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風險與隱患管理制度及案例建議培訓課件(63頁).ppt
下載文檔
上傳人:晴
編號:757844
2023-09-26
63頁
1.99MB
1、安全生產風險與隱患管理制度及案例建議,行業發展,單位發展,個人發展,減少事故,避免追責,責任 追責,主要內容,安全生產預防控制機制及有關政策,主要負責人法定責任及履責建議,交通運輸安全生產預防控制及有關政策,安全生產預防控制機制及有關政策,第一,安全生產法的要求。第二,落實主體責任的有效途徑。第三,體系運行達標評價。第四,自我檢查提升和改進的重要方法。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評價管理辦法2016年7月印發。減少政府參與,發揮市場作用,減輕企業負擔。,第一,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重要要求。第二,轉變安全生產管理方式的具體途徑。第三,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的重要手段。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暫2、行辦法 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治理暫行辦法 2017年4月印發。,構建安全生產風險管控和隱患治理雙重預防體系是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重要要求,是轉變安全生產管理方式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徑,是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產重特大事故的重要舉措。努力把風險控制在隱患形成之前、把隱患消滅在事故之前,持續推動交通運輸事業安全發展。,重要意義,雙重預防機制總體思路,責任體系生產經營單位是安全生產風險分級防控和事故隱患治理責任主體,應建立安全生產風險“自辨、自評、自控”及重大風險源“自報”和事故隱患“自查、自報、自糾”的內部運行機制和崗位責任標準,并有效落實。,主要任務3、,雙重預防機制總體思路,責任體系屬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管理部門應當對生產經營單位重大風險管控和隱患治理工作進行監督、抽查,掌握管轄范圍內重大風險分布情況和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況,對安全生產重大風險管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治理不力的生產經營單位依法實施跟蹤督辦和處罰。,主要任務,雙重預防機制總體思路,制度體系制定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暫行辦法、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治理暫行辦法,明確相關責任、分類分級基本原則、生產經營單位履責要求以及管理部門監督檢查方式、程序和責任追究內容等。各地各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本行業領域特點,細化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治理制度。,主要任務,雙重預防機制總4、體思路,標準體系制定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風險辨識評估基本規范,分領域編制安全生產風險和事故隱患等級劃分標準或指南。,主要任務,雙重預防機制總體思路,運行機制規范生產經營單位風險辨識、評估、管控和重大風險登記報備,以及隱患排查、建檔、督辦、整改、銷號、告知、獎懲等內容和程序,建立隱患排查、整治及驗收的閉合管理機制,并依法依規建立管理部門監督抽查和跟蹤督辦工作機制,主要任務,雙重預防機制總體思路,技術保障加快信息平臺建設,提升信息化水平,注重關鍵安防技術裝備研發和推廣應用,及時制修訂法規標準,研究制定淘汰落后和推廣先進適用安全技術裝備目錄,通過法律、標準、政策、市場等多種手段,推動、引導生產經營單5、位技術裝備升級改造和加強主動安全防控技術應用。積極探索運用大數據、信息化、智能化等新技術新手段,解決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主要任務,雙重預防機制總體思路,重點說明:關于安全生產風險的定義。鑒于安全生產法對重大危險源的定義過窄,主要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存在一定量的危險物品場所和設施,沒有包含交通運輸行業可能發生重特大事故的人員密集場所、重要基礎設施、重點工藝環節等安全監管對象,國務院安委辦近期印發的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和“意見”中將危險源的概念進行了拓寬并確定為安全生產風險。,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風險管理和隱患治理暫行辦法,重點說明:關于安全生產風險和事故隱患的定義區分。兩個辦法對安全生產風6、險和事故隱患進行了區分和定義。安全生產風險是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可能性,具有客觀(不可消除)、可識別和可控性。事故隱患是生產經營活動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的規定,或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的或其他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場所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風險管理和隱患治理暫行辦法,重點說明:關于安全生產風險和事故隱患分級。辦法將安全生產風險分為四級,事故隱患分為兩級,符合安全生產法要求,同時與國務院安委辦保持一致,便于今后相關工作的銜接。鑒于交通運輸安全生產涉及領域多、環節多,辦法7、作為行業雙重預防機制建設的頂層設計,僅對安全生產風險和事故隱患的分級做出原則的指導,保持行業相關工作的基本一致,具體分級的判定指南需要分領域作出技術性規定,由各業務領域具體研究確定。