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環境與員工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培訓課件(126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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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770352
2023-10-16
1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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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體系系列課程之一,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培訓 主講:,課程注意事項,2023-10-13,一、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基本知識,2023-10-13,環境的概念:組織運行活動的外部存在,包括空氣、水、土地、自然資源、植物、動物、人,以及它們之間的相互關系。環境管理的目的:1、減少和控制污染物的排放;2、節能降耗。,2023-10-13,O:Occupation(職業)H:Health(健康)S:Safety(安全)A:Assessment(評估)S:Series(體系),何謂OHSAS?,2023-10-13,2023-10-13,二、ISO14001:2015(DIS),2023-2、10-13,ISO 14001:2015 改版重點內容,ISO14001:2015,一變,二減,六加,條文架構改變,刪減“管理代表”刪減“預防措施”,增加“組織背景”分析加強“風險”管理 增加“生命周期”之思維加強“外部供貨商/品/過程”管理加重“最高管理者的責任”加強“績效評估”,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4、-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2023-10-135、,2023-10-13,2023-10-13,2023-10-13,三、OHSAS18001:2007,本標準規定了對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要求,旨在使組織能夠控制其職業健康安全風險,并改進其職業健康安全績效。它既不規定具體的職業健康安全績效準則,也不提供詳細的管理體系設計規范。本標準適用于任何有以下愿望的組織:a)建立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以消除或盡可能降低可能暴露于與組織活動相關的職業健康安全危險源中的員工和其他相關方所面臨的風險;b)實施、保持和持續改進健康安全管理體系;c)確保組織自身符合其闡明的職業健康安全方針;,1 范圍(1),d)通過下列方式證實符合本標準:1)做出自我評價和自我6、聲明;2)尋求與組織有利益關系的一方(如顧客等)對其符合性的確認;3)尋求組織外部一方對其自我聲明的確認;4)尋求外部組織對其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認證。本標準中的所有要求旨在被納入到任何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中。其應用程度取決于組織的職業健康安全方針、活動性質、運行的風險與復雜性等因素。本標準旨在針對職業健康安全,而非諸如員工健身或健康計劃、產品安全、財產損失或環境影響等其他方面的健康和安全。,1 范圍(2),下列文件對于本標準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標準。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GB/T 19000-20087、 質量管理體系 基礎和術語(ISO 9000:2005)GB/T 24001-2004 環境管理體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ISO 14001:2004)GB/T 28002-2011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實施指南(OHSAS 18002:2008,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s-Guidelin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OHSAS 18001:2007)。,2 規范性引用文件,3.1 可接受的風險:根據組織法律義務和職業健康安全方針(3.16)已被組織降至可容許程度的風險3.2 審核:為獲得“審核8、證據”并對其進行客觀的評價,以確定滿足“審核準則”的程度所進行的系統的、獨立的并形成文件的過程。GB/T 19000-2008,3.9.1注1:獨立的不意味著必須來自組織外部。很多情況下,特別是在小型組織,獨立性可以通過擺脫與被審核活動之間無責任關系來證實。注2:有關“審核證據”和“審核準則”的進一步指南參見GB/T 19011-2003。,3 定義(1),3.3 持續改進:為了實現對整體職業健康安全績效(3.15)的改進,根據組織(3.17)的職業健康安全方針(3.16),不斷對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3.13)進行強化的過程。