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廣場建設項目地下車庫工程裙房群塔作業施工方案(18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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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晴
編號:776912
202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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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城市廣場A1樓、A2樓及地下車庫工程裙房群塔作業施工方案編制單位: xxx第一建設有限公司日 期: xx年1月目錄第一章編制依據3第二章工程概況32.1 工程建設概況表32.2 塔吊安裝工程概況4第三章安全協議與安全交底5第四章安全保證措施5第五章塔式起重機的驗收6第六章對塔式起重機司機的要求7第七章對信號工、掛鉤工的要求8第八章水平方向防碰撞措施10第九章 垂直方向防碰撞措施10第十章 群塔施工原則11第十一章 塔機基本參數1112.1 塔機基本參數11第十二章 塔機平面布置圖1312.1 塔機平面布置圖1312.2 塔機初始使用高度平面圖和立面圖1312.3 塔機最終高度平面圖和立面2、圖16第一章編制依據序號類別文件名稱編號1國家行政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修訂版)國家主席令第46號2建筑起重機安全監督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66號3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4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使用監督管理規定建1998164號5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住建部令201837號6國家行業規范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程JGJ196-20107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20068建筑施工高空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20169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1210設計文件xxx城市廣場項目工圖紙11其他T63、513型塔吊使用說明書/12T7020型塔吊使用說明書/第二章工程概況2.1 工程建設概況表工程名稱xxx城市廣場A1樓、A2樓及地下車庫工程工程性質超高層/公建建設規模(造價)4.49億元工程地址薛城區黃河中路南側,和諧路東側總建筑面積37萬平方米建設單位棗莊金成置業有限公司設計單位青島騰遠設計事務所有限公司勘察單位/監理單位棗莊市工程建設監理公司項目承包方式總承包工程承包范圍xxx城市廣場A1樓、A2樓、地下車庫及裙房的施工圖紙、工程量清單、招標文件及答疑、補充文件所包含的土建、安裝及裝飾工程施工,不包括外幕墻、公共區域精裝、高低壓配電(含市電接入)、電梯(含直梯、扶梯)、樓宇自動化、視頻4、監控、綜合布線、已建砼主體結構的加固補強、室外配套工程等。合同要求質量要求合格工期要求計劃開工日期:2019年10月20日計劃竣工日期:2022年03月04日工期總日歷天數:900天安全文明施工達到“安全文明施工現場省優”標準總承包單位xxx第一建設有限公司工程主要功能或用途酒店、商業、辦公2.2 塔吊安裝工程概況安裝概況1#T6513新建裙房西側2#T6513新建裙房北側3#T6513新建裙房東側4T7020新建裙房南側塔吊性能T6513:塔吊最終安裝高度6066米,最大臂長60米,最大起重量8噸T7020:塔吊獨立高度51米,最大臂長70米,最大起重量10噸塔吊基礎形式70007000175、00鋼筋混凝土基礎(C35混凝土)塔吊具體位置及臂長詳見下圖所示:第三章安全協議與安全交底1、塔吊進場前所有安全協議書和安全技術交底均須按規定嚴格履行簽字、蓋章手續,嚴禁代簽。