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險源監控及管理制度(9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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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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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危險源監控及管理制度1總則1.1為了全面貫徹安全生產法,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控制能力和事故預防能力,實現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從被動防范向源頭管理轉變,特制定本制度。1.2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或臨時生產、搬運、使用或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1.3根據工作需要建立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機構,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責任制度,明確所屬各部門和有關人員對重大危險源日常安全管理與監控職責,制定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實施方案。1.4存在重大危險源的部門,其主要負責2、人全面負責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與監控工作。2重大危險源監控評估2.1各部門、班組應對重要的設備、設施以及生產過程中的工藝參數、危險物質進行定期檢測,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評估監控的日常管理體系。2.2應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重大危險源檔案應包括:1)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2)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3)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實施方案;4)重大危險源監控檢查表;5)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和演練方案;2.3應該每兩年至少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進行一次安全評估,并出具評估報告。2.4安全評估工作應由注冊安全評價人員或注冊安全工程師主持進行,或者委托具備安全評價資格的評價機構進行。2.5安全評估報告3、應包括1)安全評估的主要依據;2)重大危險源的基本情況;3)危險、有害因素辨識;4)可能發生的事故種類及嚴重程度;5)重大危險源等級;6)防范事故的對策措施;7)應急救援預案的評價;8)評估結論與建議等。2.6重大危險源的生產過程以及材料、工藝、設備、防護措施和環境等因素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國家有關法規、標準發生變化時,所屬企業應當對重大危險源重新進行安全評估,并將有關情況報當地安全監管部門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備案。2.7對新產生的重大危險源,應當及時報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對已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核銷。2.8按照重大危險源的種類和能量在意外狀4、態下可能發生事故的最嚴重后果,重大危險源分為以下四級:1)一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事故的;2)二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3)三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4)四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3重大危險源的管理3.1公司的決策機構或項目經理應當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所需資金的投入。3.2應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使其全面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3.3應將重大危險源可能發生事故的應急措施,特別是避險方法書面告知相關部門和人員。3.4安全管理部門在重大危險源現場應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對有關設備5、設施的安全管理。4重大危險源缺陷和隱患治理整頓4.1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缺陷和隱患的立項、監控、整改、審核、工作制度。4.2對構成重大事故隱患的重大危險源,必須根據實際情況責令其限期整改,經評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4.3公司應當制定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并報當地安全監管部門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備案。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1)應急機構人員及其職責;2)危險辯識與評價;3)應急設備與設施;4)應急能力評價與資源;5)應急響應、報警、通訊聯絡方式;6)培訓與演練。4.4各項目部應當根據應急救援預案制定演練方案和演練計劃,每年進行兩次模擬演練。重大危險源是指在生產活動中長期或臨時的生產、6、加工、搬運、使用或存貯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設施和設備)。工業生產活動中重大火災、爆炸、毒物泄漏事故,盡管其起因和影響不盡相同,但都有一個共同的特征:其根源是存在大量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或具有引發災難事故的能量。