,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風險管理和隱患治理暫行辦法,主要內容:交通運輸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暫行辦法(送審稿)共五章50條,分別是:總則、分類分級、辨識評估與控制、監督管理和附則。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治理暫行辦法(送審稿)共七章54條,分別是:總則、分類分級、排查與整改、重大事故隱患報備、事故隱患治理督查督辦、監督管理和附則。,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風險管理和隱患治理暫行辦法,第三條【實施主體】從事交通運輸生產經營活動的8、企事業單位(以下簡稱“生產經營單位”)是交通運輸生產經營活動安全生產風險管理的實施主體,應依法依規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風險管理工作制度,開展本單位管理范圍內的風險辨識、評估等工作,落實重大風險登記、重大危險源報備和控制責任,防范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暫行辦法重點條款,第九條【分級原則】重大風險是指極易導致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風險。較大風險是指一定條件下可能導致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的風險。一般風險是指可能導致較大安全生產事故的風險。較小風險是指可能導致一般安全生產事故的風險。以上同時滿足兩個以上條件的,按最高等級確定風險等級。,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暫行辦法重點條款,第十條【分級標準】各有9、關業務重點領域的風險等級判定指南由交通運輸部另行發布。第十一條【辨識手冊】生產經營單位應針對本單位生產經營活動范圍及其生產經營環節,按照相關法規標準要求,編制風險辨識手冊,明確風險辨識范圍、方式和程序。,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暫行辦法重點條款,第十二條【辨識要素】生產經營單位風險辨識應針對影響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及其損失程度的致險因素進行,致險因素一般包含以下方面:(一)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安全與應急技能、安全行為或狀態;【人】(二)生產經營基礎設施、運輸工具、工作場所等設施設備的安全可靠性;【設施設備】(三)影響安全生產外部要素的可知性和應對措施;【環境】(四)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制度、機制合規和完備性10、。【管理】,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暫行辦法重點條款,第十三條【辨識方式】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風險辨識分為全面辨識和專項辨識。全面辨識是生產經營單位為全面掌握本單位安全生產風險,全面、系統對本單位生產經營活動開展的風險辨識;專項辨識是生產經營單位為及時掌握本單位重點業務、工作環節或重點部位、管理對象安全生產風險,對本單位生產經營活動范圍內部分領域開展的安全生產風險辨識。,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暫行辦法重點條款,第十五條【風險評估】生產經營單位應依據風險等級判定指南,對風險清單進行逐項評估,確定風險等級以及主要致險因素和控制范圍。第十六條【等級變更】風險致險因素發生變化超出控制范圍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及時組織重11、新評估并確定等級。,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暫行辦法重點條款,生產經營單位重大風險等級評定、等級變更和銷號,可委托第三方服務機構進行評估或成立評估組進行評估,出具評估結論。生產經營單位成立的評估組成員應包括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或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和2名以上相關專業領域具有一定從業經歷的專業技術人員。,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暫行辦法重點條款,第17-24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管控,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暫行辦法重點條款,管控措施,動態監測監控,內部告知,總結改進,企業檔案,監管檔案,管控保障,預警處置,第二十六條【重大風險管控】生產經營單位應按下列要求加強重大風險管控:(一)對重大風險制定動態監測計劃,定期更新監測數據或12、狀態,每月不少于1次,并單獨建檔;(二)重大風險應單獨編制專項應急措施;(三)重大風險確定后按年度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風險管控措施進行評估改進,年度評估報告應在次年1個月內向屬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報送。,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暫行辦法重點條款,第二十五條【科技投入】生產經營單位應加大安全投入,積極開展風險辨識、評估、管控相關技術研究和應用,提升風險管控能力。第四十三條【科技防控】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通過政策、法規標準和科技項目支持等方式,鼓勵引導行業開展風險管控技術裝備研究與應用,充分運用信息化、智能化、大數據等技術手段和先進工藝、材料、技術、裝備,提升風險管控水平和安全監管能力13、。,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暫行辦法重點條款,第27-30條重大風險處置要求,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暫行辦法重點條款,培訓教育,外部告知,登記備案,警示標識,第三十六條【登記銷號】重大風險經評估確定等級降低或解除的,5個工作日內通過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風險管理系統予以銷號。