”行為之一者;應給予以下處理;開除出礦;開除出礦留礦察看;(1)嚴重的在危巖下冒險作業;(2)搭乘運行中的空、重車和運火工產品的列車;斜坡運行中的礦車等非4、載人機械設備;(3)現場值班隊長、作業班組長、安監員空班、漏班;放炮施工現場不按要求操作和不安置警戒放炮的;(4)故意損壞通風設備、設施和斷電保護裝置,隨意停開局扇的;更多免費課件,關注公眾號:生產安全管理網。(5)私拆、私闖柵欄密閉,擅自闖入盲巷或采空區的;(6)私藏、偷盜火工產品或將剩余火工產品在井下引爆的;(7)違章造成他人重傷及以上事故或直接經濟在一萬元以上的直接責任者;(8)違章不聽勸阻、制止、毆打正常行使職責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9)違反上級指令中開除礦籍條款者。(二)凡有下列嚴重違章行為者,給予安全處罰,同時可給予行政處分:1、酒后入井罰款100元;5、溶區大爆破期間帶煙火入井罰款300元;2、入井人員和主井口運輸工作的人員不戴安全帽的罰款30元/人次;3、在井下工作場所作業前不嚴格執行敲幫問頂檢查、處理的罰款100元/次;4、對斜井裝砂機械、提升用的絞車不執行牢固可靠的穩固措施,罰款100元;對裝砂機械的撐腳、道卡、齊蓬卡完好、工作臺車文明衛生,未做到的分別處以50元/樣的罰款;5、放炮前不對炮崩區的設備、機械、纜線、信號等進行掩護,導致裝砂機械被打爛的罰款500元,開關、設備、纜線被打爛的分別處以200元/樣,并承擔設備、設施折舊后價值的50100%的賠償 ;6、放炮作業不按規定,不按要求安設警戒放炮的罰款200元/次;7、處理盲炮不按規6、定進行的罰款300500元,同時停止工作,參加違規學習,情節特別嚴重的,按特別嚴重違章處罰;8、掘進工作面打眼工不按規定及時打風筒眼、電纜懸掛眼的罰款30元/個(眼子個數以作業規程規定為準);9、違反火工產品在領、運、用、退和炸藥、雷管分裝分運規定的罰款100元/次;10、打開風門不隨手關閉或同時打開兩道風門造成漏風或風流短路的罰款100元;11、違反“開車不行人、行人不開車”規定或走嚴禁行人的絞車道罰款100元;12、井下帶電作業不按規定程序停、送電的罰款100元;13、對主井底、主暗斜井底掛鉤工不遵守本工種操作程序而導致的車輛走單行道的罰款100500元/次,對主井筒、主暗斜井井筒掛鉤工不7、按井筒掛鉤工操作程序操作而導致的井筒跑車事故罰款500元/次,同時對造成的設備、設施、鋼絲繩及車輛損壞,按購置價折舊費用的1030%追究賠償責任;14、全礦提升運輸、溶區生產、開拓過程中,凡礦車跳道必須采用正確的處理辦法,處理跳車,不得亂干、蠻干,甚至違章處理。否則罰款100300元,同時按對設備、設施、軌道、鋼絲繩、絞車和礦車損壞的直接經濟損失價值的1030%追究經濟賠償;15、對運輸線、尾礦卸矸軌道必須嚴格執行“軌道質量鋪設標準化”,做到道床穩固,確保運輸線暢通,對鋪軌不合格的罰款50元/次,對尾礦卸矸因道床不穩導致的翻車或信號指揮不當造成的礦車翻車按10元/個車進行處罰;16、主井絞車司8、機、主暗斜井絞車司機、矸石山絞車司機及生產區域小絞車司機、運輸各水平對拉絞車司機必須嚴格執行各自工作地點所用絞車的操作規程,認真班班檢查鋼絲繩磨損情況、各工種之間要相互配合,做到安全生產,違者罰款50元/次。由于絞車司機責任造成的設備、設施損壞的,同時應按損失價值的1030%追究經濟賠償;17、機電隊的鉗工、電工、焊工、車工、礦車修理工、安監辦通風工、運輸的雜工及道班工。不遵守行業操作規程,不做到自主保安、業務保安、互助保安和行業的安全規程以及安全方面的規定,一律予以50100元/人次的罰款;18、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礦長、隊長、現場值班隊長、班組長、安全監察員、工程技術人員)不按“三大規程”組9、織指揮、監督、指導安全生產,違章指揮,甚至強令工人冒險作業的罰款100300元;19、現場值班隊長、班組長不與工人同進同出的,作業前不首先檢查工作區域和工作場所的安全狀況的罰款100元;對現場安全隱患不安排處理,甚至處理不了也不匯報的罰款100元;20、隊長、值班隊長、現場班組長、入井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監員和工程技術人員發現違章行為不制止或對錯誤操作不予以糾正的罰款100元;21、對安排未經培訓合格人員上崗的責任人罰款100元;對調換工種不進行換崗培訓就安排上崗的責任人罰款100元;對特殊工種作業不按特種作業進行管理的責任人罰款100元;22、對不認真貫徹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礦安全生產調度會10、議頒發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