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市中心城區充換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方案(2023-2035年)(征求意見稿)(11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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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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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馬鞍山市中心城區新能源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馬鞍山市中心城區新能源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2023-20352023-2035)(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一、規劃背景一、規劃背景在實現碳達峰和碳中和(“雙碳”)目標下,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是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的必然選擇。馬鞍山擁有新能源重卡、客車、攪拌車等商用車整車制造優勢,全面布局電池零部件、正負極材料、隔膜等關鍵配套,形成以漢馬科技為代表的整車制造龍頭企業。新能源汽車產業已成為我市加快產業轉型升級、建設制造強市,促進經濟持續增長的重要引擎。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是推動汽車朝電動化發展的助推劑,也是落實能源消費革命的具體2、措施。為助力新能源產業發展,合理布局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推動新能源汽車向電動化、智能化、網聯化、共享化轉型,特啟動編制馬鞍山市中心城區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布局規劃(2023-2035 年)工作。二、規劃范圍及年限二、規劃范圍及年限1、規劃范圍本次規劃范圍為花山區、雨山區范圍,用地面積 353 平方千米,重點規劃區域為中心城區范圍。2、規劃年限為 2023-2035 年,近期 2023-2027 年,遠期為 2028-2035 年。三、規劃三、規劃對象對象本次規劃按照供電能補給的服務對象差異,研究對象包含自用充電設施、專用充電設施、公用充電設施和換電設施四類。自用充電設施指專為私人用戶車輛提供充電3、服務的充電設施;專用充電設施指專為居住(小)區、單位等特定范圍的車輛提供充電服務的充電設施,以及專為公交、出租及環衛物流等特定領域的車輛提供充電服務的充電設施;公用充電設施為社會公眾車輛開放經營、提供充電服務的充電設施;專用換電設施指專為特定型號或特定領域的車輛提供換電服務的換電設施。四、規劃目標四、規劃目標到 2027 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使用便捷、適度超前的充換電設施網絡,指導我市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的有序建設,支撐新能源汽車可持續發展;到 2035年,建成車樁相隨、智慧高效、運行穩定的充換電基礎設施體系,支撐能源綠色供給和低碳交通發展,為新時代馬鞍山高質量發展新路提供有力支撐。五、電動汽4、車充電設施規模預測五、電動汽車充電設施規模預測根據各類型電動汽車充換電需求預測分析,按居民區充電樁、出租車充換電設施、電動公交車充換電設施、電動物流車充換電設施、電動環衛車充換電設施等各類充電設施的規模預測。居民區充電樁:按照電動小汽車保有量預測,2027 年居民區共布置不少于1.55 萬個充電樁,車樁比 1.2:1;2035 年居民區共布置不少于 7.73 萬個充電樁,車樁比 1.49:1。出租車充換電設施:按照電動出租車保有量預測,規劃 50%電動出租車充電利用充電樁、50%電動出租車利用換電站。電動出租車在 2027 年、2035 年的充電樁需求不少于 223、813 個,換電站需求不少5、于 4、12 個。