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生產設施及工藝安全標準化通用規范(67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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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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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通用規范 生產設施及工藝安全XX化工股份有限公司,5.5生產設施及工藝安全,1、生產設施建設2、安全設施3、特種設備4、工藝安全5、關鍵裝置及重點部位6、檢維修7、拆除和報廢,5.5.1 生產設施建設,1、企業應確保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與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2、企業應按照建設項目安全許可有關規定,對建設項目的設立階段、設計階段、試生產階段和竣工驗收階段規范管理。,5.5.1 生產設施建設,安全生產法第24條對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提出了“三同時”的要求,第25、26、27條已賦予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行使設立審查、安全2、設施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審查三步行政許可權。“三同時“制度,是指我國境內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和引進的建設項目,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的投資應納入建設項目預算。,5.5.1 生產設施建設,“三同時”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內容:1、在進行可行性研究論證時,必須進行安全論證,確定可能對從業人員造成的危險、有害因素和預防措施,并將論證結果載入可行性研究報告;2、設計單位在編制初步設計報告時,應同時編制安全專篇,并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3、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審查批準的設計報告進行施工,編制總體開工方案,不得擅自更改3、安全設施的設計,并對施工質量負責;4、建設項目的驗收,必須按照國家有關建設項目安全驗收規定進行。不符合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范的,不得驗收和投產使用;5、建設項目驗收合格正式投入運行后,生產設施和安全設施必須同時投入使用,不得將安全設施閑置不用。,5.5.1 生產設施建設,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總體開工方案應經過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和工會的聯合審查。安全專篇的主要內容包括:設計依據、工程概述、建筑及場地布置、生產過程中的危險、有害因素分析、安全設計中采用的主要防范措施、安全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情況、專用投資概算、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的主要結論、預期效果及存4、在的問題與建議。建設單位在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應委托具有國家頒發相應資質證書并有較好業績的評價機構,承擔安全預評價。,5.5.1 生產設施建設,建設單位在試生產設備調試階段,應同時對安全設施進行調試,對效果做出評價;制定完善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事故預防及應急處理措施,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試生產運行正常后,建設項目預驗收前,企業應自主選擇、委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認可的單位進行安全條件檢測、危險程度分級和有關設備的安全檢測、檢驗,并將試運行中安全設備運行情況、措施的效果、檢測檢驗數據、存在的問題以及采取的措施寫入安全驗收專題報告,報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批。安全生產監5、督管理機構對建設項目竣工進行安全驗收。,5.5.1 生產設施建設,安全驗收專題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1、初步設計中安全設施,已按設計要求與主體規程同時建成、投入使用的情況;2、建設項目中的特種設備已經由具有法定資格的單位檢驗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證(或檢驗合格證)的情況;3、工作環境、勞動條件經測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情況;4、建設項目中安全設施,經現場檢查符合國家安全規定和標準情況;5、安全管理機構設立情況,必要的檢測儀器、設備配備情況,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情況,安全培訓教育情況,特種作業人員經培訓、考核情況,取得安全操作證情況,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預案制定情況。