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基礎知識培訓課件(46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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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774683
2023-10-20
4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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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培訓教材,一、中國立法體制,立法機構 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 國務院 省、自法區直轄市人大及其常委會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 國務院部委 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會 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相關法律法規 法律 行政法規 地方性法規 自治/單行條例 規章,二、法律法規的層次劃分及效力,第一層次:法律,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第二層次:行政法規,第三層次:地方性法規,第四層次:規章,行政法規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規、規章,部門規章、地方性政府規章具有同等效力,地方性法規效力高于本級和下級地方政府的規章,圖1 中國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體系,三、中國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2、總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工傷保險衛生部:承擔職業衛生監察職能,負責職業病的防治和管理工作技術監督局:負責鍋爐、壓力容器、氣瓶、壓力管道和電梯等特種設備的監察工作公安消防部門:消防工作的監察疾控中心:作業衛生監測,四、中國職業健康法規分類,綜合類職業健康類職業安全類女工和未成年工保護類勞動保護用品類檢測檢驗類,五、各類法律法規,綜合類-法律:憲法、勞動法、消防法、建筑法、安全生產法-行政法規:在用液化石油氣鋼瓶判廢暫行規定、建筑 安全工程安全規定-部門規章:工廠安全衛生規程、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 術規程,職業健康類-法律:職業病防治法-行政法規:國務院關于加強防塵防毒工作3、的決定、塵肺病防治條例-部門規章:有毒作業危害分級監察規定、粉塵危害 分級監察規定,五、各類法律法規,職業安全類-法律:礦山安全法、安全生產法-行政法規: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鍋爐壓力容 器安全條例、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勞動安全衛生 條例、勞動保護宣傳教育規定、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未 成年工勞動保護規定-部門規章:勞動部關于重申得、特大傷亡事故報告有關規 定的通知、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 告和處理規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勞動事故隱患管理規定、關于加強電梯安全管理的通知,五、各類法律法規,女工和未成年人保護類-法律:婦女權益保護法、未成人保護法4、-部門規章:婦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勞動部關于頒 發婦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的規定的通知、勞動 部關于頒發未成年人特殊保護規定的通知,五、各類法律法規,勞動保護用品類-部門規章:特種勞動防護產品監察檢驗管理辦法、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勞動防護 用品規定檢測檢驗類-部門規章:職業安全衛生檢測檢驗站管理辦法,五、各類法律法規,安全及衛生標準類是勞動保護法規體系上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勞動保護法制管理的基礎和重要依據,其內容如下:-分級標準:體力勞動強度分級、高溫作業分級、職業性接觸毒物危害程序分級、生產性粉塵作業危害程序分級-衛生標準:作業場所局部振動衛生標準、車間空氣中砂輪磨塵衛生標準5、車間空氣中溶劑汽油標準-方法標準:作業場所空氣中粉塵測定方法、車間空氣中甲酸的氣相色譜測定方法-產品標準:安全網、安全帶、安全防護屏、過濾式防毒面具-生產設備標準:生產設備安全衛生設計總則、機械加工設備一般安全要求、木材加工圓鋸機安全技術要求-基礎標準: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事故傷害損失工作標準、安全標志-安全規程: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程、沖壓車間安全生產通則,五、各類法律法規,六、重要法律法規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章 勞動安全衛生-五十二條:用人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勞動者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6、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制度、安全衛生檢查制度、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統計報告和處理制度,六、重要法律法規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章 勞動安全衛生-五十三條: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安全技術方面的設施、職業衛生方面的設施、生產性輔助設施,-安全技術方面的設施包括:機床、提升設備、機車、電氣設備等傳動部分的防護裝置;在傳動梯、吊臺上安裝的防護裝置;電刨、電鋸、砂輪及鍛壓機器上的防護裝置;有碎片、屑末、液體飛出的防護裝置;有裸露7、導電體等處所安裝的防護裝置;升降機和起重機械防護裝置;鍋爐、壓力容器、壓縮機械及各種有爆炸危險的機器的安全裝置和信號裝置;各種聯動機械之間、工作場所的動力機械之間、建筑工場上為安全而設的信號裝置;以及操作過程的信號裝置;運動機械的安全起動和迅速停車裝置;機床附近的起重裝置;電氣設備的接地及防觸電設施;生產危險區域標志信號及防護裝置;防高空墜落的工具箱及安全網;防火防爆所需間距;消防設施,六、重要法律法規介紹,-職業衛生方面的設施:作業場所的通風換氣、調溫調濕、采光照明設施;除塵防毒設施;防輻射、熱危害的設施和隔熱;為改善勞動條件所設的隔板;防噪聲及振動設施-生產性輔助設備:飲水設施、為高溫、粉8、塵、有害化學或毒物的淋浴設備或清洗設施,女工衛生室及洗滌設備;更衣室或存衣箱;工作服的清洗、干燥和消毒設施;食物加熱設施;倒班休息室-國家規定的標準是指: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等,六、重要法律法規介紹,如下法律法規對“三同時”進行了規定:-礦山安全法、塵肺病防治條例、關于加強防塵防毒工作的決定、關于生產性建設工程項目職業健康安全監察的規定、建設項目(工程)職業健康安全設施和技術措施驗收方法,六、重要法律法規介紹,六、重要法律法規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章 