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知識講座PPT(75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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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知識講座,概 述,勞動保護保護勞動者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職業安全衛生勞動保護 同一概念、相同內容、不同名稱。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勞動保護法規)廣義:指國家有關保護勞動者的全部法律法規。狹義:指國家為了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定的各種法律法規的總和。,立法目的,保護勞動者的安全與健康。例1:日本勞動安全衛生法(1996年6月19日最新修訂)規定企業主的職責必須通過創造愉快舒適的工作場所環境和改善勞動條件;應確保在工作場所工作的勞動者的安全和健康;勞動者除了遵守防止勞動災害的必要事項外,必須盡可能協助實施企業主和其他有關人員要求實施的有關規定2、。,立法目的,例2:英國職業安全與衛生法(1974年)a)保障工作人員的健康、安全和福利 b)保障非工作人員的健康或安全不受工作人員活動的影響 c)控制有害物質排入大氣,權利與義務,不對等性,特別強調對雇主的職責(任)雇主必須按國家法令、改善勞動條件,搞好安全衛生,保護勞動者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職業衛生法律法規是雇主和勞動者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是調整雇員和雇主在勞動生產過程中,保護勞動者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而發生的相互權利、義務關系。,法規/法律的科學性,職業安全衛生法律法規的制訂是以大量的科學實驗的數據為根據的。如: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勞動衛生標準等。職業安全衛生法律法規、標準、規程等涉3、及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兩大領域的基礎理論和應用科學技術理論。,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職業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具有國家強制性,是國家權力的體現,嚴重違反構成犯罪時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職業安全衛生法律法規是一切有關的企業、機關和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認真執行。對于不服從管理,違反規章制度,或者強迫工人違章冒險作業,造成重大傷亡事故時,要負法律責任。,法律法規的作用,有利于建立和維護良好的勞動關系和勞動秩序;有利于規范管理者與勞動者的行為;保證了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促進勞動條件的逐步改善,消除生產中的不安全因素和不衛生狀況;加強了勞動保護工作,實現安全生產,是提高勞動生產率的重要保證;對于進一步加4、強企業管理有積極的促進作用。,國外職業安全衛生立法概況,(1)勞工法規 英國:第一條禁止雇9歲以下童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禁止兒童上夜班。(2)工廠立法 1802年英國學徒的健康與道德法 1833年英國工廠法(3)職業安全衛生立法 美 1970 全美職業安全衛生法 全球第一部 日 1972 日本勞動衛生法 美 1974年10月1日 勞動安全衛生法 臺灣 1974年4月16日 勞動安全衛生法 德國 1974年 職業安全法 加拿大 1978年 職業衛生與安全法 其它國家如芬蘭.墨西哥等也制定了相應的法律。,我國職業安全衛生立法的發展歷史,第一階段 初建時期 55-57 三大規程(1956年5、國務院)工廠安全衛生規程 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 工人職員傷亡事故報告規程第二階段 調整時期 58-66 關于企業生產中安全工作的幾項制度(1963年)第三階段 動亂時期 67-76 特大事故10人以上死亡,第四階段 恢復發展時期 77-92 勞動安全監察工作的 加強 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工作暫行條例 82 加強安全生產勞動安全監察工 作的報告 83年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 88年國務院9號令 勞動安全衛生的技術標準 160多條強制性標準第五階段 逐步完善階段 93年以后 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 1995 礦山安全法專項法 1992 勞動法 1994,圖1 我國目前職業安全衛生法律法規體系,憲6、法,刑法,勞動保護基本法,勞動保護專項法,礦山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勞動保護相關法,國際勞動保護公約,環境保護法衛生防疫法婦女權益保障法標準化法全民企業法,三方協商促進履行國際勞工標準公約作業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公約,地方勞動保護法,勞動保護行政法規,勞動保護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國際標準,勞動保護規章,部門規章,地方規章,我國OHS法律法規的范圍,(1)職業安全衛生法律(2)職業安全衛生行政法規(3)職業安全衛生規章(4)地方性的OHS行政法規(5)相關法律法規(6)職業安全衛生標準(7)國際勞工公約(20多個公約,我國3項),OHS法律法規體系,憲法(82年頒發新憲法),憲法是我國的7、根本大法,也是職業安全衛生立法的法律依據和指導原則;主要原則: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改善勞動條件,勞動者享有休息權、保護婦女權利、未成年人的保護,男女平等的權利第42、43、48條重點,14、15、16、24、26、46、53條均與職業安全衛生立法有直接的關系。