重大危險源是重大事故發生的前提。即:由于重大危險源所涉及的危險物質易燃、易爆、有害、有毒的本質特性,如果控制不當,就會發生重大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等。所以重大危險源的控制不僅是預防重大惡性事故的發生,而且要做到一旦發生事故,能將事故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重大危險源同重大事故隱患是兩個既有聯系又有區別的概念,前者強調設備、設7、施、場所中存在或固有的危險物質(能量)的多少,后者可以認為是出現明顯缺陷(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或管理上的缺陷)的重大危險源。從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到重大危險源普查(申報)、監控是重大事故預防思想的進步,是從源頭上抓預防,是落實預防為主,關口前移的具體體現,也是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強制要求。5重大危險源控制系統5.1、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危險源辨識,是指發現、識別系統中危險源的工作。對危險源的辨識、確認是實行監控、管理的基礎。防止重大事故的第一步是確認或辨識重大危險源。對危險源的辨識基本原則是:5.1.1本質屬性有潛在危險性:1).有發生爆炸、火災危險;2).有中毒窒息危險;3).有高空墜8、落危險;4).有燒傷、燙傷、腐蝕危險;5).有飛濺物打擊危險;6).有被物體絞、輾、擠壓、撞擊、切割、掛帶危險;7).有被車輛提升系統傷害危險;8).有坍塌、傾覆、滑坡、壓埋危險;9).有觸電傷害危險;10).其他容易導致人員傷害、建筑物破壞、設備損壞危險。5.1.2隱患容易產生又不易被發覺、且難于控制。隱患泛指潛在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經濟損失的物或環境的不安全狀態。從理論上而言,凡存在隱患的設備、崗位、場所都可視為危險源;但是不能一概而論認為凡是有本質屬性危險性的設備、崗位、場所都視為存在隱患,都一概作為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的根本依據,以造成危險源過多過濫,失去重點監控意義。5.2、重大9、危險源的評價重大危險源的評價是一項十分復雜的技術性工作,需要系統地收集設計、運行及其他與重大危險源有關的資料和信息。對重大危險源的關鍵部分,尤其應進行分析和評價,找出潛在的工藝缺陷、失誤因素和預防重點。評估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重大危險源的評價等級一般分為四級:一級重大危險源:R200m二級重大危險源:100mR200m三級重大危險源:50mR100m四級重大危險源:R50m(其中:R為死亡半徑)要做好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工作,一級重大危險源最嚴重,要重點加強監控,四級重大危險源比較輕,也要做好監控工作。項目部要制定管理制度,切實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通過對重大危險源的危險性進行評價,可10、以掌握重大危險源的危險性及其可能導致重大事故發生的事件,了解重大事故發生后的潛在后果,并提出事故預防措施和減輕事故后果的措施。5.3、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在對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和評價后,項目部應通過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嚴格的控制和管理。其中,技術措施包括化學品的選用,設施的設計、建造、運行、維修以及有計劃的檢查;組織措施包括對人員的培訓與指導,提供保證其安全的設備,對工作人員、外部合同工和現場臨時工的管理。項目部應在規定的期限內對已辨識和評價的重大危險源向公司提交安全評價報告。如屬新建的重大危險設施,則應在其投入運轉之前提交安全預評價報告。安全評價報告應詳細說明重大危險源的狀況,其11、內容應包括危險設備、設施的情況,工藝過程,使用的危害物質的性質、數量,有關安全系統的情況,可能引發事故的危險因素及前提條件,安全操作和預防失誤的控制措施,可能發生的事故的類型,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及后果,限制事故后果的措施,現場應急救援預案等。安全評價報告應根據重大危險源的變化,以及新知識和新技術進展情況進行修改和增補,并由政府安全生產監管部門進行檢查和評審。5.4、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預案是重大事故預防控制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項目部應負責制定現場應急救援預案,并且定期檢驗和評估現場應急救援預案和程序的有效程度,以及在必要時進行修訂。場外應急救援預案由項目部結合政府主管部門根據企業提供的安全評12、價報告和有關材料制定。預案應提出詳盡、實用、清楚和有效的技術與組織措施。項目部應保證將發生事故時要采取的應急措施和正確做法的有關材料,散發給可能受事故影響的公眾,并保證公眾充分了解發生重大事故時的應急措施。每隔適當的時間應修訂和重新散發應急救援預案宣傳材料。5.5、重大危險源的監察強有力的管理及監察對有效控制重大危險源頭至關重要的。它是使控制重大危險源的措施得以落實的保證。必須派出經過培訓的、考核合格的技術人員定期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監察、調查和評估,提出明確要求,以便于執行時有章可循。從項目部方面入手,對重大危險源實行有效控制項目部方面的職責:重大危險源辨識、風險分析評價、安全管理制度、應急計劃、發布重大危險源信息;5.6、相關法規: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對重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并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及有關安全措施應急措施報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劇毒化學品和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向國務院經濟貿易綜合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登記的機構辦理危險化學品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