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技術導則(試行)(40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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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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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哈爾濱市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技術導則(試行)2017年8月 哈爾濱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發布目次1 總則32 術語和符號32.1 術語32.2 符號33 基本規定34 材料34.1 混凝土、鋼筋34.2 連接材料34.3 密封材料35 結構設計35.1 一般規定35.2 結構上的作用35.3 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連接35.4 地基基礎設計35.5 構造與連接設計35.6 構造要求36 預制構件制作與運輸36.1 模具36.2 構件制作36.3 構件養護36.4 構件脫模36.5 構件檢驗36.6 構件運輸37 施工安裝37.1 準備工作37.2 基坑工程37.3 施工安裝38 質量驗2、收38.1 一般規定38.2 構件制作中驗收38.3 構件驗收38.4 工程驗收3本導則用詞說明3本導則引用標準名錄31 總則1.0.1 為貫徹落實國家關于推進建筑產業化的政策,在城市綜合管廊建設中充分發揮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的優越性,促進哈爾濱市市政工程建設的標準化、產業化進程,做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安全適用、綠色環保、節能減排,編制本導則。1.0.2 本導則適用于哈爾濱市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的設計、制作、運輸、施工及驗收。1.0.3 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的設計、制作、運輸、施工、驗收及維護管理,除應符合本導則外,尚應滿足現行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372 術語和符號2.1 術3、語2.1.1 綜合管廊建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納兩類及以上城市工程管線的構筑物及附屬設施。2.1.2 箱涵洞身以鋼筋混凝土建造具有一定形狀的箱形管節組合而成的涵洞。2.1.3 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以鋼筋和混凝土為主要材料,在工廠內或工地現場按照要求通過標準化生產方式預制生產,采用規定的技術措施對部品進行可靠安裝與連接的箱涵。2.2 符號2.2.1 材料性能預應力筋或螺栓的抗拉強度設計值。2.2.2 作用和作用效應彎矩設計值;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節段橫向拼縫接頭處彎矩設計值;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節段整澆部位彎矩設計值;軸向力設計值;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節段橫向拼縫接頭處軸力設計4、值;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節段整澆部位軸力設計值;2.2.3 幾何參數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拼縫相對轉角;2.2.4 計算系數及其他旋轉彈簧常數;拼縫接頭彎矩影響系數;3 基本規定3.0.1 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的工程建設應以綜合管廊工程規劃為依據,并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市綜合管廊工程技術規范GB 50838及黑龍江省城市地下綜合管廊技術導則(試行)(黑建城201636號)的相關規定。3.0.2 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在建設方案的設計階段應協調建設、設計、制作、運輸與施工等各方之間的關系,并加強各專業之間的溝通協調。3.0.3 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的設計應遵循少5、規格多組合的原則,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 50010及裝配式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JGJ 1的規定。