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罐區安全管理要求及防范措施培訓課件(27頁).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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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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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罐區安全管理知識罐區安全管理要求及防范措施罐區事故案例及原因分析,罐區安全管理-主要內容,甲、乙、丙類液體儲罐區,液化石油氣儲罐區,可燃、助燃氣體儲罐區,應與裝卸區、輔助生產區及辦公區分開布置。儲罐區與周邊企業、居民區、辦公區域、架空電力線、明火、配電房、生產廠房、倉庫以及與其泵房、裝卸鶴管的安全間距應符合要求;儲罐區中儲罐與儲罐之間的安全間距、儲罐與防火堤之間的安全間距、儲罐與廠外道路和廠內道路的安全間距等。,罐區安全管理 罐區平面布置注意事項,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主要參考依據:,甲、乙、丙類液體儲罐區的每個防火堤內,宜布置火災危險性類別相同或相近的儲罐;沸溢性液體2、儲罐與非沸溢性液體儲罐不應布置在同一防火堤內。,罐區安全管理及防范措施,液化石油氣儲罐組或儲罐區四周應設置高度不小于1.0m 的不燃燒體實體防護墻;甲、乙、丙類液體的地上式、半地下式儲罐或儲罐組,其四周應設置不燃燒體防火堤;防火堤的有效容量不應小于其中最大儲罐的容量(固定頂罐要求大于一個最大油罐的容積;浮頂或內浮頂不應小于一個最大油罐容量的一半);防火堤內側基腳線至立式儲罐外壁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罐壁高度的一半;防火堤內的儲罐布置不宜超過2 排,單罐容量小于等于1000m3 且閃點大于120的液體儲罐不宜超過4 排,罐區防火墻、防火堤,防火堤的設計高度應比計算高度高出0.2m,且其高度應為1.03、2.2m,并應在防火堤的適當位置設置滅火時便于消防隊員進出防火堤的踏步;油罐組防火堤的人行踏步不應少于兩處,且應處于不同的方位上;高于1.5m的防火堤人行踏步應該設置護欄;嚴禁在防火堤上開洞,管道穿越防火堤處應采用非燃燒材料嚴密填實;含油污水排水管應在防火堤的出口處設置水封設施,雨水排水管應設置閥門等封閉、隔離裝置;防火堤內不能設置機泵及配電箱;,罐區防火墻、防火堤,油罐的接地應執行防雷接地有關規定石油庫設計規范 GB50074-2002 第14.2.1、2、3條款規定,鋼油罐必須作防雷接地,其接地點不應小于兩處,接地沿油罐周長的間距,不宜大于30m。接地電阻不宜大于10。罐區管線的接地,依據4、石油庫設計規范 GB50074-2002 14.3.9、10條,地上或管溝敷設的輸油管道的始端、未端、分支處以及直線段每隔200300m處,應設置防靜電和防感應雷的接地裝置。地上或管溝敷設的輸油管道的防靜電接地裝置可與防感應雷的接地裝置合用,接地電阻不宜大于30,接地點宜設在固定管墩(架)處。,儲罐、管線的接地點分布、電阻值,油罐內壁使用的防靜電防腐涂料情況、其涂料的體電阻率情況根據液體石油產品靜電安全規程GB133482009中第4.1.2條規定,油罐內壁應使用防靜電防腐涂料,涂料的體系電阻率應低于108.m,面電阻率應低于109。,儲罐、管線的接地點分布、電阻值,輕質油品的進出管口的位置根5、據液體石油產品靜電安全規程GB133482009中第4.1.3條規定,輕質油品的進油出油口必須接近油罐底部。,儲罐、管線的接地點分布、電阻值,進入油罐的油品流速根據液體石油產品靜電安全規程GB133482009中第4.1.4條規定,對于電導率低于50pS/m的液體石油產品,在注入口未浸沒前,初始流速不應大于1m/s,當浸沒200mm時,可逐步提高流速,但最大流速不應超過7m/s。如果采用其他有效防靜電措施,可不受上述限制。,儲罐、管線的接地點分布、電阻值,浮頂油罐浮頂連線浮頂油罐浮頂連線是油罐必不可少的防雷防靜電措施。