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港市應急管理“十四五”規劃方案(2021-2025年)(21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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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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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龍港市礦產資源規劃(2021-2025)1 總則1.1 規劃目的“十四五”時期,龍港發展處于重要戰略機遇期,將步入“大建大美”跨越發展期、“數字賦能”動力變革期、“美好生活”人民期待期、“整體智治”效能躍升期。新形勢客觀要求強化礦產資源對經濟社會發展的保障作用,實現資源與經濟、社會、環境協調發展。為此,制定 浙江省龍港市礦產資源規劃(20212025年)(以下簡稱規劃)。1.2 規劃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浙江省礦產資源管理條例、自然資源部關于全面開展礦產資源規劃(2021-2025 年)編制工作的通知、浙江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全面開展礦產資源規劃(2021-2025 年)編制工作2、的通知 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按照浙江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 年)、浙江省溫州市礦產資源規劃(2021-2025 年)、龍港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 總體部署和龍港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0-2035)管控要求,結合相關規劃開展編制工作。2 1.3 規劃定位依法維護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益,落實上級規劃指標,合理安排礦產資源勘查開發與保護任務。本規劃是浙江省礦產資源規劃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龍港市礦產資源勘查開發與保護的綱領性文件,是依法審批和監督管理礦產資源勘查開發與保護活動的重要依據。1.4 規劃期及基準年規劃期限:20212025 年,3、并展望到 2035 年。規劃基準年為 2020 年。1.5 規劃適用范圍龍港市行政管轄區域。2 現狀與形勢2.1 經濟社會發展概況龍港原隸屬于蒼南縣管轄。2019 年 9 月,經國務院批準,撤銷原蒼南縣龍港鎮,設立縣級龍港市。龍港市地處浙江省溫州南部,位于浙江八大水系之一的鰲江入海口南岸,瀕臨東海。西接鰲江橫陽支江、104 國道、沈海高速公路和溫福鐵路,南依蒼南縣,北臨鰲江干流、平陽縣鰲江鎮,龍港市面積 183.99 平方公里。龍港市的地勢總體為西南高而東北低。西南由 5 座千米以上的山峰挺拔其間,地勢高峻,溝源區多峭壁、瀑布;東北端為鰲江口,地勢低平,標高僅 3 至 5m,是河網密布的平原。4、目前龍港市下轄 9 個片區 102 社區,龍港總人口 38.87 萬人。3 撤鎮設市以來,龍港經濟社會取得了一系列發展成就,全面如期建成小康社會,為開啟高水平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征程打下了堅實基礎。經濟發展質效明顯提高,主要經濟指標位居溫州前列,經濟發展成果不斷惠及廣大人民群眾,2020 年地區生產總值(GDP)實現 316.4 億元,城鎮、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別為 55298 元、29656 元,增速高于同期 GDP 增速。三次產業結構加快調整優化,2020 年三產比為 2.8545.751.45,逐步形成“三二一”產業結構。2020 年全市實現礦業總產值 1500 萬元,占全市地區生產5、總值的 0.05%。礦業經濟在國民經濟中所占的比例雖小,但對經濟社會發展所起的基礎作用不可忽視,特別在交通工程、城市建設、水利建設等領域更加突出。