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清艙作業安全監管業務專項交流ppt(99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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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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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船舶清艙作業安全監管業務專項交流,目錄,一、船舶清艙作業概論二、船舶清艙作業人員素質及培訓要求三、船舶清艙作業設備要求四、船舶清艙作業程序和標準五、船舶清艙作業的安全、環保管控措施,一、船舶清艙作業概論,(一)船舶清艙的概念船舶清艙大都是為了貨艙的修理過程達到防火防爆要求等目的。特別是油輪,日常營運過程中,貨艙的底部和邊角,都有油渣或沉淀物,在經過原油洗艙或水洗艙之后,仍有部分油腳等洗不干凈,需要人工清理,把里面的垃圾等清理干凈,達到安全要求。這個清理艙內殘存的油渣或垃圾等的過程,就叫清艙。,油輪清艙,是油輪因管路、設備修理改裝、海損事故、拆船等原因,需要較長時間停留貨艙進行拆除作業及熱工作業2、而將貨艙徹底清除的一項比較危險的作業。它和除氣作業通常被認為是油船運營中最為危險的階段,稍有不慎,就會發生船毀人亡、污染水域的重大事故,給國家和人民造成無法估量的損失。,近幾年因為清艙而發生的幾個爆炸事故:,1982年5月5日,上海*局一油輪在南京因為未清艙而進行明火作業發生爆炸,死亡12人,失蹤8人;2000年11月,舟山普陀*海運公司的“永躍15”輪在江灣船廠清艙時發生爆炸,損失66萬元;2001年6月,上海*船運有限公司所屬“振華15”輪在上海一錨地清艙時發生爆炸,4人死亡,4人失蹤;2001年6月,*油運所屬“柳河”輪在清艙時發生爆炸,3人死亡,6人受傷;2007年12月31日,廣東番3、禺“*”油輪未按照規定清艙擅自進行明火作業發生爆炸,3人重傷,2人失蹤,2人受傷。,(二)船舶清艙的項目包括清理污油水、廢油、油渣、油垃圾,油艙清潔等項目。,(三)船舶清艙的產生物含油污水:-指含有原油、燃料油、潤滑油和各種石油產品的污水。殘油(油渣):-所產生的廢油和油渣或油艙和油管中殘存的油、油渣等,呈液態或半固態的油性混合物。船舶垃圾:-掃艙物料、含油布料等固體廢棄物。有毒液體物質洗艙水:-清洗裝運有毒液體物質貨艙產生的污水。其他,(四)國際、國內有關的法律法規,國際油船和油碼頭安全指南第9章“清艙與除氣”對油輪清艙作業進行了比較系統的闡述。需要注意的是,在本章中,油輪洗艙同清艙是為同一4、范疇。從內容看,各種公約、指南均對油輪洗艙(水洗艙、清洗液洗艙和原油洗艙)有詳細的規定和程序,每艘油輪也都有各種洗艙程序來規范,但卻沒有將人員進入艙內進行人工清艙作業制定詳細的程序。,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第七十條第二款規定:船舶在港區水域內進行洗艙、清艙、驅氣、排放壓載水、殘油、含油污水接收、舷外拷鏟及油漆等作業,應當實現按照有關規定報經主管部門批準或核準。這里,將洗艙、清艙作為兩種作業來看待,同國際油船和油碼頭安全指南有了較大區別。