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定排操作規程(3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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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759043
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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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標題:鍋爐定排操作規程文件編號Doc. No.TCEP-FS-2009版 次Version1/A文件類別Document Item三級文件制定部門Written Dept.焚燒車間首次發布日期Issued Date 總頁數Total Page共 3 頁文件修改歷史Amendment Record審批日期Date版本REV修改章節/內容Clause/Section Amended制 定AUTHOR審 閱REVIEWER批 準APPROVAL1/A首次發布以下空白以下空白以下空白1. 目的本操作指導書提供焚燒車間余熱鍋爐定期排污操作指引給操作人員,保證其安全正確的進行余熱鍋爐的定期排污,使余熱鍋爐2、的定期排污具有規范性與合理性,以保證余熱鍋爐的安全有效運行。2. 適用范圍本操作指導書適用于焚燒車間鍋爐定排操作。3. 職責3.1 生產部經理負責本程序的實施,除了提供必須的培訓、方法給相關的人員外,還應該保證本文件得到持續的改進和完善。3.2 焚燒車間主管應該對本規程的執行情況進行定期的檢查并提供相應的操作指引。3.3 焚燒車間班長應該確保操作人員按照本操作程序操作,并對其操作完成情況檢查確認并做好記錄。3.4 焚燒車間操作員應該按照本規程的規定操作程序進行操作,并將操作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的向焚燒車間班長匯報。4. 內容4.1 定排的基本要求4.1.1 勤排:每班8小時,排污一次;4.1.3、2 少排:少量多次排污,能使鍋水質量維持相對穩定狀態,也能排走鍋爐底部水渣,目前焚燒車間鍋爐底部排污率為5,即每班排污水量為4t/h8h51.6t(此排污率在日常運行中會根據化驗結果進行調整);4.1.3 均衡排:每次排污時間間隔均等,設置為8小時排污一次,分別為1:00、9:00、17:00;每個排污點的排污量均等,即排污閥門開啟時間均等;4.1.4 低負荷排:低負荷情況下,鍋爐水循環速度相對較慢,水渣容易下降到鍋爐底部,此時排污帶走水渣的效果更好。4.2 鍋爐定期排污操作程序4.2.1 開始排污前,檢查排污放水門的情況(每處裝有兩個串聯放水門)。如其情況正常,則通知中控調整汽包水位在3054、0,并現場確定水位;4.2.2 檢查完成后對講機通知當班班長和其他操作員準備開始排污;4.2.3 排污的程序如下:首先完全開啟排污管線一次門,然后微開承壓的二次門,預熱排污管道系統(兩個一組的定排閥門上部閥門是一次門);4.2.4 在管道系統預熱完畢后,再快速開大二次門,這時排污管道系統內必須無沖擊聲,如發現有沖擊聲,則應將二次門關小,直到沖擊聲消失為止,然后再快速開啟,按每班排污一次,排污率設置為5時,每次排污二次門全開時間為8秒,不準同時開啟兩組或更多的排污閥;4.2.5 排污時中控應密切關注汽包水位,如出現異常,應立即中止排污,并現場確定水位;4.2.6 每組排污二次閥門全開8秒后,必須首先快速關閉二次閥門,而后再關閉一次閥門,根據排污管內的聲音,確定排污是否已停止,然后稍開二次閥門放空一二次閥門之間的存水。排污全部完畢后,應測試排污管溫度,以檢查放水門關閉是否嚴密;4.2.7 現場手動底部排污完畢后,通知中控及當班班長;4.2.8 手動底部排污完畢后,手動開啟鍋爐聯排,排污30秒,然后將水位緩慢降低至正常運行水位。5. 相關文件:余熱鍋爐操作規程6. 適用表單:巡檢記錄表本文件自簽發之日起生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