2.2 礦產資源現狀2.2.1 礦產資源特點龍港市礦產資源匱乏,目前本市唯一開采礦種為建筑用凝灰巖。2.2.2 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現狀至 2020 年,全市共有開發利用礦種 1 種,共有持證礦山 1家,從業人員 56 人,礦石產量 59.39 萬噸,實現礦業總產值約1500 萬元。2.3 礦產資源形勢2.3.1 礦產資源面臨的形勢 4 根據 龍港市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十四五”時期龍港要突出城市特質,聚焦先行6、示范,奮力書寫新時代改革發展新篇章,努力把龍港建成全國新型城鎮化改革策源地、高質量發展新高地、基層治理樣板區,加快打造溫州大都市區南部中心城市。到 2025 年,新型城鎮化改革全面突破,“一區五城”建設取得決定性成效,人的現代化全面推進,市域現代化治理水平明顯提升,溫州大都市區南部中心城市的新格局初步形成,取得一批獨特性成績、引領性改革、標志性成果,在全省高水平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中走在前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對礦產資源的需求總量持續擴大,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給龍港市礦業發展帶來新的機遇,如何在有限的環境資源前提下進行礦產資源的開發任務更加艱巨,社會經濟的發展對礦業開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升城7、市品質能級,打造溫州大都市區南部中心城市的基礎設施建設對建筑石料的需求將進一步擴大。為適應龍港城市建設發展要求,加快優化市域空間格局,要求以“重生態、拓規模、提能級”為重點,統籌礦產資源的開發布局。“十四五”期間龍港市重點工程、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共需普通建筑石料礦約 5000 萬噸,建筑石料礦開發要在有限的生態環境承載力條件下科學謀劃,以滿足產業帶、城市化和主體功能區建設的要求。5 建設“三生融合”綠色低碳城市,要求礦業開發更加注重綠色發展。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保持良好的生態環境、保護自然資源已逐漸成為共識,伴隨生態文明建設和“兩美”浙江建設的深入推進,“四邊三化”、8、“兩路兩側”等治理行動計劃和“礦山粉塵防治”等一系列決策部署的實施完成,對礦業開發與管理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按照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優先原則,礦業開發必須大力推進產業綠色轉型,持續強化全市生態安全保障,走既要滿足龍港經濟快速發展需要,又要保護生態環境、保護資源的新型發展道路。強化生態環境空間管制,謀劃礦山布局,優化礦山空間邊界。以國土空間規劃為基礎,嚴格落實“三線一單”管控制度,強化生態空間分區要求;優化礦山選址,以集約化、規模化、產業化為導向,謀劃若干集中開采、加工、制造一體化的砂石料產業基地;積極銜接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相關管理制度,優化規劃區塊邊界,科學合理劃定9、開采規劃區塊,嚴格管理各項礦產資源開發活動。2.3.2 礦產資源需求預測與供應能力龍港瑞普世紀科技創業園、龍港印刷機械設備產業園項目、市民廣場、龍港江濱大道建設工程、龍港香林大道建設工程和龍港臨港大道建設工程等工程的實施,城市化進程的推進,美麗鄉村的建設,需要大量的建筑石料。預測“十四五”期間龍港市的建筑用石料需求總量為 5000 萬噸,年均需求建筑用石料 1000 萬噸,另據市內現有建筑石料采礦權剩余生產能力測算,石料供需缺口總量將達到 4500 萬噸,年均缺口約 900 萬噸 6。龍港轄區內低山丘陵分布范圍較小,受安全、環保、地類等諸多因素制約,可供勘查開發的礦產資源較少。規劃期擬新設置的10、經營性建筑用石料礦山生產能力約 300 萬噸/年,無法滿足我市重點工程及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需求,可向周邊縣市區外購解決砂石料供需矛盾。能源和其他礦產依賴外部市場供給。