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預案編制、評審與管理培訓課件(68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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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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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應急預案編制、評審與管理,2,一、應急預案編制基礎,3,4,5,應急預案“針對性”,6,應急預案“科學性”,7,應急預案“完整性”,8,應急預案“可操作性”,9,應急預案“可讀性”,10,應急預案“相互銜接”,11,應急預案為有效預防和控制可能發生的事故,最大程度減少事故及其造成損害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應急預案,應急預案定義,12,應急預案編制導則,13,14,6.1總則6.1.1編制目的 簡述應急預案編制的目的。常見問題:(1)目的不明,對象不清;(2)過于冗長,敘述太多。,6.綜合應急預案的主要內容,15,6.1.2編制依據 簡述應急預案編制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范性文件以2、及相關應急預案等。常見問題:引用的法律法規太多,條條列舉,不簡潔。6.1.3適用范圍 說明應急預案適用的工作范圍和事故類型、級別。常見問題:內容概括不全,缺少應對事故的類型和級別。,16,6.1.4預案體系 說明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體系的構成情況,可用框圖形式表述。常見問題:描述太籠統,缺乏企業實際內容。6.1.5應急工作原則 說明生產經營單位應急工作的原則,內容應簡明扼要、明確具體。常見問題:過于詳細、篇幅太長。,17,6.2事故風險描述 簡述生產經營單位存在或可能發生的事故風險種類、發生的可能性以及嚴重程度及影響范圍等。常見問題:內容缺少;或內容分析過于簡單、不全面。6.3應急組織機構及職3、責 明確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組織形式及組成單位或人員,可用結構圖的形式表示,明確構成部門的職責。應急組織機構根據事故類型和應急工作需要,可設置相應的應急工作小組,并明確各小組的工作任務及職責。常見問題:(1)職責內容交叉;(2)關鍵內容缺失。(3)沒有用結構圖表示;(4)列舉了具體人員姓名。,18,6.4預警及信息報告6.4.1預警 根據生產經營單位監測監控系統數據變化狀況、事故險情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或有關部門提供的預警信息進行預警,明確預警的條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發布的程序。常見問題:預案中缺少本部分內容或者沒有根據具體情況編制。,19,6.4.2信息報告與處置 按照有關規定,明確事故及事故險4、情信息報告程序,主要包括:a)信息接收與通報 明確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事故信息接收、通報程序和責任人。常見問題:(1)缺少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或提供的電話不是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2)內部事故報告的程序沒有,報告的內容要求也沒有。,20,b)信息上報 明確事故發生后向上級主管部門、上級單位報告事故信息的流程、內容、時限和責任人。常見問題:(1)缺少上報流程;(2)時限要求沒有。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493號令)要求,事故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21,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5、查處理條例(國務院493號令)規定,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二)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三)事故的簡要經過;(四)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五)已經采取的措施;(六)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22,c)信息傳遞 明確事故發生后向本單位以外的有關部門或單位通報事故信息的方法、程序和責任人。常見問題:往往在許多預案中這部分內容就沒有。信息傳遞的對象:可能會受事故影響的周邊企業、社區、學校及其他公共場所等。通報事故信息的方法有很多:警報器、喇叭、電話、人工呼喊及其他警示聲音或標識等。,23,6.5應急響6、應6.5.1響應分級 針對事故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生產經營單位控制事態的能力,對事故應急響應進行分級,明確分級響應的基本原則。常見問題:(1)沒有進行響應分級,相應的內容缺少;(2)分級的界限不清,順序顛倒。,24,6.5.2響應程序 根據事故級別和發展態勢,描述應急指揮機構啟動、應急資源調配、應急救援、擴大應急等響應程序。常見問題:(1)預案中缺少本要素內容;(2)響應程序的內容不全;(3)缺少擴大應急內容。應急響應:初級響應(基本應急)和擴大應急兩部分。,25,6.5.3處置措施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風險、事故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制定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明確處置原則和具體要求 常見問題:措施7、不具體,缺乏針對性。