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要點及獎懲考核制度培訓課件(17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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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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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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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案例(一),事故經過:2012年6月22日完成樁的施工任務,由于電廠實行全封閉管理,南海電廠項目部等材料的進退場都需電廠業主開具進退場清單方可放行。原定于7月中旬檢測驗收工作,業主對于電纜的拆卸退場不予以批準,項目部考慮到電廠治安管理嚴格,煤場區域有電廠保安經常巡邏,因此只對施工場地的電纜收卷,放置在煤場電房,并安排2位臨時工每日巡守。后因業主對總包單位進場遲遲未定,樁檢測工作也往后拖延。直至10月份安排南海電廠項目負責人去東莞萬達項目負責,安排巡守的工人調去江西工地,工地現場無人看守,在12月15日業主通知我司進行樁檢測工作時,發現收卷好的那節電纜已從電箱處被剪斷偷走(2、約160米),事后立刻向電廠業主負責報告相關情況,但業主不予以負責。,案例(一),事故原因分析:1、10月份人員退場后,對留在現場的電纜未作出足夠的重視。2、項目負責人未做好交接工作,未對項目部財產進行合理保管。3、人員進行撤場時,未對項目部財產進行登記及匯報分公司領導。,案例(二),事故經過:2013年10月10日,在云南省西雙版納州景洪市工業園,開發區分公司西雙版納萬達國際旅游度假村項目部,4號碎石樁機完成施工任務進行退場運輸工作。8時25分,在拆放塔架過程中,吊卸左斜撐時,吊車起吊鋼絲繩不慎碰到十字架致使十字架墜落,恰巧對系完鋼絲繩正在走離起吊點的4號碎石樁機工作人員劉才弟胸部造成打擊,3、將其壓覆在十字架與主行架間,造成重傷。項目部及時將劉才弟送往醫院搶救,9時10分經搶救無效死亡。,案例(二),事故原因分析:1、吊車司機嚴重違反吊裝作業操作規程 按照合同約定碎石樁機進退場吊裝由總包方中建二局第一分公司負責,中建二局第一分公司吊車司機在沒有通知我項目部的情況下進行吊裝作業,不僅在吊裝過程中沒有安排專人指揮,而且在起吊過程中作業人員沒有離開吊臂活動范圍就進行起吊,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2、事故當事人自我安全意識不強,在沒有吊裝指揮的情況下,沒有及時提醒吊車司機要在其撤離到安全區域后方可起吊,也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3、項目部管理人員責任意識不強,導致對現場動用大型機械設備監管4、不到位,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間接原因。,案例(三),事故經過:2014年3月28日時許,閆玉東班組帶班張三偉與劉歡歡班組的工人在廣州市南沙區萬達工地因工作問題發生糾紛繼而互相毆打,后閆玉東又與劉歡歡爭吵,兩人互相毆打。3月28日15時許,閆玉東與劉歡歡雙方的施工人員(約近四十人)再次發生群毆,雙方均有不同程度受傷。,案例(四),事故經過:2014年4月6日,廣東潤江混凝土有限公司運送混凝土罐車(車牌號C23577),在倒車過程中,因操作失誤造成南沙萬達項目部工人趙克強盆骨等多處受傷。先是在南沙區人民醫院治療,后轉至廣州市第一人民醫院治療。,案例(四),事故原因分析:1、工人趙克強安全意識淡薄,違反5、灌漿安全操作規程,在指揮車輛倒退過程中,站在砼車車后,導致事故發生的次要原因。2、砼車司機違反安全駕駛操作規程,在倒車時未留意周邊情況即自行倒車,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案例(五),事故經過:2014年10月19日上午9時許,武漢恒隆項目部一號旋挖機值班司機任志明在拔起鉆桿后發現連接鉆桿與鉆頭間的穿銷脫落。于是要求在旁負責灌注的工人盧拉使上前將穿銷插回原位。盧拉使將穿銷穿回原位后發現穿銷孔有淤泥,便伸手指入孔內進行清理。在清理過程中,任志明誤以為盧拉使將穿銷插入后就離開,于是開動旋挖機清理鉆頭淤泥。結果造成盧拉使右手食指第一節中部及中指第二節中部斷裂。,案例(五),事故原因分析:1、事故雙方存6、在溝通不暢問題。操作時,無專人進行監督管理,信息無法有效傳遞。2、工人盧拉使嚴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進行穿銷復位作業應由特種作業人員操作。3、司機未經項目部管理人員許可,擅自指使工人進行機械修復。4、勞動力組織配備不合理(未按標準備足人員)。,案例(六),事故經過:2014年10月21日16時許,上實泉州項目部電工張金貴正維修二級配電箱,同時成某也在包扎自己樁機電纜線接頭。成某在包扎電纜線之前,已把二級配電箱內漏電開關離閘。電工維修好二級配電箱,不慎把8#樁機漏電開關閘合上,工人成某正在接電纜線,直接造成成某觸電,并漏電開關及時彈跳。安全員與電工立即趕過去查看,成某當時沒暈倒,只是手指有點紅腫,7、說話比較清晰,無其他狀況存在,以為無大礙,當時未送進醫院檢查。晚上7點半,該班組長黃海報告,成某本人頭暈、心臟難受,左胸部腫起。項目部立即送成某到泉州市醫學專科學校附屬人民醫院就醫。,案例(六),事故原因分析:直接原因:1、電工大意合閘送電造成成某觸電;2、工人成某違規違章作業,未持電工證私自接駁電。間接原因:1、項目部沒有及時進行安全技術交底;2、安全教育針對性不強。,案例(七),事故經過:2014年10月29日凌晨2點半,45#樁機準備就位,施工員安排履帶吊為樁機就位。起吊時,鋼絲繩沒將樁機機身和管杠捆綁在一起,吊車起吊樁機由三位工人從灌注完成樁位向另一個準備開孔的樁位轉移,起吊高度:樁機8、底距地面大約1米高。樁機在轉移過程中,由于樁機重心偏移,樁機傾斜,管杠壓住張某雙腿。,案例(七),事故原因分析:1、工人違規作業,鋼絲繩沒有將樁機機身和管杠捆綁在一起;2、張某酒后作業;3、樁機轉移過程中無人指揮;4、安全教育針對性不強;5、作業前,班組長及工長沒有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案例(八),事故經過:2015年3月21日中午,武漢恒隆廣場項目部旋挖機在避讓吊車過程中,開往靠近硬化地邊上渣土堆,因地面承載力不均勻,造成旋挖機傾倒事故。,案例(八),事故原因分析:1、渣土未及時清運,造成淤泥堆積場地,使旋挖機司機無法正確判斷路面承載力;2、旋挖機司機未對路面承載力進行判斷,造成受力不均勻,導致傾倒;3、旋挖機行走時,無專人指揮;4、安全教育針對性不強。,安全生產獎懲考核制度,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