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化工(9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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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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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為加強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防止發生缺氧、中毒窒息和火災爆炸等事故,保證職工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2 范圍本規定適用于XX化工所屬范圍內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的管理。3 術語和定義3.1 受限空間是指爐、塔、釜、罐、倉、容器、槽車、罐車、反應器及各種槽、管道、煙道、隧道、下水道、溝、坑、井、池(窖)、涵洞、室、沉箱等封閉、半封閉設備、設施或場所。3.2 特別受限空間是指在被油類和其它危險化學品污染區域和地域內的受限空間。3.3 受限空間作業是指進入或探入(指頭部入內)受限空間進行作業。包括具有潛在的和明顯的缺氧危險的或同時存在其他可燃易燃氣體、液體,2、有毒有害氣體、液體,易燃易爆粉塵的缺氧危險的受限空間內進行的各種作業。3.4 當無法確定是否是受限空間時,宜按進入受限空間作業進行管理。3.5 針對清洗檢查TANK罐作業,在進行風險評估、作業頻次識別調查后,正式確定為常規性作業,宜按作業安全條件確認單辦理作業手續;4 職責4.1 安全部4.1.1是本規定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和考核各部門(場所)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4.1.2 負責受限空間作業的審核;4.2 工程設備部4.2.1負責對承包商的特種作業執行進行監督管理。4.2.2負責外協承包商資質、施工人員特種工資質的審查。4.2.3負責組織作業方案制定、審查、存檔。4.3生產部4.3.3、1參與特種作業施工方案的制定、審查;4.3.2負責緊急搶修時生產運行的總體調度及協調;4.4 分析檢驗中心根據作業許可證危險性介質檢測要求,負責取樣進行檢測分析,出具檢測分析報告。4.5 作業委托單位職責4.5.1 各作業委托單位是本規定的執行單位,負責本制度的落實。4.5.2 作業委托單位安全管理人員負責落實、檢查安全措施;負責向作業人員交底;負責受限空間的氣體分析委托;負責作業許可證的封存保管工作。4.5.3 作業委托單位工藝人員負責對受限空間進行工藝處理,使之符合作業要求。4.5.4作業委托單位負責人負責檢查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簽發進入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4.3 作業負責4、人的職責 4.3.1 向作業所在作業委托單位提出作業申請,對受限空間作業安全負全面責任。4.3.2負責組織、聯絡人員落實作業安全措施,在受限空間作業環境、作業方案和防護設施及用品達到安全要求后,方可安排人員進入受限空間作業;4.3.2 對本單位施工作業過程負組織、領導責任,負責督促作業人員遵章守紀、文明作業;4.3.3 在受限空間及其附近發生異常情況時,應停止作業。4.3.4 檢查、確認應急準備情況,核實內外聯絡及呼叫方法。4.3.5 對未經允許試圖進入或已經進入受限空間者進行勸阻或責令退出。4.4 監護人員的職責 4.4.1 確認現場處于安全環境狀態,檢查防護器具、急救器材是否齊全完好。4.5、4.2作業監護人應熟悉工藝、作業程序,了解作業內容和危害因素。有判斷和處理異常情況的能力,掌握急救的基本知識。4.4.3 對受限空間作業人員的安全負有監督和保護的職責。4.4.4在作業人員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前,負責對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安全措施未完全落實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時,有權提出拒絕作業;4.4.5對作業過程實時監控,確保安全措施到位。清楚進入受限空間作業人數,并與作業人員確定聯絡信號。