,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及其有關作業活動污染海洋環境防治管理規定明確了管轄海域內航行、停泊、作業的船舶及其有關作業活動的污染防治要求。本規定所稱有關作業活動,5、是指船舶裝卸、過駁、污染物接收、污染物處理、清艙、洗艙、油料供受、燃油檢測、修造、打撈、拆解、污染危害性貨物集裝箱裝箱、充罐以及水上水下施工、污染清除等活動。,第四條規定:國家海事管理機構負責全國防治船舶及其有關作業活動污染海洋環境的監督管理工作。各級海事管理機構依照各自職責權限,負責本轄區防治船舶及其有關作業活動污染海洋環境的監督管理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載運危險貨物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船舶進行洗(清)艙、驅氣或者置換,應當選擇安全水域,遠離通航密集區、船舶定線制區、禁航區、航道、渡口、客輪碼頭、危險貨物碼頭、船閘、大型橋梁、水下通道及重要的沿岸保護目標,并在作業之前報海事機6、構核準。船舶從事上述作業活動期間,不得檢修和使用雷達、無線電發報機、衛星船站,不得進行明火作業、拷鏟及其他易產生火花的作業;不得使用供應車船進行加油、加水作業。從這些規定可以看出,我國的要求要比國際油船和油碼頭安全指南嚴厲的多,清艙作業區域必須慎重選擇,不能隨意安排(這也是很多船東不申請辦理清艙手續而冒險明火作業的一個原因)。,油船安全生產管理規則第三十條規定:油船進廠修理時,必須對貨油艙、燃油艙、泵艙、艙底及貨油管系進行排氣、通風、認真測爆,經船舶檢驗部門及有關部門檢驗確認安全后,方可進廠。第三十一條:進廠后,仍需經常對施工的油艙及所有鄰艙進行測爆。電、氣焊割油艙、艙柜及有關管系、容器等設備7、。應采取非明火拆開、清洗、除氣、封閉去路等措施,確認無可燃氣體后,方可進行。,交通部已出臺了船舶污染物接收和船舶清艙作業作業單位能力要求,對第4條、第6.3條、第7.3條對清艙單位的資質、人員、程序均做了詳細要求,是我們進行清艙有效監管的很好制導書。,上海海事局、廣東海事局、河北海事局等國內很多直屬海事局都根據本轄區實際情況制定了各自的清艙作業管理辦法,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參考性。,(五)對船舶清艙作業單位的監管要求,作業單位的安全與防污染管理體系至少包括以下內容:a)根據正常情況下在其作業地域范圍內的船舶污染物退岸接收情況,評估作業地域范圍接收處理設施的能力需求;b)發現船舶污染物接收處理設施8、不足情況的報告程序;c)本單位基本情況、接收處理能力、船舶污染物進一步處理的描述;d)本單位作業地域范圍、聯系方式、收費方式及作業程序的描述;e)本單位接收處理的記錄方式及要求;f)事故應急反應的描述;g)指定的總負責人,總負責人的責任和權力;h)設計船舶污染物接收處理相關法律規定的描述。,二、船舶清艙作業人員素質及培訓要求,(一)船舶清艙作業人員素質要求1、船舶清艙作業人員應年滿18周歲,體檢合格,無職業禁忌。2、船舶清艙作業人員應熟悉所接觸污染物的特性、毒性、危害性,掌握操作程序、安全防污染規定、應急處置以及人員防護要求。,3、船舶清艙作業人員應掌握在密閉艙室內作業的條件、程序、技能,以及9、急救知識和技能。4、船舶清艙作業人員應經過企業的專項培訓或經過相關管理部門的考核認定。,(二)船舶清艙作業人員培訓要求,1、船舶清艙作業人員必須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并考核合格。