根據石油庫設計規范 GB50074-2002中第14.2.3條規定,浮頂油罐6、連接導線應選用橫截面不小于25mm2的軟銅復絞線。對于內浮頂油罐,鋼質浮盤油罐連接導線應選用橫截面不小于16mm2的軟銅復絞線;鋁質浮盤油罐連接導線應選用直徑不小于1.8mm的不銹鋼鋼絲繩。根據液體石油產品靜電安全規程GB133482009中第4.1.5條規定,罐內禁止存在任何未接地的浮動物。,儲罐、管線的接地點分布、電阻值,油罐區內人員的防靜電要求液體石油產品靜電安全規程GB133482009第3.7.1條規定,爆炸氣體環境作業人員應穿防靜電工作服、防靜電工作鞋、襪,且應配置導靜電地面。第3.7.2條規定,禁止在爆炸危險場所穿脫衣服、帽子或類似物。石油庫設計規范 GB50074-2002 第7、14.3.13 條,甲、乙、丙A類油品(原油除外)作業場所(泵房的門外、儲罐的上罐扶梯入口處、裝卸作業區內操作平臺的扶梯入口處),應設消除人體靜電裝置。,儲罐、管線的接地點分布、電阻值,油罐接地斷接卡根據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GB5005794有關規定,油罐接地連線必須設置斷接卡,斷接卡必須用不小于M10的螺栓連接,其接觸電阻必須不大于0.03。接地斷接卡必須暴露在明處,不得埋入水泥中或地下。斷接卡與接地線不得水平放置在地面上,斷接卡距地面高度為0.3m0.8m之間。,儲罐、管線的接地點分布、電阻值,罐區采樣、檢尺、測溫 液體石油產品靜電安全規程(GB133482009)第4.10.1條款規定“采8、樣、檢尺、測溫 工具的金屬部件應可靠接地。”第4.10.2條款“繩索、油尺等應采用單位長度電阻值1105-1107/m或表面電阻和體電阻率分別低于1109及1108的靜電亞導體材料”,第4.10.4條款“進行采樣作業時,不得猛拉快提,上提速度不大于0.5m/s,下放速度不大于1m/s”。,儲罐、管線的接地點分布、電阻值,儲罐的上罐扶梯入口處、裝卸作業區內操作平臺的扶梯入口處,應設消除人體靜電裝置;對爆炸、火災危險場所內可能產生靜電危險的設備和管道,均應采取靜電接地措施;儲存甲、乙、丙A類油品的鋼油罐,應采取防靜電措施;鋼油罐的防雷接地裝置可兼作防靜電接地裝置;甲、乙、丙A類油品的汽車油罐車或油9、桶罐裝設施,應設置與油罐車或油桶跨接的防靜電接地裝置;油品裝卸場所用于跨接的防靜電接地裝置,宜采用能檢測接地狀況的防靜電接地儀器;,靜電夾,罐區防靜電措施,安全閥:液化烴的儲罐應設安全閥,安全閥應按規定定期檢查,并至少每年校驗一次;呼吸閥:甲、乙類液體的固定頂罐的通氣管上應設呼吸閥;儲存甲、乙類油品的固定頂油罐和地上臥式油罐的通氣管上應裝設呼吸閥,呼吸閥應定期檢查,并每年做一次校驗;阻火器:儲存甲、乙、丙A類油品的固定頂罐、儲存甲、乙類油品的臥式油罐、儲存丙A類油品的地上臥式油罐的通氣管上必須裝設阻火器,阻火器每半年檢查一次,檢查阻火芯件是否阻塞、變形、腐蝕;,罐區常用安全附件,17,液位計和10、高液位報警器:可燃液體的儲罐應設液位計,易燃易爆儲罐應設高液位報警和高高液位自動聯鎖切斷進料措施,并定期檢查和測試;溫度計:液化烴的儲罐、可燃液體的儲罐應設溫度計,溫度計應定期檢查和校驗;壓力表:液化烴的儲罐、有惰性氣體(如氮氣)防護的儲罐應設壓力表,壓力表應按規定定期檢查和校驗。,罐區常用安全附件,對油品儲罐區架空線路應定期進行巡檢,并注意沿線環境情況,遇異常氣候時應作特殊巡檢;線路停電檢修前,應填寫停電通知單,停電線路的開關上應懸掛警示標志牌。對高壓電氣設備和線路進行檢修,須按電業部門的有關要求進行;當在被檢修的停電設備附近有其他帶電設備或裸露的帶電體時,應保持足夠的電氣間距或采取可靠的絕11、緣隔離、屏障保護措施;在油品儲罐區,禁止對設備、線路進行帶電維護、檢修作業;在非爆炸危險區內,因工作需要,應進行帶電檢修時,應符合有關安全規定。,罐區檢修安全管理,山東昌邑石化有限公司,遇有強雷雨天氣時,應暫停收、發、輸轉作業;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作業,作業過程中作業人員應穿防靜電工作服,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工具,嚴守崗位,防止跑油、溢油、混油等事故;容器內應避免出現細長的導電性突出物和避免物料高速剝離;罐車卸油,輕質油品應靜置15min以上,粘質油品應靜置20min以上;汽車罐車裝油作業前后,插入和提起鶴管均應靜置2min以上,鶴管應輕提輕放;油罐汽車接地線的連接,應在油罐開蓋以前進行,接地線12、的拆除應在裝卸完畢,封閉罐蓋以后進行;,罐區裝卸作業安全管理,使用軟管或輸油臂輸送油品前,應做電氣連續性檢查。