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事故預防、調查、分析處理及建檔管理(102頁).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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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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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產安全事故管理,年 月,01/前言,目錄,CONTENTS,02/事故的基本概念,03/導致事故的危險因素,04/事故管理(預防、調查、分析、處理、建檔),01 前 言,前言,前言,1、安全生產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形勢,1989年發布施行的國務院關于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和1991年發布施行的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愈來愈不適應市場經濟年代的需要。,之前的規定已經不適應新形勢,由過去以國有和集體所有制為主發展為現在多種所有制生產經營單位并存,特別是私營、個體等非公有制生產經營單位在數量上占據多數,并且出現了公司、合伙企業、合作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等多樣化的組織形式。生產經營單位的內2、部管理和決策機制也隨之多樣化、復雜化,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提出了新的課題。,生產經營單位復雜化,前言,在國民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的同時,安全生產形勢十分嚴峻,特別是礦山、道路交通、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等行業或領域事故多發。,安全形勢嚴峻,安全生產監管體制發生了較大變化(但是還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如安全管理機制、法制建設速度跟不上形勢發展的需要),各級政府特別是地方政府要在安全生產工作中負有越來越重要的職責,安全生產監管體制有些落后,社會各屆對于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關注度越來越高,強烈呼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更加統一的工作程序,進一步規范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安全事故報告與調查受關注3、度越來越高,1、安全生產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形勢,前言,事故報告中的問題突出,責任追究的力度不夠,沒有建立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相銜接配合的機制,事故報告的問題,01,02,03,1、安全生產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形勢,前言,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493號令),2002年9月原國家局報國家經貿委,20032006年國務院法制辦、國家局調研修改,2007年3月28日溫家寶總理主持國務院第17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07年6月1日起實施,前言,條例的適用范圍,條例的適用范圍,條例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造成人身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的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4、條例的普遍、銜接、選擇、參照、排除適用,條例的普遍適用(第二條)條例的銜接適用(第四十五條)條例的選擇適用(第四十四條第一款)條例的參照適用(第四十四條第二款)條例的排除適用(第二條),前言,條例規定的事故分級三要素,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一5、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與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安全生產事故專項應急預案事故分級相一致,條例規定的生產安全事故分級,前言,事故報告主體報告程序報告時限報告內容事故現場救援與強制措施等;,事故的分級調查調查機關調查組組成及職責調查內容等;,事故定性責任主體調查報告批復 