第三十七條【總結上報】重大風險管控失效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結束后,應在15個工作日對相關工作進行評估總結,明確改進措施,評估總結應向屬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報送。,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暫行辦法重點條款,第四條【治理主體】生產經營單位是事故隱患治理的責任主體,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治理工作14、全面負責,應當部署、督促、檢查本單位或本單位職責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治理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事故隱患治理暫行辦法重點條款,第八條【隱患分級】事故隱患分為重大事故隱患和一般事故隱患兩個等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極易導致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且整改難度較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消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消除的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除重大事故隱患外,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隱患。各有關業務重點領域重大事故隱患具體判定指南由交通運輸部另行頒布。,事故隱患治理暫行辦法重點條款,第三章排查與整治第9-14條,事故隱患治理暫行辦法重點條款,企業制度責15、任體系 程序和崗位責任,日常排查每周不少于1次,工作機制日常定期專項,投入保障 五到位,定期排查每半年多于1次,第十三條【專項排查】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是生產經營單位組織在一定范圍、領域開展的針對特定事故隱患的排查,一般包括:(一)根據政府及有關管理部門安全工作專項部署,開展針對性的事故隱患排查;(二)根據季節性、規律性安全生產條件變化,開展針對性的事故隱患排查;(三)根據新材料、新設備、新技術、新業務投入使用對安全生產條件形成的變化,開展針對性的事故隱患排查;(四)根據安全生產事故情況,舉一反三,開展針對性的事故隱患排查。,事故隱患治理暫行辦法重點條款,第三章排查與整治第17-21條,事故隱患治16、理暫行辦法重點條款,排查記錄,整改驗收 一般/重大,隱患治理 立即治理記錄,隱患清單 指南判定,安全防范 杜絕發生事故,第二十二條【重大事故隱患整改】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應制定專項方案,包括以下內容:(一)整改的目標和任務;(二)整改方案和整改期的安全保障措施;(三)經費和物資保障措施;(四)整改責任部門和人員;(五)整改時限及節點要求;(六)應急處置措施;(七)跟蹤督辦及驗收部門和人員。,事故隱患治理暫行辦法重點條款,第二十三條【重大事故隱患整改驗收】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完成后,生產經營單位應委托第三方服務機構或成立事故隱患整改驗收組進行專項驗收。生產經營單位成立的事故隱患整改驗收組成員應包括生產經17、營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和2名以上相關專業領域具有一定從業經歷的專業技術人員。整改驗收應根據事故隱患暴露出的問題,全面評估,出具整改驗收結論,并由組長簽字確認。,事故隱患治理暫行辦法重點條款,第二十四條【重大事故隱患銷號】重大事故隱患整改驗收通過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將驗收結論向屬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報備,并申請銷號。報備申請材料包括:(一)重大事故隱患基本情況及整改方案;(二)重大事故隱患整改過程;(三)驗收機構或驗收組基本情況;(四)驗收報告及結論;(五)下一步改進措施。,事故隱患治理暫行辦法重點條款,第二十七條【考核激勵】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隱患治理表彰、激勵18、機制,鼓勵從業人員主動參與排查和消除事故隱患,并將事故隱患治理責任落實情況作為重要內容納入員工崗位績效考核。,事故隱患治理暫行辦法重點條款,第三十條【相關方要求】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項目發包、場地或設施設備出租的,應當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的資質進行審查,并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約定有關的安全生產管理事項,明確雙方的事故隱患治理責任。不得 監管督促 責任劃分,事故隱患治理暫行辦法重點條款,第四章 重大事故隱患報備 第三十三條【報備原則及方式】生產經營單位應按照“及時報備、動態更新、真實準確”的原則,通過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治理19、信息系統向屬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管理部門及時報備重大事故隱患信息,負有直接監督管理責任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審查報備信息的完整性。,事故隱患治理暫行辦法重點條款,第三十五條【報備方式】重大事故隱患報備包括首次報備、定期報備和不定期報備三種方式。(一)首次報備:應在重大事故隱患確定后進行報備。(二)定期報備:報送重大事故隱患整治的進展情況;(三)不定期報備:當重大事故隱患狀態發生新的重大變化時,應及時報備相關情況。,事故隱患治理暫行辦法重點條款,第四章重大事故隱患報備第36-38條,事故隱患治理暫行辦法重點條款,直接報告,檔案管理 企業專項檔案,報備時效首次報備應在確定后5個工作日內報備,20、定期報備應在每季度結束后次月前10個工作日內報備,不定期報備應在重大事故隱患狀態發生重大變化后5個工作日內進行報備。