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培訓課件(63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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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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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有關問題,第 一 講 綜述,一、特種設備法規體系二、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修訂概況三、新容規的總體構成、修訂思路,法規體系為: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法規、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安全技術規范)。標準體系為:按標準化法規定,中國標準分為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四個層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又分為強制性和推薦性標準兩類。保障人體健康、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和法律、法規規定強制執行的標準是強制性標準,其他標準是推薦性標準。,一、特種設備法規體系,特種設備法規標準體系框架為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安全技術規范引用標準”五個層次。第一層次:法律特2、種設備安全法(已正式啟動制定程序)第二層次:行政法規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已頒布)特種設備地方性法規,1、特種設備法規標準體系框架,第三層次:行政規章事故處理規定等總局令 特種設備地方政府規章第四層次:安全技術規范各項技術規程、規 則,強制性國家標 準第五層次:安全技術規范,引用標準,第一層次:法律全國人大通過的法律擬定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相關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 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品檢驗法第二層次:行政法規、法規性文件、地方性法規國務院批準的條 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 通過的條例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承壓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浙江省特種設備3、安全管理條例等,第三層次: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行政規章 指以部門令頒布的部門規章以及地方政府令頒布的地方政府規章,如氣瓶安全監察規定、鍋爐壓力容器制造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層次:安全技術規范、強制性國家標準 指經過規定的編制、審定程序,由部門首長簽署、以總局名義公布的規范性文件(規程、規則等)和強制性國家標準,如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GB15098(鋼制壓力容器)。規范是監察制度的具體操作性文件,是法規標準體系中的主要內容,體現了監察制度的具體實施方式。,第五層次:引用標準安全技術規范引用標準(推薦性標準)JB/T47302005承壓設備無損檢測 JB/T47312005鋼制臥式容器,24、法規制訂、修訂程序,2.1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制訂程序 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由國家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歸口管理,綜合協調安全技術法規體系的建設工作,具體負責安全技術規范的立項、審查、征求意見、向WTO通報。主要涉及技術要求的安全技術規范,由質檢總局領導授權特種設備局局長簽署。已批準的安全技術規范的目錄由質檢總局予以公布。,為充分發揮技術機構和安全技術專家的作用,體現開放立法的原則,中國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設立法規標準部(法規室),具體承擔安全技術規范的組織起草工作,起草組由安全技術規范涉及領域的技術或管理專家組成。同時,國家質檢總局成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委員會,負責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的審5、議。