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4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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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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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1 目的根據安全生產法和重大危險源辨識、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為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有效防范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2 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重大危險源管理。3重大危險源定義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場所和設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險能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場所和設施。包括:貯罐區(貯罐)、庫區(庫)、生產場所、壓力管道、鍋爐、壓力容器。4職責 (見附表二)5內容5.1重大危險源辯識重大危險源的辨識依據是物質的危險特性及其數量。通過危險源辨識評價結果,根據G2、B18218-2000重大危險源辨識,確定公司重大危險源為液氯儲罐區。重大危險源辨識評價結果見附表一5.2 重大危險源管理檔案5.2.1 建立重大危險源臺賬臺賬內容包括:危險源名稱、危險物質名稱、危險源存在的位置、危險貨物編號、 易導致的事故類型、主要危害、最大儲存量、正常儲存量、設計壓力、設計溫度、操作壓力、操作溫度、安全技術措施內容、安全管理措施內容、應急措施等內容。5.2.2 重大危險源管理檔案根據重大危險源管理職責分工,每一類管理項目都要建立相應的管理檔案,維護保養部門要建立相應的記錄。5.3 重大危險源管理5.3.1安全部每年應至少組織一次危險源辨識,當有新的設施或場所構成重大危險源3、時應納入重大危險源管理,并及時上報主管部門。5.3.2 對構成重大危險源場所,公司應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并出具安全評價報告。5.3.3 重大危險源的檢查嚴格執行公司安全檢查制度和巡回檢查制度,并做好檢查記錄。5.3.4 嚴格值班制度:公司24小時值班,夜間由生產調度負責,白天由車間當班人員負責,遇有問題及時處理、報告。5.3.5 例會制度:每月召開一次安全消防例會,針對上月存在的問題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布置下月的安全消防工作。5.3.6 制定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5.3.6.1 建立各級安全管理網絡;5.3.6.2 安全設施定期檢驗;5.3.6.3 設置氨氣泄漏監測報警儀,并定期檢驗;設4、置安裝監控系統,對液氯系統隨時進行監控;5.3.6.4 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液氨的貯存量,并設置備用應急儲罐(槽);5.3.6.5 液氨儲槽區封閉管理。5.3.6.6 嚴格執行液氨生產工藝規程、設備規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5.3.6.7 定期對防雷、防靜電設施進行檢測,確保自然因素對重大危險源無毀滅性的破壞。5.3.6.8 生產系統中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起重設備按規定要求進行定期檢測,保證系統安全運行。5.3.6.9 安全附件(壓力表、液位計)應定期檢測。5.3.6.10勞動防護用具如呼吸器、防毒面具應進行定期檢查。5.3.7 根據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編寫導則(單位版),編制液氨泄漏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演練,對預案的適宜性、有效性、充分性進行評審。6重大危險源備案按照安全生產法、重大危險源辨識和申報登記范圍的要求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進行登記建檔,并填寫重大危險源申報表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登記備案。7變更管理重大危險源的生產過程以及材料、工藝、設備、防護措施和環境等因素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發生變化時,應對重大危險源重新進行辨識評價,并將有關情況報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