租用單位必須與出租單位簽訂安全協議書,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塔吊出租單位或安裝單位須與設備承運單位簽訂安全協議書,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2、塔吊使用前,需對可能造成交叉作業的塔吊雙方的塔吊操作工、信號工進行專項安全技術交底,并嚴格履行簽字手續。3、設備出租單位、安裝單位、承運單位在施工作業前均須對本單位的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嚴格履行簽字手續。4、未簽訂安全協議書及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的單位和作業人員嚴禁進6、入施工現場進行施工作業。第四章安全保證措施1、存在起重臂交叉的塔機,每臺都需安裝政府監管部門要求的空間限位器。多塔作業時,各機指揮要默契合作,不得在大臂交叉范圍內同時吊運,要合理安排吊運時間,使各臺塔吊能夠充分利用各自空間工作。2、塔吊在塔基施工完成后立即設立沉降觀測點,觀測點設在塔吊小平臺上四角(每角一點共四點).觀測次數每星期至少三次,并在塔吊使用的全過程進行沉降觀測,隨著施工的進展,尤其在雨季時,可能會因塔基下沉、傾斜而發生事故.因此,要根據具體情況及時對塔基四角進行觀測,檢查塔基下沉和傾斜狀況,以確保塔吊運轉正常安全,隨時了解塔基沉降情況,以便對基槽邊坡失穩,塔吊傾斜等險情進行觀測措施7、。3、信號指揮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十不吊”作業原則。即: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不準吊;信號不清不準吊;吊物下方有人不準吊;吊物上站人不準吊;埋在地下物不準吊;斜拉斜牽物不準吊;散物捆綁不牢不準吊;立式構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環不準吊;零碎物無容器不準吊;吊裝物重量不明不準吊。4、必須對塔式起重機司機與信號工配備對講機,對講機要統一設定頻道,并必須鎖頻,使用人員無權調改頻率,要專機專用,不得轉借。5、信號工、塔式起重機司機要相對固定,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更換。6、信號工在指揮過程中,必須時刻目視塔機、吊鉤與轉臂過程,同時還須環顧相臨塔機的工作狀態,并發出安全提示鈴聲。7、停機時塔式起重機在回轉范8、圍內無障礙物的情況下,吊鉤要起升到5米位置,將小車回收到臨近塔身10米處。起重臂按順風向停置。吊鉤上嚴禁吊掛重物,在未采取可靠措施時,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限制起重臂隨風轉動。8、如遇突然停電或出現故障時,為使大臂不影響其它塔吊工作,減少碰撞危險。要用手動裝置調整大臂朝向,在回轉齒圈處設置障礙固定大臂,無手動回轉裝置只能主進先固定大臂,但周圍塔吊要避讓該塔。9、有發生碰撞可能的各塔之間,必須簽訂安全協議,明確規則。若因為一方原因不遵守防碰撞措施要求,發生碰撞并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該方承擔責任并賠償經濟損失。如因為雙方或多方原因發生碰撞造成的一切損失,經總包部與雙方或多方共同協商解決,糾其原因、查明責9、任,按各方責任大小進行不同的經濟賠償。10、塔式起重機司機必須身體健康,并經過地方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在取得有關部門頒發的塔式起重機操作證,并經項目入場三級教育和應知應會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第五章塔式起重機的驗收1、塔吊基礎底標高要低于或等于建筑物基礎底標高;隱蔽工程(釬探、鋼筋驗收)資料齊全;采取C40砼,砼強度達到強度的100%以上方可安裝塔吊。