安全技術規范的制定程序包括立項、起草、審查、征求意見、審議、批準、頒布、解釋和修訂。,(1)立項:國家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下達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起草任務書。(2)起草:中國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提交安全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3)審查: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進行審查。(4)征求意見:由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征求基層部門、有關單位和專家及公民的意見。(5)審議:由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將安全技術規范送審稿提交特種設備安全技術委員會審議。,(6)批準和頒布:報批稿由質檢總局批準,批準后頒布、實施。(7)解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負責安全技術規范的解釋。(8)修訂:由中國特種設備檢測研究6、院負責,修訂部分的內容與原規范具有同等效力。,二、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 程 修訂概況,壓力容器安全技術規程(以下簡稱容規)于1999年頒布,已實施10年。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及當前形勢的發展,對容規進行修訂,并且轉化為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TSG是非常必要及時的。,1、修訂原則 修訂原則是:充分吸收事故教訓,提出基本安全要求,重要變化要有調研、數據的支撐,強化使用管理,強化應急救援預案,體現節能原則,促進生產,方便企業,有利于技術進步、科學發展,兼顧國際發展,具有中國特色,規范與標準協調一致。具體有發下幾條:,(1)轉化為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TSG,確立容規在法規標準體系中的層次,基7、本保留原來的結構框架和主體內容;(2)解決容規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吸納成熟的科技成果,結合當前節能減排降耗要求;(3)充分體現法規是安全基本要求的思想,在設計、制造、安裝維修改造、使用、檢驗等方面提出基本安全要求,并且不涉及技術細節;,(4)有爭議但目前無結論的條款、不甚明確或不好操作但不影響大局的條款不考慮修改(留待將來深入研討論證后修改),不糾纏細枝末節,基本保留原來的基本管理和技術要求。(5)集約工作,簡化程序。,2、修訂大綱(1)與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所規定的各項制度、各項要求、名詞術語等接軌統一;(2)變更安全監察主體為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及省以下質量技術監督部門;(3)與當前節能8、減排降耗的基本國策相結合,提出有關的基本要求,如安全系數調整、換熱器熱效率計算、保溫保冷要求、定期檢驗耐壓試驗問題等;(4)解決壓力容器分類問題,引入危害性、失效模式的概念,從單一因素、單一理念上對壓力容器進行分類監管,突出本質安全思想;,(5)調整容規適用范圍,覆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范圍內尚未納入安全監察的全部壓力容器;(6)調整一些過于剛性的規定,給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的應用留有出路和渠道,簡化程序;(7)調整一些不合理、過時的規定,如液化氣體設計壓力、有色金屬、脹管率、安全閥定壓、材料復驗、焊接試板等問題(8)除壓力載荷外,還要充分考慮其它載荷(風、地震、疲勞等)和介質對壓力容器安全9、性的影響;,(9)與科技工作協調,吸收先進科技成果,引入風險評估RBI檢驗技術、無損檢測TOFD方法、缺陷評定方法等成熟科技成果;(10)調整(刪除)過細的數據表格,增加壓力容器數據報告,為使用登記、信息化工作打下基礎;(11)解決容規與其它相關法規(如超高壓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非金屬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簡單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則等)內容上的協調問題;(12)解決法規與相關技術標準(如GB150、GB151、GB12337、JB4732、JB4730等)內容上的協調問題。