3 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規劃目標3.1 指導思想高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偉大旗幟,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貫徹省委、溫州市委決策部署,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深化改革開放,堅持系統觀念,堅定扛起建設“新型城鎮化改革策源地、高質量發展新高地、基層治理樣板區”的歷史使命,加快實施“一區五城”,奮力打造“示范窗口”,全力建設溫州大都市區南部中心城市。緊扣保障礦產資源有效供給這11、一中心,著力礦山合理布局,提高礦產資源集約利用水平,著力打造礦業綠色發展新模式,為展現更高品質惠及全民的幸福龍港,高水平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基礎支撐。7 3.2 基本原則堅持生態環境保護優先,統籌協調礦產開發與環境保護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優先,把綠色礦山建設、礦山生態修復和粉塵防治列為約束性指標,全面推進礦業綠色發展,實現礦產開發與環境保護統籌協調。堅持以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為導向,提升礦產資源保障能力立足需求導向,加深勘查研究,優化空間布局,調整礦業結構,保障礦產資源對經濟社會發展有效供給能力。堅持政府與市場有機結合,優化資源要素市場配置充分發揮政府對礦產資源勘查開發與保護的宏觀指導、調控作用12、,合理投放采礦權,調控開采總量,通過礦業市場科學配置資源要素。堅持節約集約利用資源,提高礦產資源利用效率研究制定節約與綜合利用的指標,把節約放在首位。要科學制定開采回采率、綜合利用率等規劃指標,促進資源利用效率提高。堅持科技進步,創新驅動,推動礦業轉型升級應用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增強創新動力,提高資源利用水平,提升礦業質量和效益,推進礦業全面轉型升級。堅持統籌協調,和諧共享結合龍港新城、龍江區塊和湖前區塊等區域發展,推進協調 8 發展,打造規范高效的生產環境、文明有序的社會環境、良性循環的生態環境,實現礦業發展成果和諧共享。堅持依法行政,嚴格監管嚴格執行規劃,依法履行職責,維護正常的礦業秩13、序。3.3 規劃目標3.3.1 總體目標構筑與龍港市“十四五”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礦山新格局,保障經濟社會發展所需礦產資源有效供給,實現礦產資源開發布局合理、結構優化、開采規范、資源節約、效益最大、環境友好的新格局;加大礦產資源的調查評價與勘查力度,增強資源保障程度;提高礦業綠色發展水平,全面實施綠色礦山建設、礦山生態保護修復,持續改善礦山生態環境;進一步完善礦產資源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保障政府宏觀調控與市場高效運作相結合的礦業新局面。3.3.2 規劃期目標:(2021 年2025 年)在保障礦產資源有效供給的同時,礦產資源開發布局合理,結構優化,礦山生態環境持續改善,管理水平明顯提高(表 314、-1)。礦山布局更加合理,礦業結構趨于穩定改變礦山布局區域失衡現狀,分區域設置開采規劃區塊和設定年生產規模。省級集中開采區內新建石料礦山最低開采規模300 萬噸/年,市級集中開采區內新建石料礦山最低開采規模 200萬噸/年。因廢棄礦山生態修復項目需要設置的采礦權,可不受 9 最低開采規模限制。資源利用集約節約化水平穩步提高以科技創新為驅動力,加大研發或引進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的力度,生產系列產品,延長產業鏈,建筑石料礦向機制砂、高質量碎石料拓展,由粗加工向深加工轉換,實現無尾礦生產,促進礦產資源利用節約集約水平、質量和效益有較大提高。至2025 年底,露采礦山回采率 100%,礦產綜合利用率15、提高到 100%,進一步推進礦山尾礦、廢石的綜合利用。礦山發展環境顯著改善扎實有序推進綠色礦山建設、礦山生態保護修復和礦地綜合利用,規劃期內擬建、改建礦山必須按綠色礦山標準建設全面推進,在采礦山“邊開采、邊復墾、邊治理”,同步推進礦地復墾工作,礦地利用應按照“宜農則農、宜林則林、宜草則草、宜建則建”的原則做好土地綜合利用工作,落實對礦山企業的用地政策、財稅政策、金融政策的支持。