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與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管理培訓課件(58頁).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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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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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與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管理培訓,01,“三同時”制度歷史沿革,“三同時”制度歷史沿革,1.“三同時”思想的萌芽階段,1954年,煤礦和油母頁巖礦保安規程煤炭部38號令第三條提出建設項目驗收要求。1958年3月19日,原衛生部、勞動部聯合發布了衛生部、勞動部關于工廠防止矽塵危害技術措施暫行辦法,該辦法第七條規定:“較大的防塵技術設備必須經過技術設計并經過有關單位審核鑒定后再施工安裝。“第八條規定:“企業中的防塵設備安裝后,應經過驗收測定,-。”,“三同時”制度歷史沿革,2.勞動衛生部門參與驗收階段,1963年2月9日,國務院批轉勞動部、衛生部、全國總工會、冶金工業部、煤炭工業2、部關于防止矽塵危害工作會議的報告(國經周字100號)提出:“今后,在新建、擴建、改建有矽塵作業的企業時,設計部門必須按照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對防塵的要求進行設計,企業主管部門應該嚴格審查這些企業的設計,不符合防塵要求的不準施工;施工中沒有安裝好防塵設備的不準移交;竣工移交時,企業安全技術部門、當地勞動部門和衛生部門應當參加驗收,不符合安全衛生標準的,一律不得投入生產。”,“三同時”制度歷史沿革,3.勞動衛生等部門參與審查設計與驗收階段,1973年10月30日國家計劃委員會關于加強防止矽塵和有毒物質危害工作的通知(73計勞字477號)中提出來的,該通知在防止企業中矽塵和有毒物質危害的規劃中提出了3、“在新建、改建、擴建企業時,企業和設計、施工部門必須按照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的要求進行設計施工,要包括有防塵防毒措施項目,不得予以削減。各級建委和企業主管部門在審查設計和驗收工程時,要有環境保護、衛生、勞動部門和工會組織等參加,發現有不符合要求的,應令其改進,在未改進前不準施工和投入生產。”,“三同時”制度歷史沿革,4.首次明確安全衛生設施“三同時”制度,1978年10月21日中共中央關于認真做好勞動保護工作的通知(中發197867號),該文件強調:“今后,凡是新建、改建、擴建的工礦企業和革新、挖潛的工程項目,都必須有保證安全生產和消除有毒有害物質的設施,這些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4、同時投產,不得削減。正在建設的項目,沒有采取相應措施的,一律要補上,所需資金由原批準部門負責解決。誰不執行,要追究誰的責任。勞動、衛生、環保部門要參加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凡不符合安全、衛生規定的,有權制止施工和投產。”,“三同時”制度歷史沿革,5.首次將“三同時”制度列入法規,1982年3月國務院發布的礦山安全條例第一次把“三同時”制度寫入國家行政法規,礦山安全條例在第十二條、第十三條中規定“審批礦山設計時,必須有勞動、衛生、環境保護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參加。”“新建、改建、擴建礦井和露天礦的竣工驗收工作,必須有勞動、衛生、環境保護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參加。”1987年國務院發布的塵肺病防治條例5、第十三條規定“新建、改建、擴建、續建有粉塵作業的工程項目,防塵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設計任務書必須經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勞動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同意后,方可施工。竣工驗收,應由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勞動部門和工會組織參加,凡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投產。”,條例,“三同時”制度歷史沿革,6.“三同時”制度成為法律條款,2001年10月27日通過的職業病防治法第十八條明確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2002年6月29日通過的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四條明確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要求。,02,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1.安全生產法中的相關規定,第二6、十八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這是很明確的原則性規定。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一條,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從設計、施工、試生產、竣工驗收到投產使用、安全評價及審查備案都進行了規定。(主要是高危行業)第九十五條規定,對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的行為,安全生產監管管理部門有權要求其改正,并進行處罰。對于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還要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2.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建設項目安全設7、施“三同時”,建設項目系統生命周期,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三同時與安全評價的關系,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第一章 總 則,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審批、核準或者備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建設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用于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設備、設施、裝置、構(建)筑物和其他技術措施的總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第五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對全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并在國務院規定的職責范圍內承擔國務院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審批、核準或者備案的建設項8、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的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并在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范圍內承擔本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審批、核準或者備案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的監督管理。跨兩個及兩個以上行政區域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由其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實施監督管理。上一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將其負責監督管理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委托下一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實施監督管理。,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第二章建設項目安全條件論證與安全預評價,(一)非煤礦礦山建9、設項目;(二)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包括使用長輸管道輸送危險化學品,下同)的建設項目;(三)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建設項目;(四)化工、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軍工、公路、水運、軌道交通、電力等行業的國家和省級重點建設項目;(五)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建設項目。,第七條 下列建設項目在進行可行性研究時,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分別對其安全生產條件進行論證和安全預評價:,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第二章建設項目安全條件論證與安全預評價,生產經營單位對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建設項目進行安全條件論證時,應當編制安全條件論證報告。,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10、對其建設項目進行安全預評價,并編制安全預評價報告。,本辦法第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建設項目,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其安全生產條件和設施進行綜合分析,形成書面報告,并按照本辦法第五條的規定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第三章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生產經營單位在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時,應當委托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進行設計,編制安全專篇。