2、船舶清艙作業人員必須定期接受安全理論知識、安全操作技能等培訓。3、進艙作業前必須由隊伍負責人針對現場實際情況對每個清艙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以上三點在廣東中遠船務的落實主要體現在:1、嚴格按要求落實清艙作業人員進廠前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2、每周二停產一小時安全學習進行再教育(已持續開展了7年時間)。3、定期開展各類實操性培訓等專項培訓,如通風實操培訓、應急演練實操培訓等。4、由隊伍負責人落實每天班前會、每次作業前安全10、交底培訓。,三級安全教育(廠級),周二停產一小時安全學習,定期開展實操性培訓,三、船舶清艙作業設備要求,(一)接收設備1、水上接收船舶(1)水上接收船舶應符合船舶污染物接收和船舶清艙作業單位接收處理能力要求(JT/T 673-2006)中5的要求。(2)污油水船應有海事局認可的合格證及船檢證書,所有的油箱需經試壓確認無滲漏方可使用。,2、接收車輛(1)接收車輛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書和文書等要求,處于安全適運狀態。(2)接收車輛應符合散裝液體化工產品港口裝卸技術要求(GB/T15626)中4、5的相關要求,并經過相關機構的檢驗。(3)除船舶垃圾外,接收船舶污染物接收的車輛必須采用槽車裝卸,槽11、車儲罐使用前應做檢測、探傷、耐壓試驗,并符合產品合格標準,而且必須定期進行檢查,使之處于良好狀態。(4)接收殘油、含油污水和散裝液體化學品洗艙水的作業車輛應根據其性質配置滅火器材、防護急救用品,并定期進行檢查、維修或更換,以確保隨時處于完好狀態。,3、接收儲罐(1)接收殘油、含油污水和散裝液體化學品洗艙水的儲罐,應符合有關油品和化工品儲存的技術標準規定。(2)定期對儲罐、泵、管線等設備進行檢查,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二)作業設備和工具1、清除艙內污泥、污垢和渣滓用的設備,其設計、結構和制作材料都不應有產生燃燒的危險。2、清潔艙室禁止使用鐵合金或鐵制工具,使用的鏟子、吊桶和其他器具應以銅12、或非金屬材料制成。3、作業時不準使用尼龍布或絲綢擦抹油艙內部。4、使用的照明燈具必須為防爆燈具。,四、船舶清艙作業程序和標準,(一)船舶清艙作業程序,1、前期準備(1)核實油污水數量和相關資料等,明確所裝油品情況、施工所涉及到的艙位。(2)填寫船舶排放油類物質申請書,按要求向海事局和海關報批。(3)獲批后,組織現場進行工程勘察,與船方確認后,開具派工單交施工方。(4)在油艙/油柜清油作業前,按危險作業安全許可審批管理規定進行申請、審批。,2、作業過程的監控(1)清油作業的監管車間清油工程主管或安全員應控制施工人員的作業時間,連續作業時間原則上不超過一個小時。(2)嚴格執行雙人監護要求。(3)清13、油作業過程中,生產、安全管理人員應進行不定期的巡查監視,確保清油作業安全。,3、作業結束后的處理(1)油艙、油柜清油后,由清油隊持 油艙(柜)清油確認表交清油工程主管檢查確認,然后交施工部門工程主管,施工負責人共同確認后,最后由安全主管(或安全環境監督部安全員)確認,三方都認可后為清油合格。(2)清油作業結束后,清油工程主管應及時安排將清出的油泥、油渣、污油水吊下船進行處理。