,5.5.1 生產設施建設,6、3、企業應對建設項目的施工過程實施有效安全監督,保證施工過程處于有序管理狀態。企業應對建設項目的事故過程進行安全監管。對施工單位的”三違“現象進行檢查,避免施工過程的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定期召開安全聯席會議,協調解決事故過程存在的問題。,5.5.1 生產設施建設,4、企業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的變更應嚴格執行變更管理規定,履行變更程序,對變更全過程進行風險管理。5、企業應采用先進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企業的變更管理制度應明確對生產設施建設中變更的管理。生產設施建設中的變更,應嚴格按照變更管理制度的規定進行,并且要對變更的全過程進行風險管理。,5.5.2 安全設施,1、企7、業應嚴格執行安全設施管理制度,建立安全設施臺帳。安全設施:是指企業(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將危險、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圍內以及預防、減少、消除危害所配備的裝置(設備)和采取的措施。安全設施分為預防事故設施、控制事故設施、減少與消除事故影響設施三類。,5.5.2 安全設施,(1)預防事故設施:檢測、報警設施:壓力、溫度、液位、流量、組分等報警設施,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氧氣等檢測和報警設施,用于安全檢查和安全數據分析等檢驗檢測設備、儀器。設備安全防護設施:防護罩、防護屏、負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動、限速、防雷、防潮、防曬、防凍、防腐、防滲漏等設施,傳動設備安全鎖閉設施,電器過載保護設施,靜電8、接地設施。,5.5.2 安全設施,防爆設施:各種電氣、儀表的防爆設施,抑制助燃物品混入(如氮封)、易燃易爆氣體和粉塵形成等設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作業場所防護設施:作業場所的防輻射、防靜電、防噪聲、通風(除塵、排毒)、防護欄(網)、防滑、防灼燙等設施。安全警示標志:包括各種指示、警示作業安全和逃生避難及風向等警示標志。,5.5.2 安全設施,(2)控制事故設施泄壓和止逆設施:用于泄壓的閥門、爆破片、放空管等設施,用于止逆的閥門等設施,真空系統的密封設施。緊急處理設施:緊急備用電源,緊急切斷、分流、排放(火炬)、吸收、中和、冷卻等設施,通入或者加入惰性氣體、反應抑制劑等設施,緊急停車9、儀表聯鎖等設施。,5.5.2 安全設施,(3)減少和消除事故影響設施:防止火災蔓延設施: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火)堤,防爆墻、防爆門等隔爆設施,防火墻、防火門、蒸汽幕、水幕等設施,防護材料涂層。滅火設施:水噴淋、惰性氣體、蒸汽、泡沫釋放等滅火設施,消火栓、高壓水槍(炮)、消防車、消防水管網、消防站等。緊急個體處置設施:洗眼器、噴淋器、逃生器、逃生索、應急照明等設施。,5.5.2 安全設施,應急救援設施:堵漏、工程搶險裝備和現場受傷人員醫療搶救裝備。逃生避難設施:逃生和避難的安全通道(梯)、安全避難所(帶空氣呼吸系統),避難信號等。勞動防護用品和裝備:包括頭部,面部,視覺、呼吸、10、聽覺器官,四肢,軀干防火、防毒、防灼燙、防腐蝕、防噪聲、防光射、防高處墜落、防砸擊、防刺傷等免受作業場所物理、化學因素傷害的勞動防護用品和裝備。,5.5.2 安全設施,2、企業應確保安全設施配備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做到:(1)宜按照SH 3063-1999石油化工企業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規范在易燃、易爆、有毒區域設置固定式可燃氣體和/或有毒氣體的檢測報警設施,報警信號應發送至工藝裝置、儲運設施等控制室或操作室;(2)按照GB 50351儲罐區防火堤設計規范在可燃液體罐區設置防火堤,在酸、堿罐區設置圍堤并進行防腐處理;,5.5.2 安全設施,(3)宜按照SH 3097-2000石油11、化工靜電接地設計規范在輸送易燃物料的設備、管道安裝防靜電設施;(4)按照GB 50057在廠區安裝防雷設施;(5)按照GB50016、GB50140配置消防設施與器材;(6)按照GB50058設置電力裝置;(7)按照GB11651配備個體防護設施;(8)廠房、庫房建筑應符合GB50016、GB50160;(9)在工藝裝置上可能引起火災、爆炸的部位設置超溫、超壓等檢測儀表、聲和/或光報警和安全聯鎖裝置等設施。,5.5.2 安全設施,3、企業的各種安全設施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4、安全設施應編入設備檢維修計劃,定期檢維修。安全設施不得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因檢維修拆除的,檢維修12、完畢后應立即復原。5、企業應對監視和測量設備進行規范管理,建立監視和測量設備臺帳,定期進行校準和維護,并保存校準和維護活動的記錄。,5.5.3 特種設備,1、企業應按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管理規定,對特種設備進行規范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3號)于2003年3月11日公布,同年6月1日實施。2009年1月24日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決定(2009年1月14日國務院第46次常務會議通過)進行了修訂。全文由原來的七章91條修改調整為八章103條。