勞動安全衛生-五十四條: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9、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安全衛生條件包括安全工作場所和生產設備-安全工作場所包括:光線應充足;噪聲、有毒有害氣體和粉塵濃度不得超過國家標準;建筑施工、易燃易爆和有害作業場所應有防護設施、報警裝置、通訊裝置、安全標志-對危險性大的設備及防護:對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電梯、企業內機動車輛、防護用品須有安全使用許可證,六、重要法律法規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章 勞動安全衛生-五十五條:從事特種作業的勞動者必須經過專門的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特種作業包括:電工、鍋爐司爐、壓力容器操作、起重機械作業、爆破作業、金屬焊接氣割作業、煤礦井下與其檢驗、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船舶駕駛輪機操作、建10、筑登高架設作業-培訓按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應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六、重要法律法規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章 勞動安全衛生-五十六條: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勞動者對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定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查和控告,六、重要法律法規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章 勞動安全衛生-五十七條:國家建立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統計報告和處理制度。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有關部門和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對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狀況,進行統計、報告和處理。-相關的法規包括:礦山11、安全法、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有關條文的解釋、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有關條文的解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統計報表制度、職業病報告辦法、職業病范圍和職業病處理方法的規定,六、重要法律法規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章 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五十八條:國家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施特殊勞動保護。未成年工是指年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勞動者-五十九條: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它禁忌從事的勞動-第四級體力勞動具體參考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標準-其它禁忌從事的勞動包括:森林采伐業、歸楞及流放作業、腳手架的組裝及拆取、高處架12、線、連續負重(每小時負重次數六次以上,負重20千克),間斷負重20千克,六、重要法律法規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章 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第六十條:不得安排女職工在經期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高處按高處作業的分級標準實施。是指二級或以上(5M-15M為二級)-低溫、冷水作業是指低于12度的作業-其它禁忌從事的勞動包括:和面、凍肉裝運、蛋品廠過磅、大輪胎成型、橡膠廠拔楦、化工廠有機及無機備料,六、重要法律法規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章 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第六十一條: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13、從事的勞動。對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包括:有毒物質濃度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作業、全身振動、高處作業等,六、重要法律法規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章 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第六十三條:不得安排女職工在哺乳未滿一周歲的嬰兒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其它勞動,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包括:有毒物質濃度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作業、全身振動等,六、重要法律法規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章 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第六十四條: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14、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禁忌從事的其它勞動。