,(二)船舶清艙標準,1、總體標準(1)油輪需要清潔的貨油艙(污油水艙)、泵艙的艙壁及其構件、框架、梯道和管系、閥件外表面等80%以上面積進行了有效清洗(可見鋼板本色或鐵銹)。(2)殘留油泥清除干凈。(3)需進行大量熱工作14、業的油艙(包括熱工作業涉及到的鄰艙)必須經有效洗艙除氣,徹底清除艙內銹垢和油泥及污油水。(4)艙壁、艙底及其構件、梯道、管系及閥件等部位均應無油泥和銹垢以及其它能夠產生可燃氣體的物質。艙內可燃氣體濃度控制在爆炸下限的1%以下。,清艙前艙室狀況,清艙后艙室狀況,清艙前艙室狀況,清艙后艙室狀況,清艙合格的一層左后角鋼板及焊縫,清艙前的一層左后角鋼板及焊縫,報驗合格的底部蒸汽盤管(吸口位),報驗合格的艙底肶部,2、局部清艙標準(1)理論依據與指導思想a.油輪油艙采取局部清艙措施進行熱工作業的前提條件是油輪油艙必須進行正常的洗艙、清艙除氣,并保證艙內持續有效的通風,定時測氧測爆,跟蹤監測可燃氣體濃度,15、保證可燃氣體濃度處于爆炸下限的1%以下。,b.在油艙施工中,由于采用熱工作業方式不同,作業面溫度不同,作業過程中產生的火花、鐵屑飛濺的距離不同,其運動軌跡呈“拋物線”狀,另外,作業點下方的結構情況也對清艙范圍產生一定影響,因此,局部清艙范圍的確定主要取決于熱工作業類型、作業面的高度及作業點下方的結構情況。c.如果作業點有多種熱工作業形式,清艙范圍按最大距離清理。,(2)不同作業局部清艙標準(以下分別介紹7種)a.氣割作業在艙壁氣割作業采取局部清艙氣割作業時,如果艙壁兩側都是油艙,應對艙壁兩側分別進行清理,根據氣割作業的特點,確定具體的清理范圍,具備標準如下:,10米以下高度,操作人員一側的清理16、距離,在10米以下高度,操作人員另一側的清理距離,在10米15米以下高度,操作人員另一側的清理距離,在15米以上高度,操作人員另一側的清理距離,b.主甲板及艙內平臺氣割作業主甲板及艙內平臺氣割作業具體清艙范圍和標準如下:,甲板或平臺高度超過15米,甲板或平臺高度5米至15米,甲板或平臺高度小于5米,c.艙底板熱工作業在油艙艙底板進行熱工作業時,應從熱工操作點開始沿所有方向對半徑5米的范圍進行清理,向上清理高度至少保證2米。具體清理要求如下圖:,d.刨削作業(即碳刨作業)刨削作業局部清艙具體范圍如下表:,刨削作業點高度小于5米時,清理范圍,e.側板/舷側縱骨熱工作業要對需要維修的整個肋板間隔以及17、兩側的兩個相鄰肋板間隔(從底部到熱工操作區)進行清理,具體范圍如下圖所示:,油艙側板縱骨熱工作業時,必須對熱工作業的整個肋板間隔,以及相鄰的兩個肋板間隔進行有效的清理。,f.電弧焊作業甲板開孔電弧焊局部清艙具體清艙范圍如下圖所示:,艙壁電弧焊局部清艙要求不論高度如何清理距離都要保證5米或1個肋板間隔(取其中較大者),具體清艙范圍如下圖所示:,g.銅焊或氣焊作業為了進行銅焊或氣焊,要對“熱工”附近半徑1.5米的區域進行清理。,五、船舶清艙作業的安全、環保管控措施,(一)船舶清艙作業安全管控重點船舶清艙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事故,基本歸納為以下幾種原因:船東和船員安全意識不強,存在僥幸心理,不按照規18、定進行清艙作業申請擅自進行明火作業;清艙人員素質較低,安全意識淡化,不穿防靜電服,不進行有效通風和測爆,甚至不遵守最基本的油輪安全防范措施;,清艙單位不負責任,清艙不徹底;現場監督缺乏力度,未及時發現不安全隱患;清艙單位不按照規定配備合格設備,人員沒經過系統安全培訓;清艙測爆走過場,沒有按照規定認真進行多點測爆;船廠、船舶未嚴格執行船舶清艙等進入密閉艙室作業的安全操作規程。