,刑法,違反安全衛生和勞動保護法規,機構犯罪的,要承擔刑事責任;第113條 交通肇事罪(或稱交通重大責任事故罪)第114條 廠礦重大責任事故罪第115條 違反危險物品管理規定重大事故罪第187條 國家工作人員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罪。,勞動保護(職業安全衛生)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1994年7月5日)8、是職業安全衛生(勞動安全衛生)領域的基本法是職業安全衛生(勞動保護)專項法的基本依據。(母法)勞動法共分十一章107條,第六章勞動安全衛生5257條;第七章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5865條。,勞動法在OHS法律體系中的作用,勞動法的性質 雇主:付工資、提供的勞動條件要符合國家規定。員工:遵守法律法規要求。勞動法的作用 起到了勞動安全衛生領域的基本法的作用(制定各項勞動安全衛生項法律的依據),勞動法-第四章,工作時間和休息放假第36條 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第38條 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放射線、有毒有害,強度大的作業。婦女工、適當縮短工作時間。交通、鐵路、水9、運、航空的職工(春運)、綜合工作計算工作日,全年與標準要差不多的。管理性人員、運輸人員、采購人員、不定時工作時間綜合計算要與標準相一致。各國每周工作時間規定,美國:28-29小時,北歐:29小時,92年日本實行每周五日工作制,全年1960小時第41條 工作需要加班加點:工會與勞動者協商,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非常規的情況下(災害、搶修等)可不受此條規定限制)第43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勞動法-第六章,第52條 勞動安全衛生制度(老五項、新三項)老五項:新三項:1、安全生產責任制 6、職業安全衛生監察制度。2、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制度 7、“三同時”制度。3、安全生產10、教育制度 8、職業安全衛生預防評價制度。4、安全衛生檢查制度 5、傷亡事故職業病統計報告和處理制度。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1、工廠安全衛生規程 2、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 3、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勞動法-第六章,第53條 三同時 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與主體工 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第54條 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 品。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勞動者定期健康檢查(每年1次)第55條 特種作業勞動者的專門培訓第56條 勞動者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 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11、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第57條 國家建立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統計報告和處理制度。,勞動法-第七章,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58條 未成年工指年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勞動者 第59條 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 第四級體力勞動 強度,禁忌勞動。(體力勞動強度分級GB3869-83)第60條 婦女四期(經期、懷孕期、產期、哺乳期(未滿1 年)的特殊勞動保護。主要有:不安排從事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和其他禁忌勞 動。產假九十天,懷孕七個月以上女職工,不 延時和夜班勞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為了加強海上交通管理,保障船舶、設施和生命財產的安全,維護國家權益而制訂的。分別對船舶檢驗和登記,船12、舶及設施上的人員要求、安全保障、危險貨物運輸、海難救助、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法律責任等內容作了規定。該法共分12章53條,礦山安全法(1992年11月7日),為了保障礦山安全生產,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而制定本法是我國第一部勞動安全衛生方面的法律。分別對礦山建設和開采的安全保障、礦山企業的安全管理和監督、事故處理、法律責任等內容作出了規定。該法共分8章50條,職業病防治法(屬于專項法),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作出決定,將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列入近期立法計劃。職業病防治法草案,已上報國務院,正在國務院審核過程中。職業病防治法屬于行政范圍,立法宗旨是“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和13、增進勞動者健康,促進經濟發展。,職業安全衛生行政性法規,規章,由國務院組織制定并批準公布的,為實施勞動保護法律或規范勞動保護管理制度及程序而頒發的“條例”等。最著名的,也是對我國工礦企業的安全衛生工作起到重大推動作用的由國務院于1956年5月25日頒發的(周恩來總理親自主持國務院全體會議討論通過)三大規程。,工廠安全衛生規程,分為十一章共有89條 對工廠安全、衛生設施和管理方面的一些共同性問題,提出了實現文明生產,建立安全生產秩序,保障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生產安全和身體健康的最基本的條件和要求.全規程頒布后,對推動企業改善勞動條件起到積極作用,效果很大。