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預案】【電梯】電梯故障應急預案(4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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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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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電梯故障應急預案1 目的為了規范公司對出現電梯傷人和困人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電梯傷人和困人事故的危害,為了保障電梯乘客在乘梯出現緊急情況時能夠得到及時解救,最大限度的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以及設備安全,特制定本預案。2 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本公司管轄區域內使用的電梯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件或事故。3 職責3.1服務中心負責管轄區域內發生電梯應急事故的處理。4 工作程序4.1 電梯困人應急預案4.1.1 接到業主報警或發現有乘客被困在電梯內,應立即通知秩序維護隊長和服務中心負責人,同時記錄接報和發現時間。4.1.2 秩序維護隊長接報后應一方面通過監控系2、統或對講機了解電梯困人發生地點、被困人數、人員情況、以及電梯所在樓層,另一方面通過對講機向服務中心負責人匯報,聯系維修單位前往解救、搶修。4.1.3 若維修單位和電梯維修公司都無能力解救或短期時間內解救不了,應視情況向公安部門或消防部門求助(應說明求助原因和情況),杭州市可撥打電話“XX”向杭州市電梯故障處理中心進行求助。向公安、消防部門、杭州市電梯故障處理中心求助前應征得公司分管領導的同意。4.1.4 服務中心負責人接報后,立即親自到場或派員到場與被困乘客取得聯系,告知被困人員不可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廂外,可做抱頭屈膝,以減輕電梯急停時對任意造成的傷害。安慰乘客,要求乘客保持冷靜,靜心等待救援3、人員的援救,尤其當被困乘客驚恐不安或非常急躁,試圖采用撬門等非常措施逃生時,要耐心告誡乘客不要驚慌和急躁,不要盲目采取無謂的行動,以免使故障擴大,發生危險。4.1.5 乘客在電梯轎廂被困時的解救程序:a)到達現場的救援專業人員應當先判別電梯轎廂所處的位置再實施救援。b)電梯轎廂高于或低于樓面超過0.5米時,應當先執行盤車解救程序,再按照下列程序實施救援:1)確定電梯轎廂所在位置;2)關閉電梯總電源;3)用緊急開鎖鑰匙打開電梯廳門、轎廂門;4)疏導乘客離開轎廂,防止乘客跌傷;5)重新將電梯廳門、轎廂門關好;6)在電梯出入口處設置禁用電梯的指示牌。4.1.6 在解救過程中,若發現被困乘客中有人暈厥4、神志昏迷(尤其是老人或小孩),應立即通知醫護人員到場,以便被困人員救出后即可進行搶救。4.1.7 被困者救出后,服務中心負責人應當立即向他們表示慰問,并了解他們的身體狀況和需要,同時請他們提供姓名、地址、聯系電話及到本小區事由。如被困者不合作自行離去,應記錄下來存檔備案。4.1.8被困者救出后,應立即請電梯維修公司查明故障原因,修復后經安全檢測合格,方可恢復正常運行。4.1.9當班人員應詳細記錄事件經過情況,包括接報時間、秩序維護人員和維修人員到達現場時間、電梯維修公司通知和到達時間、被困人員的解救時間、被困人員的基本情況、電梯恢復正常運行時間。若有公安、消防、醫護人員到場,還應分別記錄到場5、和離開時間、車輛號碼;被困人員有傷者的,應記錄傷者情況和被送往的醫院。填寫事故事件情況登記表4.1.10維修單位或值班人員應詳細記錄故障發生時間、原因、解救辦法和修復時間。4.2 突發停電時電梯應急預案4.2 斷電情況下的應急處理4.2.1 電梯斷電后,發現人員應立即通知消監控中心,由消監控中心值班人員通知服務中心、維修組、保安隊。消監控中心值班人員應撥打各電梯內的應急電話,或通過監控探頭檢查電梯內是否有人被困。如有人被困,消監控中心值班人員應通過電話進行安撫,維修人員應首先進行救援操作,具體程序詳見4.1條規定。4.2.2 維修人員應在解救被困人員后迅速判明停電原因,進行搶修,如有困難應及時6、與工程部主管聯系請求支援。4.3 發生火災時電梯應急處理4.3.1 樓層發生火災情況下的應急處理4.3.1.1 樓層發生火災時消監控中心值班人員應立即通過消防聯動裝置控制電梯進入消防運行狀態,并通過應急電話安撫乘客使其保持鎮靜,電梯運行到基站后,立即疏導乘客迅速離開轎廂;4.3.1.2 如消防聯動裝置失靈,消監控中心值班人員應通過應急電話請乘客立即擊碎玻璃按動“消防開關”使電梯進入消防運行狀態;4.3.1.3 如消防聯動裝置、應急電話均失靈,則由消監控中心值班人員通知電梯工,由電梯工進行緊急迫降操作;4.3.2 井道內或轎廂發生火災時的應急處理4.3.2.1 發現人員應疏導乘客迅速離開轎廂切斷7、電源,報告消監控中心,同時用干粉和1211滅火器控制火勢蔓延;4.3.2.2 消監控中心通過消防聯動裝置對電梯進行迫降;4.3.3 滅火作業按消防應急預案進行操作。4.4 發生地震時電梯應急處理4.4.1根據地方人民政府向預報區居民發布的緊急處理措施,決定電梯是否停止,何時停止。 4.4.2 對于震級和強度較大,震前又沒有發出臨震預報而突然發生的地震,一旦有震感應就近停梯,乘客離開轎廂就近躲避,如乘客被困轎廂內則不可自行逃出,保持鎮靜等待救援。4.4.3 地震過后應對電梯進行檢查和試運行,正常后方可恢復使用,當震級為四級以下,強度為6度以下時,應對電梯檢查:供電系統有無異常;井道、導軌、轎廂有8、無異常;以檢修速度做上下全程運行,發現異常即刻停梯,并使電梯反向運行至最高層站停梯,由專業人員檢查修理,待上下合程運行無異常并多次往返試運行后,方可投入使用。 4.5 發生進水時電梯應急處理。 4.5.1 在遇到臺風、雷暴、洪水等惡劣天氣時,應實施預防性措施,加強電梯巡視檢查,關好機房窗戶和門。4.5.2 電梯發生進水事故時,發現人員應立即通知消監控中心,由消監控中心值班人員通知服務中心、維修組、保安隊。消監控中心應撥打進水電梯內的應急電話,通知乘梯人員迅速離開轎箱,以免發生意外。4.5.3 進水應急處理方法4.5.3.1 維修人員到達現場后,應首先確認電梯內已無乘客,然后對電梯做如下處理:a9、) 當底坑內出現少量進水或浸水時,應立即將電梯停在二層以上,并斷開電梯總電源;b) 當樓層發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進水時,應將轎廂停于進水層站的上一層,斷開電梯總電源;c) 如因進水而導致電梯故障,應采用受動盤車,將電梯轎廂停于進水層站的上一層。如因進水導致電梯故障而困人,按4.1進行救援;d) 當機房發生進水時,應立即停梯,并斷開電梯電源總開關。4.5.4 維修人員關閉電梯電源總開關后,應迅速判明進水原因,阻斷漏水源。4.5.5 對進水電梯應進行除濕處理,如采取擦拭、熱風吹干、自然通風、更換管線等方法。確認濕水消除,絕緣電阻符合要求并經試梯無異常后,方可投入運行。對微機控制電梯,更需仔細檢查以免燒毀電路板。 4.5.6 電梯恢復運行后,詳細填寫事故報告,對進水原因、處理方法、防范措施記錄清楚并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