本辦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完成后,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第五條的規定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審查申請,并提交相關文件資料。,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第三章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11、計審查,收到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本辦法第七條第(四)項規定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完成后,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第五條的規定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第三章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對已經受理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申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并書面告知申請人。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書面告知申請人。本辦法第七條規定以外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由生產經營單位組織審查,形成書面報告,并按照本辦法第五12、條的規定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第四章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施工和竣工驗收,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建設項目竣工后,根據規定建設項目需要試運行(包括生產、使用,下同)的,應當在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進行試運行。試運行時間應當不少于30日,最長不得超過180日,國家有關部門有規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業除外。本辦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建設項目竣工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第五條的規定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并提交相關文件資料。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本辦法第七條第(四)項規定的建設項目竣工投入13、生產或者使用前,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第五條的規定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并提交相關文件資料。,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第四章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施工和竣工驗收,對已經受理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申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合格的決定,并書面告知申請人。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書面告知申請人。本辦法第七條規定以外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由生產經營單位組織實施,形成書面報告,并按照本辦法第五條的規定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3.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批14、備案流程,備案審批流程:,(一)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1,2,3,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3.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批備案流程,備案審批流程:,(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3.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批備案流程,備案審批流程:,(三)建設項目試生產,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3.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批備案流程,備案審批流程:,(四)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03,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1.職業病防治法中的相關規定,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15、單位在可行性論證階段應當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第十八條第二款規定:“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應當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第三款規定:“建設項目在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當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第四款規定:“其他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應當由建設單位負責依法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建設單位組織的驗收活動和驗收結果的監督核查。”,規 定,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1.職業病防治法中的相關規定,第六十九條規定:“建設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據職責分工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16、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或者提請有關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責令停建、關閉:“(一)未按照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的;“(三)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未按照規定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四)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或者醫療機構放射性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的防護設施設計未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查同意擅自施工的;“(五)未按照規定對職業病防護設施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的;“(六)建設項目竣工投入生產和使用前,職業病防護設施未按照規定驗收合格的。”,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17、”,2.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1)適用范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職責范圍內、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建設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建設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2.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2)建設單位的主要責任(總則),負責建設項目投資、管理的單位(以下簡稱建設單位)是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建設的責任主體。(主體責任義務)建設單位應當優先采用有利于保護勞動者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職業病防護設施所需費用應當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先進性和經費投入義務)18、建設單位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應當依照本辦法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及相應的評審,組織職業病防護設施驗收,建立健全建設項目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與檔案。(評價、設計、驗收以及評審義務)除國家保密建設項目外,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單位應當通過公告欄、網站等方式及時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的承擔單位、評價結論、評審時間及評審意見,以及職業病防護設施驗收時間、驗收方案和驗收意見等信息,供本單位勞動者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查詢。