在出入口處保持與作業人員的聯系;4.4.6作業監護人要隨時攜帶進入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及后續分析單并負責保管;4.4.7遇有緊急情況、發現異常時,應及時制止作業,并立即采取救護措施,按應急預案進行處理;6、4.5 作業人員的職責 4.5.1 持經審批同意、有效的進入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方可施工作業。4.5.2 在作業前應充分了解作業的內容、地點(位號)、時間、要求,熟知作業中的危害因素和“進入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中的安全措施。4.5.3對“進入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上的安全防護措施應經落實確認和監護人同意后,方可進入設備容器內作業。4.5.4對違反本制度的強令作業,安全措施不落實的,作業監護人不在場等情況有權拒絕作業,并向上級報告。4.5.5應服從作業監護人的指揮,禁止攜帶作業器具以外的物品進入設備容器內。如發現作業監護人不履行職責時,應立即停止作業。4.5.6在作業中如發現情況異常或感到不適和呼吸7、困難時,應立即向作業監護人發出信號,迅速撤離現場,嚴禁在有毒、窒息環境中摘下防護面罩。5 工作程序5.1作業許可的辦理5.1.1由作業負責人提出申請,作業委托單位安全管理人員、工藝人員向施工單位施作業負責人進行技術交底,同時針對作業內容、作業環境進行危害識別,確定作業危害并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并指派監護人員。5.1.2 作業委托單位工藝班長委托分析檢測中心分析受限空間內氣體,并出具分析報告單。5.1.3受限空間內氣體分析合格后,作業委托單位安全管理人員填寫作業許可證,并把化驗分析數據填入票據。5.1.4 工藝、設備、安全以及施工人員落實好安全措施后在票據上簽字確認。5.1.5 作業方作業負責人8、作業委托單位安全管理人員檢查安全措施簽字后,作業委托單位領導審核簽發。5.2作業前安全要求5.2.1 凡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必須辦理進入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無進入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或監護人不在現場,任何人員嚴禁進入受限空間進行作業。5.2.2 進入受限空間涉及用火、高處作業、臨時用電等作業時,作業方應辦理相應的作業許可證。5.2.3 進入受限空間作業,至少設置一名監護人,監護人和作業人要訂好緊急聯絡信號,以便發生緊急情況時緊急處理,并要定期進行聯系,確認作業人安全。5.2.4 作業前,作業委托單位與作業方安全管理人員應對現場監護人和作業人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內容應包括所從事作業的安全知識、緊急9、情況下的處理和救護方法等。5.2.5 作業委托單位在受限空間外的現場應配備一定數量符合規定的應急救護器具和滅火器材。受限空間的出入口內外不得有障礙物,必須保證其暢通無阻,便于人員出入和搶救疏散。5.2.6 為保證設備內空氣流通和人員呼吸需要,作業方可采用自然通風,必要時采取強制通風方法,新鮮送風量應達到30-50立方米/小時,使作業環境中氧含量在作業過程中保持在19.5%以上;采用管道通風時,送風前應對管道內介質和風源進行分析確認;嚴禁向受限空間內充純氧氣或富氧空氣。5.2.7 作業方在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前,作業委托單位應切實做好工藝處理,根據受限空間內有關危險物質的特性,做好惰性保護、置換、沖10、洗、通風等工作。沖洗一般由高至底進行,必要時采用溶劑清洗措施;采用惰性氣體、空氣置換時,應保證氧含量在19.5%以上,并注意盲端的置換符合安全要求,進行壓縮空氣置換時,應嚴格控制流速在2立方米/分鐘內,防止發生爆、燃事故。5.2.8 當作業人員在與輸送管道連接的密閉設備內作業時,作業委托單位應嚴密關閉與其相連的管線閥門并加盲板或斷開其中一段管線。不得以關閉閥門代替安裝盲板,盲板處應掛牌標示。5.2.9 當作業人員在密閉的受限空間內作業時,一般應打開人孔、出入口的門或蓋,若設備與正在抽氣或已處于負壓狀態的管路連通時,嚴禁關閉人孔、出入口的門或蓋。5.2.10 作業方在進入設備、管道內作業期間,嚴11、禁同時進行各類與該設備、管道相關的試車、試壓、試驗、蒸汽吹掃和氮氣置換等工作活動內容。