電動公交車充換電設施:按照公交保有量預測,2027 年、2035 年電動公交車充電樁規模不少于 557、1076 個,車樁比 1:1。電動物流車充換電設施:電動物流車的主要采用換電模式,按照電動物流車保有量預測,結合換電形式,換電站在 2027 年、2035 年規模分別不少于 12、21個。電動環衛車充換電設施:按照電動環衛車保有量預測,2027 年、2035 年電動公交車充電樁規模不少于 39、99 個,車樁比 2:1六、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布局規劃六、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布局規劃本次規劃的充換電設施布局思路,是以構建“三網協同”為主線,全方面統籌規劃;考慮“三網”各自布局的特6、點、規劃依據和影響因素,最終形成系統化、差異化、精細化的充換電基礎設施布局規劃方案。本次規劃 2027 年,公共充電樁網絡充電樁 11798 個、專用充電樁網絡充電樁 617 個、基礎充電樁網絡充電樁 15500 個,合計 27915 個,車樁比為 1.3:1;2035 年,公共充電樁網絡充電樁 22642 個、專用充電樁網絡充電樁 1184 個、基礎充電樁網絡充電樁 77300 個,合計 101462 個,車樁比為 1.4:1。(一)專用網絡1、公交專用網目前,馬鞍山市中心城區已有公交充電站 11 處,共有充電樁 348 個。根據預測,至 2027 年,新增 7 座公交充換電站,達到 18 7、座公交充換電站、578 個充電樁。至 2035 年,再新增 16 座公交充換電站,達到 34 座公交充換電站、1076個充電樁。2、物流專用網馬鞍山市已有物流車專用換電站 5 個,至 2027 年新增 7 座物流車換電站,至 2035 年再新增 9 座物流車換電站。3、環衛專用網至 2027 年,在環衛處基地停車場新建充電樁 29 個,在向山垃圾焚燒廠配建停車場新建充電樁 10 個。至 2035 年,結合 6 處環衛綜合體新建 36 處充電樁,結合三處垃圾轉運站,改建 3 處環衛專用停車場,新增 33 處充電樁。(二)公用網絡本次規劃依據電動汽車的充電特性和市場需求,公共充電樁近期布局 1238、76個,遠期充電樁布局 24054 個。其中,結合公共停車場,共布局了 347 處集中充電樁、22642 個充電樁;布局 14 座綜合加能站,可提供約 336 樁充電樁服務;公交場站充電樁作為公共補充使用。1、結合現狀具備條件的公共停車場,擴建、新建充電樁,結合公共充換電站典型應用場景,規劃對 69 處現有公共停車場進行擴建和新建充電樁,建成后充電樁至 5576 個。2、結合商業設施布局,完善充電樁建設。規劃 4 處集中充電樁,建成后充電樁至 330 個。3、挖潛固定公共設施周邊停車場資源(交通設施、公園、文體場館),形成基本覆蓋全市的公用網絡。進一步梳理馬鞍山市規劃交通設施、公園、文體場館、9、停車場等場地充電樁的建設條件,近期規劃公共充換電站 67 處,充電樁 3173個。4、結合其他停車場,補充充電服務需求。近期可設置充電樁的其他類型停車場共 19 處,充電樁 1181 個。遠期按照城市及停車場布局,可充電樁的停車場共 162 處,充電樁 10844 個。5、結合加油站布局,設置綜合供能站綜合供能服務站主要為配備商業、休息休閑區、停車位、新能源汽車充電車位、加油加氣等配套設施,可滿足周邊企業及居民車輛加油、充電以及司機停留休息的需求,也包含洗車、輪胎充氣等便民保障服務。本次規劃結合加油加氣站布局,共布局 14 座綜合加能站,可提供約 336 樁充電樁服務。現狀加油加氣站經評估后有10、條件的站點改造增配充換電設施。(三)基礎網絡結合前文電動汽車預測,花山區、雨山區的電動小汽車數量至 2027 年為 1.8萬輛,至 2035 年為 11.2 萬輛。2027 年花山區、雨山區居民區,既有小區改造按照 10%配建,共建 1.29 萬個充電樁,較現狀新建 0.89 萬個;新建區域按照車樁比 2:1 配建,共需新建 0.26萬個充電樁。經測算,2027 年居民區共布置 1.55 萬個充電樁,車樁比 1.2:1。2035 年花山區、雨山區居民區,既有小區改造按照 30%配建,共建 3.86 萬個充電樁,較現狀新建 3.46 萬個;新建區域按照車樁比 2:1 配建,共需新建 3.87萬個充電樁。經測算,2035 年居民區共布置 7.73 萬個充電樁,車樁比 1.49:1。近年新建的小區按照不低于停車位的 35%設置充電樁,可多車一樁、分時共享;老舊小區在提升改造時,應充分考慮充電樁的配置;新建小區全部預留設置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