處理意見實施處理信息公布等,事故報告主體報告程序報告時限報告內容事故現場救援與強制措施等;,條例確定的四項基本法律制度,前言,01,02,03,04,政府授權、委托部門牽頭開展事故調查工作機制,事故調查組成員和單位相互配合工作機制,事故行政調查與技術調6、查結合工作機制,事故調查過程中行政機關與司法機關協調工作機制,四項工作機制,條例確定的四項工作機制,02 事故的基本概念,事故管理,危險辨識,風險評價,消除或減輕危險源,預防控制,預測預警,災害保險,報告,應急救援,調查處理,統計分析,事故的基本概念,條例確定的四項工作機制,事故的特性,因果性,偶然性,必然性,再現性,潛在性,規律性,因果性,事故的基本概念,因果性,事故是一系列原因作用的結果。,偶然性,相同條件下,事故可能發生也可能不發生;相同事故的后果有巨大的差異。,必然性,只要存在著發生的條件,事故終究要發生。,規律性,事故是一種客觀現象,其內部各因素之間有著必然的聯系,潛在性,事故發生的7、條件往往隱藏在許多表面現象之下。,再現性,同樣的事故可以不斷反復發生。,預測性,對未來的某段時間里、某個范圍內發生事故的可能性的大小已能有法預測。,事故的基本概念,03 導致事故的危險因素,01,02,03,04,本節目錄,概論,管理的缺陷,物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導致事故的危險因素,導致事故的危險因素:概論事故的致因理論,因果連鎖論(原因:人),環境缺陷,人的不安全行為,事故隱患,意外事件,傷害,導致事故的危險因素,人與機的軌跡交叉理論(原因:人和物),人失誤,物缺陷,事故,導致事故的危險因素:概論事故的致因理論,導致事故的危險因素,環 境,能量意外釋放理論,在正常生產過程中,能量受8、到種種約束和限制,按照人們的意志流動、轉換和做功。如果由于某種原因,使能量失去控制而意外地逸出或釋放,則稱發生了事故。當意外釋放的能量達及人體且超過其承受能力,則人體將受到傷害。,人、機、料、法、環,產品、服務,能量,意外釋放,受控,受控,導致事故的危險因素:概論事故的致因理論,導致事故的危險因素,造成事故的原因,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管理的缺陷,安全管理涉及到,全員全面全過程,導致事故的危險因素:概論事故的致因理論,導致事故的危險因素,導致事故的危險因素,概論構成事故的原因分析,管理的缺陷,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符合性,安全管理體系、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預防事故發生的組織措施的完9、善性,操作者和管理者安全素質高低及對不安全行為的控制,導致事故的危險因素,01,02,03,04,05,沒有按規定對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或未經工種考試合格就上崗操作,缺乏安全操作規程或不健全,對現場工作缺乏檢查或指導錯誤,違章指揮、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違反勞動紀律,玩忽職守,安全措施、安全信號、安全標志、安全用具、個人防護用品缺乏或有缺陷,管理的缺陷具體為,導致事故的危險因素,廠址,從廠址的工程地質、地形、自然災害、周圍環境、氣象條件、資源交通、搶險救災支持條件等方面進行分析。,廠址,廠區平面布局,總圖功能分區(生產、管理、輔助生產、生活區)布置;高溫、有害物質、噪聲、輻射、易燃、易爆10、危險品設施布置;工藝流程布置、建筑物、構筑物布置;風向、安全距離、衛生防護距離等。,物的不安全狀態,導致事故的危險因素,廠區平面布局,運輸線路及碼頭廠區道路、廠區鐵路、危險品裝卸區、廠區碼頭等。,建(構)筑物,結構、防火、防爆、朝向、采光、運輸、操作、安全、運輸等通道、開門,生產衛生設施等。,生產工藝過程,物料(毒性、腐蝕性、燃爆性、有害性)溫度、壓力、速度、純度、作業及控制條件,事故及失控狀態。,物的不安全狀態,導致事故的危險因素,機械設備,運動零部件和工件、操作條件、檢修作業、誤運轉和誤操作。,電氣設備,斷電、觸電、火災、爆炸、誤運轉和誤操作,靜電、雷電。