,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分為九章,共有14、112條 對施工中的一些主要安全技術設施標準作出規定,也提出了施工組織管理方面的安全要求,保證職工在施工過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這是一個關于建筑安裝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技術設施標準的規程,適用于工業建筑(礦井建設除外)和民用建設的施工單位,即運用于一切工廠建筑及住宅、文化福利、公共建筑、商業和其他民用房屋建筑的施工單位。,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1991年5月1日國務院第75號令“此規定更完善,根據經濟發展和職業安全衛生的需要,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特別強調了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玩忽職守、不負責任、瞞報謊報、故意遲延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徇私舞弊或打擊報復等要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15、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1956年5月國務院發布的“工人職員傷亡事故報告規程”同時廢止。,其他重要的行政性法規、規章,僅舉以下各例:建設項目(工程)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管理辦法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1981年2月6日)國務院關于防塵防毒工作的規定(1984年7月18日)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1987年2月1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塵肺病防治條例(1987年12月3日),其他重要的行政性法規、規章,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1988年7月21日)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1989年1月3日)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防護條例(1989年10月24日)國務院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1993年16、7月12日)關于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意見(1997年9月11日)鄉鎮煤礦管理條例(1994年12月20日 國務院令69號),部委及行業規章,全國總工會發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項目總名稱表(勞動部 1956年9月21日)城市燃氣安全管理規定(建設部、勞動部、公安部1991年3月30日)建設項目(工程)職業安全衛生設施和技術措施驗收辦法(勞動部1992年1月13日)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公安部1994年1月25日)放射防護規定(國家計委、國家建委、國防科委、衛生部1974年4月27日)放射工作人員健康管理規定(衛生部1988年4月20日),職業病診斷管理辦法(衛生部1984年3月117、9日)職業病報告辦法(衛生部1988年8月20日)關于加強企業職業勞動條件分級工作的通知(勞動部1991年8月5日)有毒作業危害分級監察規定(勞動部1994年1月26日)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的規定(勞動部1990年1月18日)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勞動部)建設工程項目職業安全衛生監察規定(勞動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行政處罰辦法(勞動部),部委及行業規章,部委及行業規章,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勞動部1994年)勞動用品防護管理規定(勞動部1996年4月23日)關于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意見(勞動部1997年9月11日)鐵路勞動衛生監察工作條例(鐵道部1985年6月22日)化學工業安全衛生18、工作條例(化工部1983年12月)加強化工企業工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工作的規定(化工部1983年12月20日)工業生產勞動安全衛生管理規定(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1990年12月1日)工業衛生與職業病管理暫行條例(電子工業部1985年8月15日)電子工業安全衛生條例(電子工業部1986年4月10日)關于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規定(電子工業部1987年1月2日),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是指有立法權的地方權力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勞動保護規范性文件,是對國家勞動保護法律、法規的補充和完善,定是根據本地區職業安全衛生的現狀,為解決某一特定的勞動安全衛生問題為目標,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實19、用性和可操作性。,事故處理和預防法規,事故處理 1、特別重大事故的調查程序暫行規定(34號令)89.3.29 2、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75號令)91.3.1 3、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302號令)2001.5 事故預防 1、人員 廠長、經理、特種作業人員、未成年工、婦女 2、設備材料:特種設備、化學危險品、防護用品 3、作業環境:粉塵、有毒有害物質 4、安全管理:三同時,預評價,職業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傷亡事故分類,按傷害方式 GB6441-86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分16類,(1)物體打擊(2)車輛傷害(3)機械傷害(4)起重傷害(5)觸電(6)淹溺(7)灼燙(8)火災(920、)高處墜落(10)坍塌(11)放炮(12)火藥爆炸(13)化學性爆炸(14)物理性爆炸(15)中毒和窒息(16)其他傷害(是指出除上述以外的危險因素如:摔、扭、挫、擦、刺、割傷和非機動車碰撞軋傷等。