3.0.4 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的抗震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規定。3.0.5 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的規劃及平面布局、總體設計、結構設計、附屬設施設計、斷面形式及管線種類及布置、施工、驗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市綜合管廊工程技術規范GB 50838的規定。3.0.6 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的附屬設施包括消防系統、通風系統、供電系統、照明系統、監控與報警系統、排水系統及標識系統,并應符合城市綜合管廊工程技術規范GB 50838的規定。3.0.7 無法采用預制裝配6、方式建造的節點可采用現澆的方式建造。4 材料4.1 混凝土、鋼筋4.1.1 混凝土、鋼筋和鋼材的力學性能指標和耐久性要求均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 50010、鋼結構設計規范GB 50017和混凝土結構耐久性設計規范GB/T 50476的規定。4.1.2 預制箱涵混凝土強度等級不宜低于C40。4.1.3 預制箱涵應采用自防水混凝土,設計抗滲等級及抗凍等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市綜合管廊工程技術規范GB 50838的規定。4.1.4 普通鋼筋的選用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 50010的規定。4.1.5 預制混凝土箱涵構件吊裝及配套的吊具所用的材料,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7、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 50010的規定。吊環應采用未經冷加工的HPB300級鋼筋制作。4.1.6 混凝土外加劑的技術性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外加劑應用技術規范GB 50119的規定,其品種和用量應經試驗確定。4.1.7 用于防水混凝土的水泥及各類材料的氯離子含量和含堿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市綜合管廊工程技術規范GB 50838的規定。4.1.8 用于防水混凝土的砂、石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質量及檢驗方法標準JGJ 52的有關規定。4.1.9 用于拌制混凝土的水,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用水標準JGJ 63的有關規定。4.1.10 鋼筋焊接網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鋼筋焊接網混凝土8、結構技術規程JGJ 114的規定。手工焊接用焊條的質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碳鋼焊接GB/T 5117或低合金鋼焊條GB/T 5118的規定;自動焊接或半自動焊接采用的焊絲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熔化焊用鋼絲GB/T 14957或氣體保護焊用鋼絲GB/T 14958的規定。4.2 連接材料4.2.1 構件連接用預埋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 50010的有關規定。4.2.2 用于連接的焊接材料、螺栓、錨栓、預應力鋼絞線、預應力鋼棒等部件的材料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鋼結構設計規范GB 50017、鋼結構焊接規范GB 50661、鋼筋焊接及驗收規程JGJ 18、預應力混凝土用鋼絞線GB/T 529、24、預應力混凝土用鋼棒GB/T 5223.3等的規定。4.2.3 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內部各種管線及附屬設施系統的固定構件宜采用預埋槽道或預埋鋼板,預埋件及支吊架等附屬構件的設計和構造要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 50010和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 50011的有關規定。4.3 密封材料4.3.1 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側壁、頂板和底板變形縫、施工縫及構件拼接縫處的密封膠條、密封膏、止水鋼板等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市綜合管廊工程技術規范GB 50838的規定。