,化工設備,裝置:高溫、低溫、腐11、蝕、高壓、振動、關鍵部位的備用設備、控制、操作、檢修和故障、失誤時的緊急異常情況。,危險性設備,危險性較大設備、高處作業設備,特殊設備,特殊單體設備、裝置:鍋爐房、乙炔站、氧氣站、石油庫、危險品庫等。,物的不安全狀態:生產設備、裝置,導致事故的危險因素,粉塵、毒物、噪聲、振動、強光、輻射、高溫、低溫、等有害作業部位。儀器、儀表、工具、工位器具、工卡量具等。管理設施、事故應急搶救設施、和輔助生產、生活a衛生設施等。進入管轄范圍的其它設備、設施、物資等。,物的不安全狀態,導致事故的危險因素,指操作者在操作過程中的不符合規定或安全的導致傷害后果的行為,人的缺陷:知識缺陷,知識缺陷的特性具有絕對性(一12、個人相對于知識海洋,知識總是不足的)、可自覺性(大凡知識缺乏都可自我感覺到)、可伸縮性(有時夠,有時不夠。此地夠,彼地不夠)、可轉移性(可傳授,也可以訛傳訛)。,人的缺陷:生理心理缺陷,生理心理功能性缺陷的特點相對性(大家都有,程度有別)、不自覺性(自身缺陷往往不可自覺或自我感覺到了,而缺陷卻以顯現出來)、個體性(功能性缺陷只能是個人所有)、極限性(功能不會無限大)、波動性(一個人的功能強弱生理、病理、心理、經歷、環境等因素影響制約)。,人的不安全行為,導致事故的危險因素,生理心理缺陷的表現,常見不安全心理,性格的差異生理負荷極限意志與情感因素天賦資質隱傷后天的訓練病態反應生理心理低潮期從眾心13、理與行為。,好奇心虛榮心僥幸心,知識的有效期,知識本身的先進;本人知識的有效利用期,指操作者在操作過程中的不符合規定或安全的導致傷害后果的行為,人的不安全行為,導致事故的危險因素,操作現場常見的不安全行為,設備傳動部分防護罩(欄)缺損或未關好就開車操作。檢修帶電設備時在配電開關處不斷電或不掛警示牌。進入機械設備內檢修運轉部件不設人監護或未采取重復斷開動力源措施。任意開動非本工種設備。,人的不安全行為,導致事故的危險因素,特種作業非持證者獨立進行操作。超限(如載荷、速度、壓力、溫度、期限等)使用設備。非特種作業者從事特種作業。設備上有安全裝置,而開車操作時不用。開動被查封設備。危險作業無人監護或14、未經安技部門審批。任意拆除設備上的安全、照明、信號、防火、防爆裝置和警示標志、顯示儀器。,操作現場常見的不安全行為,人的不安全行為,導致事故的危險因素,使用未經審批的臨時電源線或使用時不掛臨時線牌。檢修高壓線路或電器,不停電、不驗電、不跨接地線。使用非安全電壓燈具作業。帶負荷運行時斷開回路配電閘刀或總開關。潮濕地面、容器內或金屬構架內使用非雙重絕緣的電動工具工作。容器內作業時不使用通風設備。,操作現場常見的不安全行為,人的不安全行為,導致事故的危險因素,高處作業往地面任意扔物件。違反起重“十不吊”。開動無卷揚限位器的起重設備工作。貨梯載人運行。非崗位人員任意在危險、要害、動力站房區域內逗留。焊15、接未經完全清洗和充分通風的盛裝過易燃易爆物品的封閉容器和管道。禁火區抽煙或動火。,操作現場常見的不安全行為,人的不安全行為,導致事故的危險因素,物件堆放超高、不穩妥就結束工作。開動情況不明的電源或動力源開關、閘、閥。其它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長發者不戴工作帽進入生產區域。高處作業或在有高處作業、有機械化運輸設備下面工作而不戴安全帽的。進入現場穿高跟鞋的。高處作業穿硬底鞋的。電氣作業不穿絕緣鞋的。,操作現場常見的不安全行為,人的不安全行為,導致事故的危險因素,帶電作業(檢修)不帶絕緣手套的。旋轉機床切削時戴手套操作的。高處作業不使用安全帶的。操作旋轉設備或進行檢修試車時散開衣襟、戴圍巾、頭巾或穿裙16、子、系領帶操作的。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溫作業場所穿化纖料服裝操作的。其它違反防護用品使用規定的。,操作現場常見的不安全行為,人的不安全行為,導致事故的危險因素,04 事故管理(預防、調查、分析、處理、建檔),1,2,4,5,3,6,事故預防,事故報告,事故調查,事故檔案,事故處理,事故分析,事故管理,2,4,事故報告,事故分析,預防過程,事故的預防,事故管理,預防對策,事故,傷害,緊急對策,事故對策,事故的預防,事故管理,預防對策,管理對策,教育對策,技術對策,預防對策,事故預防,對工廠規劃、設備設計、工藝操 作、機器維修等方面,采用安全技術和衛生技術的手,實現生產的本質安全化。,“,”,工程17、技術對策,事故預防,工程技術對策,事故預防,除了具體的硬技術以外,根據現代安全管理的特點,技術對策的重點還包括從系統的角度解決安全問題。,“,”,工程技術對策,事故預防,用安全系統工程的理論分析事故致因,指導總體的安全設計,使工程項目在設計、施工、投產的整個運行過程中都貫穿實現系統安全工程的思想。,工程技術對策舉例,工程技術對策,事故預防,工程技術對策是實現本質安全,從根本上保證安全生產的最基本措施。