6.5.4應急結束 明確現場應急響應結束的基本條件和要求。常見問題:沒有按照導則的要求來寫。,26,6.6信息公開 明確向有關新聞媒體、社會公眾通報事故信息的部門、負責人和程序以及通報原則。常見問題:企業沒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6.7后期處置 主要明確污染物處理、生產秩序恢復、醫療救治、人員安置、善后賠償、應急救援評估等內容。常見問題:沒有按照導則的要求來寫。,27,6.8保障措施6.8.1通信與信息保障 明確可為生產經營單位提供應急保障的相關單位及人員通信聯系方式和方法,并提供備用方案。同時,建立信息通信系統及維護方案,確保應急期間信息通暢。常見問題:(1)本企業有關應急人8、員通信聯系方式缺少;(2)關鍵人物或重要部門通信聯系方式缺少;(3)缺少備用的通信聯系方式。,28,6.8.2應急隊伍保障 明確應急響應的人力資源,包括應急專家、專業應急隊伍、兼職應急隊伍等。常見問題:(1)沒有明確專(兼)職應急隊伍;(2)沒有隊伍的聯系方式或組織方案。6.8.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明確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物資和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存放位置、運輸及使用條件、管理責任人及其聯系方式等內容。常見問題:裝備的底數不清,裝備清單的要素不全。,29,6.8.4經費保障 根據應急工作需求而確定的其他相關保障措施(如:經費保障、交通運輸保障、治安保障、技術保障、醫療保障、后勤保障等)。常見9、問題:沒有根據企業具體情況,來增減保障類型。,30,6.9應急預案管理5.9.1應急預案培訓 明確對生產經營單位人員開展的應急預案培訓計劃、方式和要求,使有關人員了解相關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現場處置方案。如果應急預案涉及到社區和居民,要做好宣傳教育和告知等工作。常見問題:規定的內容不具有可操作性或針對性。5.9.2應急預案演練 明確生產經營單位不同類型應急預案演練的形式、范圍、頻次、內容以及演練評估、總結等要求。常見問題:(1)沒有明確演練的種類、頻次等關鍵內容;(2)缺少演練評估的具體要求。,31,6.9.3應急預案修訂 明確應急預案修訂的基本要求,并定期進行評審,實現可持10、續改進。常見問題:(1)沒有明確預案定期修訂的年限;(2)沒有明確預案修訂完善的基本條件。6.9.4應急預案備案 明確應急預案的報備部門,并進行備案。常見問題:(1)沒有明確具體的預案報備部門;(2)只向上級集團總部備案,不向地方安監部門備案。6.9.5應急預案實施 明確應急預案實施的具體時間、負責制定與解釋的部門。,32,應急預案更新的基本條件,法律、法規對應急工作要求的變化 企業的危險源或風險因素變化 應急組織體系或指揮體系的變化 機構、部門或人員職責的變化 通過演練發現預案中存在的問題 實際應急工作發現的啟發性經驗 預案生效并執行超過修訂規定年限 其他情況,33,5.8.2應急隊伍保障 11、明確各類應急響應的人力資源,包括專業應急隊伍、兼職應急隊伍的組織與保障方案。常見問題:(1)沒有明確專(兼)職應急隊伍;(2)沒有隊伍的聯系方式或組織方案。5.8.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明確應急救援需要使用的應急物資和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責任人及其聯系方式等內容。常見問題:裝備的底數不清,裝備清單的要素不全。,34,應急裝備與工具,35,應急裝備與工具清單,36,7.1事故風險分析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風險,分析事故發生的可能性以及嚴重程度、影響范圍等。7.2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根據事故類型,明確應急指揮機構總指揮、副總指揮以及各成員單位或人員的具體職責。應急指揮機構可以設置相應12、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明確各小組的工作任務及主要負責人職責。,專項應急預案主要內容,37,7.3處置程序 明確事故及事故險情信息報告程序和內容,報告方式和責任人等內容。根據事故響應級別,具體描述事故接警報告和記錄、應急指揮機構啟動、應急指揮、資源調配、應急救援、擴大應急等應急響應程序。7.4處置措施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風險、事故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制定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明確處置原則和具體要求。,38,8.1事故風險分析 主要包括:a)事故類型;b)事故發生的區域、地點或裝置的名稱;c)事故發生的可能時間、事故的危害嚴重程度及其影響范圍;d)事故前可能出現的征兆;e)事故可能引發的次生、衍生事故13、。8.2應急工作職責 根據現場工作崗位、組織形式及人員構成,明確各崗位人員的應急工作分工和職責。,現場處置方案的主要內容,39,3應急處置主要包括以下內容:a)事故應急處置程序。根據可能發生的事故及現場情況,明確事故報警、各項應急措施啟動、應急救護人員的引導、事故擴大及同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銜接的程序。b)現場應急處置措施。針對可能發生的火災、爆炸、危險化學品泄漏、坍塌、水患、機動車輛傷害等,從人員救護、工藝操作、事故控制,消防、現場恢復等方面制定明確的應急處置措施。c)明確報警負責人以及報警電話及上級管理部門、相關應急救援單位聯絡方式和聯系人員,事故報告基本要求和內容。