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培訓課件(87頁).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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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晴
編號:763631
2023-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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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生命至上安全發展,xx年7月16日第14期求是雜志發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李毅中的文章安全生產:提高認識 把握規律 理清思路 推動工作。文章指出:“政府是安全生產的監管主體,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安全生產工作必須建立、落實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和企業法人負責制。兩個主體、兩個負責制相輔相成,共同構成中國安全生產工作基本責任制度,2015年3月16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印發企業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五落實五到位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應當做到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安全管理力量、安全生產制度,確保“安全責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訓、安全管理、2、應急救援”等五個到位。,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企業如何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刑法涉及安全生產的十三宗罪,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安全生產法第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國務院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傷的決定(國發【2004】2號)第三大項提出:“強化管理,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第14期求是雜志發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局長李毅中文章安全生產:提高認識 把握規律 理清思路 推動工作,“政府是安全生產的監管主體,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安全生產工作必須建立、落實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和企業法人負責制。兩個主體、兩個負責制相輔相成,共同構成中國安全生產工作基本責任制3、度。,國務院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總體要求:“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規范化建設 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指導意見(安監總辦2010139號)“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規范化建設,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 2011 40 號)提出:“認真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安全生產法第三條 安全生產工作應當以人為本,堅持安全發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4、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第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提出:“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建立企業全過程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責任、管理、投入、培訓和應急救援“五到位”。,國務院安委辦關于全面加強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工作的通知(安委辦201729號)“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安全生產工作“層層負責、人人有責、各負其責”的工作體系。,2014年12月1日,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安全生產法第三條,安全生產法第四條,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必須5、具備,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企業生產經營的目的是為了創造效益,那么企業在實現其生產利潤的同時,理應責無旁貸地肩負起安全責任,企業法人、產業工人在抓好產品生產管理、效益的過程中,也要務必同時強調、實現自身安全操作。,“生產”與“安全”是如影相隨,看是無形卻有形。也就是說,安全這一關鍵問題其實始終貫穿于生產領域的全過程,兩者是相伴而行的,而落實這些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各項防范措施,毫無疑問就是由企業去完成。,企業如何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02,必 須 具 備,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嚴 格落 實,主動 識別 獲取,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安全生產法對注冊安全6、工程師配備要求:第二十四條第三款規定,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單位應當有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鼓勵其他生產經營單位聘用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注冊安全工程師按專業分類管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生產經營單位的各級負責生產和經營的管理人員,在完成生產或經營任務的同時,對保證生產安全負責。,各職能部門的人員對自己業務范圍內有關的安全生產負責。,班組長、特種作業人員對其崗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所有從業人員(包括勞務人員、實習學生)應在自己本職工作范圍的安全生產負責。,將安全生產責任制落7、實情況與人員獎懲、職務調整、收入分配相掛鉤。責任制內容責任范圍考核標準公示要求培訓要求,(1)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2)組織制定、修訂并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3)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4)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5)督促、檢查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6)組織實施本單位職業病防治工作,保障從業人員的職業健康;,(7)依法履行本單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和職業病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的規定;(8)依法設置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配足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落實本8、單位技術管理機構的安全職能并配備安全技術人員;(9)組織制定、修訂并實施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0)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11)定期研究安全生產工作,向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股東大會報告安全生產情況;(12)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1)安全生產例會制度;(2)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3)安全生產檢查制度;(4)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5)較大危險因素生產經營場所、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制度;(6)危險作業管理制度;(7)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8)領導干部和管理人員作業現場帶班制度;(9)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和使用管理制度;(10)安全生產承諾制度;,(11)安全生產9、獎懲制度;(12)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13)安全生產資金投入及安全生產費用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14)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和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管理制度;(15)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管理制度;(16)危險物品和重大危險源檢測、監控、管理制度;(17)應急預案管理和演練制度;(18)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19)安全生產舉報制度;(20)其他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安全技術措施工程建設;(2)安全設備、設施、工藝更新和維護;(3)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4)重大危險源監控和事故隱患整改;(5)安全生產風險辨識、評估和標準化建設;(6)勞動防護用品配備與更新;(7)安全生產新技術10、新設備、新材料、新工藝的推廣應用;(8)安全設施、特種設備等設備設施的檢測檢驗;(9)參加安全生產責任保險;(10)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應急設備裝備和救援物資配備及應急演練;(11)聘請或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安全生產咨詢、評價等;(12)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安全生產費用在生產成本中據實列支,予以保證,安全生產費用,(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3)崗位安全操作技能;(4)安全設備、設施、工具、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維護和保管知識;(5)生產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識和應急措施、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自救互救知識;(6)生產安全事故案例;(7)從業人員11、的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8)安全生產其它有關內容。