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醫院輻射安全與防護管理制度(10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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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晴
編號:759248
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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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中心醫院輻射安全與防護管理制度根據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國務院令第449號)和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許可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31號)的規定,結合我院輻射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第一章 操作規程1、每天上崗前做好輻射設備保潔工作,保持機器良好的工作環境2、開機后應注意電源電壓是否正常,并檢查其他功能鍵是否選擇正確3、操作機器時應該小心仔細,尤其注意電源電壓,不得超過標識的標準電壓4、對于隨時出現的液體應立即清理,防止流入儀器設備內部5、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書進行操作,杜絕一切非法操作6、根據人體大小,檢查部位,合理選擇參數7、隨時觀察設備工作質量,出現異常應檢查設備是2、否正常,如果異常應立即報告維修人員8、工作結束后應關閉輻射設備并將電源關閉第二章 崗位職責1、使用射線裝置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崗前體檢,并經過輻射安全防護培訓,持證上崗。2、要正確使用射線裝置,作到專人專管專用3、工作時,每一名工作人員必須佩帶個人劑量儀和個人劑量報警儀。4、從事射線裝置崗位人員,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杜絕非法操作。5、發生輻射事故,立即上報有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拖延或者隱瞞不報。第三章 輻射防護制度1、使用射線裝置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崗前體檢,并經過輻射安全防護培訓,持證上崗。2、從事輻射工作人員應該配備個人劑量儀,建立個人劑量檔案,并定期進行身體檢查3、射線裝置應設有3、專門工作室,工作室設立專人管理,非相關人員不得入內4作好輻射安全防護工作,設立輻射標志、聲光報警等防止無關人員意外照射5嚴格檢查鉛玻璃完好情況,使門窗經常處于關閉狀態第四章 臺帳管理制度1、建立射線裝置臺帳管理制度,設有儀器名稱、型號、管電壓、輸出電流、用途等2、嚴格射線裝置進出管理,堅決杜絕外借現象發生3、對退役的射線裝置和放射源,應該選擇有資質單位或廠家回收,杜絕私自銷毀或處于無人管理狀態第五章 設備檢修維護制度1、輻射安全領導小組堅持每月召開一次安全會議,具體工作人員堅持每周檢查一次輻射裝置,加強衛生清潔和管理,使輻射裝置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2、嚴格檢修注意事項,對設備出現故障要及時上報并4、立即防止使用3、設備出現事故應請專業人員或設備生產廠家進行維修、建立設備檢修及維修記錄,并專人專管第六章 人員培訓制度1、本制度目的是加強輻射工作人員及輻射管理人員的安全防護專業知識、法律法規的認識,杜絕輻射事故的發生。范圍適用于本院所有直接從事輻射工作的人員及輻射管理人員。2、建立輻射工作人員及輻射管理人員的安全防護專業知識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培訓計劃細則,并負責聯系到環保部門認可的單位參加輻射安全和防護專業知識及相關法律法規培訓。3、輻射工作人員及輻射管理人員必須服從醫院統一安排,到環保部門認可的單位參加輻射安全和防護專業知識及相關法律法規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培訓及交通、住宿等費用由醫院統5、一負責(未取得合格證書費用自負)。4、為了不影響醫院正常的輻射工作,有關科室必須于每年12月將下一個年度培訓時間報到科教科,科教科會同輻射管理領導小組根據國家環保部門統一安排,必須在一個培訓周期內全部培訓完畢,下一個周期再輪流培訓,新分員工從事輻射工作的,到崗位前必須優先安排培訓,否則相關科室不予接收。5、醫院輻射安全與防護管理領導小組負責監督輻射工作人員及輻射管理人員的安全防護專業知識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培訓情況的落實,每年進行4次檢查,對未取得培訓合格證上崗人員按照醫院管理規定扣除當月勞務費,直到取得合格證書為止。第七章 監測方案在日常工作中,醫院必須加強輻射工作人員的個人劑量監測,定期或不6、定期進行放射防護和設備性能檢測,每年委托有資質的監測部門,對全院各輻射場所至少監督監測一次,并出具紙質檢測報告1、請有資質的檢測單位對射線裝置的性能進行定期的檢測(每年一次)以確保裝置性能的穩定,不對受檢者造成不必要的輻射傷害。2、請有資質的監測單位對射線裝置的使用場所進行定期的防護監測(每年一次)以確保裝置使用場所防護屏蔽的安全性,不對工作人員造成不必要的輻射傷害。3、請有資質的監測單位對射線裝置的使用場所和外部環境進行監測,(每年一次)以確保裝置使用場所周圍的外部環境輻射安全,不對公眾造成不必要的輻射傷害。