-禁忌從事其它勞動包括:森林采伐業、歸楞及流放作業、5M以上的高處作業、放射場所作業、爆破等危險作業-加班加點和夜間作業-第六十五條:用人單位應當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包括招聘時的健康檢查及定期檢查,安全生產法-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職工安全培訓和資質認證-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安全設備管理-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交叉作業安全管理-承包租賃安全管理-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權利義務-安全中介服務-監督舉報-事故應急救援-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和情況發布-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六、重要法律法規介紹,中華15、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勞動者權利:在訂立合同時有了解職業危害因素和防護設施的權利、健康檢查結果知情權、獲得培訓教育權等-用人單位的義務和責任:為勞動者提供合適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工傷社會保險、危害告知義務、上崗/在崗/離崗健康檢查,并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等-合適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包括: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或濃度符合國家標準;有與職業病相適應的設施;有害作業與無害作業分開;有配套的更衣室、洗浴間、休息室等-如實向衛生部門申報,接受監督,六、重要法律法規介紹,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職業健康安全措施制度-職業健康安全教育制度-職業健康安全檢查制度-傷亡事故16、職業病統計報告和處理制度-職業健康安全監察制度-三同時制度-職業健康安全預評價制度,六、重要法律法規介紹,*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企業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縱向方面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橫向方面各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六、重要法律法規介紹,*職業健康安全措施計劃制度-安全技術措施:防護裝置、保險裝置、信號裝置、防爆設施等措施-安全環境措施:防塵、防毒、防噪音、防振、通風、照明等措施-輔助設施:更衣室、休息室、消毒室、婦女衛生室、廁所等-職業健康安全宣傳教育措施,六、重要法律法規介紹,*職業健康安全教育制度-可參考企業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管理制度17、實施-新員工三級教育:廠級(職業健康安全法規、通用安全技術、職業健康衛生基礎知識)、車間級(車間職業健康安全因素及規章制度、預防事故的措施、應急處理措施)、班組級(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防護用品的使用方法、事故安全分析)-特種作業人員:特種作業教育,委外進行并取得證書-經常性教育:班前、班中及班后教育-專門性教育: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投產前、檢修前教育-調崗或重新上崗教育:車間級、班組級,六、重要法律法規介紹,*職業健康安全檢查制度-日常性檢查:廠級(每年二次以上)、車間級(每月一次以上)、班組級(每周或每班)-專業性檢查:針對特種作業、特種設備、特殊場所-季節性檢查:根據特殊氣候-不定期檢查:18、檢修中檢查-節假日前后的檢查,六、重要法律法規介紹,*傷亡事故職業病統計報告和處理制度-輕傷事故:指只有輕傷(損失工作日1-105)-重傷事故:只有重傷(損失工作日105-6000)沒有死亡-死亡事故:死亡1-2人-重大傷亡事故:死亡3-9人-特大傷亡事故:死亡10人或以上的事故-傷亡事故報告:直接或逐級報告企業負責人;對重傷以上事故應報告企業主管部門;所在地安全生產行政主管部門、公安部門、人民檢查院-傷亡事故處理:由發生事故的企業及其主管部門處理職業病報告;企業向當地的職業病防治機構或衛生防疫機構報告-職業病處理:按職業病的診斷機構的意見處理-相關法律法規:企業職工安全事故分類、特別重大事故19、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統計報表制度、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統計問題解答的通知、職業病報告辦法、職業病范圍和職業病患者處理辦法的規定,六、重要法律法規介紹,*職業健康安全監察制度-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和勞動安全監察工作報告的通知,六、重要法律法規介紹,*三同時制度-職業健康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職業健康安全設施是指:安全技術方面的設施、職業教育健康方面的設施、生產輔助性設施-可行性分析:進行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論證-設計:編制勞動安全衛生篇章-施工:按設計文件施工-竣工驗收:對職業健康安全設施進行驗收20、-投產:不可停用,六、重要法律法規介紹,*職業健康安全預評價制度-建設項目(工程)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管理辦法-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單位資格認可與管理規則-關于建設項目(工程)勞動安全預評價單位進行資格認可的通知-建設項目(工程)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導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預評價報告/預評價報告表,六、重要法律法規介紹,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本標準共分七個部分: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總則、選址和總體布局、工作場所基本衛生要求、輔助用室基本衛生要求、應急救援-有毒性物質、生產性粉塵的最高允許濃度-產生粉塵、毒物的生產過程和設備,應盡量考慮機械化和自動化,加強密閉,避免直接操作,并采取通21、風措施-放散粉塵的過程應考慮濕式作業-有毒作業應用低毒原料代替高毒原料-產生粉塵、毒物和強酸堿的工作場所應有沖洗地面墻壁設施-產生劇毒物質的工作場所其內部結構的表面應采用不吸收、不吸附毒物的材料,必要時加保護層以便于清洗-車間地面應平整防滑,易于清掃-有積液的地面應不透水,并有坡向排水系統,六、重要法律法規介紹,工業企業噪聲控制設計規范-對工業企業的噪聲控制設計要求進行了規定-對生產、非生產職業專制的噪聲危害的限制值進行了規定,六、重要法律法規介紹,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工作場所空氣中有毒物質容許濃度-工作場所空氣中粉塵容許濃度,六、重要法律法規介紹,七、常見職業病,相關法規:職業病范圍和職業病患者處理的規定職業中毒:苯、甲苯、二甲苯、正乙苯、二氯乙烷、四氯化碳、氯乙烯、三氯乙烯、甲醛、硫化氫、氨、氯氣、鉛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鎘及其化合物等塵肺:石棉肺、電焊工塵肺、鑄工塵肺、水泥塵肺、煤工業塵肺、砂肺等物理因素職業病:中暑、局部振動病、放射性疾病職業性傳染病:炭疽、森林腦炎、布氏桿菌病皮膚病:光敏性皮炎、電光性皮炎、接觸性皮炎等眼疾:電光性眼炎、職業性白內障腫瘤:苯所致白血病、砷所致肺癌、石棉所致肺癌、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耳鼻喉病:噪聲聾、鉻鼻病其它職業病:職業性哮喘、牙酸蝕病、棉塵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