,工程技術對策,事故預防,教育對策定義,教育對策就是通過社會教育、學校教育、工廠教育等不同途徑,對社會每一個公民、每一個勞動者傳授和訓練安全方面應有的態度、知識和操作技能。其中最重要的是企業的安全18、教育。,教育對策,事故預防,三級安全教育,變換工種(場所)安全教育,復工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四新(新材料、新設備、新技術、新工藝)教育,全員安全教育,復訓教育,班組長安全教育,中層以上干部安全教育,教育對策,事故預防,包括國家或政府部門進行的宏觀安全監察管理和企業內進行各種(微觀)安全。,宏觀安全監察管理,是國家職能部門綜合管理職業安全健康工作的體現,是保證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得以正確執行的基本手段。,01,02,管理對策,事故預防,宏觀安全監察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指定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及政策;從工程技術和組織管理角度對經濟部門的生產安全進行監督。,管理對策,事故預防,企業內部微觀安全19、管理,管理對策,事故預防,企業內部微觀安全管理是企業生產安全的重要保證,也是管理對策的核心。,安全管理體系的建立;設備、作業環境的技術管理與控制措施;人員的管理;群眾性監督管理等,包括:,人身傷亡后所支出的費用,醫療費用(含護理費用)喪葬及撫恤費用補助及救濟費用歇工工資,01,02,03,善后處理費用,處理事故的事務性費用;現場搶救費用;清理現場費用;事故罰款和賠償費用,財產損失價值,固定資產損失價值和流動資產損失價值。,直接經濟損失,事故處理工作流程圖,事故報告,事故報告,01,02,03,04,時限性原則,全面性原則,禁止性原則,逐級上報原則,及時、立即,準確、完整、要補報,情況緊急或必要20、時也可越級上報。,不得遲報、漏報、謊報、瞞報;,事故報告的原則,事故現場有關人員,事故單位負責人,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安監總局、有關部委、省級政府向國務院報告。,01,02,03,04,05,事故報告的主體,事故報告的程序,事故現場有關人員,立即,報告時間,人員,單位負責人,1小時內,安全監管部門、有關部門,2小時內,事故補報,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道路交通、火災 事故7日內),傷亡人數發生變化,事故發生單位、安監部門和有關部門應及時補報。,事故報告的時限,事故報告的時限,事故單位概況,事故時間、地點、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其他情況,已經采取的措施,事故的死21、亡人數或涉險人數、直接經濟損失;,事故報告的內容,事故的報告,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單位負責人,啟動預案、組織搶救、防止擴大,采取措施,人員,政府及有關部門負責人,趕赴現場、組織救援,有關單位、人員,保護現場、保護證據、做好記錄,接到事故報告后的措施,公安機關,強制措施、立案偵查、追捕歸案,接到事故報告后的措施,調查程序,事故調查,四大原則,1,2,3,4,政府負責、分級實施的原則,相互配合、提高效率的原則,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四不放過”原則,事故調查處理的原則,特大事故,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部門,調查部門,事故等級,重大事故,省級政府或其22、授權、委托部門,較大事故,市級政府或其授權、委托部門,各個級別事故調查部門,一般事故,縣級政府或其授權、委托部門,特別重大事故以下等級事故,事故發生地與事故發生單位不在同一個縣級以上行政區域,由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負責調查。其中未造成傷亡的縣級政府可以委托事故單位調查。,提級調查,上級認為必要時,變更調查,傷亡人數變化時,事故調查權,調查組組長,有關政府指定,調查組常委,安全監管部門、主管部門、監察機關、公安機關、工會,邀請單位,人民檢察院參加,聘請人員,專家,調查組組長,調查組組長主持事故調查組工作,事故調查組組成,調查權了解事故情況,獲得權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詢問權詢問負責人和有關人員,23、調查權了解事故情況,調查權了解事故情況,權利,移交義務,誠信公正、恪盡職守,遵守紀律、保守秘密,義務,另:未經組長許可,不得擅自發布信息,事故調查組的權利和義務,查明事故經過、原因;查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認定事故性質和事故責任;提出對責任者的處理建議;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調查報告。