5.2.11 工藝上要求裝填催化劑的進設備作業時,要采取防缺氧、防中毒、防塵、防爆燃等特殊預防措施,并編制相應作業方案和應急方案;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方可辦理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5.2.12 帶有攪拌器等轉動部件的設備,作業委托單位應在停機后切斷電源,摘除保險或掛接地線,并在開關上掛“有人工作、嚴禁合閘”警示牌,必要時派專人監護。5.2.13 作業方進入金屬容器(爐、塔、釜、罐等)和特別潮濕、工作場地狹窄的非金屬容器內作業照明電壓12V;當需使用電動工具或照明電壓12V時,應按規定安裝漏電保護器,其接線箱(板)嚴12、禁帶入容器內使用,電源線不得放置在設備的棱角或帶毛刺的部位,防止電源線被刺穿發生漏電,電源線接頭要用絕緣膠布包好。5.2.14當作業環境內存在爆炸性氣體或粉塵等危險因素時,作業方應使用防爆電筒或電壓12V的防爆安全行燈,行燈變壓器不應放在容器內或容器上,當需使用電動工具或照明電壓12V時,作業方應安裝符合要求的漏電保護器,其臨時配電盤嚴禁放入作業環境內,進入受限空間的電源線不得有破損或接頭;5.2.15 進入受限空間作業人員穿戴防靜電服裝,使用防爆工具;在易燃易爆環境中,應穿戴防靜電工作服,使用防爆型低壓燈具及不發生火花的工具;在酸堿等腐蝕性環境中,應穿戴好防腐蝕護品;在產生噪聲的受限空間內作13、業時應配備耳塞或耳罩等防噪聲護具。5.2.16 對盛裝過液、固相物質、自聚物質的設備容器或壓力管道,作業委托單位應進行工藝處理,采取蒸煮、沖洗、置換、通風等措施;對盛裝過能產生自聚物的設備,作業前必須按有關規定蒸煮并做聚合物加熱試驗;5.2.17 對由于防爆、防氧化不能采用通風換氣措施或受作業環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風換氣的受限空間,作業人員必須配備并使用空氣呼吸器或軟管面具等長管式、隔離式呼吸保護器具,嚴禁使用過濾式面具。5.2.18 當在缺氧或易發生墜落危險的受限空間內作業時,作業人員必須使用安全帶,并在適當位置安裝必要的安全繩網設備,同時必須配備搶救器具。如:空氣呼吸器、梯子、繩纜、應急照明以14、及其他必要的器具和設備,以便在緊急情況下搶救作業人員。5.2.19 作業方在每次作業前,必須仔細檢查空氣呼吸器具、安全帶等應急防護設備。發現異常應立即更換,嚴禁使用。5.2.20 作業方在受限空間內使用氬、二氧化碳、氦氣等進行焊接作業時,必須在作業過程中通風換氣,使氧氣濃度保持在19.5%以上,或者讓作業人員使用長管式、隔離式呼吸保護器具。5.2.21 在通風條件差的作業場所,如地下室、電纜室等,配置二氧化碳滅火器時,作業委托單位應將滅火器放置牢固,禁止隨便啟動,防止二氧化碳意外泄出。建議在放置滅火器的位置設立明顯的標志。5.2.22 受限空間內存在交叉作業時,作業方應在受限空間內搭設安全梯或15、安全平臺,作業層間要設置防護網等措施,不能拋擲材料、工器具等物品;作業人員要系安全帶或使用吊籃作業,必要時可由監護人用安全繩拴住作業人員進行作業。5.2.23 如果受限空間的缺氧危險可能影響附近作業場所人員的安全時,作業方應及時通知這些作業場所。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缺氧作業場所,并應在醒目處做好標志。當受限空間狀態改變時,為防止人員誤入,在受限空間的入口處設置警告牌。5.2.24 監護人員對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的人員、工具、材料須進行登記。作業結束后,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交驗。5.2.25 受限空間內溫度宜在常溫左右,如果溫度超高要嚴格控制作業時間,禁止超過“高溫作業允許持續接觸熱時間限值”16、要求。5.2.26 進入危險的受限空間,作業人員須攜帶便攜式檢測報警儀,發現報警立即撤離。5.2.27 監護人發現有人中毒、窒息的緊急情況,搶救人員必須佩戴隔離式防護面具進入受限空間,并至少應有一人在外部做聯絡工作。5.2.28 進入特別受限空間安全要求在被化學危險品污染區域和地域等特別受限空間,發生污染時應作業委托單位立即設立警戒線,進入時需嚴格執行本規定,并符合以下要求:1)人員視情況佩戴必要的呼吸器材;2)機動車進入按動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中有關機動車進入相關規定辦理;3)使用非防爆通訊工具的按動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中有關使用非防爆通訊工具的安全規定辦理。5.2.29 以上措施如在作業期間發17、生異常變化,作業方應立即停止作業,待處理并達到安全作業條件后,方可進入受限空間作業。