5 結構設計5.1 一般規定5.1.1 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結構設計應采用以概率理論為基礎的極限狀態10、設計方法,應以可靠指標度量結構構件的可靠度。應計算下列兩種極限狀態:1 承載能力極限狀態;2 正常使用極限狀態。除驗算整體穩定外,均應采用含分項系數的設計表達式進行設計。5.1.2 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工程的結構設計使用年限應為100年。5.1.3 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應根據國家規定按乙類進行抗震設計,并應滿足國家現行標準的有關規定。5.1.4 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的結構安全等級應為一級,結構中各類構件的安全等級宜與整個結構的安全等級相同。5.1.5 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結構構件的裂縫控制等級應為三級,結構構件的最大裂縫寬度限值應小于或等于0.2mm,且不得貫通11、。5.1.6 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地下工程的防水等級標準不應低于二級。5.1.7 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的外露金屬件應按不同環境類別進行封閉或防腐、防銹、防火處理,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耐久性設計規范GB/T 50476的有關規定。5.1.8 對埋設在歷史最高水位以下的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應計算結構的抗浮穩定,抗浮計算時不應計入綜合管廊內部管線和設備的重量,其他各項作用均取標準值。抗浮穩定性抗力系數不低于1.05 。5.1.9 在存在多年凍土的地區,應根據凍土地區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JGJ 118及當地工程經驗,采取合理、可靠的地基處理措施,確保工程安全。5.112、.10 在存在液化土層的地區,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建設時必須依據相關規范,采取可靠的技術措施消除液化土層的影響,確保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結構的安全。5.2 結構上的作用5.2.1 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結構上的作用,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 50009的有關規定。5.2.2 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截面內力計算模型當僅帶縱向拼縫接頭時宜采用閉合框架模型。5.2.3 作用于結構底板的基底反力分布應根據地基條件確定,并應符合下列規定:1 地層較為堅硬或經加固處理的地基,基底反力可視為直線分布;2 未經處理的軟弱地基,基底反力應按彈性地基上的平面變形截條計算確13、定。圖5.2.3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閉合框架計算模型圖5.2.3帶縱向拼接縫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閉合框架計算模型5.2.4 預制混凝土箱涵構件在制作、運輸、堆放、安裝等短暫工況下的驗算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規范GB 50666的有關規定。5.2.5 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拼縫的受剪承載力等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裝配式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JGJ 1的有關規定。5.3 預制混凝土箱涵連接與拼裝5.3.1 預制混凝土箱涵結構宜采用預應力筋連接接頭、螺栓連接接頭或承插式接頭。5.3.2 帶縱、橫向拼縫接頭的預制箱涵的截面內力計算模型應考慮拼縫接頭的影響,拼縫結構影響宜采用14、K-法(旋轉彈簧-法)計算,構件的截面內力分配應按下列公式計算K、的取值受拼縫構造、拼縫方式和拼裝預應力大小等方面因素影響,一般情況下應通過試驗確定。5.3.3 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結構中,混凝土截面的受彎承載力、受剪承載力和最大裂縫寬度等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 50010的有關規定。5.3.4 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拼接縫防水宜采用預制成型彈性橡膠與遇水膨脹橡膠制成的復合密封墊為主要防水措施。