,傷亡事故分類,按嚴重程度 輕傷事故 指只有輕傷的事故(一般指受傷職工歇 工在一個工作日以上但夠不上重傷者)重傷事故 指有重傷沒有死亡的事故;死亡事故 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重大傷亡事故 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特大傷亡事故 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特別重大人身傷亡或者巨大經濟損失以及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國務院令第34號第二條)1、民航客機21、發生的機毀人亡(死亡40人及其以上)事故。2、專機和外國民航客機在中國境內發生的機毀人亡事故。3、鐵路、水運、礦山、水利、電子事故造成一次死亡50人及 其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一個萬及其以上的。4、公路和其它發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在 500萬元及其以上的事故(航空、航天器科研過程中發生的 事故除外)5、一次造成職工和居民100人及其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6、其他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事故處理,特別重大事故的調查(國務院令第34號第三章)特別重大事故的調查現場保護和報告(34號令第二章)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國務院令第75號)本令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22、的一切企業。(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傷亡事故,是指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事故。第三章 事故調查(第9、10、11、15條)第四章 事故處理。(16、17、18、19、20條)第二十條 傷亡事故處理工作應當在90日內結案,特殊情況不得超過180日。傷亡事故處理結案后,應當公開宣布處理結果。,四不放過,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 事故責任者和廣大職工沒受到教育不放過 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 沒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預防-廠長經理,廠長、經理 廠長、經理的安全衛生管理資格認證規定(1990、10、5)勞安字199025號 廠長、經理安全管理資格證書是其能對本企業實施安全衛 生管理23、的憑證。,事故預防-特種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 主要內容:(1)特種作業與特種作業人員(2)特種作業與特種作業人員范圍(3)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4)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與發證(5)特種作業與特種人員監督管理,特種作業,(1)電工作業;(2)金屬焊接切割作業;(3)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4)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5)登高架設作業;(6)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7)壓力容器操作;,(8)制冷作業;(9)爆破作業;(10)礦山通風作業(含瓦斯檢查);(11)礦山排水作業)(含尾礦壩作業);(12)其它作業(經經貿委批準的),特種作業管理,24、培訓、考核、發證和復查(重點)特種作業操作證,每2年復審1次。連續從事本工種10年以上的,經用人單位進行知識更新教育后,復審時間可延長至每4年1次。,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國務院令第9號.7.27)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l勞部發1994498號(1994.12.9)與勞動法中第七章中58、59、60條(1995年),事故預防-女職工和未成年工,事故預防-工時與休假,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國務院第3條第174號 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勞動法:8小時/日、44小時/周(第36條)至少休息1日/周(第38條)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小時/日 特殊原因:不得超過36小時/月,事故預防機25、械、材料類,特種設備鍋爐壓力容器安全暫行條例(82年7月1日)鍋爐壓力容器安全暫行條例實施細則(82年8月7日)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1991年3月21日)特種設備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2000年10月1日)漏電保護器安全監察規定(1991年3月21日),事故預防機械、材料類,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國發198714號(1987年2月17日)第三條 本條例所指化學危險品,系GB694486危險貨物分類與品名編號規定的分類標準中的七大類: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蝕品;,事故預防機械、材料類,勞動防護用品(1)頭部防26、護類 安全帽(2)呼吸器官防護類 多式防塵口罩、防毒面具(3)聽覺器官防護類 耳塞、耳罩(4)眼、面部防護類 電焊面罩、護目鏡(5)防護服裝類 防靜電、防酸堿工作服(6)手足防護類 絕緣、耐油、耐酸手套、靴(7)防墜落類 安全帶、安全網、繩(8)經勞動部確定的其他特種勞動防護用品,事故預防機械、材料類,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 勞動保護用品配備標準(試行)(國經貿安全2000189號 本標準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種分類目標選擇了116個工種為典型工種,其他工種的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可參照附錄B相近工種對照表確定。