和礦長指令精神的,不加強現場管理,導致現場管理混亂,嚴重影響礦井安全生產的給予單位領導人、現場值班隊長100200元罰款;并可給予行政降職、撤職的處分;23、芒硝礦所有人員,自主保安、互助保安、業務保安意識差的罰款50100元;因檢修、安裝質量低劣影響礦井安全生產的罰款200500元;24、凡芒硝礦各工種作業班組集體違章的處以3001000元;其中現場管理人員承擔的罰款應比普通員工多12倍,其余的按人頭均攤;25、芒硝礦全體員工,凡是違反勞動紀律(包括無故提前下班、脫崗、離崗、井下工作時睡覺、上班時間打架斗毆、工作期間干與工作無關的任何事等)影響礦井安全生產正常工作11、秩序的罰款50100元/人次,同時可給予調換工種、調離原崗位的處理;26、芒硝礦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員工無故不聽從指揮、不服從工作安排的處50200元罰款;同時可視其情節給予警告、調離原崗位、或降級使用等處理;27、對人為因素損壞設備、設施、儀器、儀表、安全標致、安全警語、安全須知、礦井井下路標以及礦井專用測點的罰款50100元,同時責令賠償損失的50200%;28、對井巷工程質量差,運輸線路鋪軌質量差,未按井巷質量要求施工和鋪軌的,給礦井安全生產正常秩序帶來影響的罰款200300元,分管的隊長或值班隊長,班組長分別承擔20%、30%,其余的按人頭均攤,并責令限期整改;29、違12、反礦井文明生產管理規定,環境衛生要求的,導致工作場所臟、亂、差的;機電設備、設施、硐室、車房、檢修房工作場所不按行業文明生產衛生規定要求進行管理的,給礦井安全生產工作帶來安全隱患和影響的罰款50100元;同時追究單位安全生產管理責任;30、芒硝礦90鉆施工人員必須對工作場所和行走的路線進行敲幫問頂,嚴格遵守有關安全技術措施,違者罰款50100元;90鉆施工必須嚴格按芒硝礦中深孔打眼工技術操作規程、作業規程和鉆孔施工圖表進行施工。違者嚴格按中深孔施工工程承包協議的有關規定執行;31、芒硝礦大爆破期間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勞動組織和勞動紀律、服從安排、聽從指揮,嚴格按照編制的爆破設計說明書、施工作業計劃13、實施細則、作業圖表、安全技術措施和溶區大爆破期間芒硝礦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違者罰款100300元;必要時可以加大12倍處罰;32、芒硝礦看守人員、地面工業廣場作業人員、地面運輸人員和掘進隊必須看好、管好各自的物資、材料、工具以及從井下打出地面的物資、材料、工具并及時進行收撿、歸順,違者罰款50100元;同時追究失誤丟失的物資、材料、設備、工具以及邊角余料的損失;33、對私拿、盜竊、巧立名目奪取礦山廢舊物資、材料、金屬、鉤環、插銷、法蘭盤、鏍栓、道釘、道夾板以及廢舊地滾廢舊鋼絲繩等物資、設備、材料的罰款100300元;同時追究損失價值的510倍經濟賠償;34、對違章或事故肇事者袒護,不提供真實14、情況或嫁禍于人;有意辱罵或刁難安監人員、工程質量管理人員、追究事故的業務部門人員的罰款50200元;35、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安全監察人員、頂板管理人員)對安全、生產、質量、數量等管理工作徇私舞弊、濫用職權,工作玩忽職守、處事不公,給安全、生產、質量、產量帶來影響的罰款50200元;可并處警告或調離本崗位的處理;36、芒硝礦全體人員凡發現違章不制止,又不報告的按違章處理;現場有管理人員的處管理人員,屬崗位職責范圍的處在崗人員;更多免費課件,關注公眾號:生產安全管理網。37、凡本辦法無明文規定的其它“三違”行為和習慣性違章操作行為的一律罰款50100元;38、當全礦安全生產狀況不15、好時,為扭轉被動局面,可以對各類違章行為和習慣性違章加大12倍的處罰;四、對安全、生產做出成績的獎勵:1、對檢舉、揭發、制止違章行為和檢舉、揭發隱瞞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人員,可一次性獎勵50100元;2、對查找較大事故隱患,現場避免重大事故發生的主要人員一次獎勵50200元;3、對積極參加事故搶險、救護、避免事故擴大者,一次獎勵50200元;4、對執法逗硬,查處違章、處理事故隱患果斷,敢于同歪風邪氣做斗爭,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取得較好成績的單位或個人每季度可獎勵100300元。五、附則:1、本辦法解釋權屬芒硝礦;2、本辦法與上級有關文件不符時,按上級文件規定執行;3、原有芒硝礦各種規定與本辦法不符的,按本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