(公告義務),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2.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監19、督管理辦法,(2)建設單位的主要責任(職業病危害預評價階段),職業病危害預評價主要內容:如建設項目概況;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對工作場所、勞動者健康影響與危害程度的分析與評價;對建設項目擬采取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防護措施進行分析、評價,并提出對策與建議;評價結論,明確建設項目的職業病危害風險類別及擬采取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防護措施是否符合職業病防治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要求。(預評價內容合規性、完整性義務),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2.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2)建設單位的主要責任(職業病危害預評價階段),對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20、對工作場所、勞動者健康影響與危害程度的分析與評價,可以運用工程分析、類比調查等方法。其中,類比調查數據應當采用獲得資質認可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出具的、與建設項目規模和工藝類似的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類比數據來源規范性義務),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2.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2)建設單位的主要責任(職業病危害預評價階段),預評價報告編制完成后,屬于職業病危害一般或者較重的建設項目,其建設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其指定的負責人應當組織具有職業衛生相關專業背景的中級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或者具有職業衛生相關專業背景的注冊安全工程師(以下統稱職業衛生專業技21、術人員)對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進行評審,并形成是否符合職業病防治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要求的評審意見;屬于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其建設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其指定的負責人應當組織外單位職業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參加評審工作,并形成評審意見。(分類規范評審義務),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2.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2)建設單位的主要責任(職業病危害預評價階段),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評審意見對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進行修改完善,并對最終的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的真實性、客觀性和合規性負責。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工作過程應當形成書面報告備查。(評價報告修改與形成書面報告備查義務),建22、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2.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2)建設單位的主要責任(職業病危害預評價階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不得通過評審:對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不全,未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對勞動者健康影響與危害程度進行分析與評價的,或者評價不符合要求的;未對建設項目擬采取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防護措施進行分析、評價,對存在的問題未提出對策措施的;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析與評價不正確的;評價結論和對策措施不正確的;不符合職業病防治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定的其他情形的。(禁止行為),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2.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23、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2)建設單位的主要責任(職業病危害預評價階段),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通過評審后,建設項目的生產規模、工藝等發生變更導致職業病危害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建設單位應當對變更內容重新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和評審。(變更重評義務),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2.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2)建設單位的主要責任(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階段),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設計依據;建設項目概況及工程分析;職業病危害因素分析及危害程度預測;擬采取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應急救援設施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分布,并對防控性能進行分析;輔助用室及24、衛生設施的設置情況;對預評價報告中擬采取的職業病防護設施、防護措施及對策措施采納情況的說明;職業病防護設施和應急救援設施投資預算明細表;職業病防護設施和應急救援設施可以達到的預期效果及評價。(設計內容合規性、完整性義務),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2.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2)建設單位的主要責任(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階段),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完成后,屬于職業病危害一般或者較重的建設項目,其建設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其指定的負責人應當組織職業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對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進行評審;屬于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其建設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其指定的負責人應當組織外單位職業25、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參加評審工作,并形成評審意見。(分類規范評審義務),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2.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2)建設單位的主要責任(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階段),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評審意見對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進行修改完善。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工作過程應當形成書面報告備查。(設計修改與形成書面報告備查義務),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2.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2)建設單位的主要責任(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階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不得通過評審和開工建設:未對建設項目主要職業病危害進行防護設施設計或者設計內容不全的;職業病26、防護設施設計未按照評審意見進行修改完善的;未采納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中的對策措施,且未作充分論證說明的;未對職業病防護設施和應急救援設施的預期效果進行評價的;不符合職業病防治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定的其他情形的。(禁止行為),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2.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2)建設單位的主要責任(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階段),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在完成評審后,建設項目的生產規模、工藝等發生變更導致職業病危害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建設單位應當對變更的內容重新進行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和評審。