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司機及操作指揮安全風險告知書(31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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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晴
編號:764634
2023-10-10
3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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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塔吊司機及指揮安全風險告知書,1,編號:14-同志:您在我項目部即將從事 塔吊搭拆、司機及指揮作業或負責技術、施工、安全、設備、機具、材料管理工作,為了使您更好的了解該項 工作中所存在的安全風險及正確的防范措施、應急處置措施等,特 編寫本安全風險告知書,請您認真閱知,如您有困難和疑惑,請及 時向我們專職安全員和工程技術人員提出,他們會向您耐心講解。如您確定已清楚了解所從事工作的安全風險后,請在下方簽上您的 姓名并蓋上手印,從業人員安全風險告知書,2,3,塔吊司機及指揮或技術、施工、安全、設備、機具、材料管理,一.存在的危險源及防范措施,3,塔吊司機及指揮或技術、施工、安全、設備、機具、材料管2、理,一.存在的危險源及防范措施(2),4,5,一.存在的危險源及防范措施(3),塔吊司機及指揮或技術、施工、安全、設備、機具、材料管理,5,一.存在的危險源及防范措施(4),塔吊司機及指揮或技術、施工、安全、設備、機具、材料管理,6,塔吊司機及指揮或技術、施工、安全、設備、機具、材料管理,一.存在的危險源及防范措施(5),7,8,二、塔吊安全措施1、塔式起重機制造單位必須具有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其產品應具有特種 設備制造監檢證書。2、安裝單位應具備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安 裝拆卸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上崗證書。3、由安裝單位編制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經安裝單3、位技 術負責人批準后,報送施工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審核。4、嚴禁在塔式起重機塔身上附加廣告牌或其他標語牌。5、安裝單位對塔式起重機月檢不少于1次,使用單位、租賃單位和監理單位 應派員參加。6、施工現場有多臺塔式起重機交叉作業時,應編制專項方案,并應采取防 碰撞的安全措施。,塔吊司機及指揮或技術、施工、安全、設備、機具、材料管理,二、塔吊安全措施(2)7、塔式起重機在安裝前和使用過程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安裝 和使用。結構件上有可見裂紋和嚴重銹蝕的;主要受力構件存在塑性變 形的;連接件存在嚴重磨損和塑性變形的;鋼絲繩達到報廢標準的;安全裝置不齊全或失效的。8、對630kNm以下,出廠年限4、超過10年的塔式起重機;對6301250kNm,出廠年限超過15年的塔式起重機;對1250kNm以上,出廠年限超過20年 的塔式起重機應進行安全評估。未經評估不得使用。9、塔式起重機工作1000h后,對機械、電氣系統等進行小修;4000h后,對 機械、電氣系統等進行中修;8000h后,對機械、電氣系統等進行大修。10、塔式起重機上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變幅限位器、高度限位器、行走限位器、回轉限位器等各種安全裝置應齊全靈敏可靠。11、塔式起重機上應使用至少能夠顯示力矩、起重量、幅度的記錄裝置。對 采用顯示記錄裝置的,應保留原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裝置的使用功能。