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培訓課件(66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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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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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1 總 則,1.0.1 為預防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火災,減少火災危害,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制定本規范。1.0.2 本規范適用于新建、改建和擴建等各類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防火。1.0.3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防火,必須遵循國家有關方針、政策,針對不同施工現場的火災特點,立足自防自救,采取可靠防火措施,做到安全可靠、經濟合理、方便適用。1.0.4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防火,除應符合本規范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2 術 語,2.0.1 臨時用房 Temporary construction 2.0.2 臨時設施 Temporary facility2.0.2、3 臨時消防設施 Temporary fire control facility 2.0.4 臨時疏散通道 Temporary evacuation route 2.0.5 臨時消防救援場地 Temporary fire fighting and rescue site,3 總平面布局,3.1 一般規定3.1.1 臨時用房、臨時設施的布置應滿足現場防火、滅火及人員安全疏散的要求。3.1.2 下列臨時用房和臨時設施應納入施工現場總平面布局:1 施工現場的出入口、圍墻、圍擋;2 場內臨時道路;3 給水管網或管路和配電線路敷設或架設的走向、高度;4 施工現場辦公用房、宿舍、發電機房、配電房、可燃材料3、庫房、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房、可燃材料堆場及其加工場、固定動火作業場等;5 臨時消防車道、消防救援場地和消防水源。,3 總平面布局,3.1.3 施工現場出入口的設置應滿足消防車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數量不宜少于2個。當確有困難只能設置1個出入口時,應在施工現場內設置滿足消防車通行的環形道路。3.1.4 施工現場臨時辦公、生活、生產、物料存貯等功能區宜相對獨立布置,防火間距應符合本規范第3.2.1條及第3.2.2條要求。3.1.5 固定動火作業場應布置在可燃材料堆場及其加工場、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房等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宜布置在臨時辦公用房、宿舍、可燃材料庫房、在建工程等全年最小頻率風4、向的上風側。,3 總平面布局,3.1.6 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房應遠離明火作業區、人員密集區和建筑物相對集中區。3.1.7 可燃材料堆場及其加工場、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房不應布置在架空電力線下。,3 總平面布局,3.2 防火間距3.2.1 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房與在建工程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場及其加工場、固定動火作業場與在建工程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10m,其它臨時用房、臨時設施與在建工程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6m。,3 總平面布局,3.2.2 施工現場主要臨時用房、臨時設施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表3.2.2 的規定,當辦公用房、宿舍成組布置時,其防火間距可適當減小,但應符合以下要求:1.每組臨時用房5、的棟數不應超過10 棟,組與組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8m;2.組內臨時用房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3.5m;當建筑構件燃燒性能等級為A級時,其防火間距可減少到3m。,3 總平面布局,表3.2.2 施工現場主要臨時臨時用房、臨時設施的防火間距(m),注:1 臨時用房、臨時設施的防火間距應按臨時用房外墻外邊線或堆場、作業場、作業棚邊線間的最小距離計算,如臨時用 房外墻有突出可燃構件時,應從其突出可燃構件的外緣算起。