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焚燒車間電氣安全管理制度(2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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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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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標題:焚燒車間電氣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編號Doc. No.TCEP-FS-1006版 次Version1/A文件類別Document Item三級文件制定部門Written Dept.焚燒車間首次發布日期Issued Date 總頁數Total Page共 2 頁受控狀態Control State分發號Dist. No.制 定Written By日 期Date審 核Reviewed By日 期Date批 準Approved By日 期Date文件修改歷史Amendment Record修改日期Date修改后版本Version修改章節/內容Clause/Section Amended修訂者Amend2、ed By批準者Approved By2016.12.121/A首次發布以下空白以下空白以下空白以下空白以下空白焚燒車間電氣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為加強電氣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發生觸電事故, 確保焚燒車間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規程。2. 適應范圍:適應于焚燒車間電氣操作人員安全從事電氣設備操作。3. 職責:3.1 生產部經理:負責本程序的實施,除了提供必須的培訓、方法給相關的人員外,生產部經理還應該保證本文件得到持續的改進和完善。3.2 焚燒車間主管:負責對本規程的執行情況進行定期的檢查并提供相應的操作指引。3.3 焚燒車間班長:確保操作人員按照本操作程序操作,并對其操作完成情況檢查3、確認并做好記錄。3.4 焚燒車間電氣操作人員:按照本規程的規定操作程序進行操作,并將操作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焚燒車間班長匯報班。4. 內容:4.1 電氣工作人員應定期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各級電工必須達到各專業電工技術等級標準和相應的安全技術水平,憑操作證操作;嚴禁無證操作或酒后操作。4.2 新從事電氣工作的工人、 工程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都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電氣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才能操作有關電氣設備。4.3 嚴格按照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執行相關操作。4.4 遇有人身觸電危險的情況,值班員可不經上級批準先行拉開有關線路或設備的電源開關,但事后必須立即向上級報告并將詳細情況記錄在值班日4、志上。4.5 電氣工作人員應學習正確使用各種安全用具的方法與檢查鑒別是否完好的基本知識。應根據操作任務選用必要的適合電氣設備額定電壓的安全用品。4.6 電氣設備操作者,必須按規定配戴觸電防護用品,以保證安全操作。4.7 安全用具使用后,應擦拭干凈,存放在干燥通風處,保持清潔, 防止潮濕。4.8 電氣設備檢修前必須填寫工作票,工作票由主管或主管指定專人簽發。4.9 電氣設備檢修時需對各有關電閘做明顯的有人工作、嚴禁開/合閘的標識,其他無關人員在正常情況下不得對掛有標識的電閘進行操作。電氣設備檢修完成后,需撤銷標識,并視情況恢復電閘。4.10 電氣設備檢修完成后,應檢查和清理設備上工具、雜物及周圍障礙物。4.11 在各類設備操作中,嚴禁跨隔設備取、送物件,并不得脫離崗位,從事其他的工作。4.12 各類設備安全防護裝置要保持完整有效,嚴禁拆卸移動。4.13 設備運行過程中依據焚燒車間設備巡檢管理制度定期對設備進行巡檢并記錄。5. 相關文件:5.1焚燒車間設備巡檢管理制度6. 適用表格:無本文件自簽發之日起生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