至 2025 年,應建礦山綠色礦山建成率 100%;粉塵等“三廢”排放達標率 100%。礦產資源管理水平再躍新臺階以信息化提升管理水平,堅持礦業權市場化競爭機制,扎實做好“凈礦”出讓,充分發揮市場對礦產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16、用。強化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的監督檢查,嚴格依法行政,加強事先監督、現場檢查和公示,形成部門協作、上下聯動,努力打造礦業權出讓制度改革的樣本。10 表 3-1龍港市礦產資源規劃主要指標表類別指標名稱單位基準年(2020 年)目標年(2025 年)指標屬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采礦權數建筑石料個12約束性結構調整新建礦山 準入開采規模省級集中開采區內萬噸/年95300約束性市級集中開采區內萬噸/年95200大中型礦 山比例所有礦山%100100預期性建筑石料%100100約束性礦業綠色發展綠色礦山建設建成率%0100約束性廢棄礦山修復個/5預期性礦山粉塵防治達標率%100100約束性新增可利用礦地面17、積公頃/0預期性3.3.3 展望遠景目標(2026 年2035 年)至 2035 年,依靠科技創新驅動,礦業發展步入布局科學合理、結構高效集約、環境和諧共享、管理規范有序、供給滿足需求的軌道,總體建成“綠色、高效、智能、集約”更具活力的現代礦業體系,實現礦產資源開發和利用與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相統一。4 地質礦產調查評價與勘查從本地實際出發,落實省級地質勘查規劃任務,部署好本地區的地質勘查工作;繼續加大對商業性礦產勘查的支持力度,促 11 進地質找礦工作開展,切實提高礦產資源保障能力。4.1 地質礦產調查評價“十四五”期間,落實浙江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 年)和浙江省溫州18、市礦產資源規劃(20212025 年)安排的在本市范圍內的區域性、基礎性、公益性地質工作。4.2 礦產資源勘查除省地質勘查基金投入的地質勘查項目,鼓勵各類市場主體投資地熱等高風險礦種的地質勘查。加強普通建筑石料開采規劃區塊的勘查工作,尤其是重大建設工程所需的優質礦產資源的精細化勘查,包括機制砂資源勘查,提交相應的資源儲量,為采礦權有償出讓提供依據。4.3 管理措施地質礦產調查評價項目管理遵照國土資源部印發 地質調查評價專項項目管理辦法執行。建立健全項目質量監管體系,制定地質調查工作監督考核辦法,將地質調查項目承擔單位與項目組人員納入地礦信用管理系統。加強礦產資源勘查分區管理,恪守“三線一單”空19、間管控邊界,紅線內禁止開展商業性固體礦產勘查。實施勘查礦種實行分類管理,禁止勘查礦種:硫鐵礦;限制勘查礦種:鉛、鋅等;允許勘查礦種:禁止、限制勘查以外的礦種。銅、地熱、葉蠟石等為我市重點勘查礦種。5 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 12 5.1 開發利用調控方向根據國家和省禁止、限制的開采礦種,結合全區礦產資源特點,確定允許開采、限制開采、禁止開采礦種。禁止開采礦種:磚瓦用粘土(可耕地粘土)。允許開采礦種:建筑用凝灰巖(含普通石材)、地熱、礦泉水。按浙江省溫州市礦產資源規劃(20212025 年)下達的采礦權指標,合理投放經營性采礦權。5.2 開發利用強度“十四五”規劃期末,全市經營性采礦權總數控制在20、 2 宗以內(不含廢棄礦山生態修復項目采礦權),均為經營性建筑石料礦山,按照劃定的開采規劃區塊及規劃末期保留的已設采礦權生產規模,開采總量不超過 2000 萬噸。5.3 開發利用布局5.3.1 砂石土礦產集中開采區落實上級規劃建筑用石料礦集中開采區 1 個。蒼南-龍港建筑用石料礦集中開采區(CS008),位于龍港市瑞聯社區、蒼南縣藻溪、望里、錢庫、金鄉等社區與鄉鎮內,面積 71.90 平方公里,礦產資源為普通建筑石料礦。現有 SC1 一家普通建筑石料礦山予以保留,在龍港行政區域內規劃新設普通建筑石料礦開采規劃區塊 2 個。5.3.2 開采規劃區塊 13 共劃定開采規劃區塊 2 個(附表 4)。21、龍港市中對口建筑用石料(凝灰巖)礦開采規劃區塊(CQ1):由 14 個拐點圈定,面積 0.4744km2,開采標高+135.4m+5m,開采礦種:建筑用石料(凝灰巖),區塊資源量 4000萬噸,生產規模為 300 萬噸/年,服務年限為 15 年,出讓方式為掛牌出讓,預計在規劃期內投放。