2 兩棟臨時用房相鄰較高一面的外墻為防火墻時,防火間距不限。3 本表未規定的,可按同等火災危險性的臨時用房、臨時設施的防火間距確定。,3 總平面布局,3.3 消防車道3.3.1 施工現場內6、應設置臨時消防車道,臨時消防車道與在建工程、臨時用房、可燃材料堆場及其加工場的距離,不宜小于5m,且不宜大于40m;施工現場周邊道路滿足消防車通行及滅火救援要求時,施工現場內可不設置臨時消防車道。3.3.2 臨時消防車道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1 臨時消防車道宜為環形,如設置環形車道確有困難,應在消防車道盡端設置尺寸不小于12m12m的回車場;2 臨時消防車道的凈寬度和凈空高度均不應小于4m;3 臨時消防車道的右側應設置消防車行進路線指示標識;4 臨時消防車道路基、路面及其下部設施應能承受消防車通行壓力及工作荷載。,3 總平面布局,3.3.3 下列建筑應設置環形臨時消防車道,設置環形臨時消防車道7、確有困難時,除應按本規范3.3.2條的要求設置回車場外,尚應按本規范第3.3.4條的要求設置臨時消防救援場地:1 建筑高度大于24m 的在建工程;2 建筑工程單體占地面積大于3000的在建工程;3 超過10棟,且為成組布置的臨時用房。,3 總平面布局,3.3.4 臨時消防救援場地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1 臨時消防救援場地應在在建工程裝飾裝修階段設置;2 臨時消防救援場地應設置在成組布置的臨時用房場地的長邊一側及在建工程的長邊一側;3 場地寬度應滿足消防車正常操作要求且不應小于6m,與在建工程外腳手架的凈距不宜小于2m,且不宜超過6m。,4 建筑防火,4.1 一般規定4.1.1 臨時用房和在建工8、程應采取可靠的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 等防火技術措施。4.1.2 臨時用房的防火設計應根據其使用性質及火災危險性等情況進行確定。4.1.3 在建工程防火設計應根據施工性質、建筑高度、建筑規模及結構特點等情況進行確定。,火災的危害,俗話說:火災猛于虎,火過人才空近幾年來,我國平均每年發生火災約4萬起,死2000多人,傷30004000人,每年火災造成的直接財產損失10多億元,尤其是造成幾十人、幾百人死亡的特大惡性火災時有發生2010年上半年,全國共發生火災73317起,死亡656人,受傷271人,直接財產損失79290.7萬元,特別重大火災 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9、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重大火災 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較大火災 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一般火災 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火災的等級分類,4 建筑防火,4.2 臨時用房防火4.2.1 宿舍、辦公用房的防火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1 建筑構件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為A 級。當采用金屬夾芯板材時,其芯材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為A 級;2 建筑層數不應超過3層,每層建筑面積不應大于10、300;3 層數為3層或每層建筑面積大于200時,應設置不少于2 部疏散樓梯,房間疏散門至疏散樓梯的最大距離不應大于25m;4 單面布置用房時,疏散走道的凈寬度不應小于1.0m;雙面布置用房時,疏散走道的凈寬度不應小于1.5m;5 疏散樓梯的凈寬度不應小于疏散走道的凈寬度;,4 建筑防火,6 宿舍房間的建筑面積不應大于30,其它房間的建筑面積不宜大于100;7 房間內任一點至最近疏散門的距離不應大于15m,房門的凈寬度不應小于0.8m,房間建筑面積超過50時,房門的凈寬度不應小于1.2m;8 隔墻應從樓地面基層隔斷至頂板基層底面。,4 建筑防火,4.2.2 發電機房、變配電房、廚房操作間、鍋爐11、房、可燃材料庫房及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房的防火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1 建筑構件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為A級;2 層數應為1層,建筑面積不應大于200;3 可燃材料庫房單個房間的建筑面積不應超過30,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房單個房間的建筑面積不應超過20;4 房間內任一點至最近疏散門的距離不應大于10m,房門的凈寬度不應小于0.8m。