,船舶清艙作業安全管控重點:防火防爆、防中毒窒息、防污染,(二)船舶進廠前安全、環保管控措施(目前我司油輪、化學品輪等液貨輪的進廠修理前的管控措施)油輪、化學品輪進我司前,由我司經營部經營代表負責跟蹤詢問清艙、掃線、除氣等工19、作的進行情況,通知船東對油輪進廠的安全與環保要求,督促船東做好進廠前的安全與環保準備工作,并及時將相關信息反饋給我司安全環境監督部。,所有油輪、化學品輪進廠修理前,應由修船生產事業部、修船經營部、安全環境監督部、施工車間等組成聯合檢查組在錨地對該輪進行進廠狀態安全檢查,經檢測可燃氣體濃度低于爆炸下限的5%,符合進廠要求后方準進廠。修船生產事業部部長根據船廠實際情況指定項目經理組成油輪清艙勘驗小組去錨地對清倉除氣情況進行現場勘驗,檢查是否符合進廠的條件,并填寫油輪進廠前安全控制檢查申報表和油輪進廠審批表交修船生產事業部部長和安全環境監督部經理審批,如需特批進廠船舶,還需報送分管安全副總經理和分管20、修船副總經理審批。,船方清艙期間,船廠應根據實際情況指派專人予以跟蹤和指導,以縮短清艙周期,提高清艙除氣的效率和質量。對于有熱工作業的油艙和鄰艙要重點清理,盡量達到熱工作業的要求,避免進廠后二次清艙;對于有大量熱工作業的船舶(如大工程改裝船),應在錨地進行徹底清艙并達到熱工作業標準。,油輪、化學品輪進廠前,原則上要求船舶污油水已經排除;油輪進廠前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檢驗局制定的船舶清除可燃氣體檢驗細則的要求,清除艙內油、氣,由船舶檢驗部門或其認可的機構檢驗,確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出檢驗合格證書,并獲得港口當局許可。,附:油輪進廠前清艙除氣標準全船貨油艙、污油水艙已進行正常、有效的清洗,可21、燃氣體濃度在爆炸下限5%以下。艙內加熱盤管、貨油管、掃艙管等已用海水或其它有效方法沖洗,有關管系閥門均已關閉。全船貨油艙(污油水艙)、泵艙的艙壁及其構件、框架、梯道和管系、閥件外表面等80%以上面積進行了有效清洗(可見鋼板本色或鐵銹)。艙內平臺及其上2米范圍內殘留油泥清除干凈。艙底板及其上2米范圍內殘留油泥清除干凈。泵艙、隔離空艙及壓載艙等,若其艙壁及構件等積有油污,應予清理干凈,清除可燃氣體。,(三)船舶清艙作業安全、環保管控措施1、船舶進廠后,經營代表會同項目經理、涂裝主管與船東核實油污水數量和相關資料等。2、船方提供船舶油水艙分布圖,所裝油品情況,明確施工所涉及到的艙位.3、涂裝主管指定22、清油分承包方協助船方填寫船舶排放油類物質申請書。清油分承包方委派清油管理人員攜帶船舶排放油類物質申請書,向海事局和海關報批。4、清油管理人員將已得海事局和海關批準的船舶排放油類物質申請書復印件交涂裝車間主管保存。,5、對于油輪、化學品輪的修理及改裝,工程主管/作業長對參加船舶修理的管理人員及分承包方施工人員進行一次專門的安全培訓,并做好記錄和標識。各車間應確保安全教育內容具有針對性,使每一位作業人員都知道所修理的油輪的狀況、裝載物品的特性及相應的防護措施等。所有清艙作業現場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應了解需清油作業的艙室的位置,油品類型和數量,危險性質如可燃性、毒性、密度等。