注1:該過程不必同時發生在活動的所有領域。注2:改編自GB/T 29、4001-2004,3.2。3.4 糾正措施:為消除已發現的不符合(3.11)或其他不期望情況的內容所采取的措施。注1:一個不符合可以有若干個原因。注2:采取糾正措施是為了防止再發生,而采取預防措施(3.19)是為了防止發生。GB/T19000-2008,3.6.5,3 定義(2),3.5 文件:信息及其承載的媒介。注:媒體可以是紙張,計算機磁盤、光盤或其他電子媒體,照片或標準樣品,或它們的組合。GB/T 24001-2004,3.4。3.6 危險源:可能導致人身傷害和(或)健康損害(3.8)的根源、狀態或行為,或其組合。3.7 危險源辨識:識別危險源(3.6)的存在并確定其特性的過程。3.810、 健康損害:可確認的、由工作活動和(或)工作相關狀況引起或加重的身體或精神的不良狀態。,3 定義(3),3.9 事件:發生或可能發生與工作相關的健康損害(3.8)或人身傷害(無論嚴重程度),或者死亡的情況。注1:事故是一種發生人身傷害、健康損害或死亡的事件。注2:未發生人身傷害、健康損害或死亡的事件通常稱為“未遂事件”。注3:緊急情況(參見4.4.7)是一種特殊類型的事件。3.10 相關方:工作場所(3.23)內外與組織(3.17)職業健康安全績效(3.15)有關或受其影響的個人或團體。3.11 不符合:未滿足要求。GB/T 19000-2008,3.6.2;GB/T 24001-2004,311、.15注:不符合可以使對下述要求的任何偏離:有關的工作標準、慣例、程序、法律法規要求等;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3.13)要求,3 定義(4),3.12 職業健康安全:影響或可能影響工作場所(3.23)內的員工或其他工作人員(包括臨時工和承包方員工)、訪問者或其他人員的健康安全的條件和因素。注:組織須遵守關于工作場所附件或暴露于工作所活動的人員和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要求。3.13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組織(3.17)管理體系的一部分,用于指定和實施組織的職業健康安全方針(3.16)并管理其職業健康安全風險(3.21)。注1:管理體系是用于制定方針和目標:并實現這些目標的一組相互關聯的要素。注12、2:管理體系包括組織結構、策劃活動(例如:包括風險評價、目標建立等)、職責、慣例、程序(3.19)、過程和資源。注3:改編自GB/T 24001-2004,3.8。,3 定義(5),3.14 職業健康安全目標:組織(3.17)自我設定的在職業健康安全績效(3.15)方面要達到的職業健康安全目的。注1:只要可行,目標應是可測量的。注2:條款4.3.3要求職業健康安全目標符合職業健康安全方針(3.16)。3.15 職業健康安全績效:組織(3.17)對其職業健康安全風險(3.21)進行管理所取得的可測量的結果。注1:職業健康安全績效測量包括測量組織控制措施的有效性。注2:在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3.13、13)背景下,結果也可根據組織(3.17)和職業健康安全方針(3.16)、職業健康安全目標(3.14)和其他職業健康安全績效要求測量出來。,3 定義(6),3.16 職業健康安全方針:最高管理者就組織(3.17)的職業健康安全績效(3.15)正式表述的總體意圖和方向。注1:職業健康安全方針為采取措施和設定職業健康安全目標(3.14)提供框架。注2:改編自GB/T 24001-2004,3.11。3.17 組織:具有自身職能和行政管理的公司、集團公司、商行、企事業單位、政府機構、社團或其結合體,或上述單位中具有自身職能和行政管理的一部分,無論其是否具有法人資格、公營或私營。注:對于擁有一個以上運14、行單位的組織,可以把一個運行單位視為一個組織。GB/T 24001-2004,3.16,3 定義(7),3.18 預防措施:為消除潛在不符合(3.11)或其他不期望潛在情況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注1:一個潛在不符合一顆有若干個原因。注2:采取預防措施是為了防止發生,而采取糾正措施(3.4)是為了防止再發生。GB/T 19000-2008,3.6.43.19 程序:為進行某項活動或過程所規定的途徑。注1:程序可以形成文件,也可以不形成文件。注2:當程序形成文件時,通常稱為“書面程序”或“形成文件的程序”。含有程序的文件(3.5)可稱為“程序文件”。GB/T 19000-2008,3.4.53.2015、 記錄:闡明所取得的結果或提供所從事活動的證據的文件(3.5)。GB/T 24001-2004,3.20,3 定義(8),3.21 風險:發生危險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與隨之引發的人身傷害或健康損害(3.8)的嚴重性的部分。3.22 風險評價:對危險源導致的風險(3.21)進行評估、對現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慮以及對風險是否可接受予以確定的過程。3.23 工作場所:在組織控制下實施工作相關活動的任何物理區域。注:在考慮工作場所的構成時,組織(3.17)宜考慮對如下人員的職業健康安全影響,例如:差旅或運輸(如駕駛、乘機、乘船或乘火車)、在客戶或顧客處所工作或在家工作的人員。,3 定義(9),16、組織應根據本標準的要求建立、實施、保持和持續改進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確定如何滿足這些要求,并形成文件。組織應界定其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范圍,并形成文件。