,4 建筑防火,4.2.3 其他防火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1 宿舍、辦公用房不應與廚房操作間、鍋爐房、變配電房等組合建造;2 會議室、文化娛樂室等人員密集的房間應設置在臨時用房的第一層,其疏散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學習目的,4 建筑防火,4.3 在建工程防火4.3.1 在建工程作業場12、所的臨時疏散通道應采用不燃、難燃材料建造并與在建工程結構施工同步設置,也可利用在建工程施工完畢的水平結構、樓梯。4.3.2 在建工程作業場所臨時疏散通道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1 耐火極限不應低于0.5h;2 設置在地面上的臨時疏散通道,其凈寬度不應小于1.5m;利用在建工程施工完畢的水平結構、樓梯作臨時疏散通,其凈寬度不應小于1.0m;用于疏散的爬梯及設置在腳手架上的臨時疏散通道,其凈寬度不應小于0.6m;,4 建筑防火,3 臨時疏散通道為坡道時,且坡度大于25時,應修建樓梯或臺階踏步或設置防滑條;4 臨時疏散通道不宜采用爬梯,確需采用爬梯時,應有可靠固定措施;5 臨時疏散通道的側面如為臨空面13、,必須沿臨空面設置高度不小于1.2m 的防護欄桿;6 臨時疏散通道設置在腳手架上時,腳手架應采用不燃材料搭設;7 臨時疏散通道應設置明顯的疏散指示標識;8 臨時疏散通道應設置照明設施。,4 建筑防火,4.3.3 既有建筑進行擴建、改建施工時,必須明確劃分施工區和非施工區。施工區不得營業、使用和居住;非施工區繼續營業、使用和居住時,應符合下列要求:1 施工區和非施工區之間應采用不開設門、窗、洞口的耐火極限不低于3.0h的不燃燒體隔墻進行防火分隔;2 非施工區內的消防設施應完好和有效,疏散通道應保持暢通,并應落實日常值班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施工區的消防安全應配有專人值守,發生火情應能立即處置;14、4 施工單位應向居住和使用者進行消防宣傳教育、告知建筑消防設施、疏散通道的位置及使用方法,同時應組織進行疏散演練;,4 建筑防火,5 外腳手架搭設不應影響安全疏散、消防車正常通行及滅火救援操作;外腳手架搭設長度不應超過該建筑物外立面周長的二分之一。4.3.4 外腳手架、支模架的架體宜采用不燃或難燃材料搭設,其中,下列工程的外腳手架、支模架的架體應采用不燃材料搭設:1 高層建筑;2 既有建筑改造工程。,4 建筑防火,4.3.5 下列安全防護網應采用阻燃型安全防護網:1 高層建筑外腳手架的安全防護網;2 既有建筑外墻改造時,其外腳手架的安全防護網;3 臨時疏散通道的安全防護網。4.3.6 作業場所15、應設置明顯的疏散指示標志,其指示方向應指向最近的臨時疏散通道入口。4.3.7 作業層的醒目位置應設置安全疏散示意圖。,吉林市商業大廈重大火災共造成19人死亡、24人受傷,過火面積約15830平方米,案例1:2010年11月5日,案例2:2010年11月6日,廣東省汕頭市澄海區美園新區民居發生火災事故,造成5人死亡、4人重傷:,因修繕工地 百年古建筑被焚毀,案例3:2010年11月13日,清華大學內清華學堂,施工人員居住現場且使用明火8名涉嫌人員依法刑事拘留。,究其緣由?,案例4:成都公交車火災,火災 27人死亡,74人受傷成都公交集團總經理引咎辭職,案例5:上海商學院宿舍起火 四女生跳樓身亡,16、5 臨時消防設施,5.1 一般規定5.1.1 施工現場應設置滅火器、臨時消防給水系統和臨時消防應急照明等臨時消防設施。5.1.2 臨時消防設施應與在建工程的施工同步設置。房屋建筑工程中,臨時消防設施的設置與在建工程主體結構施工進度的差距不應超過3層。5.1.3 施工現場在建工程可利用已具備使用條件的永久性消防設施作為臨時消防設施。當永久性消防設施無法滿足使用要求時,應增設臨時消防設施,并應符合本規范第5.25.4節的有關規定。,5 臨時消防設施,5.1.4 施工現場的消火栓泵應采用專用消防配電線路。專用消防配電線路應自施工現場總配電箱的總斷路器上端接入,且應保持不間斷供電。5.1.5 地下工程17、的施工作業場所宜配備防毒面具。5.1.6 臨時消防給水系統的貯水池、消火栓泵、室內消防豎管及水泵接合器等,應設有醒目標識。,5 臨時消防設施,5.2 滅火器5.2.1 在建工程及臨時用房的下列場所應配置滅火器:1 易燃易爆危險品存放及使用場所;2 動火作業場所;3 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場所;4 廚房操作間、鍋爐房、發電機房、變配電房、設備用房、辦公用房、宿舍等臨時用房;5 其他具有火災危險的場所。5.2.2 施工現場滅火器配置應符合下列規定:1 滅火器的類型應與配備場所可能發生火災類型相匹配;2 滅火器的最低配置標準應符合表5.2.2-1 的規定;,5 臨時消防設施,表5.2.2-1 滅火18、器最低配置標準,5 臨時消防設施,3 滅火器的配置數量應按照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50140)經計算確定,且每個場所的滅火器數量不應少于2 具。4 滅火器的最大保護距離應符合表5.2.2-2 的規定。,5 臨時消防設施,表5.2.2-2 滅火器的最大保護距離(m),5 臨時消防設施,5.3 臨時消防給水系統5.3.1 施工現場或其附近應設置穩定、可靠的水源,并應能滿足施工現場臨時消防用水的需要。消防水源可采用市政給水管網或天然水源。當采用天然水源時,應采取措施確保冰凍季節、枯水期最低水位時順利取水,并滿足臨時消防用水量的要求。5.3.2 臨時消防用水量應為臨時室外消防用水量與臨時室內消防19、用水量之和。,5 臨時消防設施,5.3.3 臨時室外消防用水量應按臨時用房和在建工程的臨時室外消防用水量的較大者確定,施工現場火災次數可按同時發生1 次確定。