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壓力容器安全檢查生產技術知識培訓課件(32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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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晴
編號:764611
2023-10-10
3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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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鍋爐安全技術培訓,一、鍋爐房安全技術要求,問題提出 以人為本 社會關注 時有違規法規的變化 暫行條例 特設條例現行技術規程規定 鍋規第八(十)章如何實施安全監察 依法依規監管 興建前宣傳到位,辦理告知核查到位,監督檢驗確認到位,蒸汽(熱水)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第八章(第十章)鍋爐房 要點:1、鍋爐一般應裝在單獨建造的鍋爐房內。2、鍋爐房不應設在聚集人多的房間或其上、下、貼鄰或主要疏散口的兩旁。,3、設在多層或高層建筑半地下室或第一層中鍋爐房應滿足6項條件:D10t/h,P1.6MPa;(Q7t/h,T120)有可靠的超壓和低水位聯鎖保護;安全附件和聯鎖保護靈敏可靠;鍋爐間建筑結構有抗爆措施;2、司爐持證同類別鍋爐5年以上無事故;有安全疏散通道。,4、鍋爐房不宜設在高層或多層建筑地下室、樓層中間或頂層,受環境條件限制,報市級及以上安全監察機構同意,并符合下述條件:D4t/h,P1.6MPa;(Q 2.8MW,T 120)油、氣燃料或電加熱鍋爐;燃料供應管路連接用氬弧焊打底。設在地下室時,應強制通風。,5、其它要求:與生產廠房相連的規定 防火、泄爆的規定 鍋爐房內的要求 露天布置的要求,(84)勞人鍋函27號 鍋爐房與浴室在結構上不得直接或間接相連。可以布置成:,鍋爐房,水處理間,浴室,鍋爐房,水處理間,浴室,其間距無明確規定,1988勞人鍋函2097號“鍋爐房不得與聚集人多的房間貼鄰”3、的解釋:1、是指鍋爐房與聚集人多的房間 在建筑結構上是分開的;2、其間的距離未做具體規定;3、鍋爐房與道路、高壓線是否要有安全間距未做規定。關于鍋爐房不應與住宅相連條款的理解,應是鍋爐房與住宅既不共墻,也不共樓板。但應結合現實環境具體分析對待。,其他規定和見解 1、關于禁燃區內鍋爐房和燃煤鍋爐的有關要求 一是按照市政府的統一部署,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工作;二是依法行政,依規辦事,施工告知不是行政審批事項,不設任何前置條件。,二、鍋爐安全檢查技術要求,檢查依據 條例 鍋規 定檢規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 鍋爐水處理監督管理規則 特種設備現場安全檢查基本要求(即將頒布)相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檢4、查的主要項目 1、使用管理 1.1 管理責任 查閱、詢問。是否設立安全管理機構。1.2 使用登記 查閱使用登記證。是否辦理使用登記。1.3 定期檢驗 查閱定檢報告。設備及安全附件是否按期檢驗,發現的問題是否及時整改。,1.4 相關制度 查閱相關制度和技術規程。檢查是否建立包括安全責任制度、崗位責任制度、交接班制度、巡回檢查制度等各項制度,是否按照規定對重點監控設備制訂了監控措施、事故預防措施和事故救援預案,是否建立包括操作規程、維護保養規程、運行故障處理等在內的各項技術規程。,1.5 安全技術檔案 抽查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檢查檔案的內容是否符合要求,各項記錄是否齊全,是否能夠反映設備得到及時的5、維護保養,維護保養的時間是否符合規定,是否存在未經許可自行安裝、修理或改造特種設備情況。,1.6 人員資格 查閱管理和作業人員證件。檢查是否按照規定配備了管理人員,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是否按照規定取得質檢部門發放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作業人員實際操作設備是否與持證的項目和類別相符合。,2 設備使用狀況 抽查相關設備及其場所。2.1 使用登記證 查看使用登記證。檢查登記標志是否按照要求置于或者附著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2.2 作業人員資格 查看現場作業人員證件。是否符合規定,是否與所操作的設備相適應。,2.3 運行操作記錄 查閱現場的設備運行記錄、交接班記錄、巡回檢查記錄等現場使用的相關記錄。檢6、是否及時進行記載,內容是否符合要求。2.4 設備運行 觀察設備的運行參數、運行狀況。檢查是否存在超參數運行,是否存在異常現象。,鍋爐設備安全檢查技術要點 1、基本概念 1.1本體,1.2 主機,1.3主要安全附件 1.3.1 安全閥,1.3.2水位表,1.3.3壓力表,1.3.4 排污裝置 連續排污 定期排污(1t/h或0.7MPa,應串聯2個排污閥)1.4保護裝置 1.4.1(2t/h)高、低水位報警裝置,信號能區分;低水位聯鎖保護裝置。(6t/h)超壓報警和聯鎖保護裝置。,1.4.2點火程序控制和熄火保護裝置(煤粉、油或氣體作燃料)點火前通風量應不小于3倍的爐膛和煙道的總容積,且通風時間鍋7、殼鍋爐至少持續20秒,水管鍋爐至少持續60秒,發電鍋爐一般持續3分鐘以上。熄火保護裝置即因故障或意外原因爐膛熄火時,自動停止燃料供給。,1.5 水質管理及監督 2.5MPa鍋爐,水質符合GB1576()3.9MPa鍋爐,水質符合GB12145 爐外軟化水裝置或爐內加藥處理 水質化驗人員應持證上崗。應化驗并控制以下水質指標:給水的硬度、PH值 爐水的堿度、PH值、氯根 市鍋檢所實施監督,每年抽檢2次,2、現場檢查方法和要求 2.1 鍋爐運行情況 查設備是否在規定參數內運行,是否有異常情況。是否按期檢驗,結論是否是“允許運行”。查本體受壓元件可見部位、爐墻有無損壞;查爐膛密封情況,負壓運行鍋爐是否8、存在漏風。,2.2 安全附件 查安全閥選用、安裝、檢驗和鉛封等情況,手動試驗,核查其啟、回座壓力。查壓力表選用、安裝、校驗和鉛封情況,表盤紅線標注是否清楚正確,操作人員沖洗存水彎管方法。查水位表選用、安裝,以及水位標注紅線和沖洗方法是否符合要求。查排污裝置是否有滲漏,排污方法是否符合要求。,2.3 保護裝置 查水位示控裝置的報警及自動給水、自動斷水的功能是否靈敏可靠,現場試驗。查低水位聯鎖保護裝置動作是否靈敏可靠,現場試驗,最遲應在最低安全水位時動作。查超壓聯鎖保護裝置動作是否靈敏可靠,現場試驗,整定值應低于安全閥較低整定壓力值。查熄火保護裝置動作是否可靠。,2.4 水質管理 查水處理設備和管理情況,是否投用水處理設備或采取有效的水處理措施。查水質分析報告,是否按要求進行水質化驗,分析項目數據是否準確、達到規定指標,可當場取水樣化驗核查。查水質監督情況,是否按要求接受市鍋檢所的水質監督抽樣,分析結果是否符合標準規定。,2.5 閥門、管道及其它 查介質流向標注是否清楚、保溫刷漆是否完好,有無跑冒滴漏現象。查風機、水泵、上煤出渣等附屬設備(輔機)運行狀況是否正常。查鍋爐平臺扶梯是否滿足操作要求,鍋爐房地面、通道、門窗、用具、照明、通風等是否符合規定、方便運行和檢修。詢問、檢查用汽設備,是否有承壓設備,是否依法登記,有無超壓使用現象。,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