,4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素,4.1 總要求,最高管理者應確定和批準本組織的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并確保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在界定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范圍內:a)適合于組織的職業健康安全風險的性質和規模;b)包括防止人身傷害與健康損害和對持續改進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與職業健康安全績效的承諾;c)包括至少遵守與其職業健康安全危險源有關的適用法律法規要求及組織應遵守的其他要求的承諾;d)為制定和評審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提供框架d)形成文件,付諸實施,并予以保17、持;e)傳達到所有在組織控制下的人員,使其認識各自的職業健康安全義務;f)可為相關方所獲取;g)定期評審,以確保其與組織保持相關和適宜。,4.2 職業健康安全方針,4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素,4.3.1 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措施的確定組織應建立、實施并保持程序,以持續進行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必要控制措施的確定。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的程序應考慮:a)常規和非常規的活動;b)所有進入工作場所的人員(包括承包方人員和訪問者)的活動;c)工作場所的設施(無論由本組織還是由外界所提供)。d)人的行為、能力和其他人為因素e)已識別的源于工作場所外,能夠對工作場所內組織控制下的人員的健康安全產生不18、利影響的危險源;,4.3 策劃,4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素,4.3.1 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措施的確定f)在工作場所附近,由組織控制下的工作相關活動所產生的危險源;注1:按環境因素對此類危險源進行評價可能更為合適。g)由本組織或外界所提供的工作場所的基礎設施、設備和材料;h)組織及其活動的變更、材料的變更,或計劃的變更;i)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更改包括臨時性變更等,及其對運行、過程和活動的影響;j)所有與風險評價和實施必要控制措施相關的適用法律義務(也可參見3.12的注);,4.3 策劃,4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素,4.3.1 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措施的確定k)對工作區域、過19、程、裝置、及其和(或)設備、操作程序和工作組織的設計,包括其對人的能力的適應性。組織用于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的方法應:在范圍、性質和時機方面進行界定,以確保其是主動的而非被動性的;提供風險的確認、風險優先次序的區分和風險文件的形成以及適當時控制措施的運用。對于變更管理,組織應在變更前,識別在組織內、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中或組織活動中與該變更相關的職業健康安全危險源和職業健康安全風險。,4.3 策劃,4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素,4.3.1 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措施的確定組織應確保在確定控制措施時考慮這些評價的結果。在確定控制措施或考慮變更現有控制措施時,應按如下順序考慮降低風險:a)消除20、;b)替代;c)工程控制措施;d)標志、警告和(或)管理控制措施;e)個體防護裝備。組織應將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措施的確定的結果形成文件并及時更新。在建立、實施和保持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時,組織應確保對職業健康安全風險和確定的控制措施得到考慮。注2:關于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措施的確定的進一步指南參見GB/T 28002。,4.3 策劃,4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素,4.3.2 法律和其他規要求組織應建立、實施并保持程序,以識別和獲取適用于本組織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職業健康安全要求。在建立、實施和保持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時,組織應確保對適用法律法規和組織應遵守的其他要求得到考慮。組織應使21、這方面的信息處于最新狀態。組織應向在其控制下工作的人員和其他有關的相關方傳達相關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信息。,4.3 策劃,4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素,4.3.3 目標和方案組織應在其內部相關職能和層次建立、實施和保持形成文件的職業健康安全目標。