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地鐵(9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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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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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地鐵運營有限公司企業標準CDYY-AQZL-011-20XX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A版1次)20XX-08-05發布 20XX-08-05實施XX地鐵運營有限公司發布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文本號:CDYY-AQZL-011-20XX編制部門:安全技術部簽發: 批準: 審核: 發放范圍:公司各部門版次:A版1次修訂 實施日期: 版次:A版0次編制: 實施日期: 目次1編制目的62適用范圍73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74月度安全分析例會85中心(部門)安全生產例會96車間(段)安全會議97車站(班組)安全會議108事故分析會109專題安全分析會101 編制目的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2、全生產方針,通過加強運營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工作,及時對各項安全工作進行溝通和總結,強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落實,解決和消除生產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確保安全生產目標的順利實現,根據國家、省、市關于安全生產會議的相關規定和XX地鐵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地鐵公司)關于安全會議方面的相關規定、要求,結合運營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實際,特制訂本制度。2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XX地鐵運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運營公司)范圍內各項安全生產會議的組織、召開。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月度安全分析例會、中心(部門)安全生產例會、車間(段)安全會議、車站(班組)安全會議、事故分析會、安全專題會議等3、。3 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3.1 會議主持安全生產委員會主任或其指定人員。3.2 參會人員安全生產委員會全體成員及指定參會人員。3.3 會議周期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原則于每季度第一個月的15日前召開。因特殊情況需要,可以召開安委會臨時會議。3.4 會議要求3.4.1 會議議題運營公司安委會辦公室在收集運營公司所屬各中心(部門)會議提議的基礎上,結合國家、省、市和上級主管部門、地鐵公司關于運營安全工作具體要求以及運營公司安全生產工作開展實際情況,提出本期安委會會議議題建議,報安委會主任、副主任審查后,形成會議議題,供會議決策。3.4.2 資料準備各參會中心(部門)4、應將上一季度安全重點工作完成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典型事故案例、本季度安全工作重點以及需上報安委會解決的問題在季度末上報至安委會辦公室。3.4.3 會議通知安委會辦公室根據安委會主任的指示,下發會議通知,明確會議召開時間、地點、參會人員、會議議程、需向安委會匯報的中心(部門)和報告內容。3.4.4 會議記錄安委會辦公室負責根據會議的記錄,于會后3個工作日內擬發安委會會議紀要,并監督各中心(部門)對安委會會議紀要所布置工作的落實、執行情況。3.5 會議內容3.5.1 傳達、學習國家、省、市關于安全生產的相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行管部門、地鐵公司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要求、決定和部署。3.5、5.2 分析運營公司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安全生產工作重大事項,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并制訂相關工作措施。3.5.3 聽取安委會辦公室上一季度(年度)運營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匯報,部署本季度(年度)安全生產重點工作。3.5.4 組織對運營公司范圍內典型事故和重大安全違章違紀事件的調查分析,并按“四不放過”原則制定整改措施,嚴肅認真處理。3.5.5 制定運營公司安全生產目標(指標),并按目標完成情況開展對運營公司所屬各中心(部門)的安全考核和獎懲。3.5.6 審議運營公司安全基本管理規章制度。3.5.7 聽取運營公司所屬各中心(部門)的安全工作報告。3.5.8 其它需安委會專項研討的問題。4 月6、度安全分析例會4.1 會議主持運營公司分管安全副總經理。4.2 參會人員運營公司所屬各中心(部門)安全負責人和專(兼)職安全工程師。4.3 會議周期運營公司月度安全分析例會每月召開一次,原則上于每月第一周內召開。