,5.5.3 特種設備,1、將“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列入特種設備管理范圍(第二條第一款),企業場13、(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必須按照條例規定要求進行登記注冊、檢驗等規范管理;2、對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提出了“節能”規定(第五條、第十條),特種設備生產單位對其生產的特種設備的安全性能和能效指標負責,不得生產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和能效指標的特種設備,不得生產國家產業政策明令淘汰的特種設備。,5.5.3 特種設備,3、對特種設備安全事故進行分級(第六十一至六十三條),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事故四級,分級和調查處理與國務院493號令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等級劃分相一致。“事故預防和調查處理”單列第六章,同時對出發與責任追究也進行了細分(第八十至九十八條)。4、條例規定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14、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5.5.3 特種設備,企業常見的特種設備主要有: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作業人員主要有:鍋爐作業(鍋爐操作、水處理作業)、壓力容器作業(壓力容器操作、氣瓶充裝)、壓力管道作業、電梯作業(安裝、維修、司機)、起重機械作業(機械安裝、維修;電氣安裝、維修;司索;指揮;司機)、場(廠)內機動車輛作業(司機、維修)、特種設備管理等人員。,5.5.3 特種設備,2、企業應建立特種設備臺帳和檔案。企業應建立特種設備臺帳和檔案,15、包括原始資料和檢維修資料、檢測資料,要按照國家規定定期進行檢測,確保所使用的特種設備在許可的情況下有效運行,證件齊全。,特種設備登記總臺帳單位名稱:特種設備:鍋爐_臺,壓力容器_個,廠(場)內車輛_輛,起重機械_臺,電梯_臺,壓力管道_段、共_米。,特種設備定期檢驗記錄,安全附件定期檢驗記錄,特種設備保養維修記錄設備名稱(型號):位置:,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花名冊,5.5.3 特種設備,3、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企業應當向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特種設備監督管理部門登記注冊。4、企業應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至少每月進行1次檢查,并保存記錄。16、(不包括操作人員的日常檢查)5、企業應對在用特種設備及安全附件、安全防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保存記錄。,5.5.3 特種設備,6、企業應在特種設備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企業應將安全檢驗合格標志置于或者附著于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7、企業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應及時予以報廢,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監察管理部門辦理注銷。,5.5.4 工藝安全,1、企業操作人員應掌握工藝安全信息,主要包括:(1)化學品危險性信息:物17、理熱性;化學特性,包括反應活性、腐蝕性、熱和化學穩定性等;毒性;職業接觸限值。,5.5.4 工藝安全,(2)工藝信息:流程圖;化學反應過程;最大儲存量;工藝參數(如壓力、溫度、流量、液位、組成)安全上下限值。,5.5.4 工藝安全,(3)設備信息:設備材料;設備和管道圖紙;電氣類別;調節閥系統;安全設施(如報警器、連鎖等)。,5.5.4 工藝安全,2、企業應保證下列設備設施運行安全可靠、完整:(1)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包括管件和閥門;(2)泄壓和排空系統;(3)緊急停車系統;(4)監控、報警系統;(5)連鎖系統;(6)各類動設備,包括備用設備等。,5.5.4 工藝安全,3、企業應對工藝過程進行18、風險分析:(1)工藝過程中的危險性;(2)工作場所潛在事故發生因素;(3)控制失效的影響;(4)人為因素等。,5.5.4 工藝安全,4、企業生產裝置中開車前應組織檢查,進行安全條件確認。安全條件應滿足下列要求:(1)現場工藝和設備符合設計規范;(2)系統氣密測試、設施空運轉調試合格;(3)操作規程和應急預案已制訂;(4)編制并落實了裝置開車方案;(5)操作人員培訓合格;(6)各種危險已消除或控制。,5.5.4 工藝安全,5、企業生產裝置停車應滿足下列要求:(1)編制停車方案;(2)操作人員能夠按停車方案和操作規程進行操作。6、企業生產裝置緊急情況處理應遵守下列要求:(1)發現或發生緊急情況,應19、按照不傷害人員為原則,妥善處理,同時向有關方面報告;(2)工藝及機電設備等發生異常情況時,采取適當的措施,并通知有關崗位協調處理,必要時,按程序緊急停車。,5.5.4 工藝安全,7、企業生產裝置泄壓系統或排空系統排放的危險化學品應引至安全地點并得到妥善處理。8、企業操作人員應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對工藝參數運行出現的偏離情況及時分析,保證工藝參數控制不超出安全限值,偏差及時得到糾正。,5.5.4 工藝安全,為了有效地防止超溫、超壓、超負荷,應盡量采用自動分析、自動調節、自動報警、自動停車、自動排放、自動切除電源等安全聯鎖自控技術,以便在工藝指標突然變化時,能自動快速地進行工藝處理。