可行時,目標應可測量。目標應符合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包括對防止人身傷害與健康損害,符合適用法律法規要求與組織應遵守的其他要求,以及持續改進的承諾。在建立和評審目標時,組織應考慮法律法規要求和遵守的其他要求及其職業健康安全風險。組織還應考慮其可選技術方案,財務、運行和經營要求,以及有關的相關方的觀點。,4.3 策劃,4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素,4.3.322、 目標和方案組織應建立、實施和保持實現其目標的方案。方案至少應包括:a)為實現目標而對組織相關職能和層次的職責和權限的指定;b)實現目標的方法和時間表應定期和按計劃的時間間隔對方案進行評審,必要時進行調整,以確保目標得以實現。,4.3 策劃,4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素,4.4.1 資源、作用、職責、責任和權限最高管理者應對職業健康安全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承擔最終責任。最高管理者應通過以下方式證實其承諾:a)確保為建立、實施、保持和改進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提供必要的資源。注1:資源包括人力資源和專項技能、組織基礎設施、技術和財力資源。b)明確作用、分配職責和責任、授予權力以提供有效的職業健康23、安全管理:作用、職責、責任和權限應形成文件和予以溝通。,4.4 實施與運行,4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素,4.4.1 資源、作用、職責、責任和權限組織應任命最高管理者中的成員,承擔特定的職業健康安全職責,無論他(他們)是否還附有其他方面的職責,應明確界定如下作用和權限:a)確保按本標準建立、實施和保持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b)確保向最高管理者提交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績效報告,以供評審,并為改進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提供依據。注2:最高管理者中被任命者(比如大型組織中董事會或執委員會成員),在仍然保留責任的同時,可將他們的一些任務委派給下屬管理者代表。,4.4 實施與運行,4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24、要素,4.4.1 資源、作用、職責、責任和權限最高管理者中的被任命者其身份應對所有在本組織控制下工作的人員公開。所有承擔管理職責的人員,都應該表明其對職業健康安全績效持續改進的承諾。組織應確保工作場所的人員在其能控制的領域承擔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責任,包括遵守組織適用的職業健康安全要求。,4.4 實施與運行,4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素,4.4.2 能力、培訓和意識組織應確保在其控制下完全對職業健康安全有影響的任務和任何人員都具有相應的能力,該能力基于適當的教育、培訓和經歷。組織應保存相關的記錄。組織應確定與職業健康安全風險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相關的培訓需求。應提供培訓或采取其他措施在滿足這些25、需求,評價培訓或采取的措施的有效性,并保存相關記錄。組織應當建立、實施并保持程序,使在本組織控制下工作的人員意識到:,4.4 實施與運行,4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素,4.4.2 能力、培訓和意識 a)他們的工作活動和行為的實際或潛在的職業健康安全后果,以及改進個人表現的職業安全益處;b)他們在實現職業健康安全方針、程序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求,包括應急準備和響應要求(見4.4.7)方面的作用、職責和重要性 c)偏離規定的運行程序的潛在后果培訓程序應考慮不同層次的:a)職責、能力、語言技巧和文化程度;b)風險。,4.4 實施與運行,4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素,4.4.3 溝通、參與和協商426、.4.3.1 溝通:針對其職業健康安全危險源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組織建立、實施和保持程序,用于:a)在組織內的不同層次和職能進行內部溝通;b)與進入工作場所的承包方和其他訪問者進行溝通;c)接收、記錄和回應來自外部相關方的相關溝通。,4.4 實施與運行,4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素,4.4.3.2 參與和協商:組織建立、實施和保持程序,用于:a)工作人員:適當參與危險源的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措施的規定;適當參與事件調查參與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和目標的制定和評審對影響他們職業健康安全的任何變更進行協商對職業健康安全事務發表意見b)與承包方就影響他們的職業健康安全的變更進行協商。適當時,組織應確保27、與相關的外部相關方就有關的職業健康安全事務進行協商。