,3、修訂工作時間表 2007年5月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立項確定修訂固定10、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任務書;2007年9月組織有關專家成立修訂工作起草組,并在北京召開第一次起草組工作會議,討論了容規修訂的原則、重點內容及主要問題、結構(章節)框架,并就起草工作進行了具體分工,制定了起草工作時間表;2007年11月起草組在北京召開了第二次起草組工作會議,經討論修改,形成了容規征求意見稿;,2008年5月在江蘇省蘇州市召開第三次會議,根據征求到的意見,研究處理征求到的意見,并形成送審稿;2008年1月和2008年7月組織召開了兩次專題研討會,討論容規中無損檢測部分國家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安全技術委員會審議,起草組根據審議意見修改后形成了報批稿;2008年10月本規程的報批稿11、報國家質檢總局,現正在向WTO/TBT進行通報;2009年4月本工作組回復了WTO/TBT的咨詢意見;2009年5月最后確定容規報批稿的內容;2009年8月3日本規程由國家質檢總局批準頒布;2009年12月日起施行。另外,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釋義已可購到。,三、新容規的總體構成、修訂思路,封面的左上角明顯有TSG特種安全技術規范的標志,由人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疫總局頒布;新容規基本保持原來的總體結構框架和主體內容。充分體現法規是安全基本要求的思想,在設計、制造、安裝維修、改造、使用、檢驗等方面提出基本安全要求,不涉及技術細節。提出有關的基本要求,如安全系數調整、換熱器熱效率、保12、溫保冷要求、定期檢驗耐壓試驗問題等。力爭解決壓力容器分類問題,引入危險性、失效模式的概念,從單一理念上對壓力容器進行分類監管,突出本質安全思想。,1、結構框架和主體內容,調整容規適用范圍,覆蓋條例范圍內尚未納入安全監察的全部壓力容器;同時,將原99版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改為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另行制定移動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并暫時保留超高壓容器、簡單壓力容器、非金屬壓力容器等新近頒布的有關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調整一些過于剛性的規定,給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的應用留有出路和渠道,簡化程序。,調整一些不合理、過時的規定,如液化氣體設計壓力、有色金屬、脹管率、安全閥定壓13、材料復驗、焊接試板等問題。除壓力載荷外,還要充分考慮其它載荷(風、地震、疲勞等)和介質對壓力容器安全性的影響。與科技工作協調,考慮吸收先進科技成果,引入風險評估RB I檢驗技術、無損檢測衍射時差法超聲檢測TOFD方法、缺陷評定方法等成熟科技成果。調整(刪除)過細的數據表格,增加壓力容器產品數據表,提出信息化工作要求,為今后信息化管理打下基礎。下面對容規修訂中一些重要內容的修訂思路和修改方案進行簡單論述。,新容規正文由9章和A、B、C、D4個附件構成,(老容規正文是8章,但附件有7個)。新容規正文9章內容包括在71條中,(老容規172條)。第一章 總則,從1.1至1.11,共11條,另附5個注14、 第二章 材料,從2.1至2.13條,共13條 第三章 設計,從3.1至3.24條,共24條 第四章 制造,從4.1至4.10條,共10條 第五章 安裝、改造、維修,從.1至5.4條,共4條 第六章 使用管理,從6.1至6.14條,共14條,第七章定期檢驗,從7.1至7.8條,共8條 第八章安全附件,從8.1至8.6條,共6條第九章附則,從9.1至9.2條,共2條 附件A 壓力容器類別及壓力等級、品種的劃分 附件B壓力容器產品合格證附表b壓力容器產品數據表 附件C壓力容器產品銘牌 附件D特種設備代碼編號方法,2、第一章總則修訂思路 本規程僅適用于固定式壓力容器,固定式壓力容指安裝在固定位置使用15、的壓力容器。注11;,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固定式壓力容器:(1)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注1);(2)工作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于或者等于2.5MPaL;(注);(3)盛裝介質為氣體、液化氣體發及介質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標準沸點的液體。(注)。,:工作壓力,是指壓力容器在正常使用過程中,其頂部可能達到的最高壓力(表壓力。:容積:是指壓力容器的幾何容積,即由設計圖樣標注的尺寸計算(不考慮制造公差)并且圓整。一般應當扣除永久連接在容器內部的內件的體積。:容器內介質為最高工作溫度低于其標準備沸點的液體時,如果氣相空間容積與工作壓力乘積大于或者等于2.5MPaL時,也屬于本規程的適用范圍。