密封膠條截面形式宜采用中心孔型,膠條設計壓縮率、構件凹槽尺寸應根據選用密封膠條材料的壓縮試驗確定。彈性密封墊的界面應力可根據現場試驗確定。5.3.5 預應力張拉力應根據膠15、條設計壓縮率及現場試驗確定,并考慮安裝時與地面的摩擦阻力。5.3.6 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截面形式宜采用矩形截面。當截面尺寸較大或重量較大時,可采用帶有橫向拼接接頭的預制混凝土箱涵拼裝組合方式或采用單艙拼裝組合方式。圖5.3.6-1多艙整體預制示意圖5.3.6-2帶有縱向拼接縫預制管廊示意圖5.3.6-3單艙預制拼裝組合多艙示意5.4 地基基礎設計5.4.1 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基礎設計前應進行巖土程勘察,巖土工程勘察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巖土工程勘察規范GB 50021的有關規定。5.4.2 冬期施工應按照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規程JGJ /T 104的有關規定執行。5.4.3 裝配式16、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基礎的埋置深度應根據預制混凝土箱涵裝配式管廊頂部覆土厚度需求、設計深度、地下設施豎向規劃等因素確定,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市綜合管廊工程技術規范GB 50838的規定。5.4.4 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地基與基礎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 50007的有關規定;對于建設場地地基土有顯著變化段的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結構,應考慮地基不均勻沉降的影響,其計算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 50007的有關規定執行。5.5 連接節點5.5.1 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的接口形式可采用以下的幾種:圖5.5.1-1 柔性接口示意圖圖5.17、5.1-2 承插口連接方式一圖5.5.1-3 承插口連接方式二圖5.5.1-4 承插口連接方式三圖5.5.1-5 承插口連接方式四5.5.2 預應力鋼筋連接接口方式示意見圖5.5.2;圖5.5.2 預應力鋼筋連接接口示意圖圖5.5.2-1 帶有橫向拼接縫預制管廊預應力鋼筋連接接口示意圖5.5.3 預制混凝土箱涵構件的連接構造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裝配式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JGJ1的相關規定。5.5.4 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構件接口設計、構造措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 50010和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 50011的有關規定。5.6 構造要求5.6.1 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18、管廊應設置變形縫,變形縫設置應符合如下規定:1 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結構變形縫的間距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 50010的規定;2 結構縱向剛度突變處以及上覆荷載變化處或下臥土層突變處,應設置變形縫;3 變形縫應設置橡膠止水帶、填縫材料和嵌縫材料等止水構造。5.6.2 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結構中主要承重側壁厚度不宜小于250mm。5.6.3 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中鋼筋混凝土保護層厚度迎水面不應小于50mm,工廠預制構件迎水面保護層厚度可適當減小,其他部位應根據環境條件和耐久性要求并按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 50010的有關規定確定。當預制構件19、保護層厚度大于50mm時,宜對鋼筋的保護層采取有效的防開裂措施。6 預制構件制作與運輸6.1 模具6.1.1 制作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構件模具宜采用鋼制模具,也可根據具體情況采用其他材料模具。模具應滿足混凝土澆筑、脫模、翻轉、起吊時剛度和穩定性的要求,并便于清理和涂刷脫模劑。6.1.2 模具表面應光滑,不能有劃痕、生銹、氧化層脫落等現象。