5.3.4 臨時用房建筑面積之和大于1000或在建工程單體體積大于10000m3時,應設置臨時室外消防給水系統。當施工現場處于市政消火栓150m保護范圍內且市政消火栓的數量滿足室外消防用水量要求時,可不設置臨時室外消防給水系統。,5 臨時消防設施,5.3.5 臨時用房的臨時室外消防用水量不應小于表5.3.5 的規定。表5.3.5 臨時用房的臨時室外消防用水量,5 臨時消防設施,5.3.6 在建工程的臨時室外消防用水量不應小于表5.3.6 20、的規定。表5.3.6 在建工程的臨時室外消防用水量,5 臨時消防設施,5.3.7 施工現場臨時室外消防給水系統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1 給水管網宜布置成環狀;2 臨時室外消防給水干管的管徑應依據施工現場臨時消防用水量和干管內水流計算速度進行計算確定,且不應小于 DN 100;3 室外消火栓應沿在建工程、臨時用房及可燃材料堆場及其加工場均勻布置,距在建工程、臨時用房及可燃材料堆場及其加工場的外邊線不應小于5m;4 消火栓的間距不應大于120m;5 消火栓的最大保護半徑不應大于150m。,5 臨時消防設施,5.3.8 建筑高度大于24m 或單體體積超過30000m3的在建工程,應設置臨時室內消防給21、水系統。5.3.9 在建工程的臨時室內消防用水量不應小于表5.3.9 的規定。表5.3.9 在建工程的臨時室內消防用水量,5 臨時消防設施,5.3.10 在建工程室內臨時消防豎管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1 消防豎管的設置位置應便于消防人員操作,其數量不應少于2 根,當結構封頂時,應將消防豎管設置成環狀;2 消防豎管的管徑應根據在建工程臨時消防用水量、豎管內水流計算速度進行計算確定,且不應小于DN 100。5.3.11 設置室內消防給水系統的在建工程,應設消防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泵接合器應設置在室外便于消防車取水的部位,與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取水口的距離宜為15m40m。,5 臨時消防設施,5.3.22、12 設置臨時室內消防給水系統的在建工程,各結構層均應設置室內消火栓接口及消防軟管接口,并應符合下列規定:1 消火栓接口及軟管接口應設置在位置明顯且易于操作的部位;2 消火栓接口的前端應設置截止閥;3 消火栓接口或軟管接口的間距,多層建筑不大于50m,高層建筑不大于30m。5.3.13 在建工程結構施工完畢的每層樓梯處,應設置消防水槍、水帶及軟管,且每個設置點不少于2套。,5 臨時消防設施,5.3.14 高度超過100m 的在建工程,應在適當樓層增設臨時中轉水池及加壓水泵。中轉水池的有效容積不應少于10m3,上下兩個中轉水池的高差不宜超過100m。5.3.15 臨時消防給水系統的給水壓力應滿足23、消防水槍充實水柱長度不小于10m的要求;給水壓力不能滿足要求時,應設置消火栓泵,消火栓泵不應少于2 臺,且應互為備用;消火栓泵宜設置自動啟動裝置。,5 臨時消防設施,5.3.16 當外部消防水源不能滿足施工現場的臨時消防用水量要求時,應在施工現場設置臨時貯水池。臨時貯水池宜設置在便于消防車取水的部位,其有效容積不應小于施工現場火災延續時間內一次滅火的全部消防用水量。5.3.17 施工現場臨時消防給水系統應與施工現場生產、生活給水系統合并設置,但應設置將生產、生活用水轉為消防用水的應急閥門。應急閥門不應超過2 個,且應設置在易于操作的場所,并設置明顯標識。5.3.18 嚴寒和寒冷地區的現場臨時消24、防給水系統,應采取防凍措施。,5 臨時消防設施,5.4 應急照明5.4.1 施工現場的下列場所應配備臨時應急照明。1 自備發電機房及變、配電房;2 水泵房;3 無天然采光的作業場所及疏散通道;4 高度超過100m 的在建工程的室內疏散通道;5 發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其他場所。5.4.2 作業場所應急照明的照度不應低于正常工作所需照度的90%,疏散通道的照度值不應小于0.5lx。5.4.3 臨時消防應急照明燈具宜選用自備電源的應急照明燈具,自備電源的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小于60min。,6 防火管理,6.1 一般規定6.1.1 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25、責。分包單位應向總承包單位負責,并應服從總承包單位的管理,同時應承擔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消防責任和義務。6.1.2 監理單位應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實施監理。6.1.3 施工單位應根據建設項目規模、現場消防安全管理的重點,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及義務消防組織,并應確定消防安全負責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同時應落實相關人員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6 防火管理,6.1.4 施工單位應針對施工現場可能導致火災發生的施工作業及其他活動,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1 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2 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險品管理制度。