16、,適用范圍分4種情況;(一)滿足規程全部要求;(二)只需滿足總則、設計、制造要求(三)只需滿足總則、設計、制造許可要求(四)只需滿足總則、制造許可要求,超高壓壓力容器應當符合超高壓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規定;非金屬壓力容器應當符合非金屬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規定;簡單壓力容器應當符合簡單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規定。,其中:,壓力容器除本體界定在下述范圍內:()壓力容器與外部管道或裝置焊接連接的第一道環向焊接接頭的焊接坡口、螺紋連接的第一個螺紋接頭、法蘭連接的第一個法蘭密封面、專用連接件或管件連接的第一個密封面;()壓力容器開孔部分的承壓蓋及其緊固件;()非受壓元件與壓力容器本體連接17、的連接焊縫。壓力容器本體中的主要受壓元件,包括殼體、封頭(端蓋)、膨脹節、設備法蘭;球罐的球殼板;換熱器的管板和換熱管;M36 以上(含M36)的設備主螺柱及公稱直徑大于或者等于250mm 的接管和管法蘭。(不包括人孔蓋、人孔法蘭、人孔接管),.6壓力容器范圍的界定,壓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包括直接連接在壓力容器一的安全閥、爆破片裝置、緊急切斷裝置、安全聯鎖裝置、壓力表、液位計、測溫儀表等。,1.6.2安全附件,本規程不適用于下列壓力容器:()條。,第1.5條不適用的范圍,()壓力容器的設計、制造(含現場組焊)、安裝、改造、維護、使用、檢驗檢測,均應當嚴格執行本規程的規定。()新的。,.11條,118、.8條,本規程規定了是壓力容器的基本安全要求,有關壓力容器的技術標準、企事業單位管理制度等,不得低于本規程的要求。,容器分類(1.7):考慮老容規容器分類方法的不足,本次修訂擬與歐盟承壓設備分類方法的指導思想接軌,由設計壓力、容積和介質危害性三個因素決定壓力容器類別,不再考慮容器在生產過程中的作用、材料強度等級、結構形式等因素,簡化分類方法,強化危險性原則,從單一理念上對壓力容器進行分類監管,突出本質安全思想。根據危險程度的不同,仍然劃分為三類(類、類和類),利用PV值在不同介質分組坐標圖上查取相應的類別,簡單易行、科學合理、準確唯一。,新技術(1.9條):調整一些過于剛性的規定,給新材料、新19、工藝、新技術的應用留有出路和渠道,簡化程序。采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以及有特殊使用要求的壓力容器,不符合本規程要求時,相關單位應當將有關的設計、研究、試驗等依據、數據、結果及其檢驗檢測報告等技術資料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由國家質檢總局委托特種設備安全技術委員會組織技術評審。技術評審的結果經過國家質檢總局批準后,方可進行試制、試用。,引用標準(1.10條):將GB 150鋼制壓力容器JB4732鋼制壓力容器分析設計標準GB 151管殼式換熱器GB 12337鋼制球形儲罐JB/T4710鋼制塔式容器JB/T 4731鋼制臥式容器JB/T 4734鋁制焊接容器JB/T 4745鈦制焊接容器器20、JB/T 4755銅制壓力容器JB/T 4756鎳及鎳合金制壓力容器等標準列為容規的引用標準,直接加以引用。,1.11 監督管理,壓力容器的設計、制造、安裝、改造、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等,應當按照特種設備信息管理的有關規定,及時將所要求的數據輸入特種設備信息管理系統。,3、第2章材料修訂的思路.、2.4 材料成分、力學性能:對一般壓力容器用鋼的硫磷含量要求不變,提高對高強鋼硫磷含量的要求。擬除化學成分外,增加沖擊功、伸長率等基本要求。2.8 復合材料:增加壓力容器用復合鋼板的基本要求。,壓力容器的選材應考慮材料的力學性能、化學性能、物理性能和工藝性能。壓力容器專用鋼鋼板(帶)的制造實行特種設21、備許可證制度,制造單位向材料制造單位直接購買時,要取得一定份數的質量證明書。若向非材料制造單位購買,要提供每張鋼板的質量證明書。壓力容器制造單位從非材料制造單位取得的用材的質量證明書的要求。,2.1條 通用要求,用于壓力容器受壓元件的鋼材應當是鎮靜鋼,其化學成分(熔煉分析)2.3條規定:(一)用于焊接的碳素鋼和低合金鋼鋼材,其含碳量不應當大于0.25,P0.03、S0.0。(二)壓力容器專用鋼標準中碳素鋼和低合金鋼鋼材(鋼板、鋼管和鋼鍛件)的磷、硫含量應當符合下列要求:,(1)、碳素鋼和低合金鋼,P0.030、S0.020。(2)、鋼材標準抗拉強度下限值大于等于540MPa 的鋼材,P0.0222、5、S0.015。(3)、用于設計溫度低于零下-20并且鋼材標準抗拉強度下限值小于540MPa 的鋼材,P0.025、S0.012。(4)、用于設計溫度低于零下-20并且鋼材標準抗拉強度下限值大于等于540MPa 的鋼材,P0.020、S0.010。,2.4條 力學性能(1)碳素鋼和低全金鋼(鋼板、鋼管和鋼鍛件)沖擊功KV2的要求;(2)壓力容器焊接結構用碳素鋼、低合金鋼和低合金低溫用鋼的斷后伸長率要求。,壓力容器受壓元件采境國外牌號的材料時,應當符合下列要求:境外材料生產單位生產的材料1).應當是國外壓力容器現行產品標準允許使用并且國外已有使用業績的材料,其使用范圍應當符合國外相應標準的規定23、。如國內相應壓力容器產品標準列有相近化學成分和力學性能的牌號時,其使用范圍還應當符合國內該標準的規定;,2.9條 境外牌號材料的使用,2).境外牌號材料的技術要求不得低于國內相近牌號材料的技術要求(如磷、硫含量,沖擊試樣的取樣部位、取樣方向和沖擊功指標等);3).