6.1.3 模具應規格化、標準化、定型化,便于組裝成多種尺寸形狀。6.1.4 模具組裝宜采用螺栓或者銷釘連接。6.1.5 模具組裝完成后尺寸允許偏差應符合表6.1.5要求。表6.1.5 模具組裝尺寸允許偏差(mm)測定部位允許偏差檢驗方法邊長2鋼尺四邊20、測量對角線誤差3細線測量兩根對角線尺寸、取差值底模平整度2對角用細線固定,鋼尺測量細線到底模各點距離的差值,取最大值側板高差2鋼尺兩邊測量取平均值扭曲2對角線用細線固定,鋼尺測量中心點高度差值翹曲2四角固定細線,鋼尺測量細線到鋼模邊距離,取最大值彎曲2四角固定細線,鋼尺測量細線到鋼模頂距離,取最大值6.1.6 模具安裝場地應進行硬化,其硬化地面平整度誤差不大于10mm,場地周圍應有良好的排水措施。6.1.7 模具組裝時應采用對稱安裝并按照模具產品說明書逐塊進行安裝,每塊產品的使用部位和安裝次序不得顛倒且應保證上下企口底部、頂部的水平度。6.1.8 模具組裝前必須將模具上的混凝土殘積物全部清除,21、尤其是影響模具組裝精度部位的混凝土殘積物,確保組裝后模具尺寸的準確。模具表面清理時不得使用鐵器清刮。6.1.9 對清理完畢后的模具內表面噴涂脫模劑,脫模劑應均勻噴涂在鋼模與混凝土的所有接觸面上,不應有漏涂、積聚、流淌的現象。6.1.10 內模與底模內側邊圈的接觸面、外模與底模外側邊圈的接觸面以及內模、外模合縫口處的應有密封措施。內模、外模合縫口處可采用橡膠條或泡沫塑料條等密封。6.1.11 吊裝孔采用在鋼筋骨架上焊接固定的方法,應控制其水平度和縱向、環向的位置偏差。預埋鋼板的安裝相對位置應準確,應與鋼筋骨架焊接固定,鋼板與模板應緊貼,鋼板與模板接觸面應涂刷一層隔離劑。6.1.12 模具使用達到22、規定次數時,須對模具整體做一次尺寸校對和維護保養。當同一模具生產的連續兩節產品尺寸不合格時,應對該模具進行校驗。6.2 構件制作6.2.1 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構件生產線及生產設備應符合相關行業技術標準要求。6.2.2 構件生產企業應依據構件制作圖進行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構件的制作,并應根據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構件型號、形狀、重量等特點制定相應的工藝流程,明確質量要求和生產各階段質量控制要點,編制完整的構件制作計劃書,對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構件生產全過程進行質量管理。6.2.3 應對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構件生產所需的材料、部件等進行分類標識。6.2.4 23、在構件生產之前應對構件各分項工程的生產操作人員進行專業技術操作技能的崗位培訓。6.2.5 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構件生產企業應建立構件標識系統,標識系統應滿足唯一性要求。6.2.6 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構件生產企業應根據構件的質量標準、生產工藝、技術要求及模具周轉次數等相關條件選擇模具。6.2.7 混凝土原材料計量誤差應滿足表6.2.7的規定。表6.2.7 材料的計量誤差限值(質量百分比)材料的種類計量誤差(%)水泥2粗、細骨料3水2摻和料2外加劑16.2.8 鋼筋骨架和網片應符合下列要求:1 鋼筋骨架用鋼材的品種等級、直徑、骨架尺寸、分布筋數量、長度、主筋數量、間距、接口加強筋24、等應符合設計要求;鋼筋骨架應采用自動焊接或人工焊接成型;鋼筋骨架應有足夠的剛度,接點牢固、不松散、下塌、傾斜,無明顯的扭曲變形和大小頭現象,能在骨架運輸、裝模及成型過程中保持其整體性;2 保護層墊塊宜采用木質墊塊,且應與鋼筋骨架或網片綁扎牢固;墊塊按梅花狀布置,間距滿足鋼筋限位及控制變形要求;3 鋼筋骨架應輕放入模,入模時應平直、無損傷,表面不得有油污或者銹蝕;4 應按構件圖安裝預埋件;5 鋼筋網片或鋼筋骨架裝入模具后,應按設計圖紙要求對鋼筋位置、規格、間距、保護層厚度等進行檢查,允許偏差應符合表6.2.8的規定。表6.2.8 鋼筋網片或者鋼筋骨架尺寸和安裝位置偏差(mm)序號項目允許偏差檢查25、方法1鋼筋骨架(網)長、寬、高5每架(片)骨架用鋼尺檢查4點2受力鋼筋間距10層距5保護層厚度33鋼筋彎起位置10用鋼尺全數檢查4分布筋間距5用鋼尺全數檢查注:表中保護層厚度的合格率點應達到90%以上,且不合格點不得有超過表中數值1.5倍的尺寸偏差。6.2.9 固定在模板上的連接件、預埋件、預留孔洞位置的偏差應符合表6.2.9的規定。 表6.2.9 連接件、預埋件、預留孔洞的允許偏差(mm)項目允許偏差檢驗方法連接件中心線位置3鋼尺檢查安裝垂直度1/40拉水平線、豎直線測量兩端差值且滿足連接套管施工誤差要求預埋件(插筋、螺栓、吊具等)中心線位置5鋼尺檢查外露長度+50鋼尺檢查且滿足施工誤差要求26、安裝垂直度1/40拉水平線、豎直線測量兩端差值且滿足施工誤差要求預留孔洞中心線位置5鋼尺檢查尺寸+8鋼尺檢查其它需要先安裝的部件安裝狀況、種類、數量、位置、固定狀況與構件制作圖對照及目視6.2.10 混凝土澆筑前,應逐項對模具、墊塊、支架、鋼筋、連接件、預埋件、吊具、預留孔洞等進行檢查驗收,并做好隱蔽工程記錄。