龍港市瑞聯社區石頭岙建筑用石料(凝灰巖)礦開采規劃區塊(CQ2):由 10 個拐點圈定,面積 0.3459km2,開采標高+187m+25m,開采礦種:建筑用石料(凝灰巖),區塊資源量 3000萬噸,生產規模為 300 萬噸/年,服務年限為 11 年,出讓方式為掛牌出讓,預計在規劃期內投放。5.4 開發利用結構規22、模結構調整。堅持依托龍港市礦產資源現狀,利于規模化、集約化、生態化,保障全市基礎設施建設要求,通過調控開采總量和礦山數量,調整礦山生產規模:規劃前期調整為大中型礦山共存,規劃后期形成以大型礦山為主體的礦業規模結構布局,鼓勵做大做強。省級集中開采區內新建石料礦山最低開采規模 300 萬噸/年,市級集中開采區內新建石料礦山最低開采規模200 萬噸/年。大中型比例達到 100%,不斷推進礦山規模化開發程度,提高礦山企業規模化開采和集約化經營水平。技術結構調整。引導礦山企業走信息化、現代化發展之路,礦山企業要引進和培養企業發展所需的各類人才。鼓勵礦山 14 企業不斷進行技術改造,淘汰落后的工藝和陳舊的23、設備,采用先進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全面提升建筑用石料的穿孔、爆破、破碎、篩分、整形、水洗,普通石材機械切割、加工,“三廢”治理和生態恢復等方面技術水平。產品結構調整。根據市場需求、提高資源利用水平的要求,對建筑用石料礦體、宕碴礦體實施分采、分運和分用;補齊短板,生產建筑用砂替代品機制砂;結合不同建設工程對礦產品的質量要求,生產用于一般工業與民用建筑和構筑物普通混凝土粗骨料和砂;生產用于高等級公路、鐵路、輕軌、高架等重大建設工程建筑物重要結構混凝土粗骨料和砂,創建產品品牌;拓展礦渣、尾砂利用方向,生產三合土、磚、路沿石等;服務市政道路、公園、河道溪堤整治等工程,生產各種規格石條、石板、石塊24、等普通石材產品;利用礦山的資源優勢,延長產業鏈,向商品混凝土建筑構件等延伸。5.5 開發利用水平以石料礦區精細勘查成果為依托,實施分類開采和應用,優質優用;優化產品結構,補齊短板,生產系列產品,提高資源利用率。樹立發展循環經濟的理念,按照“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原則,完善促進礦業循環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在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全過程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推進普通建筑石料的綜合利用和礦山生態保護修復,推廣礦產資源綜合利 15 用先進經驗和先進技術,建筑用石料礦的綜合利用率達 100%。鼓勵普通建筑石料、建筑用砂等礦山企業技術創新和工藝創新和技術改造,提高機械化、信息化作業水平,采用網25、絡化、數字化、智能化,實現自動化作業。按照“整體規劃、分類引導、有序開發、有效供給”的原則,針對不同的市場需求,分別提供土石方、碎石料等產品。鼓勵和扶持建設大型機械化石料礦山,引導企業向產品精細化、生產無尾礦化發展。采用新工藝、新方法提高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充分、合理地利用礦產資源,減少資源浪費。進一步加大“以石代土”力度,鼓勵發展利用巖粉生產磚瓦制品。6 礦業綠色發展6.1 綠色礦山建設以綠色發展理念引領綠色礦山建設,以不斷提高礦產資源綜合利用水平和礦山生態環境保護水平為目的,按照應建必建的原則,全面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加強礦山數字化、智控化、無人化、可視化等智能化綠色礦山建設程度,充分利用26、 5G、工業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先進技術,對礦山生產和工藝實現全域、全要素、全過程的信息化管控。蒼南縣龍港鎮聯友村封門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巖)礦,應加大投入,在 2023 年底前建成綠色礦山。新建礦山要有序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在規定期限內建成。至 2025 年,應建礦山綠色礦山建成率 100%,1 家礦山建成綠色礦山。