材料質量證明書和材料標志應當符合2.1條的規定;4.)壓力容器制造單位應當對進廠材料與材料質量證明書進行審核,并且對材料的化學成分和力學性能進行抽查復驗,符合相關要求后才能投料使用;,5)、用于焊接結構壓力容器受壓元件的材料,首次使用前,要進行焊接工藝評定;6)、對標準抗拉強度下限值大于或者等于540 MPa的材料、用于壓力容器設計溫24、度低于零下-40 的低合金鋼,材料制造單位還應當通過安全技術委員會組織的技術評審,其材料方可允許使用。,2.9 境外牌號材料使用 壓力容器受壓元件采用境外牌號的材料時,分兩種情況考慮:(1)境外材料制造單位生產的材料應當符合相關材料標準,并且滿足我國對材料的基本要求;使用前需要進行抽查復驗;(2)國內材料生產單位生產的境外牌號材料,除應當符合標準,滿足我國對材料的基本要求外,還應當通過安全技術委員會組織的審查(符合1.9條),4、第3章設計的修訂思路設計資質目前,國內實行設計單位資質行政許可(TSG R1001 2008 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設計許可規則,2008年4月30日執行)??傮w采用規則設25、計標準,局部參照分析設計標準進行壓力容器受壓元件分析計算的單位,可以不取得 應力分析設計許可項目資格;對國外設計單位沒有實施行政許可制度。對采用國際標準或境外標準設計制造的壓力容器,由安全技術委員會組織進行設計文件與我國基本安全要求的符合性審查,提供符合性申明,作為對設計許可制度的補充。,風險評估:對第類壓力容器,設計時擬要求出具包括主要失效模式、失效可能性及風險控制等內容的風險評估報告。節能要求:對壓力容器的設計提出基本的節能降耗要求。,設計條件:壓力容器的設計委托單位應當以正式書面形式向設計單位提出壓力容器設計條件(包括地震、風、雪等環境載荷)。液化氣體壓力:對盛裝液化氣體的固定式壓力容器26、,原來規定50 飽和蒸汽壓力為設計壓力,現修訂為工作壓力。,安全系數調整:通過專項研究,擬調整鋼材安全系數。對鋼材常規設計,抗拉強度的安全系數由3.0調整為2.7、屈服強度的安全系數由1.6調整為1.5;分析設計,抗拉強度的安全系數由2.6調整為2.4、屈服強度的安全系數1.5不變。除鋼材外,有色金屬、螺栓、鑄鐵等的安全系數不作調整。,焊縫系數:對焊接接頭系數只提出要考慮對強度削弱的原則要求,具體取值按引用標準選取。明確不允許降低焊接接頭系數而免除無損檢測。,快開門容器(3.20):明確快開門結構的定義(指進出容器的通道和主體間帶有相互配套的密封鎖緊裝置的容器,用螺栓法蘭(或快裝螺栓)連接的不27、屬于快開門式壓力容器),并要求設計時考慮疲勞載荷因素的影響。,5、第4章制造的修訂思路出廠資料:保留原出廠資料要求,但刪除了附件中具體質量證明文件的格式要求,只保留銘牌和產品合格證格式(產品數據表)。焊接工藝評定:監檢人員應當對焊接工藝的評定過程進行監督。焊接工藝評定完成后,焊接工藝評定報告和焊接工藝指導書應當經過制造(組焊)單位焊接責任工程師審核,技術負責人批準,并且經過監檢人員簽字確認后存入技術檔案。焊接工藝評定技術檔案應當保存至該工藝評定失效為止,焊接工藝評定試樣應當保存 5 年。,焊接試板:根據有關調研結果,可大大減少焊接試板數量,不再要求焊接工藝檢查性質的試板,僅要求低溫壓力容器、需28、經過熱處理改善力學性能指標、毒性為極度或高度危害介質、標準或者圖樣要求的壓力容器制作產品焊接試板。,無損檢測方法選擇:根據無損檢測技術發展現狀,規定壓力容器的對接接頭應當采用射線檢測、衍射時差法超聲檢測(TOFD)或脈沖反射法超聲檢測。取消38 mm射線、超聲檢測選擇界限,二者都可以,不再重射線、輕超聲。將衍射時差法超聲檢測納入允許方法。,6、第5、6章安裝、改造、維修與使用管 理 的修訂思路 安裝改造維修:明確安裝、改造、維修單位的行政許可,開工告知。明確改造與重大維修的監督檢驗要求。報廢過戶移裝容器(6.11):增加使用單位不得采購報廢的壓力容器,壓力容器的過戶、移裝,應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29、辦理相關手續等要求。年度檢查:加強對使用單位進行年度檢查的要求,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超壽命容器(6.10):增加對于已經達到設計壽命的壓力容器(或20年以上)要繼續使用的一些原則規定,要求進行檢驗(必要時進行合于使用的評價)。應急預案(6.14):增加使用單位制定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演練等要求。,7、第7章定期檢驗的修訂思路定期檢驗時的耐壓試驗(7.5):壓力容器的定期檢驗包括全面檢驗和耐壓試驗。修訂后,不再要求每兩次全面檢驗周期內必須做一次耐壓試驗,而是僅要求在一些特殊需要的情況下進行耐壓試驗。,合于使用評價(7.7):規定可以對安全狀況等級定為4級并且監控期滿的壓力容器,或者定期檢驗發現嚴重缺陷可能導致停止使用的壓力容器,參考GB/T 196242004在用含缺陷壓力容器安全評定標準進行合于使用的評價。簡化程序,不再需要省局同意,直接由國家局批準的檢驗機構負責實施。評定結果報使用登記機構備案。,基于風險的檢驗(7.8):規定對大型成套裝置中的在用壓力容器,可以應用風險評估(RBI)技術,并基于風險評估結果制定檢驗策略,確定檢驗周期。由國家局批準的檢驗機構負責實施。RB I結果報使用登記機構備案。,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