,40,8.4注意事14、項主要包括:a)佩戴個人防護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項;b)使用搶險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項;c)采取救援對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項;d)現場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項;e)現場應急處置能力確認和人員安全防護等事項;f)應急救援結束后的注意事項;g)其他需要特別警示的事項。,41,總的問題:(1)過于簡單,內容缺失嚴重;(2)過于冗長,不便于操作;(3)關鍵性的處置措施缺少;(4)現場處置的注意事項沒有。,現場處置方案的常見問題,42,危化品泄漏及人員中毒應急處置程序,43,44,45,46,47,48,49,50,51,二、應急預案評審指南,52,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15、審指南(試行)的通知安監總廳應急200973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各中央企業:為貫徹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7號),規范應急預案評審工作,現將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審指南(試行)印發給你們,請參照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53,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7號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已經2009年3月20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局長 駱琳二九年四月一日,54,第十三條 地方預案審定地方各級16、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涉及相關部門職能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第十四條 高危行業預案評審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評審應當形成書面紀要并附有專家名單。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第十五條 評審人員資格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應急預案涉及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和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評審17、人員與所評審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第十六條 評審要求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預防措施的針對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響應程序的操作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第十七條 預案發布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第三章 應急預案的評審,55,應急預案的評審,(1)定期評審、修訂。定期評審、修訂的周期可確定為一年,即每年評審、修訂一次應急預案;(2)隨時針對培訓和演練中發現的問題對應急預案實施評審、修訂;(3)評審本城或外埠重大事故災害的應急過程,吸取相應的經驗和教訓,修訂應急18、預案;(4)國家有關應急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時,評審、修訂應急預案;(5)本城或周邊地區危險源有較大變化時,評審、修訂應急預案;(6)根據應急預案的規定,評審、修訂應急預案。,什么時候需要進行預案評審?(When),56,應急預案評審,57,58,應急預案評審要求,59,評審準備 成立應急預案評審工作組,落實參加評審的單位或人員,將應急預案及有關資料在評審前送達參加評審的單位或人員。,組織評審評審工作應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或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主持,參加應急預案評審人員應符合預案管理辦法要求。,批準印發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論證,符合要求的,由生產經營單19、位主要負責人簽發。,修訂完善 生產經營單位應認真分 析研究評審意見,按照評 審意見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評審意見要求重新組織評審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組織有關部門對應急預案重新進行評審。,1,2,3,4,評審程序,生產經營規模小、人員少的單位,可以采取演練的方式對應急預案進行論證,必要時應邀請相關主管部門或安全管理人員參加。應急預案評審工作組討論并提出會議評審意見。,60,一、應急預案形式評審表,61,二、綜合應急預案要素評審表,62,二、綜合應急預案要素評審表,(續上表),63,二、綜合應急預案要素評審表,(續上表),64,二、綜合應急預案要素評審表,(續上表),65,三、專項應急預案要素評審表,66,三、專項應急預案要素評審表,(續上表),67,四、現場處置方案要素評審表,68,五、應急預案附件要素評審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