,4.4 實施與運行,4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素,4.4.4 文件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應包括:a)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和目標;b)對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覆蓋范圍的描述;c)對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主要要素及其相互作用的描述,以及相關文件的查詢途徑;d)本標準所要求的文件,包括記錄;e)組織為確保對設計對其職業健康安全風險管理過程進行有效策劃、運行和控制所需的文件,包括記錄。注:重要的是,文件要與組織的復雜程度、相關的危險源和風險相匹配,按有效性和效率的要求使文件數量盡可能少。,4.4 實施與運行,4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素,4.4.5 文28、件控制應對本標準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所要求的文件進行控制。記錄是一種特殊的文件,應依據4.5.4的要求進行控制。組織應建立、實施并保持程序,以規定:a)在文件發布前進行審批,確保其充分性和適宜性;b)必要時對文件進行評審和更新,并重新審批;c)確保對文件的更改和現行修訂狀態做出標識;d)確保在使用處能得到適用文件的有關版本;e)確保文件自己清楚,易于識別;f)確保對策劃的運行職業健康安全體系所需的外來文件做出標識,并對其發放予以控制;防止對過期文件的非預期使用。若須保留,則應做出適當標識。,4.4 實施與運行,4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素,4.4.6 運行控制組織應確定那些與已辨識的、需實施29、必要控制措施的危險源有關的運行和活動。以管理職業健康安全風險。這應包括變更管理(參見4.3.1)。對于這些運行和活動,組織應實施并保持:a)適合組織及其活動的運行控制措施;組織應把這些運行控制措施納入其總體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中。b)與采購的貨物、設備和服務相關的控制措施;c)與進入工作場所的承包方和訪問者相關的控制措施;d)形成文件的程序,以避免因其缺乏而可能偏離職業建卡安全方針和目標;規定的運行準則,以避免因其缺乏而可能偏離職業建卡安全方針和目標。,4.4 實施與運行,4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素,4.4.7 應急準備和響應組織建立、實施和保持程序,用于:a)識別潛在的緊急情況;b)對此30、緊急情況做出響應。組織應對實際的緊急情況做出響應,防止和減少相關的職業健康安全不良后果。組織在策劃應急響應時,應考慮有關相關方的需求,如應急服務機構、相鄰組織和居民組織也應定期測試其響應緊急情況的程序,可行時,可讓有關的相關方適當參與其中。組織應定期評審期應急準備和相應程序,必要時對其進行修訂,特別是在定期測試和緊急情況發生后(參見4.5.3),4.4 實施與運行,4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素,4.5.1 績效測量和監視組織應建立、實施并保持程序,對職業健康安全績效進行例行監視和測量。程序應規定:a)適合組織需要的定性和定量測量;b)對組織的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滿足程度的監視;c)對控制措施有效性31、(既針對健康也針對安全)的監視;d)主動性的績效測量,即監視是否符合職業健康安全方案、控制措施和運行準則;,4.5 檢查,4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素,4.5.1 績效測量和監視e)被動性的績效測量,即監視健康損害、事件(包括事故、“未遂事故”等)和其他不良職業健康安全績效的歷史證據;f)對監視和測量的數據和結果的記錄,以便于其后續的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的分析。如果測量或監視績效需要設備,適當時,組織應建立并保持程序,對此類設備進行校準和維護。應保存校準和維護活動及其結果的記錄。,4.5 檢查,4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素,4.5.2 合規性評價4.5.2.1 為了履行遵守法律法規要求的承諾(參32、見4.2c),組織應建立、實施并保持程序,以定期評價對適用法律法規的遵守情況(參見4.3.2)。組織應保存定期評價結果的記錄。4.5.2.2 組織應評價對應遵守的其他要求的遵守情況(參見4.3.2)。這可以和4.3.2.1中所要求的評價一起進行,也可另外制定程序,分別進行評價。組織應保存定期評價結果的記錄。注:對不同法律法規要求的定期評價的頻次可以有所不同。組織對不同的應遵守的其他要求,定期評價的頻次可以有所不同。,4.5 檢查,4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素,4.5.3 事件調查、不符合、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4.5.3.1 事件調查組織建立、實施和保持程序,記錄、調查和分析事件,以便:a)確定內33、在的、可能導致或有助于事件發生的職業健康安全缺陷和其他因素;b)識別對采取糾正措施的需求;c)識別采取預防措施的可能性;d)識別持續改進的可能性;e)溝通調查結果。調查應及時開展。對任何已識別的糾正措施的需求或預防措施的機會,應依據4.5.3.2相關要求進行處理。事件調查的結果應形成文件和保存。