火災爆炸危險性大20、的生產現場,應設置可燃氣體、有毒有害其他自動報警儀,以便能及時發現和消除險情。,5.5.4 工藝安全,在日常生產中應注意以下問題:1、原料、材料與燃料:(1)原料、材料、燃料的理化性質(熔點、沸點、蒸汽壓、閃電、燃點、危險性等級等),受到沖擊或發生異常反應時的后果;(2)工藝中所用原材料分解時產生的熱量;(3)對可燃物的防范措施;(4)有無粉塵爆炸的潛在危險性;(5)材料的毒性容許濃度;(6)容納化學物質分解的設備是否合用,有何種安全措施?(7)為了防止腐蝕及反應生成危險物質,應采取何種措施?(8)原料、材料、燃料的成分是否經常變更,混入雜質造成何種不安全影響,流程的變化對安全造成何種影響?,21、5.5.4 工藝安全,1、原料、材料與燃料:(9)是否根據原料、材料、燃料的特性進行合理的管理?(10)一種或一種以上的原料如果補充不上有什么潛在性的危險,原料的補充是否能夠得到及時保證?(11)使用惰性氣體進行清掃、封閉時會引起何種危險,氣源供應有無保證?(12)原料在儲藏中的穩定性如何,是否會發生自燃、自聚和分解等反應?(13)對包裝和原料、材料、燃料的標志有何要求(如受壓容器的檢驗標志、危險物品標志等)?(14)對所用原料使用何種消防裝置及滅火器材?(15)發生火災時有何緊急措施?,5.5.4 工藝安全,2、工藝操作(1)對發生火災爆炸危險的反應操作,采取了何種隔離措施?(2)工藝中的各22、種參數是否接近了危險界限?(3)操作中會發生何種不希望的工藝流向或工藝條件以及污染?(4)裝置內部會發生何種可燃或可爆性混合物?(5)對接近閃點的操作,采取何種防范措施?(6)對反應或中間產品,在流程中采取了何種安全裕度?如果一部分成分不足或者混合比例不同,會產生什么樣的結果?(7)正常狀態或異常狀態都有什么樣的反應速度?如何預防溫度、壓力、反應的異常,混入雜質、流動阻塞、跑冒滴漏,發生了這些情況后,如何采取緊急措施?(8)發生異常狀況時,有無將反應物質迅速排放的措施?(9)有無防止急劇反應的措施?(10)泵、攪拌器等機械裝置發生故障時會發生什么樣的危險?(11)設備在逐漸或急速堵塞的情況下,23、生產會出現什么樣的危險狀態?,5.5.5 關鍵裝置及重點部位,1、關鍵裝置: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蝕、高溫、高壓、真空、深冷、臨氫、烴氧化等條件下進行工藝操作的生產裝置。2、重點部位:生產、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化學品場所,以及可能形成爆炸、火災場所的罐區、裝卸臺(站)、油庫、倉庫等;對關鍵裝置安全生產起關鍵作業的公用工程系統等。,5.5.5 關鍵裝置及重點部位,1、企業應加強對關鍵裝置、重點部位安全管理,實行企業領導干部聯系點管理機制。2、聯系人對所負責的關鍵裝置、重點部位負有安全監督與指導責任,包括:(1)指導安全聯系點實現安全生產;(2)監督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24、的執行和落實;(3)定期檢查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4)督促隱患項目治理;(5)監督事故處理原則的落實;(6)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等。,5.5.5 關鍵裝置及重點部位,3、聯系人應每月到聯系點進行一次安全活動,活動形式包括參加基層班組安全活動、安全檢查、督促治理事故隱患、安全工作指示等。4、企業應建立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檔案,建立企業、管理部門、基層單位班組監控機制,明確各級組織、各專業的職責,定期進行監督檢查,并形成記錄。5、企業應制定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應急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確保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操作、檢修、儀表、電氣等人員能夠識別和及時處理各種事件和事故。6、企業關鍵裝置、25、重點部位為重大危險源時,還應按5.2.5條(重大危險源)執行。,5.5.5 關鍵裝置及重點部位,企業應制定“機、電、儀、操、管”人員和有關管理部門對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管理職責,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應定期對職責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和考核。工藝、技術、機動、安全、儀表、電氣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進行的安全管理要求如下:1、各項工藝操作指標符合操作規程、工藝卡片要求;2、各種動、靜設備、設施、附件達到完好標準,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符合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和壓力管道安全管理與監察規定,其安全附件應齊全好用,關鍵機組實行特護管理;3、儀表管理符合制度要求,嚴格執行儀表聯鎖管理規定;4、各類安全設施、消26、防設施齊全、靈敏、完好,符合有關規程和規定的要求,消防道路暢通;5、每季度組織一次安全檢查。,5.5.5 關鍵裝置及重點部位,基層單位安全管理要求:1、確認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危險點,繪制出危險點分布圖,明確安全責任人;2、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隱患和問題及時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3、關鍵裝置、重點部位設置專職安全工程師;4、操作人員應經過培訓合格并持證上崗。