6.2.11 混凝土澆筑時應符合如下要求:1 混凝土澆筑時應保證模具、預埋件、連接件不發生變形或者移位,如有偏差應采取措施及時糾正;2 混凝土宜采用自動振動平臺進行振搗,邊澆筑、邊振搗;3 混凝土從出機到澆筑過程不應有間歇時間。6.3 構件養護6.3.1 混凝土養護宜采用蒸汽養護方法。627、.3.2 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構件蒸汽養護應嚴格執行養護制度。蒸汽養護應包括靜停、升溫、恒溫和降溫等階段,并應符合如下要求:1 靜停時間在環境溫度高于20時,不宜少于1h;環境溫度低于或等于20時,不宜少于2h;如環境溫度低于5時,靜停時間不得少于5h。達到預養時間后,可放微量蒸汽進行養護,升溫速度不宜大于5/h;2 升溫階段升溫速度不宜大于25/h;3 恒溫階段混凝土養護溫度當采用普通硅酸鹽水泥可為(605),當采用礦渣硅酸鹽水泥時可為(755);4 恒溫時間以保證綜合管廊構件達到脫模、起吊強度為原則,一般不得少于3h。當恒溫溫度達不到要求時,可適當延長恒溫時間;5 降溫階段降溫速度28、不宜大于20/h;6 蒸汽養護時應采取測溫措施,宜采用智能電子自動測溫儀測量溫度,定時發送測溫信息;7 構件蒸養完畢后停汽脫模2h3h后應及時對混凝土進行保濕養護,養護至混凝土強度不低于28d標準強度的75%為止。6.4 構件脫模6.4.1 構件蒸養完畢后,不應在環境溫度低于5條件下脫模。6.4.2 脫模時構件表面溫度與環境溫度之差不宜大于20。當同條件養護混凝土試件強度值達到設計標準60%以上時,構件方可吊出模具。混凝土芯部開始降溫前不應拆模,大風及氣溫急驟變化時不應拆模。6.4.3 脫模時先將所有的對拉卡具、外模四角卡具及上啟口模具四角連接螺栓松開,然后將內模四角滑道螺栓微松,再將其余螺栓29、拆下。6.4.4 脫模時不應進行捶、敲等操作。6.4.5 對脫模后綜合管廊的外表進行清理,鏟去浮漿、飛邊等,清理時不應使用金屬工具。6.4.6 構件混凝土強度不低于設計強度的75%時,方可起吊、翻轉、水平吊運。6.4.7 預制混凝土箱涵的起吊、翻轉和運輸應采用專用工具進行,起吊時應保持垂直,用吊具緩慢吊離。需翻轉時,應采用專用吊具或專用翻轉機進行翻轉,翻轉時應保持平穩。6.5 構件檢驗6.5.1 構件外觀不應有嚴重缺陷且不宜有一般缺陷。對一般缺陷,應按技術方案處理,并應重新檢測。缺陷可按表6.5.1的規定進行處理。 表6.5.1 缺陷處理方案項目缺陷類型處理方案檢查依據與方法破損1影響結構性能30、且不能恢復的破損廢棄目測2影響鋼筋、連接件、預埋件錨固的破損廢棄目測3上述1、2以外的,破損長度超過20mm修補1目測、卡尺測量4上述1、2以外的,破損長度20mm以下現場修補裂縫1影響結構性能且不可恢復的裂縫廢棄目測2影響鋼筋、連接件、預埋件錨固的裂縫廢棄目測3裂縫寬度大于0.3mm、且裂縫長度超過300mm廢棄目測、卡尺測量4上述1.2.3以外的,裂縫寬度大于0.2mm不大于0.3mm修補2目測、卡尺測量5上述1.2.3以外的,裂縫寬度不大于0.2mm、且在外表面時修補3目測、卡尺測量修補1:用不低于混凝設計強度等級的專用修補漿料修補。修補2:用環氧樹脂漿料修補。修補3:用專用防水漿料修補31、。6.5.2 構件的允許尺寸偏差及檢驗方法應符合國家標準裝配式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JGJ 1相關內容的要求。6.6 構件運輸與堆放6.6.1 應制訂詳細的構件的運輸計劃及方案,包括運輸時間、次序、堆放場地、運輸線路、固定要求、堆放支墊及成品保護措施等內容。對于超高、超寬、形狀特殊的大型預制混凝土箱涵及其附件的運輸和堆放應采取專門質量安全保證措施。6.6.2 構件運輸應符合如下規定:1 運輸宜選用低平板車,車上應設有專用架及可靠的穩定措施;2 構件運輸時的混凝土強度,當設計無具體規定時,不得低于同條件養護的混凝土設計強度的75%;3 構件支承的位置和方法,應根據其受力情況設計確定,不應引起混凝土的32、超應力或應力損失;4 構件裝運時應連接牢固,防止移動或傾倒;部品邊緣或與鏈索接觸處應采用襯墊加以保護。6.6.3 構件堆放應符合如下規定:1 堆放場地應平整、堅實,并應有排水措施;2 堆放構件的支墊應堅實,并應保證最下層構件墊實,預埋吊件向上,標識宜朝向堆垛間的通道;3 墊木或墊塊在構件下的位置宜與脫模、吊裝時的起吊位置一致;重疊堆放構件時,每層構件間的墊木或墊塊應在同一垂直線上。6.7構件吊裝6.7.1 應根據預制構件形狀、尺寸及重量要求選擇適宜的吊具,尺寸較大的預制構件應選擇設置分配梁或分配桁架吊裝。6.7.2 在吊裝過程中,吊索與構件水平夾角不宜小于60,不應小于45;應保證吊車主鉤位置33、吊具及構件重心在豎直方向上重合。7 施工安裝7.1 施工準備7.1.1 施工單位應按照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接口連接方式編制相應的施工方案。7.1.2 安裝前的準備工作應符合如下要求:1 檢查構件型號、數量及構件的質量;2 對圖紙設計有特殊要求的相關構件做出標識;3 按設計要求檢查連接配件及接口等。7.2 基坑工程7.2.1 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冬期施工應嚴格按照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規程JGJ/ T104的要求執行,同時應采取可靠措施保證基坑底部地基不受凍害影響。