(變更重新設計與評審義務),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2.27、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2)建設單位的主要責任(控評和驗收階段),建設項目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建設單位應當采取下列職業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一)設置或者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衛生管理人員;(二)制定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三)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四)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和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五)實施由專人負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并確保監測系統處于正常運行狀態;(六)對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2.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2)建設單位的主要責任(28、控評和驗收階段),(七)建設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應當接受職業衛生培訓,并組織勞動者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八)按照規定組織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勞動者;(九)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危害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對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應當在其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十)為勞動者個人提供符合防治職業病要求的職業病防護用品;(十一)建立、健全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十二)職業病防治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要求的其他管理措施。29、(管理措施到位義務),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2.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2)建設單位的主要責任(控評和驗收階段),建設單位在職業病防護設施驗收前,應當編制驗收方案。驗收方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建設項目概況和風險類別,以及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執行情況;參與驗收的人員及其工作內容、責任;驗收工作時間安排、程序等。建設單位應在職業病防護設施驗收前20日將驗收方案向管轄該建設項目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進行書面報告。(驗收方案報告義務),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2.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2)建設單位的主要責任(控評和驗30、收階段),屬于職業病危害一般或者較重的建設項目,其建設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其指定的負責人應當組織職業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進行評審以及對職業病防護設施進行驗收。屬于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其建設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其指定的負責人應當組織外單位職業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參加評審和驗收工作,并形成評審和驗收意見。(分類評審義務),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2.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2)建設單位的主要責任(控評和驗收階段),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評審與驗收意見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和職業病防護設施進行整改完善,并對最終的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和職業病防31、護設施驗收結果的真實性、合規性和有效性負責。建設單位應當將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和職業病防護設施驗收工作過程形成書面報告備查,其中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應當在驗收完成之日起20日內向建設項目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交書面報告。(整改與報告義務),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2.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2)建設單位的主要責任(控評和驗收階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不得通過評審、職業病防護設施不得通過驗收:(一)評價報告內容不符合本辦法要求的;(二)評價報告未按照評審意見整改的;(三)未按照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組織施工,且未32、充分論證說明的;(四)職業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不符合要求的;(五)職業病防護設施未按照驗收意見整改的;(六)不符合職業病防治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定的其他情形的。(禁止行為),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3.“三同時”評審(驗收)工作程序,一、準備階段,(一)制定方案與報告驗收方案,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3.“三同時”評審(驗收)工作程序,一、準備階段,(二)邀請評審(驗收)人員,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專家庫專家;熟悉職業衛生工作且具有中級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具有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職業健康監護等相關專業經驗的注冊安全工程師。,注意事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33、組織外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評審(驗收)工作。建設單位應當由3名以上(總人數為單數)人員組成評審(驗收)組。存在直接利害關系人員(如評價設計單位人員)不能作為評審驗收組成員。,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3.“三同時”評審(驗收)工作程序,一、準備階段,(三)按擬定時間、地點召開評審(驗收)會議;(四)主持人宣布評審(驗收)組成員,并推選出評審(驗收)組組長。,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3.“三同時”評審(驗收)工作程序,二、評審(驗收)階段,(一)評審(驗收)技術工作交由評審(驗收)組組長主持。(二)建設、評價及設計等單位介紹有關情況:,驗收,建設單位負責人介紹建設項目概況。匯34、報評價報告或防護設施設計情況及主要內容。對評價報告或設計進行逐項評審;驗收時查看現場、審閱防護設施驗收資料,并逐項核查。根查閱相關資料或者現場查看等情況進行質詢,有關單位人員針對質詢內容進行說明。組長綜合統籌各成員的個人意見和結論最終形成評審組評審(驗收)意見。,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3.“三同時”評審(驗收)工作程序,三、總結階段,宣布評審(驗收)意見和結論。,建設項目相關各方對評審(驗收)意見和結論進行確認。,建設單位負責人對下一步整改工作進行部署。,報告、設計的修改完善以及防護設施整改,復核和簽字。建設單位應當將工作過程形成書面報告備查,其中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在驗收完成之日起35、20日內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交書面報告。,(一),(二),(三),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3.“三同時”評審(驗收)工作程序,四、信息公示,通過公告欄、網站等方式及時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的承擔單位、評價結論、評審時間及評審意見,以及職業病防護設施驗收時間、驗收方案和驗收意見等信息。,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工作流程圖,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工作與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必須分別滿足現有安全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評價、設計的法規、標準要求,可分上下冊,驗收與評審可一并進行;只有兩法合一,才能真正實現融合。,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