班組安全管理要求:1、嚴格執行巡回檢查制度;2、嚴格遵守工藝、操作、勞動紀律和操作規程;3、按巡回檢查制度定期對安全設施、危險點進行安全檢查;4、及時報告險情和處理存在的問題。,5.5.5 關鍵裝置及重點部位,某公司關鍵裝置、重27、點部位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 為規范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保證關鍵裝置、重點部位安全、穩定運行,特制定本制度。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3、職責與分工主管部門:安全環保部。負責監督、考核本制度的執行情況。相關部門:各部門、車間及相關責任人。按照本制度對責任范圍內的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負責。,某公司關鍵裝置、重點部位安全管理制度,4、內容與要求(1)公司安全環保部配合生產計劃部對關鍵裝、重點部位進行掛牌標識。(2)生產計劃部協助使用部門在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結合其性能、用途配置監測、防爆、自動控制等相應安全設施;監督、配合使用部門做好保養、維護工作,確保28、關鍵裝置、重點部位處于良好運行狀態。(3)安全設施不準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因檢修拆除的,檢修完畢后應立即復原。確保其始終處于監控狀態。(4)當班操作工和班組長要定時巡回檢查,不得擅自離崗,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匯報,及時處理緊急情況。(5)生產計劃部要建立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檔案、臺賬和安全檢查書面匯報制度,每月巡回檢查一次,做好相應記錄。(6)安全環保部組織技術部門制定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應急預案,每年進行一次演練。,某公司關鍵裝置、重點部位安全管理制度,4、內容與要求(7)公司級管理人員建立關鍵裝置、重點部位聯系機制,并在聯系點設置“管理人員安全承包責任牌”。聯系點負責人至少每月到聯系點進行一29、次安全活動。安全監督和指導責任:a.指導安全承包點實現安全生產;b.監督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的執行和落實;c.定期檢查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與隱患;d.督促隱患整改;e.監督事故“四不放過”原則的落實;f.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安全環保部每季度對管理人員參加聯系點活動情況進行考核一次。,某公司關鍵裝置、重點部位安全管理制度,4、內容與要求(8)各部門應明確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安全負責人;并對各級操作人員進行培訓,保持持證上崗。5、相關記錄管理人員安全承包責任明細表班組安全活動記錄管理人員承包活動考核表安全作業證巡回檢查記錄,5.5.6 檢維修,1、企業應嚴格執行檢維修管理制度,實30、行日常檢維修和定期檢維修管理。2、企業應制訂年度綜合檢維修計劃,落實“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檢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進度原則。,5.5.6 檢維修,3、企業在進行檢維修作業時,應執行下列程序:(1)檢維修前: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編制檢維修方案;辦理工藝、設備設施交付檢維修手續;對檢維修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檢維修前對安全控制措施進行確認;為檢維修作業人員配備適當的勞動防護用品;辦理各種作業許可證。(2)對檢維修現場進行安全檢查。(3)檢維修后辦理檢維修交付生產手續。,5.5.7 拆除和報廢,1、企業應嚴格執行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管理制度。拆除作業前,拆除作業負責人應與需拆除31、設施的主管部門和使用單位共同到現場進行對接,作業人員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制定拆除計劃或方案,辦理拆除設施交接手續。2、企業凡需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理,應先清洗干凈,分析、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拆除作業。3、企業欲報廢的容器、設備和管道內仍存有危險化學品的,應清洗干凈,分析、驗收合格后,方可報廢處置。,生產設施運行及檢維修廢管理制度,1、目的和范圍 為保證生產設施的運行、檢維修、拆除和報廢過程的安全,確保企業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應于本公司內所有生成設施的運行、檢維修、拆除和報廢管理。2、編制依據 依據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省安全生產條例、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通用32、規范制定本制度。,生產設施運行及檢維修管理制度,3、職責3.1生產部負責對生產設施運行方面的安全管理。3.2生產部負責對檢維修、拆除和報廢方面的安全管理。3.3使用部門對分管的生產設施要嚴格遵循操作規程,認真檢查生產設施運行中動態指標是否符合要求,保證生產設施的運行安全。