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 一般勞動防護用品:是指由于工作需要配戴和分發的勞動防護用品。包括:工作27、帽、棉帽、風鏡、防寒耳罩、工作服、毛巾、手套、水鞋、雨衣、防寒服。特種勞動防護用品:是指可使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預防或減輕嚴重傷害和職業危害的勞動防護用品。,預防事故(作業環境類),(1)防塵、防毒、防物理因素的危害1)TJ3679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83年、96年修訂,(79年1月1日的版本中衛生標準部分有效。2)粉塵危害分級監察規定(勞委字19912號)(1992、1、1):分級檢測建檔。(第4.5條)GB581786生產性粉塵危害程度分級三、四級粉塵危害(第8、9、10條)列為粉塵治理和監察重點。四級的,必須在一年內消除,否則,勞動行政部門有權責令停產。,預防事故(作業環境類),3)有毒作28、業危害分級監察規定(勞部發199450號)(1994.1.26)分級檢測建檔。(第4條)依據GB1233190有毒作業分級國家標準。(分極度、高度、中度、輕度)將重度和極度毒物列為有毒作業治理和監察重點。GB504485職業性接觸毒物危害程度分級4)企業職工聽力保護規范(衛生部1999年12月24日)噪聲作業場所職工的聽力保護。(聽力保護包括噪聲監測、聽力測試與評定、工程控制措施、護耳器的要求及使用、職工培訓以及記錄保存等。),預防事故(作業環境類),(2)危險場所 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 1)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國發198714號)實施細則(1992.9.28)化學危險物品系指國標GB629、94486危險貨物分類與品名編號規定的分類標準中的爆炸品七大類:1、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2、易燃液體 3、易燃固體 4、自燃物品 5、遇濕易燃物品 6、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7、毒害品和腐蝕品 2)(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本規定所稱化學品,是指各類化學單質、化合物或混合物。GB1369092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預防事故-三同時,勞動法第53條: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勞動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三同時的主要內容,1、項目可行性研究論證時,必須進行職業安全衛生方面的論證。2、在編制初步設計文件時,應同時30、編制勞動安全衛生篇章3、施工單位必要按審查批準的設計文件施工、并對施工質量負責。4、項目按職業安全衛生規定進行竣工驗收,不符合規程規范的,不得驗收投產。5、項目投入運行后,不得將職業安全衛生設施閑置不用,必須要與生產設施同時使用。,預防事故-預評價,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進行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1、大中型和限額以上的建設項目;2、火災危險性生產類別為甲類的建設項目;3、爆炸危險場所等級為特別危險場所和高度危險場所的建設項目;4、大量生產或合用一級、二級危害程度的職業性接觸毒物的建設項目;5、大量生產或使用石棉粉或含有10%以上的游離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設項目;6、勞動行政部門確認的其它31、危險、危害因素的建設項目。,預評價法規,勞動部3號令建設項目(工程)勞動衛生監察規定(1997.1.1)勞動部10號令建設項目(工程勞動衛生預評價單位資格認可與管理規則(1998.2.5)勞動部11號令建設項目(工程)勞動衛生管理辦法(1998.2.5),預防事故-企業管理類,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生產責任制(五同時、五類)2)安全衛生技術措施計劃3)安全衛生教育制度4)安全衛生檢查制度5)傷亡事故、職業病統計報告和處理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企業各級領導、職能部門、有關工程技術人員和生產工人在勞動生產過程中應負安全責任的一種制度。它是企業崗位責任制的一個組成部分,也是企業勞動保護管理制度的核32、心。組織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核心是實現安全生產的“五同時”就是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簡述是: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衛生技術措施計劃,1)安全技術是為防止事故,減輕勞動強度,創造良好的勞動條件所采取的技術措施與組織管理措施。2)計劃編制原則,應著重解決對職工安全、健康威脅最大,迫切需要解決的關鍵問題。3)要特別強調投資效益,措施項目能發揮最大作用。4)計劃范圍,包括以改善勞動條件(主要指影響安全和健康的),防止傷亡事故,預防職業病和職業中毒的目的的各項措施。,安全生產教育,1)企業單位必須認真地對新工人進行安全生產的入33、廠教育,車間教育和現場教學(班組),并且經過考試合格后,才能準許其進入操作崗位。(三級教育制度)2)對特殊工種工人必須進行專門的安全操作技術訓練,經過考試合格后,才能準許他們操作持證上崗。3)安全活動日和班前后會上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的制度。