,具 備,考核合格,安全生產知識,管理能力,第30號令規定的特種作業:10類(高危電焊石冶金煤煙制)電工作業、焊接與熱切割作業、高處作業、制冷與空調作業、煤礦安全作業、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作業、石油天然氣安全作業、冶金(有色)生產安全作業、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煙花爆竹安全作業質監局規定特種設備:鍋爐作業、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特種作業操作證及特種設備操作人員證,綜合分析建設項目的安全生產條件和設施,全面辨識安全風險和職業病危害因素,編制資金投入和使用計劃,依法科學確定施工工期;依法申請辦理土地使12、用和規劃許可,確保建設項目選址符合規劃要求;勘察單位的勘察深度應當保證滿足建設項目設計、施工需要,為建設項目設計、施工提供全面詳細準確的基礎數據;設計單位應當嚴格按照設計規范編制安全設施與職業病防護設施的設計文件,充分考慮可能影響安全與職業危害的因素,加大安全系數,設計單位和設計人對安全設施和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負責;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批準的安全設施與職業病防護設施的施工圖紙和設計要求施工,選用質量合格的材料和設備等,并對工程質量負責;監理單位依法履行監理職責,嚴格審定參建單位和人員的資質、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等,加大對隱蔽工程的監理力度,監督安全設施與職業病防護設施嚴格按照設計進行施工并投入13、使用;在生產設備調試階段,應同時組織安全設施與職業病防護設施調試;組織項目驗收時,應同時嚴格驗收安全設施與職業病防護設施建設情況;按規定將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與職業病防護設施等相關資料存檔,并長期保存。,生產經營單位應將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定期檢測、評估,實施動態監控,制定重大危險源與屬地政府“一對一”的應急預案,將應急措施告知作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并定期演練。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半年向所在地(區)或者按隸屬關系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監控及安全措施、應急措施的實施情況;及時報告新產生的重大危險源,并依法實施相關管理措施。,本單位安全生產組織架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14、全生產管理人員及其工作職責、主要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崗位操作規程、應急處置流程、安全防范措施等。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識。本單位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重大事故隱患消除前,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向從業人員公示事故隱患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應急措施。危險作業過程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識。在安全設施、設備明顯位置設置安全標識,明確管理責任人和安全要求。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設置公告欄,公布本單位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等內容。設置在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公告欄,主要公布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崗位、健康危害、接觸限值、應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15、因素檢測結果、檢測日期、檢測機構名稱等。,查驗承包、承租單位的生產經營范圍、資質和有關人員資格;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向承包、承租單位書面告知發包項目、出租場所的基本情況和安全生產要求;統一協調管理承包、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定期檢查承包、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雙方安全生產職責、各自管理的區域范圍;作業場所、設備設施安全生產管理;作業人員安全生產管理;在安全生產方面各自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安全生產事故報告、配合調查處理的約定;安全生產管理獎懲等其他應當約定的內容。,綜合預案,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16、13),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評審應當形成書面紀要并附有專家名單。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專項應急預案,崗位應急處置方案,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和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器材及裝備。不具備單獨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規模較小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指定兼職應急救援人員。,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預防重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17、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應急演練結束后,及時修改完善應急預案。,刑法涉及安全生產的十三宗罪,03,重大責任事故罪,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危險物品肇事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消防責任事故罪,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罪,重大飛行事故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于2015年11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65次會議、2015年12月9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二屆檢察委員會第44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5年12月16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2015年12月118、4日,負有組織、指揮或者管理職責的負責人,管理人員,直接從事生產作業的人員,實際控制人,投資人,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犯罪主體,【重大責任事故罪】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對生產、作業負有組織、指揮或者管理職責的負責人,管理人員,實際控制人,投資人,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犯罪主體,【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定,對安全生產設施或者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負有直接責任的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管理人員,投資人,第三條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安全生產設施或者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實際控制人,以19、及其他對安全生產設施或者安全生產條件負有管理、維護職責的人員。,負有組織、指揮或者管理職責的負責人,管理人員,投資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條之一規定的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實際控制人,以及其他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發生后,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報或者謊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九條,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 1 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同時,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發生后,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報或者謊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三人以上的;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一百萬元以上的;其他造成嚴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三個標準中只需要滿足一個條件,入罪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