,6、上崗未滿三個月的新工23、人嚴禁上油輪以及到未清潔的油艙及其毗鄰部位作業,到油輪(包括未清潔的油艙及其毗鄰部位)以外的船舶、項目作業的新工人,必須以隊伍為單位,如實填寫新工人的名單,并交至單船項目組備案,然后由項目組組織新工人進行專項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7、施工前艙室應經有資質人員測氧測爆合格,達到以下有關技術指標后方可進入艙室作業:(1)氧氣濃度在19.5%-23%;(2)可燃氣體濃度低于爆炸下限5%;(3)二氧化碳最大允許濃度5000ppm以下;(4)一氧化碳最大允許濃度50ppm以下;(5)硫化氫最大允許濃度10ppm以下。,清艙除氣不合格的艙室,或油艙開啟后正在進行清艙作業的艙室,氣體檢測時間間隔最多不超過424、小時。一般情況下,清艙除氣合格的油艙(柜)氣體檢測時間間隔最多不超過6小時。對于油艙(柜)已開工較長時間,或油艙(柜)清潔狀況較好,暫時沒有工程的艙室,單船項目經理可根據單船具體情況制定油艙(柜)測氧測爆專項安全策劃,在保證有效通風措施條件下,可以適當延長測爆時間,但是最長時間間隔不得超過12小時。,8、清油前,清油主管檢查現場施工環境、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并確認無問題,方可填報清油作業審批證書;交總管簽批,總管確認現場沒有安全隱患給予批準;最后交安全主管審批,安全主管發現現場隱患、安全措施不到位不予批復,并要求清油主管落實人員整改,對仍未整改到位即要求安全主管審批的,一律視為較重違章。安全審批25、證書由安全主管最后審批通過后方可生效。,9、制定通風工藝,防爆通風設備進行正常通風且風管布置合理,拉設到位。,液貨艙的通風換氣要求,10、工程主管/作業長組織施工人員開展油輪登輪前培訓,并對施工人員進行開工前安全交底。,11、清油作業艙室的人孔或道門20米半徑內及毗鄰艙室設置為禁火區域,需拉好禁區,懸掛警告標志。12、已落實專職監護人,監護人配有袖標、口哨、防爆手電。,13、清油作業前,已停止周圍與清油作業相抵觸的作業。嚴禁在警戒區域內進行電焊、氣割等熱工作業。,14、清油人員使用的照明燈為防爆照明燈。15、進入艙室內清油作業的人員均穿著防靜電的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工具。16、進艙人員已佩26、戴防毒口罩。,17、嚴格執行雙人監護要求,嚴禁單人進行清油作業。在進入只允許單人進入的狹窄空間時,應佩戴應急救援繩索進入,提前確定好聯系信號,并有專人在入口處監護。18、連續作業時間不超過一個小時,應出艙休息并更換防毒口罩的濾毒活性炭顆粒,清油人員進入油艙、油柜作業前可飲用鮮牛奶預防中毒。,19、已對清油作業人員隨身物品進行檢查,確認沒有禁止進艙的物品。,20、氣動泵、抽油管接頭已綁扎牢固。,21、現場已準備了滅火器、吸油氈、化油劑等應急物品和防污染物資(油桶、棉抹布、木屑等)。,22、水上接收時,作業船舶和接收小油船四周水域拉設圍油欄。,23、挖油腳用的工具包括空桶、輸油管泵及其它容器等均不27、得隨意堆放在碼頭上和塢內,必須放在指定位置工作,工程結束后應及時回收妥善放置,嚴禁污染生產場地。清出的油泥、油渣應裝入容器內及時吊走。在施工或吊運過程中,防止“跑、冒、滴、漏”現象的發生。24、防污染控制,制定應急預案,每年組織開展溢油應急演練。,(四)清艙污油水排放作業管控措施1、進廠后開工前的基本安全環境勘驗工作中,對污油水艙(柜)部位(包括機艙、泵艙滑鐵板以下部位)進行認真勘驗,勘驗內容應包括:污油水的艙位、數量噸位、對污油(水)狀況。,2、對于使用氣泵排放污油水狀況進行界定:如主要介質是水,水面僅漂浮油花可使用氣泵進行排放;如所排的介質表面難以看見水、渾濁不清或成黑狀,并且攪拌試探存有28、粘稠狀態時禁止使用氣泵排放,按照清油作業要求執行。