,4.5 檢查,4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素,4.5.3 事件調查、不符合、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4.5.3.2不符合、糾正和預防措施組織建立、實施和保持程序,以處理實際和潛在的不符合,并采取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程序應明確下述要求:a)識別和糾正不符合,采取措施以減輕其職業健康安全后果;b)調查不符合,確定34、其原因,并采取措施以避免其再度發生;c)評價預防不符合的措施需求,并采取適當措施,以避免不符合的發生;d)記錄和溝通所采取的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的后果;e)評審所采取的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的有效性。,4.5 檢查,4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素,4.5.3 事件調查、不符合、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4.5.3.2不符合、糾正和預防措施對于糾正措施或預防措施中識別出新的變化的危險源,或者對新的或變化的控制措施的需求的情況,程序應要求對擬定的措施在實施之前須經過風險評價。為消除實際和潛在不符合的原因而采取的任何糾正或預防措施,應與問題的嚴重性相適應,并與面臨的職業健康安全風險相匹配。對因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而引35、起的任何必要變化,組織應確保其體現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中。,4.5 檢查,4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素,4.5.4 記錄控制組織應建立并保持必要的記錄,用于證實符合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求和本標準要求,以及所實現的結果。組織應建立、實施和保持程序,用于記錄的標識、貯存、保護、檢索、保留和處置。記錄應保持字跡清楚,標識明確,并可追溯。,4.5 檢查,4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素,4.5.5 內部審核組織應確保按照計劃的時間間隔對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進行內部審核,目的是:a)確定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是否:1)符合組織對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的策劃安排,包括本標準的要求;2)得到了正確的實施和保持;336、)有效滿足組織的方針和目標。b)向管理者報告審核結果的信息。組織應基于組織活動的風險評價結果和以前的審核結果,策劃、制定、實施和保持審核方案。,4.5 檢查,4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素,4.5.5 內部審核應建立、實施和保持審核程序,以明確:a)關于策劃和實施審核、報告審核結果和保存相關記錄的職責、能力和要求b)審核準則、范圍、頻次和方法的確定。審核員的選擇和審核的實施均應確保審核過程的客觀性和公正性。,4.5 檢查,4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素,最高管理者應按計劃的時間間隔,對組織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進行評審,以確保其持續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評審應包括評價改進的可能性和對職業健康安全37、管理體系進行修改的需求,包括對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和職業健康安全目標的修改需求。應保存管理評審記錄。管理評審的輸入應該包括:a)內部審核的合規性評價結果;b)參與和協商的結果(參見4.4.3);c)來自外部相關方的相關溝通信息,包括投訴;d)組織的職業健康安全績效;,4.6 管理評審,4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素,e)目標的實現程度;f)事件調查、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的狀況;g)以前管理評審的后續措施;h)客觀環境的變化,包括與職業健康安全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發展;i)改進建議。,4.6 管理評審,4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素,管理評審的輸出應符合組織持續改進的承諾,并應包括與如下方面可能的更改有關的任何決策和措施:a)職業安全健康安全績效;b)職業安全健康安全方針;c)資源;d)其他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素。管理評審的相關輸出應可供溝通和協商(4.4.3)。,4.6 管理評審,4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素,2023-10-13,討論與交流,貴我心想事成交流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