,塔吊司機及指揮或技術、施工、安全、5、設備、機具、材料管理,9,二、塔吊安全措施(3)12、行走式塔式起重機軌道應設置極限位置阻擋器。13、卷揚機卷筒應設置防止鋼絲繩滑出的防護保險裝置。動臂變幅機構應設 置低速端制動器。14、多臺塔機交叉作業,應使用工作空間限制器。15、塔式起重機應有耐用金屬標牌,永久清晰地標識產品名稱、型號、產品 制造編號、出廠日期、制造商名稱、制造許可證號,額定起重力矩等信 息。16、司機的操縱裝置和指示裝置應標有文字和符號以指示其功能。17、塔式起重機的標準節、臂架、拉桿、塔頂等主要結構件應設有可追溯制 造日期的永久性標志。18、在合適的位置應以文字、圖形或符號標牌的形式標志出可能影響在塔式 起重機上或塔式6、起重機周圍工作人員安全的危險警告信息。,塔吊司機及指揮或技術、施工、安全、設備、機具、材料管理,10,二、塔吊安全措施(4)19、塔式起重機的基礎應按國家現行標準和使用說明書所規定的要求進行 設計和施工。施工單位應根據地質勘察報告確認施工現場的地基承載 能力。20、當施工現場無法滿足塔式起重機使用說明書對基礎的要求時,應進行 專項設計,應有設計計算書和施工圖。21、基礎應有排水措施。22、行走式塔式起重機的軌道及基礎應按使用說明書的要求進行設置,且 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的規定及塔式 起重機GBT5031的規定。23、當塔式起重機作附著使用時,附著裝置的設置和自由端高7、度應符合使 用說明書的規定。當塔身與建筑物超過使用說明書規定的距離時,應 進行專項設計和制作,并在專項施工方案中明確。,塔吊司機及指揮或技術、施工、安全、設備、機具、材料管理,11,二、塔吊安全措施(5)24、附著裝置的桿件與建筑物及塔身之間的連接,應采用鉸接,不得焊接。附著桿 應可調節桿長(短)。25、附著裝置應由原制造廠家或由具有相應制造能力的企業制作。嚴禁擅自使用土 制附著裝置。26、行走式塔機必須安裝夾軌器,保證塔機在非工作狀態風荷載和外力作用下能保 持靜止。27、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應辦理告知手續。28、塔式起重機安裝或拆卸前應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有書面記錄;安全技術交底宜 在安裝或拆8、卸日進行,并履行簽字手續。29、進入現場的安裝拆卸作業人員應佩戴安全防護用品,高處作業人員應系安全帶,穿防滑鞋。作業人員嚴禁酒后作業。30、兩臺塔式起重機之間的最小架設距離應保證處于低位塔式起重機的起重臂端部 與另一臺塔式起重機的塔身之間至少有2m的距離;處于高位塔式起重機的吊鉤 升至最高點或平衡重的最低位與低位塔式起重機中處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間的垂 直距離不應小于2m。,塔吊司機及指揮或技術、施工、安全、設備、機具、材料管理,12,二、塔吊安全措施(6)31、塔式起重機選址,起重臂回轉區域應避開學校、幼兒園、商場、居民區、道路等上空。確因場地小,應制定專項施工方案,限止起重臂回轉角度,禁止吊重9、物出工地圍墻外等措施。32、安裝、拆卸作業應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嚴格按專項施工方案和使用說 明書的要求、順序作業。危險部位安裝或拆卸時應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應使用對講機等通信工具進行指揮。33、當遇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及四級以上風力時,應停止安裝、拆 卸作業。34、驗收資料中應包括塔式起重機產權備案表、安裝(拆卸)告知表、安裝(拆卸)單位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安裝(拆卸)專項方案、基礎及附著裝置設計計算書和施工圖、檢測報告、驗收書、使用說明書、安裝(拆卸)合同、安全協議和設備租賃合同 等。35、塔式起重機驗收合格后,應懸掛驗收合格標志牌、操作規程牌和安全警 示標志10、等。,塔吊司機及指揮或技術、施工、安全、設備、機具、材料管理,13,二、塔吊安全措施(7)36、安裝作業應符合下列規定:安裝前應根據專項施工方案,檢查塔式起重機基 礎的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混凝土強度報告等相關資料;以及輔輔助設備就位點 的基礎、地基承載力等。