7.2.2 應在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結構及防水工程驗收合格后進行基坑回填。回填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7.2.3 裝34、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兩側回填應對稱、分層、均勻。管廊頂板上部1000mm范圍內回填材料應采用人工分層夯實,禁止大型碾壓機直接在管廊頂板上部施工。7.2.4 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回填土壓實度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要求時,可按表7.2.5的規定執行。表7.2.4 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回填土壓實度檢查項目壓實度(%)范圍組數檢查方法1綠化帶下90管廊兩側回填土按50延米/層1(三點)環刀法2人行道、機動車道下951(三點)環刀法7.2.5 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基礎施工及驗收除應符合本節規定外,還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2的有關規定35、。7.3 施工安裝7.3.1構件安裝前應先進行墊層施工,墊層應保證表面平整度,并應滿足如下要求:1 混凝土墊層表面平整度誤差不應大于5mm;2 針對設計中存在的變坡點,當坡度變化率大于0.2%時,應在變坡點增設豎曲線,豎曲線半徑及弧長應根據設計確定;3 墊層橫坡宜按平坡進行施工;4 在箱涵安裝時,宜在混凝土墊層上鋪設不大于20mm厚的水泥干拌砂找平層。7.3.2 安裝工程的抄平放線應符合下列要求:1 構件安裝放線遵循先整體后局部的程序;2 定位放線,使用全站儀(經緯儀)利用構筑物的外角基準點放出構筑物軸線,待軸線復核無誤后,作為基準線;3 在墊層上應用水準儀通過高程控制點放出高程控制線;4 在36、底板上放出預制管廊構件安裝控制線及輪廓線。7.3.3 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構件吊裝時的混凝土強度,當設計無具體要求時,不得低于同條件養護的混凝土設計強度等級值得75%。7.3.4 構件吊裝時,起吊就位應垂直平穩,吊索與水平的夾角不宜小于60,不應小于45,下落時應緩慢就位。7.3.5當采用彈性橡膠圈、遇水膨脹橡膠圈(膩子型發泡橡膠圈)及聚乙烯泡沫板等材料進行管廊構件防水材料施工時,宜按如下方法進行:1 彈性橡膠圈安裝時,基面應干燥、潔凈、平整、堅實,不應有疏松、起皮、起砂現象,凸起部分鑿除后應同凹坑和氣孔一起采用相應等級的防水砂漿抹平。彈性橡膠圈安裝后應緊貼混凝土面且底板處無下垂現象。37、安裝位置偏差不宜超過2mm。彈性橡膠圈安裝時宜采用生產廠家配套膠水;2 遇水膨脹橡膠圈安裝時,基面應干燥、潔凈、平整、堅實,不應有疏松、起皮、起砂現象。遇水膨脹橡膠圈安裝后應緊貼混凝土面,不應有空鼓、脫離現象。遇水膨脹橡膠圈接頭部位采用對接法時,對接應密實,不應出現脫開現象。遇水膨脹橡膠圈在安裝前不應出現破損和提前膨脹,一旦出現應割除并在割除部位重新粘接遇水膨脹橡膠圈;3 聚乙烯泡沫板安裝時,基面應干燥、潔凈。安裝時采用膠水將其粘接于插口混凝土基面上,各接頭處應緊密粘接無縫隙。7.3.6 當采用密封膠及外貼式止水膜等材料進行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構件防水施工時,宜按如下方法進行:1 密封38、膠安裝時,接縫面在注膠前,應進行預處理,清除接縫面上的疏松混凝土、雜物、油污、浮塵,接縫面基面應保持干燥。注膠前應在注膠部分涂刷底涂,底涂表面干燥后,方可注膠。膠體應按照廠家配合比采用電動攪拌器進行充分拌合。同一條安裝縫在注膠時應一次成型。膠體在注膠后24小時內應避免受到水沖雨淋。在膠體未充分固化前,應加強保護,養護7天后方可進行氣密及水密等性能測試。2 外貼式防水膜安裝前應將基層上的塵土、砂粒、碎石、雜物、油污和砂漿凸起物清除干凈。鋪設基面應干燥且平整牢固,不應有突出的尖角,凹坑和表面起砂現象。施工時氣溫應在5以上且現場應通風良好。在防水膜粘鋪時,應隨時注意與基準線對齊,卷材不應用力拉伸。粘39、貼后,應立即用壓輪從卷材中部向兩側滾壓,排除空氣,使卷材牢固粘貼在基層上,鋪設應平整無折皺。卷材在墊層上搭接長度宜為200mm,卷材搭接長度宜為100mm,搭接時應采用高處壓住低處的方式且搭接處應密實不翹邊。防水層施工完成后宜在24小時內隱蔽,避免長時間曝曬。當有閉水試驗要求時,隱蔽應從閉水試驗結束后開始。7.3.7 構件對接前,彈性橡膠圈、遇水膨脹橡膠圈(膩子型發泡橡膠圈)和聚乙烯泡沫板及其它材料應安裝完畢。8 質量驗收8.1 一般規定8.1.1 質量驗收應按斷面類型、結構縫或施工段劃分檢驗批。在同一檢驗批內,應抽查部品數量的10%,且不應少于3件。8.1.2 進入現場的構件,其強度等級、外40、觀質量、尺寸偏差及結構性能應符合設計要求并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相關規定。8.1.3 當室外日平均氣溫低于5時,進行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構件的安裝施工,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規程JGJ 104的有關規定。