對于其它是否可以采用氣泵進行排放條件的符合狀況由項目經理、工程主管、安全主管共同進行實地勘驗確定,并報于修船生產事業部部長、安監部經理進行批準。,3、根據污油(水)狀況進行作業前的書面策劃,策劃內容應包括艙位、數量噸位、艙室結構、排放方式、使用工具要求、作業時限、作業人員資質、勞保護具要求、監護要求、艙(柜)道門開啟要求、通風及測氧測爆要求、應急救援措施及其它相關安全要求。,4、作業人員進艙前必須由工程主管在現場進行書面班前交底,對進艙作業人員佩戴的防毒用具、防爆手電及其它勞保護具、氣體檢測儀等進行檢查,明確艙室內部結構、應急逃生通道。,5、作29、業前由工程主管提出申請,落實相關安全要求后填寫污油水排放作業審批證書,報經安全主管審核、項目經理審批后方可開始作業。,6、由涂裝主管保證有效通風后,向安全員申請氣體檢測。氣體檢測時必須先使用探頭式氣體檢測儀(使用麻繩捆綁下艙進行檢測)檢測艙(柜)的氧氣、有毒氣體含量,合格后才能進艙檢測,進艙進行氣體檢測的部位應為距離艙室道門最遠處四角、排放污油水作業點及其它易聚集有毒有害氣體的死角區域,每處檢測時間必須超過1分鐘,測氧測爆合格后方可作業,要求氧氣濃度19.5-23%、可燃氣體濃度在爆炸下限5%以下、二氧化碳最大允許濃度5000ppm以下、一氧化碳最大允許濃度50ppm以下、硫化氫中毒臨界值為130、0ppm以下。,7、污油水排放作業開始5分鐘后進行第一次測氧測爆、30分鐘后進行第二次、1小時后進行第三次,三次測氧測爆全部合格后,后續測氧測爆工作可按照油艙標準進行檢測(機艙、泵艙滑鐵板下污油水排放自開始排放10分鐘后進行一次檢測,如合格,后續測氧測爆工作可按照油艙標準執行)。,8、道門口處須設立專職監護人(持證),道門口位置必須放置應急救護物品(氧氣枕、防毒面罩、毛巾、淡水及牛奶)。9、對所有進艙人員隨身攜帶的物品進行檢查,嚴禁攜帶任何易燃易爆物品、黑色金屬、手機等,禁止穿戴帶釘鞋、攜帶煙火。10、進艙作業前對使用的氣泵、軟管狀況進行檢查,保證處于良好狀態。,附:進艙作業安全要求人員下艙前31、必須掛設好密閉艙室進艙牌,同時對進艙作業告示板內容進行核實。人員必須穿戴合格的勞保護具,防毒面具、防爆手電、探頭式氣體檢測儀。人員下艙前必須將氣體檢測儀開啟,保證對艙內4.5米有效距離進行檢測。進入密閉艙室必須保證2人以上,嚴禁單人作業,如果發生異常,立刻向單船安全管理人員報告,不能私自進入。,作業使用的氣泵需固定,禁止將泵體投放到污油水液面以下作業,特殊情況必須征求工程主管、安全主管同意。氣泵必須安裝接地線并連接可靠。氣泵開啟前,先將通風風管拉至作業點1米以內保證通風,氣泵開啟后人員立即撤出艙室,禁止逗留。夜間作業時現場作業負責人需每隔1小時核對作業人數及作業狀況并向單船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匯報。,(五)船舶清艙作業監管業務的幾點建議1、嚴把行政許可審批關。認真核對船舶證書、應急措施等資料,從源頭剔除違規清艙作業方案。2、加強作業各階段監管力度。作業前召開清艙會議,分析作業步驟,避免作業“盲區”;作業中根據不同清艙公司日常監管中的缺陷環節進行重點檢查,督促其完善作業漏洞;作業后建立污染物處理跟蹤機制,不定期抽查作業船舶污染物存量,嚴防二次污染。3、落實獎優懲劣機制。定期通報各清艙公司作業情況,實施不同信用等級審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