3 用火、用電、用氣管理制度。4 消防安26、全檢查制度。5 應急預案演練制度。,6 防火管理,6.1.5 施工單位應編制施工現場防火技術方案,并應根據現場情況變化及時對其修改、完善。防火技術方案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1 施工現場重大火災危險源辨識。2 施工現場防火技術措施。3 臨時消防設施、臨時疏散設施配備。4 臨時消防設施和消防警示標識布置圖。,6 防火管理,6.1.6 施工單位應編制施工現場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1 應急滅火處置機構及各級人員應急處置職責。2 報警、接警處置的程序和通訊聯絡的方式。3 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4 應急疏散及救援的程序和措施。,6 防火管理,6.1.7 施工人員進場前27、,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向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防火安全教育和培訓應包括下列內容:1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技術方案、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的主要內容。2 施工現場臨時消防設施的性能及使用、維護方法。3 撲滅初起火災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4 報火警、接警的程序和方法。,6 防火管理,6.1.8 施工作業前,施工現場的施工管理人員應向作業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技術交底。消防安全技術交底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1 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火災的部位或環節;2 施工過程應采取的防火措施及應配備的臨時消防設施;3 初起火災的撲救方法及注意事項;4 逃生方法及路線。,6 防火管理,6.1.9 施工28、過程中,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負責人應定期組織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進行檢查。消防安全檢查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1 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管理是否落實。2 動火作業的防火措施是否落實。3 用火、用電、用氣是否存在違章操作,電、氣焊及保溫防水施工是否執行操作規程。4 臨時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5 臨時消防車道及臨時疏散設施是否暢通。,6 防火管理,6.1.10 施工單位應依據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定期開展滅火及應急疏散的演練。6.1.11 施工單位應做好并保存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的相關文件和記錄,建立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檔案。,6.2 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險品管理6.2.1 用于在建工程的保溫29、防水、裝飾及防腐等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符合設計要求。6.2.2 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險品應按計劃限量進場。進場后,可燃材料宜存放于庫房內,如露天存放時,應分類成垛堆放,垛高不應超過2m,單垛體積不應超過50m3,垛與垛之間的最小間距不應小于2m,且采用不燃或難燃材料覆蓋;易燃易爆危險品應分類專庫儲存,庫房內通風良好,并設置嚴禁明火標志。6.2.3 室內使用油漆及其有機溶劑、乙二胺、冷底子油或其他可燃、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物資作業時,應保持良好通風,作業場所嚴禁明火,并應避免產生靜電。6.2.4 施工產生的可燃、易燃建筑垃圾或余料,應及時清理。,6 防火管理,6.3 用火、用電、用氣管理6.3.30、1 施工現場用火,應符合下列要求:1 動火作業應辦理動火許可證;動火許可證的簽發人收到動火申請后,應前往現場查驗并確認動火作業的防火措施落實后,方可簽發動火許可證。2 動火操作人員應具有相應資格。