,第四十九條【第三方責任】受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或生產經營單位委托承擔事故隱患治理相關工作的第三方服務機構,應對其承擔工作的合規性、準確性負責。生產經營單位委托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提供事故隱患治理相關支持工作,不改變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治理主體責任。,事故隱患治理暫行辦法重點條款,第一,“交通強國”戰略的重要要求。第二,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重要要求。開展事故預防理論研究和關鍵技術裝備研發,加快成果轉化和推廣應用。推動工業機器人、智能裝備在危險工序和環節廣泛應用。第三,本質安全;安全產21、業化;示范推廣。正在組織起草交通運輸部關于推進科技興安的意見,預計2018年2季度印發。,第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要求。第二,聯合懲戒法規政策越來越嚴厲。第三,信用信息共享機制和平臺建設加快。強化從業人員管理。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信用管理辦法(試行),2017年12月印發。自動記分,一票否決,加分途徑,信用修復。,安全生產信用體系總體構架與思路,總體構架,安全生產信用體系總體構架與思路,總體構架,信用修復,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法定責任及履責建議,2023-9-25,50,法律明確主要負責人的責任,追責依據:安全生產法、條例,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不要出事22、,出事就有責任。責任分大小。,第五條:,2023-9-25,51,法律明確主要負責人的責任,追責依據:安全生產法,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二)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三)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第十八條:,2023-9-25,52,法律明確主要負責人的責任,追責依據:安全生產法,(四)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五)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六)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七)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事故,這23、些要求都是追究刑責的依據。,第十八條:,2023-9-25,53,法律明確主要負責人的責任,追責依據:安全生產法,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由生產經營單位的決策機構、主要負責人或者個人經營的投資人予以保證,并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發生事故,這些要求都是追究刑責的依據。,第二十條:,2023-9-25,54,法律明確主要負責人的責任,追責依據:安全生產法,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道路運輸單位的主要24、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由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費。發生事故,這些要求都是追究刑責的依據。,第二十四條:,2023-9-25,55,法律明確主要負責人的責任,追責依據:安全生產法,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組織搶救,并不得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發生事故,這些要求都是追究刑責的依據。,第四十七條:,2023-9-25,56,法律明確主要負責人的責任,追責依據:安全生產法,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組織搶救,并不得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后面相關內容都是針對這些條25、款進行處罰和追責的。,第四十七條:,圍繞好履職盡責,少發事故,盡職免責總體思路,個人提幾點建議:一、首先資質必須合法。資質合法,程序合法是最重要的前提。二、健全責任體系。制定崗位安全責任清單及履責規范(與政府銜接、量化),備案。得說清楚,明白,說不清楚都和主要負責人有關系。把自己的責任和規范也具體化。,規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建議,履職行為規范,安全生產工作責任規范,計劃制定,實施組織,督辦考核,免責減責,安全生產工作責任規范,圍繞好履職盡責,少發事故,盡職免責總體思路,個人提幾點建議:三、完善各種制度、操作規程和工作計劃。有利于規范管理,便于落實和監督。注重宏觀與微觀管理相融合,保障落地的基礎。26、四、充分應用信息化、科技手段。解決一線人員不落實、不執行的問題。落實責任、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管控重點環節,可靠 避免事故,發展新的業務方向(比利時)。,規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建議,圍繞好履職盡責,少發事故,盡職免責總體思路,個人提幾點建議:五、落實好培訓教育責任。包括制定工作計劃,按年度,提升人員素質技能;多采用信息化培訓方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質量。六、及時傳達貫徹有關制度、政策七、有效記錄各項工作痕跡。,規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建議,圍繞好履職盡責,少發事故,盡職免責總體思路,個人提幾點建議:八、處理好與第三方外包責任。第一要合法,外包合法;第二要合理合法明確安全責任與邊界;第三明確自身履責行為(量化);第四嚴格履行監督管理責任。九、處理好突出問題的協調。有問題不能捂著,積極向政府報告、提出。,規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