,事故調查組的職責,事故調查的時限,事故發生之日起60日;,特殊情況經政府批準可以延長,期限60日;,報送事故報告日為調查結束日。,01,02,03,事故調查的時限,1.事故發生單位2.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3.事故發生單位直接負責人4.事故發生單位直接責任人,工會公民技術鑒定單位公安部門24、,勞動保障部門監察機關人民檢察院,1.地方人民政府直接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2.安全生產監管部門直接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3.有安監職責的部門直接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1.中介機構2.中介機構相關人員3.事故調查人員,事故報告和調查,事故報告和調查,事故經過和救援情況,事故原因和性質,防范和整改措施,01,02,03,04,05,06,另:附具有關證據;簽名。,事故調查報告內容,調查內容,現場勘察與物證搜集,對損壞的物件、部件、碎片、殘留物、致害物的位置等,均應貼上標簽,注明時間、地點、管理者;所有物件應保持原樣,不準沖洗擦拭;對健康有害的物品,應采取不損壞原始證據的安全防護措施。,事故調查,事故現場攝25、影,方位拍照 要能反映事故現場在周圍環境中的位置。全面拍照 要能反映事故現場各部分之間的聯系。中心拍照,反映事故現場中心情況。細目拍照 揭示事故直接原因的痕跡物、致害物。人體拍照 反映傷亡者主要受傷和造成死亡的傷害部位。,事故調查,調查內容,事故圖繪制,根據事故類別和規模以及調查工作的需要,應繪出事故調查分析所必須了解的信息示意圖。如建筑物平面圖、剖面圖,事故現場涉及范圍圖,設備或工、器具構造簡圖、流程圖,受害者位置圖,事故時人員位置及疏散(活動)圖,破壞物立面圖或展開圖等。,事故調查,調查內容,證人材料收集,盡快收集證人口述材料,然后認真考慮其真實性,聽取管理干部和員工的意見。,事故調查,調26、查內容,事故事實材料收集,與事故鑒別、記錄有關的材料,事故發生的單位、地點、時間、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姓名、性別、年齡、文化程度、職業、技術等級、工齡、本工種工齡、支付工資形式;受害人和肇事者的技術情況;出事當天,受害人和肇事者什么時間開始工作、工作內容、工作量、作業程序、操作時的動作或位置,受害人和肇事者過去的事故記錄。,事故調查,調查內容,事故發生的有關材料,事故發生前的設備、設施等的性能和質量狀況;對使用的材料,必要時進行物理性能或化學性能實驗分析;有關設計和工藝方面的技術文件、工作指令和規章制度方面的資料及執行情況;關于環境方面的情況,如照明、溫度、濕通風、聲響、色彩、道路、工作面情況以及27、工作環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質取樣分析記錄;個人防護措施狀況,即個人防護用品的有效性、質量、使用范圍;出事前受害者和肇事者的健康和精神狀態;其他有可能與事故有關的細節或因素。,事故事實材料收集,事故調查,調查內容,整理和閱讀調查材料,01,02,03,04,分析傷害方式(從傷害部位、性質、起因物、至害物、傷害方式、不安全狀態、不安全行為分析),確定事故的直接原因,確定事故的間接原因,事故原因分析的基本步驟,一般從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間接原因,從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再分清主次,并進行責任分析。,事故分析,管理失誤,不安全狀態,不安全行為,起因物,加害物,行為人,事故,人的因素,軌跡交叉論,事故分28、析,受傷部位,受傷性質,起因物,不安全狀態,傷害方式,致因物,不安全行為,在分析事故原因時,應從直接原因(直接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入手,即從機械、物質或環境的不安全狀態和日的不安全行為入手。