安裝作業應根據專項施工方案要求實施。安裝作業 中應統一指揮,人員應分工明確、職責清楚,不少于四人。安裝輔助設備就 位后,應對其機械和安全性能進行檢驗,合格后方可作業。安裝所使用的鋼絲 繩、卡環、吊鉤等起重機具應經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連接件及其防松防脫 件嚴禁用其它代用品代替。連接件及其防松防脫件應使用力矩扳手或專用工具 緊固連接螺栓。當遇特殊11、情況安裝作業不能連續進行時,必須將已安裝的部 位固定牢靠并達到安全狀態,經檢查確認無隱患后,方可停止作業。塔式起 重機獨立狀態(或附著狀態下最高附著點以上塔身)塔身軸心線對支承面的垂 直度不大于41000。塔式起重機附著狀態下最高附著點以下塔身軸心線對支承 面的垂直度不大于21000。塔式起重機加節后需進行附著的,應按照先裝附 著裝置、后頂升加節的順序進行,附著裝置的位置和支撐點的強度應符合要求。自升式塔式起重機進行頂升加節的要求:頂升系統必須完好;結構件必須完 好;頂升前應確保頂升橫梁擱置正確;應確保塔式起重機的平衡;頂升過程中,不得進行起升、回轉、變幅等操作;應有頂升加節意外故障應急對策與12、措施。,塔吊司機及指揮或技術、施工、安全、設備、機具、材料管理,14,二、塔吊安全措施(8)37、拆卸作業:塔式起重機拆卸前應檢查主要結構件、連接件、電氣系統、起升機構、回轉機構、變幅機構、頂升機構等項目。發現問題應采取措 施,解決后方可進行拆卸作業。當用于拆卸作業的輔助起重設備設置 在建筑物上時,應明確設置位置、錨固方法,并應對輔助起重設備的安 全性及建筑物的承載能力等進行驗算。拆卸時應先降塔身標準節、后 拆除附著裝置。自升式塔式起重機每次降塔身標準節前,應檢查頂升 系統和附著裝置的連接等,確認完好后方可進行作業。塔式起重機拆 卸作業應連續進行;當遇特殊情況拆卸作業不能繼續時,應采取措施保 13、證塔式起重機處于安全狀態。,15,塔吊司機及指揮或技術、施工、安全、設備、機具、材料管理,二、塔吊安全措施(9)38、安裝驗收:塔式起重機安裝完畢,安裝單位應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后報檢測機構 檢測,檢測合格后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安裝單位、使用單位、租賃 單位和監理單位驗收。在30日內報當地建設主管部門使用登記。登記 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設備的顯著位置。塔式起重機初始安裝高度不宜大于使用說明書規定的最大獨立高度的 80%。安裝驗收書中各項檢查項目應數據量化、結論明確。施工總承 包單位、安裝單位、使用單位、租賃單位和監理單位驗收人均應簽字 確認。,16,塔吊司機及指揮或技術、施工、安全、設備、機14、具、材料管理,二、塔吊安全措施(10)39、使用管理:塔式起重機起重司機、起重信號工、司索工必須持有特種作業上 崗證書。塔式起重機使用前,應對起重司機、起重信號工、司索工等作業人 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塔式起重機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變幅限位器、行走限位器、高度限位器等安全保護裝置不得隨意調整和拆除。每班作業前,應按規定日檢、試吊;使用期間,安裝單位或租賃單位應按使用說明書的要求 對塔式起重機定期進行保養。施工現場兩臺及以上塔式起重機交叉作業,應 制定防碰撞專項方案。作業中遇突發故障,應采取措施將吊物降落到安全地 點,嚴禁吊物長時間懸掛在空中。塔式起重機不得起吊重量超過額定載荷的 吊物,且不得15、起吊重量不明的重物。物件起吊時應綁扎牢固,不得在吊物上 堆放或懸掛其他物件;零星材料起吊時,必須用吊籠或鋼絲繩綁扎牢固。當吊 物上站人時不得起吊。鋼絲繩規格應滿足額定重量的要求。鋼絲繩的維護、檢驗和報廢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起重機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實用規范(GB T5972)的規定。