16 礦山企業的綠色礦山建設,作為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年度檢查內容之一,并納入浙江省地礦信用體系。被撤銷綠色礦山稱號的礦山企業,或未按合同約定建設綠色礦山、未開展綠色礦山建設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年度檢查不予通過,暫緩辦理采礦權延續等采礦權登記事項,并作為失信行為錄入浙江省地礦信用管理27、系統,作為采礦權人信用等級評價的依據之一。6.2 礦區生態保護修復6.2.1 總體要求按照全力展現更高品質惠及全民的幸福龍港,高水平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總體要求,堅持綠色發展,以生態優先為向導,突出生態文明建設,加大生態保護力度,統籌協調礦產開發與環境保護。落實浙江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 年)和浙江省溫州市礦產資源規劃(20212025 年)下達任務要求,構建政府、企業、社會共同參與的保護與治理新機制和政府主導、政策決策、社會參與、開發式治理,市場化運作的保護與治理新模式,扎實有序推進礦山生態(地質)環境保護、生產礦山生態(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強化礦山生態(地質)環境監測和監28、督管理。至 2025 年底,礦山“三廢”排放達標率 100%,粉塵防治達標率 100%,“邊開采邊治理”率 100%,礦山生態(地質)環境明顯改善。6.2.2 新建(在建)礦山生態保護壓實礦山主體責任,按照“誰污染、誰治理,誰破壞、誰恢 17 復”的原則,建立健全礦山建設、生產、閉坑全生命周期、全礦區、全環節的生態保護與治理恢復機制。新建礦山必須有與生產規模和生產工藝相適應的污染處理能力和生態恢復措施,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明確采礦權人保護礦山生態(地質)環境的責任和義務,簽訂礦山自然生態環境治理責任書,足額計提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與土地復墾基金;開展礦山開采環境影響評價;礦山29、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安全設施設計方案、礦山地質(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暨土地復墾方案同步編制、審查、實施。新建礦山嚴格按 浙江省礦山粉塵防治管理暫行辦法 要求,配備礦山粉塵防治設施。礦山企業的粉塵防治設施必須與主體設備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保證除塵率、設備完好率和同步運轉率。礦山粉塵防治設備設施及其他配套環保設施建成后,自然資源和環境保護部門應組織現場竣工驗收。粉塵防治措施未到位礦山嚴禁投產。廢水應循環利用,污水處理達標后才能排放;固體廢棄物應集中堆放,統一處理。6.2.3 生產礦山生態保護修復生產礦山要規范礦山生產操作規程,必須以綠色礦山創建為平臺,依據綠色礦山創建計劃、礦山礦產30、資源開發利用與安全實施設計方案、礦山生態(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暨土地復墾方案、露天經營性礦山粉塵防治技術方案,全面開展生態(地質)18 環境的保護與治理。露天礦山嚴格執行自上而下臺階式分層開采、中深孔爆破,實行機械化加工,采取切實措施防范粉塵對大氣污染,做到“邊開采邊治理”,減輕采礦活動對生態環境的破壞和影響。堅持生產廢水多級沉淀和循環利用,粉塵防治,破碎加工場地封閉和噴淋抑塵,穿孔捕塵,爆堆、運輸場地灑水等環保措施與生產同步使用,確保環境保護正常化。對將要閉坑的生產礦山,采礦權人在對露天開采礦山進行修復性開采過程中要嚴格按照礦山生態(地質)環境治理與恢復方案、土地復墾方案的要求進行。對已31、經治理完工的礦山,及時組織驗收,確保生態環境治理工程保質保量完成。建立生態(地質)環境巡查制度和臺賬。結合礦山生產時環保系統運作效果,進行日常巡查。定期由環保部門進行監測,出現超標,及時整改,確保“三廢”排放達標。6.3 礦地綜合開發利用本輪規劃未設置礦地綜合開發利用采礦權。6.4 礦產資源數字化治理以數字化改革為引領,構建“綠礦智用”大數據應用場景。按照“統一平臺集成、統一用戶體系、統一門戶入口、統一數據標準、統一流程管控”要求開展數據歸集治理、感知數據接入,集成地質調查與礦產資源調查、規劃、勘查、開發、保護、修復等全生命周期全過程信息,打造閉環管理執行鏈條,切實提升管 19 理服務效能。