8.1.4 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各相關專業的施工驗收應符合各相關專業的施工驗收規范。8.2 構件制作驗收8.2.1 材料進場首先檢查材料合格證,并對材料進行二次復試檢驗。8.2.2 構件結構性能驗收時混凝土強度、鋼筋力學性能應滿足設計及相關標準的要求。8.2.3 構件的隱蔽工程驗收、結構實體檢驗應合格。8.2.4 構件出廠前質量驗收應滿足如下要求: 1 構件觀感質量檢驗41、符合標準; 2 構件尺寸及其誤差符合標準; 3 構件間結合構造應符合設計要求; 4 吊裝、安裝預埋件的位置應準確。8.2.5 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構件加工過程中應實行監理旁站監督。8.3 構件驗收8.3.1 構件進場首先檢查構件合格證,并檢查構件出廠混凝土同條件抗壓強度檢驗報告。8.3.2 構件進場檢查時,型號標識(含類別、混凝土強度等級、尺寸等)、安裝標識(含構件位置等)應準確、齊全。8.3.3 構件質量驗收應滿足如下要求:1 構件觀感質量檢驗應符合標準;2 構件尺寸及其誤差應符合標準;3 構件間結合構造應符合設計要求;4 吊裝、安裝預埋件的位置應準確。8.4 工程驗收8.4.1 裝42、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的驗收應嚴格按照國家現行標準城市綜合管廊工程技術規范GB 50838的規定執行。8.4.2 裝配式預制混凝土箱涵綜合管廊工程驗收時,相關單位應提供如下文件:1 技術交底,圖紙會審記錄;2 原材料質量合格證明文件;3 混凝土工程施工記錄;4 混凝土試件的試驗報告;5 連接構件的檢驗報告、密封材料的檢驗報告;6 構件的制作及安裝驗收記錄;7 第三方的相關檢測報告;8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9 分項工程質量評定記錄;10 工程重大問題處理記錄;11 竣工圖及其他有關文件。本導則用詞說明1. 為便于在執行本導則條文時區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1) 表示很嚴格,非43、這樣做不可的:正面詞采用“必須”,反面詞采用“嚴禁”;2) 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正面詞采用“應”,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3) 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正面詞采用“宜”,反面詞采用“不宜”;4) 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采用“可”。2. 條文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標準執行的寫法為:“應符合的規定”或“應按執行”。本導則引用標準名錄1城市綜合管廊工程技術規范GB 508382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 500103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 500114鋼結構設計規范GB 500175混凝土外加劑應用技術規范GB 501196鋼結構混凝土焊接規范GB 44、506617混凝土結構耐久性設計規范GB/T 504768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 500099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驗收規范GB 5066610巖土工程勘查規范GB 5002111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 5000712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213裝配式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JGJ 114鋼筋焊接及驗收規程JGJ 1815凍土地區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JGJ 11817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61號18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71號19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推進全省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的通知黑政辦發【2016】57號20黑龍江省城市地下綜合管廊技術導則(試行)黑建城【2016】3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