遵循先搭接線后接管,作業后先拆管后拆搭接線的原則;罐車裝卸前和裝卸后均應經過規定的靜置時間,方可進行檢尺、測溫、取樣、拆除接地線等作業;罐車靜電接地線應接在罐車的專用接地端子板上,嚴禁接在裝卸油口處;嚴禁噴濺式裝卸油作業。裝車鶴管應插到距罐底部不大于0.2m處。裝車初速度不宜大于1 ms,裝車速度不應大于4.5ms;儲罐儲液不得超過安全高度,應有防止超裝的措施;當采用金屬管嘴或金屬漏斗向金屬油桶裝油時,必須保持良好的接觸或連接,并可靠接地;裝卸作業現場應設置監護人員,加強監督檢查,制止13、“三違”作業。,21,儲罐區儲罐應加以編號,并與罐區分布圖相一致;儲罐區應設置安全警示牌、危險品周知卡;構成重大危險源的,應有重大危險源標識。,包括:基本的理化特性、基本的化學危險、危害性、泄漏應急處置、滅火方法和滅火劑等。,罐區安全標識,液化石油氣及閃點低于28,沸點低于85的易燃液體儲罐,無絕熱措施時,應設冷水噴淋設施,以達到降溫的目的;槽車充裝環節,應采用金屬軟管或以金屬萬向管道充裝系統代替充裝軟管安監總管三(2010)186號,槽車應停放在規定區域,設置止滑墊,同時卸料時做好靜電接地;易燃、可燃液體和可燃氣體儲罐區內,不應有與儲罐無關的管道、電纜等穿越;儲罐區照明設施齊全,但需符合防爆14、規定,灌裝動力設備應采用相應等級的防爆電器;儲罐區無臟、亂、差、銹、漏,無雜物、雜草等易燃物;罐區值班巡檢人員應及時巡檢,及時發現及消除各類隱患。,罐區其他防火防爆措施,山東昌邑石化有限公司,嚴禁攜帶火柴、打火機、香煙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罐區;臨時施工人員應接受安全教育,進入罐區應佩戴臨時出入證;外來人員因公進入罐區應辦理相關手續,并由罐區有關人員陪同;罐區、裝卸作業區、泵房等爆炸危險區域,禁止使用非防爆移動通信設備。司機與押車人員穿戴防靜電工作服、工作鞋,載油車有防止產生火花的安全措施;油罐汽車應有可靠的靜電接地部位,罐車的靜電接地拖帶應保持有效長度,符合接地要求。,罐區人員、車輛進出,罐15、區安全事故成因分析,中國石油蘭州石化分公司2010年“1.7”316號罐區火災爆炸事故,經初步分析,此次事故原因是:裂解碳四球罐(R202)內物料從出口管線彎頭處發生泄漏并迅速擴大,泄漏的裂解碳四達到爆炸極限,遇點火源后發生空間爆炸,進而引起周邊儲罐泄漏、著火和爆炸 事故暴露出作為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316罐區安全設防等級低,早期投用的儲罐本質安全水平、自動化水平不高和應急管理薄弱等問題。316號罐區發生爆炸后,導致十一個儲罐相繼發生連環爆燃。巨大的爆炸氣浪將貯罐殘片拋至100多米外,爆炸沖擊波將停靠在該罐區西南兩側廠區專用鐵路線上的二十節槽罐車掀翻,距離爆炸中心位置七百米范圍內的工藝設施全16、部被損毀,中心區過火面積達八千平方米,周邊兩公里范圍內房屋門窗玻璃被沖擊波震碎,周邊二十公里區域內均有明顯震感。,中國石油蘭州石化分公司2010年“1.7”316號罐區事故,2004年7月16日15時11分,天津分公司油品作業部重柴油罐區發生一起爆炸火災事故。事故導致1臺5000立方米的拱頂油罐報廢。,天津石化公司“7.16”重柴油罐區火災爆炸事故,事故原因是罐區動火安全措施不落實。事故發生時該罐正在進行消防豎管改造。泡沫豎管上部法蘭所加盲板不符合要求,8條螺栓只加了5條且沒有擰緊。15日切割消防豎管下部環管時盲板起到了隔離作用而沒有發生事故,在將環管割除過程中產生的應力造成盲板錯位。16日再次動火時沒有檢查盲板狀況,在現場條件已經發生變化而沒有進行危害辨識,措施不落實。可燃氣體泄漏,遇明火回燃造成罐內上部可燃氣體爆炸、起火。,天津石化公司“7.16”重柴油罐區火災爆炸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