5.3氣體測試要求5.3.1 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必須進行內部介質化驗分析,經分析檢測中心分析合格后方可進入作業。5.3.2 取樣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容積較大的受限空間,應采取在受限空間內上、中、下處每間隔1.2米多點采樣。應保證受限空間內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氣體濃度和氧含量合格(當可燃氣體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時,其被測濃度不大于0.5為合格;爆炸下限小于4時,其被測濃度不大于0.2為合格;氧含量19.523.5為合格),有毒氣體(物質)濃度應符合過國家規定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GBZ 2”要求。5.3.18、3采樣分析或檢測時間超過30分鐘,應重新采樣分析或檢測,如作業中斷超過30分鐘,應重新進行監測分析。5.3.4 受限空間、容器與工藝系統已有效隔離,內部無夾套、填料、襯里、密封圈等,不會再釋放有毒、有害和可燃氣體的,分析作業合格后,連續作業每隔2小時監護人用便攜式檢測儀復查一次。5.3.5 當受限空間、容器內存有夾套、填料、襯里、密封圈等,有可能釋放有毒、有害和可燃氣體時、采樣分析合格后,除使用便攜式檢測儀連續監測外,每隔4小時聯系分析檢測中心取樣復查一次,如監測結果發生變化,應加大監測頻率。5.3.6 進入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的有效期為作業項目一個周期。當作業中斷半小時至4小時,再次作業前,作19、業委托單位和作業方應重新對環境條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確認,并按規定進行分析,分析或檢測如有不合格項,應立即停止作業;當作業中斷4小時以上或作業內容和環境條件變更時,作業方需重新辦理“進入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5.3.7作業方進入受限空間內部進行動火作業時,要按照動火作業管理規定的要求進行可燃氣體分析,分析結果要同時達到動火的要求。5.4 作業的監護、監督和檢查5.4.1 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必須由作業委托單位指派具有監護資格的操作人員,對作業進行全過程監護。5.4.2 安全部及各作業委托單位安全管理人員有權隨時檢查作業情況,發現違反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的,有權收回動火作業許可證,停止動火,并根據現20、場情況對違章者進行考核。5.4.3 作業委托單位領導、安全管理人員每隔一段時間要對現場作業情況及監護情況進行檢查,發現違反作業原則時,要及時糾正,有權停止作業至違章行為糾正為止,有權根據相關處罰規定報安全部做出處理。5.5作業許可證的取消5.5.1如后續分析結果出現異常,作業委托單位應立即通知作業人員停止作業。5.5.2作業審批人或其授權人、監護人、監督人、作業委托單位和施工單位的安全人員在發現作業不能滿足安全標準的要求時,均有權將作業許可證抽走并告知作業單位。一旦出現此情況,作業單位必須立即停止作業。5.6 作業許可證的延期進入受限空間作業不得延期,作業方如需作業,需重新確定安全措施,重新辦21、理;5.7作業許可證的關閉作業結束后,作業負責人、監護人須共同對作業現場進行檢查,確認無安全隱患且現場已恢復至正常狀態,分別在許可證的正本簽字關閉。5.8作業許可證得存檔作業結束后,作業委托單位安全管理人員將化驗分析報告單、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妥善保管,保存期限為一年。6 支持性文件6.1 化學品生產單位受限空間作業安全規范 6.2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6.3 密閉空間作業職業危害防護規范 6.4 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總局令第80號)6.5 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 7 記錄7.1 受限空間作業證7.2 作業許可證延期確認單7.3 停工整改通知單7.4 考核通知單7.5 作業安全條件確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