3.4生產設施的拆除和報廢,由各使用部門負責。各使用部門負責人應對拆除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并指定專人負責整個報廢、拆除過程的安全工作。3.5安全環保部負責對本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生產設施運行及檢維修管理制度,4、控制程序4.1生產設施的安全管理4.1.1生產設施使用部門負責設備的管理與維護。4.1.1.1生產部每天進33、行生產設施安全運行檢查,并認真填寫崗位設備巡回檢查表。4.1.1.2生產部每天進行巡檢,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解決,并認真填寫崗位設備巡回檢查表。4.1.1.3操作工嚴格按照崗位作業指導書操作設備,加強日常維護保養,認真填寫設備運行記錄表及崗位設備巡回檢查表。,生產設施運行及檢維修管理制度,4.1.2生產部對生產設施的管理與監督4.1.2.1日常檢查:生產部巡檢人員每天對生產設施進行認真巡檢,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并認真填寫崗位設備巡回檢查表。4.1.2.2對主要生產設施的檢查:生產部巡檢人員每周一次對主要生產設施進行重點檢查,檢查內容包括:生產設施的壓力、溫度、聲音、振動、油壓、油溫、油位、電流、34、電壓及軸承潤滑點、防腐保溫、主要泄漏點等,如發現問題,同操作人員、維修人員一同會診處理。,生產設施運行及檢維修管理制度,4.1.3生產設施隱患的處理4.1.3.1各部門領導根據查出的生產設施隱患,下發隱患整改通知單,詳細說明存在的問題,整改意見及期限。4.1.3.2生產設施使用部門在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后,不及時整改或組織不力逾期不完成的或整改不徹底者,按未整改對待,除加倍經濟處罰外,還要拿出處理意見,并納入年終考核。4.2.生產設施安全檢維修管理4.2.1維修前的準備4.2.1.1設備維修作業開始前應辦理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證。4.2.1.2根據設備維修項目的要求,檢修部門應制定設備檢修方案,落實35、維修人員、維修組織、安全措施。4.2.1.3設備維修如需高處作業、動火、動土、斷路、吊裝等,按相關規定辦理相應的安全作業證。,生產設施運行及檢維修管理制度,4.2.2維修前的安全教育內容4.2.2.1維修作業必須遵守的有關檢修安全規章。4.2.2.2維修作業現場和檢修過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現的不安全因素及對策。4.2.2.3維修作業中身體防護用品和用具的正確佩戴和使用。4.2.2.4維修作業項目、任務、維修方案和維修安全措施。,生產設施運行及檢維修管理制度,4.2.3維修前的安全檢查和措施4.2.3.1安全檢查和措施應詳細填寫在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證上。4.2.3.2應對檢修作業使用的腳手架、手持電動36、工具、扳手、管鉗、錘子等各種工具進行檢查,凡不符合作業安全要求的器具不得使用。4.2.3.3轉動設備維修前應采取可靠的斷電措施,切斷 需檢修設備上的電器電源,并經啟動復查確認后,在電源開關處掛上“禁止合閘”的安全標志,并加鎖。4.2.3.4對維修中使用的氣體防護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設備、照明設備等器材應經專人檢查,保證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生產設施運行及檢維修管理制度,4.2.3.5對維修中使用的移動式電氣工具,應配有漏電保護裝置。4.2.3.6對有腐蝕性介質的檢修場所應備有沖洗水源。4.2.3.7應將檢修現場的易燃易爆品、障礙物、油污、冰雪積水、廢棄物等影響檢修安全的雜物清理干凈。4.2.337、.8應檢查、清理檢修現場的消防通道、行車通道,保障暢通無阻。4.2.3.9需夜間檢修的作業場所,應設有足夠亮度的照明裝置。,生產設施運行及檢維修管理制度,4.2.4檢修作業中的安全要求4.2.4.1參加檢修人員應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4.2.4.2檢修作業的各工種應遵守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規定并嚴格執行本公司設備維護檢修規程中各種設備檢修安全注意事項。4.2.4.3嚴禁涂改、轉借設備檢維修安全作業證,變更作業內容,擴大作業范圍或轉移作業地點。4.2.4.4在生產和儲存化學危險品的場所進行設備檢修時,檢修項目負責人應及時與當班班長聯系溝通,防止異常情況發生。4.2.4.5對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證審批手續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環境不符合要求的,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生產設施運行及檢維修管理制度,4.2.5檢修結束后的安全要求4.2.5.1檢修項目負責人應會同有關檢修人員檢查檢修項目是否有遺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遺漏在設備內。4.2.5.2因檢修需要而轉移的蓋板、扶手、欄桿、防護罩等安全防護設施應恢復正常。4.2.5.3檢修所用的工器具應搬走,腳手架、臨時電源、臨時照明設備應及時拆除。4.2.5.4設備檢修負責人應會同設備所在部門,對檢修的設備進行單機和聯動試車、驗收、交接。4.2.6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證的管理使用,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