遇有大雨、大雪、大霧、風沙及六級以上大風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作業。雨雪過后,應先經過試吊,確認制動器靈敏可靠后方可進行作業。夜間施工應有足夠照明。應確保塔式起重機在非工作工況時臂架能隨風轉動。行走式塔機必須設置有效的卷線器。,塔吊司機及指揮或技術、施工、安全、設備、機具、材料管理,17,二、塔吊安全措施(11)40、電16、氣與避雷:塔式起重機的金屬結構、軌道、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金屬線管等 均應可靠接地,接地電阻不大于4,重復接地電阻不大于10。塔式起重機的電氣系統應按要求設置短路和過電流、失壓及零位保護、錯相與缺相保護。切斷總電源的緊急開關,應符合要求。在塔式起重機 安裝、維修、調整和使用中不得任意改變電路。電氣系統對地的絕緣電阻不小于0.5。塔機安裝位置應避開架空輸電線路。當不能避開時,塔機上任何部位與 架空輸電線路應保持安全距離,安全距離應符合下列表的規定;安全距 離達不到表中規定時,必須采取絕緣隔離防護措施,并應懸掛醒目的警 告標志。,18,塔吊司機及指揮或技術、施工、安全、設備、機具、材料管理,二17、塔吊安全措施(12)40、電氣與避雷(2):塔式起重機任何部位與輸電線間的安全距離 避雷針高度應為12m,引下線宜采用銅導線單獨鋪設并保證電氣連接,導線截面應不小于16 mm2。避雷接地裝置應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技術規范JGJ46的規定。,19,塔吊司機及指揮或技術、施工、安全、設備、機具、材料管理,三、項目部重點控制內容1、塔機基礎應設置排水溝和積水井,同時保證排水暢通或及時抽取。2、安裝前配齊彈簧墊或平墊,使用專用的力矩扳手擰緊螺栓,使預緊力達 到要求(如M30的螺栓預緊力360KN,預緊力矩1800N.m)。日常做好檢查 工作,發現松動及時給予擰緊。高強度連接使用后拆卸再次使用,一般 18、不超過兩次,且應對螺栓進行保養及檢查工作,必要時進行探傷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3、開口銷的設置應嚴格按說明書的要求進行配備安裝,不能用小一號的開 口銷、鐵絲或電焊條代替,安裝前還要檢查未拆的開口銷的腐蝕程度和 開口度,以免安裝后增加再更換的難度和安全風險。安裝后的開口銷要 求開口度雙邊都應開口并達到90。,塔吊司機及指揮或技術、施工、安全、設備、機具、材料管理,20,三、項目部重點控制內容(2)4、起重力矩限制器是塔機至關重要的安全裝置,起重力矩是至關重要的參數。超力矩起重是最危險的事情,有可能會導致機毀人亡;絕不允許任何人 在塔機檢測合格后再調力矩限位。起重量限制器同樣也是很重要的安全 裝置19、,其作用一方面是保護電機,不至于讓電機過多超載;另一方面是 發出信號及時切換電機的極數,不至于發生高速擋吊重載,防止起升機 構出現反轉溜車事故。已檢測合格的塔機,其安全限位裝置和保護裝置已基本調試合格,項目 部和操作員不能隨意進行拆除和調整。同時日常還要檢查限位裝置和保 護裝置的完好程度。5、應選用帶有凸座的吊鉤并設置吊鉤保險,可采用鋼絲彈簧式、擋板彈簧 式、罩蓋彈簧式、操縱手柄式等;對無凸座的吊鉤,可采用抱箍式吊鉤 保險(由防脫棘爪、彈簧、抱箍組成),抱箍固定在桿部與鉤部過度處,并保證抱箍不錯位,棘爪及棘爪軸、彈簧有足夠的強度,棘爪的形狀與 鉤口部吻合。,塔吊司機及指揮或技術、施工、安全、設20、備、機具、材料管理,21,三、項目部重點控制內容(3)6、操作人員的違章行為往往是導致事故發生的導火索,塔機安全管理的關 鍵還是對操作人員的管理。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了解機械構造和工 作原理、保養規則并持證上崗。安裝單位要選擇有資質的專業隊伍,對 安裝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 考核合格證書進行驗證,并且在作業前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并簽字確認,做到分工明確、職責清楚。