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危險源識別與風險評價管理制度(3頁).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正***
編號:758492
2023-09-27
3頁
32.50KB
1、 制藥有限公司文件名稱:危險源識別與風險評價管理制度(第1版)文件編號SG01-11制訂部門生產部總頁數共 3頁實施日期起草人審核人批準人起草日期審核日期批準日期分發份數 分發部門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廠區范圍內所有的生產活動過程的識別和評價,包括顧客、供方和承包方提供的材料、技術、成品、進入生產現場的所有人員、所有機械設備和機具、公司管理范圍內的辦公、生活設施以及活動的危險源等。2 目的 通過對生產過程中的危險源和風險因素進行識別并評價其危險程度,為制定生產安全目標、專項生產方案、安全運行控制措施、應急準備措施等提供重要的依據,保障安全生產的順利開展。3 術語 4 相關2、文件 5 職責 生產部是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與控制策劃的主要職能部門,負責組織公司范圍內危險源識別和風險評價管理;其他各部門負責其管轄范圍內危險源的日常安全管理。6 內容 6.1 執行要求 應當體現預防控制為主,反應控制為輔的原則,并為活動的運行控制和應急準備提供科學的依據。為確保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的適用性,當采用新材料、新工藝、新標準時,在實施前應對新材料、新工藝、新標準實施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危險源進行識別和評價,并據此來調整管理方案和控制措施。 6.2 危險源辨識與評價6.2.1各相關部門負責對生產過程中以及辦公、生活中的危險源進行辨識。 危險源辨識時,應考慮: a.歷史的經驗,現在的控制3、情況和可以預見的變化情況; b.正常的生產、生活、設備搶修、惡劣天氣條件等異常情況,以及火災等事故的緊急情況; c.高處墜落、觸電、物體打擊、機械傷害、坍塌事故、粉塵及有害氣體傷害、失火等對員工(包括相關方)的傷害類型。 6.2.2危險源辨識和評價應由評價小組組織專業人員進行。 6.2.3危險源辨識應收集以下信息: 相關法律、法規; 以往事故、事件的記錄; 安全檢查、審核的發現及結果; 管理評審的情況; 環境因素的監測報告; 員工及相關方的意見。 6.2.4以下列分項或設施為危險源辨識的重點:(不限于) 危險品庫及重要的危險品使用區域; 生產設施; 生產用電。 6.2.5危險源辨識的結果應通知4、到各部門,應當說明危險源存在的過程及特性;如焊渣飛濺形成火災。 6.2.6主管部門應根據生產過程的特點,參照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結果來作為風險控制的主要依據。 6.2.7在生產過程中,如發生設計要求、工藝、材料等發生變化,且這種變化可能導致危險源或風險等級變化時,工程中心應確保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結果及時更新,并傳達到相關部門。 6.3 風險評價 6.3.1風險評價應由評價小組組織專業人員進行。 6.3.2風險評價人員應當在調查的基礎上,分析特定危險事件發生的可能性、頻率與后果的嚴重性,以此確定風險的等級。 6.3.3可能性、發生頻率 、嚴重性及加權系數參考下表:可能性加權系數發生頻率加權系數5、嚴重性加權系數很有可能3經常性3嚴重3可能2偶爾性2重大2幾乎不太可能1幾乎不太可能1一般1 6.3.4風險等級是事件發生可能性和后果嚴重性之加權系數的乘積。共分為四級: 1至 4分:為可允許的風險; 5 至12分:為中等風險; 12至 16分:為較大風險; 大于等于24分:為不可接受風險。 6.4 風險控制策劃 6.4.1 風險控制策劃工作具體由所屬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6.4.2 風險控制策劃的原則: a.不可接受的風險,必須停產; b.中等、較大的風險綜合可考慮技術方案、財務狀況、運行控制等因素,在制定目標、管理方案,編制專項方案或檢查表、制定緊急方案等措施中選擇若干項; c.可允許的風險并無法實施整改的,列為日常安全檢查的內容,加強安全管理水平。6.5 評價小組人員條件 評價小組應由有一定經驗的和專業技術能力的人員組成,例如機械、電氣、安全、土建、工藝等方面的專業人士,必要時也可外聘專家或有資質的企業來提供技術服務。 6.6 其他要求 危險源識別和風險評價應是最新的,當發生安全事故或其他情況時,應重新識別和評價。7 變更記錄 1)第1版,建立公司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