3 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熱等動火作業前,應對作業現場的可燃物進行清理;對于作業現場及其附近無法移走的可燃物,應采用不燃材料對其覆蓋或隔離。4 施工作業安排時,宜將動火作業安排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業前進行。確需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業之后進行動火作業,應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6 防火管理,5 裸露的可燃材料上嚴禁直接進行動火作業。6 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熱等動火作業,應配備滅火器材,并設動火監31、護人進行現場監護,每個動火作業點均應設置一個監護人。7 五級(含五級)以上風力時,應停止焊接、切割等室外動火作業,否則應采取可靠的擋風措施。8 動火作業后,應對現場進行檢查,確認無火災危險后,動火操作人員方可離開。9 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嚴禁明火。10 施工現場不應采用明火取暖。11 廚房操作間爐灶使用完畢后,應將爐火熄滅,排油煙機及油煙管道應定期清理油垢。,6 防火管理,6.3.2 施工現場用電,應符合下列要求:1 施工現場供用電設施的設計、施工、運行、維護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GB50194 的要求。2 電氣線路應具有相應的絕緣強度和機械強度,嚴禁使用絕緣老化32、或失去絕緣性能的電氣線路,嚴禁在電氣線路上懸掛物品。破損、燒焦的插座、插頭應及時更換。3 電氣設備與可燃、易燃易爆和腐蝕性物品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4 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按危險場所等級選用相應的電氣設備。,6 防火管理,5 配電屏上每個電氣回路應設置漏電保護器、過載保護器,距配電屏2m范圍內不應堆放可燃物,5m范圍內不應設置可能產生較多易燃、易爆氣體、粉塵的作業區。6 可燃材料庫房不應使用高熱燈具,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房內應使用防爆燈具。7 普通燈具與易燃物距離不宜小于300mm,聚光燈、碘鎢燈等高熱燈具與易燃物距離不宜小于500mm。8 電氣設備不應超負荷運行或帶故障使用。9 禁止私自改裝33、現場供用電設施。10 應定期對電氣設備和線路的運行及維護情況進行檢查。,6 防火管理,6.3.3 施工現場用氣,應符合下列要求:1 儲裝氣體的罐瓶及其附件應合格、完好和有效;嚴禁使用減壓器及其他附件缺損的氧氣瓶,嚴禁使用乙炔專用減壓器、回火防止器及其他附件缺損的乙炔瓶。2 氣瓶運輸、存放、使用時,應符合下列規定:1)氣瓶應保持直立狀態,并采取防傾倒措施,乙炔瓶嚴禁橫躺臥放。2)嚴禁碰撞、敲打、拋擲、滾動氣瓶。3)氣瓶應遠離火源,距火源距離不應小于10m,并應采取避免高溫和防止暴曬的措施。4)燃氣儲裝瓶罐應設置防靜電裝置。,6 防火管理,3 氣瓶應分類儲存,庫房內通風良好;空瓶和實瓶同庫存放時,34、應分開放置,兩者間距不應小于1.5m。4 氣瓶使用時,應符合下列規定:1)使用前,應檢查氣瓶及氣瓶附件的完好性,檢查連接氣路的氣密性,并采取避免氣體泄漏的措施,嚴禁使用已老化的橡皮氣管。2)氧氣瓶與乙炔瓶的工作間距不應小于5m,氣瓶與明火作業點的距離不應小于10m。3)冬季使用氣瓶,如瓶閥、減壓器等發生凍結,嚴禁用火烘烤或用鐵器敲擊瓶閥,禁止猛擰減壓器的調節螺絲。4)氧氣瓶內剩余氣體的壓力不應小于0.1MPa。5)氣瓶用后應及時歸庫。,6 防火管理,6.4 其他施工管理6.4.1 施工現場的重點防火部位或區域應設置防火警示標識。6.4.2 施工單位應做好施工現場臨時消防設施的日常維護工作,對已35、失效、損壞或丟失的消防設施應及時更換、修復或補充。6.4.3 臨時消防車道、臨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應保持暢通,不得遮擋、挪動疏散指示標識,不得挪用消防設施。6.4.4 施工期間,不應拆除臨時消防設施及臨時疏散設施。6.4.5 施工現場嚴禁吸煙。,6 防火管理,1 為便于在執行本規范條文時區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1)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正面詞采用“必須”;反面詞采用“嚴禁”;2)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正面詞采用“應”;反面詞采用“不應”和“不得”;3)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正面詞采用“宜”;反面詞采用“不宜”;4)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采用“可”。2 條文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標準執行的寫法為:“應符合的規定”或“應按執行”。,本規范用詞說明,謝 謝 各 位!,關注 消防珍愛 生命 共享平安每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