依32、托“浙江省礦產資源數字化監管服務平臺”,推進礦山企業數字化基礎建設,實現礦山企業數字化信息自動化采集、在線監測、視頻監控、預警預報、管理決策的數字化監管服務平臺場景應用。依托“砂石行業高質量發展服務平臺”,集成全市建筑用石料開采、加工、銷售、物流等各環節數據信息,加強砂石料供需市場互聯互通,推動砂石行業高質量發展。7 重點項目為確保上級規劃確定的“十四五”重點工程、重大任務落地及我市礦產資源高質量發展,部署 2 項重點工程。7.1 基礎地質調查評價工程加快基礎地質調查,開展 15 萬區域地質調查,實現我市陸域區域地質調查全覆蓋;開展龍港多要素城鎮地質調查,摸清地下空間、地下水和淺層地熱能等資源33、家底;完成龍港海岸帶綜合地質調查,提高濱海城市和海域重大工程地質風險防控能力;開展龍港水文地質調查,支撐自然保護地管護和自然資源管理;開展天然富硒土地資源詳查,糧食生產功能區精細化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調查,建立土地質量地球化學檔案,實施耕地質量地球化學監測點長期監測,服務現代生態農業發展。7.2 綠色礦山建設質量再提升工程部署開展綠色礦山質量再提升三年行動,重點針對礦山突出礦容礦貌、現場管理、治理復綠、利用效率等方面,將綠色發展 20 貫穿到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全生命周期、全產業流程、全業務領域,形成閉環管控機制,全面提升綠色礦山建設質量,建立健全礦業綠色發展長效機制,推動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為建34、設共同富裕示范區賦能助力。8 規劃實施管理8.1 強化規劃約束,嚴格執行目標責任考核規劃 是全市自然資源管理部門做好礦產資源管理工作的綱領性文件,確定的約束性指標具有法規效力。自然資源管理部門應分步落實規劃的目標和任務,納入自然資源管理目標體系進行考核。礦產資源勘查、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要以規劃為依據,對不符合規劃的勘查、開發項目,不予審批。8.2 加強組織協調,有機銜接部門規劃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嚴格的工作責任制,確保規劃各項目標得到貫徹落實。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能分工,加強協調配合,搞好政策銜接,共同推進規劃實施。8.3 加強監測評估,廣泛接受規劃實施監督建立規劃實施監測和動態評估機制。35、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及時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形勢分析,跟蹤分析和動態評估礦產資源規劃實施情況,及時協調解決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需要修訂規劃時,應嚴格按有關程序進行。加強規劃實施的監督管理,定期公布規劃執行情況。對于違反規劃的行為,應當及時予以糾正并依法追究責任。進一步完善 21 規劃實施的公眾參與機制,接受社會輿論對規劃實施的監督。8.4 加強宣傳教育,努力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充分利用各類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人口資源環境”基本國策、國家及省礦產資源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劃,提高全民的地質礦產知識和礦情認識水平,增強礦產資源法治意識和規劃意識,形成正確的人口、資源、環境可持續發展觀念,將保護和節約、合理開發利用礦產資源的理念融入到自覺行動中去,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9 附則本規劃由浙江省龍港市礦產資源規劃(20212025年)文本和礦產資源分布與勘查開發利用現狀圖、礦產資源勘查開發保護規劃圖以及附件、附表組成,并具有同等效力。本規劃自批準之日起實施。本規劃由龍港市自然資源與規劃建設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