,安全衛生教育制度,企業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管理規定(勞動部1995.11.8)生產崗位職工安全教育 1、新工人上崗前的三級教育時間不得少于四十學時。2、換崗、復崗人員的安全教育。3、實施新工藝、新技術和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的針對性安全教育 4、特種作業人員專門安全知識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訓、持證上崗。國標:(GB530685)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勞動34、部:(勞安字199133號)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管理人員安全教育,1、廠長、經理 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四十學時。(合格后任職)2、安全衛生管理人員 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一百二十學時3、其他安全衛生管理人員 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二十四學時4、班組長和安全員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二十四學時。,安全衛生檢查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內容:主要是五查(查思想、查管理、查隱患、查整改和查事故處理)問題的處理遵循:“三定四不推”原則。三定:定負責人、定辦法、定整改時間 四不推:班組自己能解決的問題,班組不推給車間 車間不推給廠子 廠子不推給主管局 主管局不推給上一級檢查的主要類型 經常性、針對性、35、季節性及年度檢查。,勞動安全衛生監察,1、我國勞動監督管理體系“四結合”體制: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 群眾監督(勞動者遵章守紀)2、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的依據 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員暫行條例 基層(車間)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工作條例 工會小組勞動保護檢查員工作條例,職業安全衛生監察制度,礦山安全監察條例(1982年2月13日 國發(1982)30號)勞動安全衛生監察員管理辦法(勞動部1995年6月20日)勞動安全衛生監察員是指勞動行政部門依法配備的行政執行人員。勞動衛生監察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職業衛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職業病范圍和職業病患者處理辦法的規定(87衛防字第60號)(36、1)職業病范圍 9類99種。1、職業中毒2、塵肺3、物理因素職業病4、職業病傳染病5、職業性皮膚病毒6、職業性眼病根、7、職業性耳鼻喉疾病8、職業性腫瘤9、其他職業病。(2)職業病診斷職業病診斷管理辦法(3)有害作業員工的管理職業病報告辦法(1988年8月20日衛生部發布),消防法,1998年4月九屆人大常委員第三次會議通過(1)消防工作方針預防為主、防消結合。(2)消防安全職責六條: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2、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3、進行消防宣傳教育;4、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5、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消防法,(3)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除37、上述6條外,還應履行下列職責:1、建立防火檔案;2、實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記錄;3、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4、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消防演練;,職業安全衛生標準,是我國勞動保護法規體系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勞動保護法制管理的基礎和重要依據。安全及衛生標準主要包括產品標準、基礎標準、方法標準、作業場所分級標準和衛生標準。現行的職業安全衛生標準體系,主要由三級構成:即國家標準、國家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職業安全衛生標準體系,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國際標準,基礎標準,GB6441-86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GB2894-96安全標志SH3047-96電子工業職業安全衛生設38、計規定,方法標準,GB/T16008-95車間空氣中鉛的石墨爐原子吸收光譜測定法GB6721-86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準,衛生標準,TJ36-79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11722-89車間空氣中釩及其化合物衛生標準,圖2 我國標準體系,產品標準,GB4014-83 安全皮鞋GB6095-85安全帶,國際公約,是中國政府為保護勞工狀況而簽訂的國際條約、議是書、是中國承擔全球職業安全衛生義務的承諾;如:作業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公約(1990年第七十七屆國際勞工大會通過)三方協商促進履行國際勞工標準公約,結 語,你現在應該了解到:我國的職業安全衛生法律法規體系;主要的職業安全衛生法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要求;職業病的種類;傷亡事故的分類;事故預防和事故處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