項目部應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 管理人員和設備管理員,對塔機進行安全管理,司機、塔機指揮應持證 上崗,嚴格按照塔機機械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不違章、野蠻操作;拒絕 違章指揮,夜間作業要有足夠的照21、明。做好日常檢查,保證安全裝置齊 全可靠,電氣控制線路絕緣良好。尤其要督促塔機司機、維修電工和機 械維修工經常進行檢查,要著重檢查基礎、標準節螺栓、鋼絲繩、吊鉤、各傳動件和限位保險裝置,發現問題立即處理。,22,塔吊司機及指揮或技術、施工、安全、設備、機具、材料管理,三、項目部重點控制內容(4)7、鋼絲繩端部固定應:正確安裝鋼絲繩繩卡,即U形螺栓在鋼絲繩的尾部(非受力段),一順 排列;根據鋼絲繩的直徑確定繩卡數量和間距:當直徑d分別為18,1826,2636,3644,4460mm時,最小繩卡數相應為3,4,5,6,7個,繩卡間距均應6d,最后一個繩卡距繩頭的長度須140mm;在鋼絲繩受力前固22、定繩卡,將繩壓扁1/3為宜,受力后再度緊固。,23,塔吊司機及指揮或技術、施工、安全、設備、機具、材料管理,三、項目部重點控制內容(5)8、塔機供電線路應從總配電箱中單獨引出,在塔機附近設專門配電箱并配 上單獨的漏電保護裝置。行走塔機應配置電纜卷筒或采取架空措施。架 空方法是在軌道外側沿軌道方向拉設鋼筋圓環,電纜用瓷瓶固定在圓環 上。按土壤導電性質設置接地裝置使接地電阻4,固定式塔機至少 設一組,軌行式塔機,路軌長度25m增設一組。每組接地體2根,間距 2.5m并用導線串聯。起重機必須設置緊急斷電開關。緊急斷電開關切 斷的應是起重機總電源,該開關應是不能自動復位的。9、對于多塔作業,應安裝塔吊23、防碰撞裝置系統;編制多塔作業方案,并報 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及總監理工程師審批通過方可作業,決不允許低塔 的大臂與高塔的標準節間的安全距離不足的情況發生。,24,塔吊司機及指揮或技術、施工、安全、設備、機具、材料管理,25,四、潛在突發安全事故及應急措施,塔吊司機及指揮或技術、施工、安全、設備、機具、材料管理,25,塔吊司機及指揮或技術、施工、安全、設備、機具、材料管理,四、潛在突發安全事故及應急措施(2),26,塔吊司機及指揮或技術、施工、安全、設備、機具、材料管理,四、潛在突發安全事故及應急措施(3),27,28,五、從業人員的權利和義務1、享有的權利 享有人身傷害索賠權;危害因素和應急措施24、的知情權;安全管理的批評、檢舉、控告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權;危險情況下的停止作業和緊急撤離權;獲得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權;獲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權利;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建議權。,塔吊司機及指揮或技術、施工、安全、設備、機具、材料管理,29,五、從業人員的權利和義務2、應遵守的義務 自律遵規的義務,即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則,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自覺學習安全生產知識的義務,要求掌握本職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危害義務報告,即發生事故隱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時,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塔吊司機及指揮或技術、施工、安全、設備、機具、材料管理,30,承認 本人已清楚了解所從事工作的安全風險,愿意承擔此風險,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及落實相關措施,關注自身及施工安全。告 知 人(簽名):被告知人(簽名):日期:年 月 日,塔吊司機及指揮或技術、施工、安全、設備、機具、材料管理,責任+落實=安全,31,31,祝各位:,工作順利,安康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