4、對輻射工作人員進入工作場所佩戴個人劑量監測計,在有效周期內交予有資質的監測單位監7、測,以確保輻射工作人員在工作時如造成輻射劑量超標,能及時得知,并盡快采取補救措施避免造成更大的傷害。5、定期對輻射工作人員進行專門的體檢,嚴密監測輻射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態。(每兩年一次)。避免輻射傷害產生疾病的發生第八章 輻射事故預防措施及應急處理預案為提高我院對突發輻射事故的處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輻射事故的損害,保護環境,保障工作人員和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一、 輻射事故分級根據輻射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從重到輕將輻射事故分為特別重大輻射事故、重大輻射事故、較大輻射事故和一般輻射事故四個等級。1、特別重大輻射事故,是指類、類放射源丟8、失、被盜、失控造成大范圍嚴重輻射污染后果,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2、重大輻射事故,是指類、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3、較大輻射事故,是指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4、一般輻射事故,是指類、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人員受到超過年劑量限值的照射。二、本預案適應范圍凡醫院內發生的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或人員超劑量照射等所致輻射事9、故均適用本應急預案。二、 輻射事故的預防輻射事故多數是人為因素造成的責任事故,嚴格輻射安全與防護管理,做好預防工作,是防止輻射事故發生的關鍵環節。(一)健全放射防護管理體制和規章制度,放射源使用和保管落實到人,紀律要嚴肅,獎懲要分明。(二)組織放射防護知識培訓,不準無證上崗,嚴格操作規程。(三)定期檢查放射防護設施,發現問題,及時檢修。四、組織機構及職能1、輻射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長: 成員: 2、技術專家組組長: 副組長: 成員: 3、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職責(1)組織制定醫院輻射事故應急處理預案;(2)負責組織協調輻射事故應急處理工作。4、應急辦公室(設在醫學裝備部)的職責(1)按照輻射事故10、應急處理預案的要求,落實應急處理的各項日常工作;(2)組織輻射事故應急人員的培訓;(3)負責與技術專家組、現場處置組的聯絡工作;(4)負責與行政主管部門、環保、公安、衛生等相關部門的聯絡、報告應急處理工作;(5)負責輻射事故應急處理期間的后勤保障工作;(6)完成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應急值班電話: 五、輻射事故的報告發生或者發現輻射事故的科室和個人,必須立即向醫學裝備部(或總值班)報告。醫學裝備部(或總值班)應立即向主管領導匯報,并及時收集整理相關處理情況向市環保局(環保熱線電話:12369)、衛生局(電話:XX)及公安機關(電話:110)報告,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同時,耗材科需在211、4小時內報出輻射事故報告卡。重大輻射事故應當在24小時內逐級上報到環保部、公安部、衛生部。六、輻射事故的處理1立即撤離有關工作人員,封鎖現場,控制事故源,切斷一切可能擴大污染范圍的環節,防止事故擴大和蔓延。放射源丟失,要全力追回,對放射源脫出,要將源迅速轉移至容器內。2對可能受放射性核素污染或者損傷的人員,立即采取暫時隔離和應急救援措施,在采取有效個人防護措施的情況下組織人員徹底清除污染并根據需要實施醫學檢查和醫學處理。3對受照人員要及時估算受照劑量。4污染現場未達到安全水平之前,不得解除封鎖,將事故的后果和影響控制在最低限度。第九章 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一、放射源輻射防護符合國家電離輻射防護與12、輻射源安全基本標準 二、在購置新源時,應與放射源生產單位(或原出口國或廢源集中貯存設施)簽訂廢棄放射源貯存和處置協議。新購放射源必須有國家統一編號 三、新建、擴建、改建的放射源建設項目,嚴格按照“三同時”規定,在試運行三個月內,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配備必要的檢查或監測設備。受輻射劑量較高的技術和操作維修人員要配備帶報警裝置的個人輻射劑量計。 五、對運行中含放射源的裝置和場所,要配置劑量監測和報警裝置,并定期檢驗,確保輻射防護設施完好與含源裝置性能的穩定。放射源的使用場所應有相應的輻射屏蔽,安裝帶報警的劑量測量儀器。 六、建立放輻射安全管理機構,實行“一把手”負責制。 七、放射源實行專人保管,實行管理、使用分離的原則,杜絕“以使帶管”現象,防止放射源失控現象發生。 建立放射源使用登記制度,貯存、領取、使用、歸還放射源時應當進行登記、檢查,做到賬物相符。 八、制定放射源使用操作程序,責任到人,并在工作場所懸掛。 九、放射源場所設置放射性警示標志。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十、輻照設備或輻照裝置應有必要的安全聯鎖、報警裝置或者工作信號。 十一、放射源的包裝容器上應當設置明顯的放射性標志并配有中文警告文字。 十二、建立安全保衛制度,落實防火、防盜、防丟失、防泄漏。發生放射源丟失、被盜、火災和放射性污染事故時,應在第一時間內向當地政府、環保、公安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