,事故分析,原因分析,直接原因,間接原因,全部原因,確定導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后,逐步深入到間接原因方面(指直接原因得以產生和存在的原因)進行分析,找出事故基本原因,從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事故分析,原因分析,事故間接原因主要按以下方面進行分析:,技術上和設計上有缺陷,如工業構件、建筑物、機械設備、儀器儀表、工藝過程、操作方法、維修檢驗等的設計、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問題;教育培訓不夠或未經培訓,缺乏或不懂安全操29、作知識;勞動組織不合理;對現場工作缺乏檢查或指導錯誤;沒有安全操作規程或不健全;沒有或不認真實施防范措施,的事故隱患整改不力;其他。,事故分析,原因分析(間接原因),責任分析,根據事故調查所確認的事實,通過對事故原因的分析,確定事故的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并根據其在事故發生中的作用,確定事故的主要和次要責任者。,“,”,事故分析,防范措施分析,管理措施,教育措施,技術措施,事故分析,責任分析,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四不放過”原則,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責任者和周圍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處理,493號令,事故批復權,處理程序,處理依據,行30、政處罰法,事故批復的時限,治安管理處罰法,事故責任的落實,刑法,整改措施的落實,事故處理,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一般事故,省級政府,市級政府,縣級政府,國務院或者授權部門,事故處理批復權限,15日,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30+30,特大事故,自收到事故調查報告之日起,事故批復權限,按事故批復落實,有權機關的行政處罰;有權機關對國家工作人員的處分;,事故單位對責任者的處理,涉嫌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向社會公布,事故批復權限,事故責任落實,01,02,03,04,事故單位吸取事故教訓,事故單位落實整改措施,工會和職工監督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實,安監部門監督檢查,整改措施落實,對主要責任人31、的處罰,對事故單位的處罰,對公務人員的處分,處罰主體,01,02,03,04,事故處罰,違法行為,不立即組織事故搶救的;,遲報或者漏報事故的;,事故調查期間擅離職守的,處罰,處上年收入4080%,構成犯罪的,處以刑罰,對主要責任人的處罰(一),違法行為,謊報或者瞞報事故的,偽造或者破壞事故現場的,轉移隱匿財產的,處罰,處上年收入60100%的罰款,構成犯罪的,處以刑罰,銷毀有關證據、資料的,作偽證或指使他人作偽證的,事故后逃匿的,拒絕調查或拒絕提供情況資料的,注意:此處罰含主管人和直接負責人。,對主要責任人的處罰(二),違法行為,未依法履行職責,導致事故發生的,處罰,一般事故處上年收入30%;32、較大事故處上年收入40%;重大事故處上年收入60%;特大事故處上年收入80%,構成犯罪的,處以刑罰,對主要責任人的處罰(三),違法行為,未依法履行職責,導致事故發生的,處罰,對主要負責人:自刑罰執行完畢或撤職處分之日起,5年禁入。,對事故單位有關人員和中介組織及其相關人員:實施資格罰。,對主要責任人的處罰(四),違法行為,謊報或者瞞報事故的;偽造或者破壞事故現場的;轉移隱匿財產的;銷毀有關證據、資料的;拒絕調查或拒絕提供情況資料的;作偽證或指使他人作偽證的;事故后逃匿的;,處罰,處100500萬元的罰款,對事故單位的處罰(一),違法行為,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處罰,一般事故10-20萬元;較大33、事故20-50萬元;重大事故50-200萬元;特大事故200-500萬元。同時:暫扣或者吊銷有關證照,對事故單位的處罰(二),違法行為,不立即組織事故搶救的;遲報、漏報、謊報、瞞報事故的;阻礙、干涉事故調查的;作偽證或指使他人作偽證的;對調查不負責任,只是調查有重大疏漏的;包庇、袒護責任人;事故調查中打擊報復的;拖延或拒絕落實事故處理的;,處罰,依法給予處分,對公務人員的處分,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有權部門,有權部門,罰款主體,處分主體,資格罰主體,處罰主體,事故建檔,事故檔案是記載事故的發生、調查、登記、處理全過程的全部文字資料的總和。,其主要內容包括,事故檔案,2023-10-18,102,一崗雙責責任清單編制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