4.4 會議要求4.4.1 資料準備各參會中心(部門)應將本中心(部門)上月安全工作開展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事故(事件)案例、當月安全工作安排以及需運營公司組織或其它中心(部門)配合解決的問題在月末報送安全技術部。4.4.2 會議通知安全技術部根據分管安全副總經理要求,發布會議通知,明確會議召開時間、地點、參會人員。4.4.3 會議記錄安全技術部負責會議的記錄,于會后3個工作日內擬發7、月度安全分析例會會議紀要,并跟蹤各中心(部門)安全計劃執行情況。4.5 會議內容4.5.1 傳達、學習國家、省、市關于安全生產的相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行管部門、地鐵公司、運營公司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規定、要求和部署。4.5.2 通報運營公司上月安全生產形勢和月度安全考核情況,總結安全生產工作經驗,取得的效果和發現的問題,確定切實可行的處理對策。4.5.3 根據存在的問題和當月安全生產工作實際需要,確定當月安全管理的具體工作任務和安全監控的重點。4.5.4 聽取各中心(部門)上月安全工作匯報,組織協調多中心(部門)共同開展的安全生產工作事項。4.5.5 布置當月運營公司安全生產重點工8、作。4.5.6 其它需例會研討的事項。5 中心(部門)安全生產例會5.1 會議主持中心(部門)安全負責人或其指定人員。5.2 參會人員中心(部門)負責人、其它分管負責人,專業主管人員和會議主持認為需參會的本中心(部門)其它人員。5.3 會議周期每月應組織召開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產例會。5.4 會議內容5.4.1 傳達、學習國家、省、市關于安全生產的相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行管部門、地鐵公司、運營公司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規定、要求和部署。5.4.2 分析、總結本中心(部門)安全生產形勢和安全工作開展情況,通報上個月本中心(部門)安全生產工作中發生、發現的問題、隱患和需總結、提高的事項,安9、排中心(部門)當月安全生產重點工作和要求。5.4.3 針對事故,找原因、查危害、定措施,按照“四不放過”原則,深入分析、認真總結,使責任者和全體員工受到教育,吸取教訓,制定切實有效的防范措施。5.4.4 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工藝、技術。5.4.5 通報違章違紀、先進事跡及不良現象和不安全行為。5.4.6 與安全工作相關的其它事宜。6 車間(段)安全會議6.1 會議主持車間(段)安全負責人或其指定人員。6.2 參會人員車間(段)負責人、其它分管負責人,專業主管人員、各工班班長(車站站長)和會議主持認為需參會的本中心(部門)其它人員。6.3 會議周期每月應組織召開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產例會10、。6.4 會議內容6.4.1 傳達、學習運營公司和本中心(部門)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規定、要求和部署,安排當月車間(段)的安全重點工作。6.4.2 分析、總結本車間(段)安全生產形勢和安全工作開展情況,通報上個月本本車間(段)安全生產工作中發生、發現的問題、隱患和需總結、提高的事項以及已采取的相關措施、部署。6.4.3 針對上月本車間(段)內發生的事故、事件和違章、違紀、違規行為,深入分析、認真總結,使責任者和全體員工受到教育,吸取教訓,制定切實有效的防范措施。6.4.4 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工藝、技術。6.4.5 通報違章違紀、先進事跡及不良現象和不安全行為。6.4.6 與安全工11、作相關的其它事宜。7 車站(班組)安全會議7.1 車站(班組)安全會議由車站站長、班組負責人或其指定人員組織召開,每月不少于1次。7.2 車站(班組)安全會議可與交班會合并開展,但會議內容應包括:安全交底;本車站(班組)安全生產工作要求和需注意、解決的安全事項、問題;傳達上級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制度、通知、要求;對新設備、新工藝、新技術安全使用規范和流程的培訓;其它需會議傳達的安全事項。8 事故分析會8.1 生產經營過程中,因突發事件程度或等級達到生產安全事故(事件)報告和調查處理辦法中所列險性事件及以上事故的,運營公司各中心(部門)和人員應根據地鐵公司或上級行管部門事故調查組要求,積極配合參與12、事故分析、調查會議,并按其要求提供相關文件、資料。8.2 突發事件構成一般事件的,由運營公司主管安全副總經理或其指定人員主持,安全技術部組織召開事故分析會議。相關中心(部門)負責人、關聯人員、安全技術部專業管理人員和會議指定要求參會中心(部門)或人員參加。因會議分析需要時可邀請相關專家、顧問參會。8.3 突發事件構成事件苗頭的,依據事件性質,由安全技術部主持召開事件分析會議,相關中心(部門)負責人、關聯人員、安全技術部專業管理人員和會議指定要求參會中心(部門)或人員參加。8.4 會議原則上應于事故、事件發生后12小時內組織召開。事件相關中心(部門)應如實提供會議所需的相關人證、物證、事件經過材料,施工登記、巡檢、維修、保養臺賬和會議、學習記錄等原始資料,影音、照片和內部分析意見等與事故分析相關資料。因及時搶修等原因造成事件發生后現場無法保存的,事件關聯中心(部門)應采用影像、圖片、錄音等方式在事件處置過程中進行及時記錄,或使用事件關聯雙方認可的書面事件過程記錄。9 專題安全分析會9.1 專題安全分析會是指針對存在安全問題隱患但尚不構成事故(事件)的安全事件或設備故障,或者問題比較突出、反復發生、可能直接影響運營等情況組織召開的專題會議。9.2 專題安全分析會根據生產實際需要適時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