2、部件、附件、聯結件安裝齊全,位置正確;螺栓擰緊力矩達到技術要求,開口銷完全撬開;結構無變形、開焊、疲勞裂紋;壓重、配重重量、位置達到說明書要求。3、繩、輪、鉤系統。鋼絲繩在卷筒上面纏繞正確、潤滑良好;鋼絲繩規格正確、無斷絲和磨損;鋼絲繩固定和編10、插符合國家標準;各部位滑輪轉動靈活、可靠,無卡塞現象;吊鉤磨損達到標準的允許范圍、保險裝置靈敏、可靠。4、各機構轉動平穩、無異常響聲;各潤滑點潤滑良好、潤滑油牌號正確;制動器、離合器動作靈活可靠。5、電纜供電系統供電充分、正常工作、電壓3805%;炭刷、接觸器、繼電器觸點良好;儀表、照明、報警系統完好、可靠;控制、操縱裝置動作靈敏、可靠;電氣各種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可靠;電氣系統對塔吊的絕緣電阻不大于0.5兆歐。6、力矩限制器靈敏、可靠,其綜合誤差不大于額定值的8%;重量限制器靈敏、可靠,其誤差不大于額定值的5%;回轉限位器靈敏可靠;行走限位器靈敏可靠;變幅限位器靈敏可靠;超高限位器靈敏可靠;吊11、鉤保險靈活、可靠;卷筒保險靈活可靠。7、試運行要檢查各傳動機構工作準確、平穩,無異常聲音,液壓系統無滲漏,操縱和控制系統靈敏可靠,鋼結構無變形和開焊,制動器可靠;調整安全裝置并進行不少于3次的檢測。8、低位的塔式起重機臂架端部與相鄰塔式起重機塔身之間至少有2米的距離。同時,兩臺塔式起重機在同一軌道上或兩條相平行的或相互垂直的軌道上進行作業時,應保持兩機之間任何部位的安全距離,最小不得低于5米。9、塔機安裝完畢后,要經安裝單位驗收;總包組織出租方和使用方相關人員驗收,并發出正式啟用通知,方可投入正式使用。第六章對塔式起重機司機的要求1、上班必須進行交接班手續,檢查機械履歷書及交接班記錄等的填寫情12、況及記載事項。2、必須在穿有指揮信號服的人員指揮下,嚴格按照指揮信號、旗語、手勢進行操作。3、嚴禁酒后作業。4、操作前應發出音響信號,對指揮信號分辨不清時,不得盲目操作。5、嚴格執行“十不吊”管理規定。6、對指揮錯誤有權拒絕執行或主動采取防范或相應緊急措施。7、操作控制器時,必須從零點開始,推到第一擋,然后逐級加檔,每擋停12秒,直到最高檔。8、被吊物品嚴禁超出施工現場范圍。9、起吊重物時,應先將重物吊離地面50cm停止,確定制動,物料捆扎和吊索具,確認無誤后方可指揮起升。10、嚴禁重物自由下落,當起重物下降接近就位點時,必須采取慢速就位。11、重物就位時,可用制動器使之緩慢降下。12、當吊鉤13、滑輪組升到接近起重臂時應用低速起升。13、起重量、起升高度、變幅等安全裝置顯示或接近臨界警報值時,司機必須嚴密注視,嚴禁強行作業。14、起重機在停機休息或中途停電時,應將重物卸下,不得把重物懸吊在空中。15、凡是回轉機構帶有常閉式制動裝置的塔式起重機,在停止操作后,司機必須掰開手柄,松開制動,以便起重機能在大風吹動下順風轉動。16、當周邊有障礙物,不允許吊臂處于自由旋轉狀態時,應設置地錨與低吊鉤鎖定。17、機上各種安全保護裝置運轉中發生故障、失效或不準確時,必須立即停機修復,嚴禁帶病作業和運轉中進行維修保養。18、塔吊頂升平臺上、大臂上、平衡臂上禁放任何浮放物。19、嚴禁從塔吊上面往下拋擲任何14、物品和便溺。20、操作室內,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禁止放置易燃物和妨礙操作的物品。21、塔吊駕駛室內必須配置滅火器材。22、在無防護欄桿的部位進行檢查、維修、加油、保養時,必須系好安全帶。23、遇有下列情況時,應暫停吊裝作業。1)遇有惡烈氣候如大雨、大雪、大霧和施工作業面有六級(含六級)以上的強風影響安全施工時。2)起重機發生漏電現象。3)鋼絲繩嚴重磨損,達到報廢標準。4)安全保護裝置失效或顯示不準確。第七章對信號工、掛鉤工的要求1、信號工、掛鉤工必須經過配訓合格,持證上崗,熟練運用手勢、旗語、哨聲的使用。2、起重機司機、信號工、掛鉤工在作業前,應共同交底,統一信號。3、信號工正確選擇指揮位置,不15、準站在吊物易碰難躲和反防護措施的危險部位。4、嚴禁將不同種類或不同規格型號的索具連在一起使用。5、作業時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得兼作掛鉤工。6、作業中必須戴好安全帽,配穿好專業服裝,嚴禁酒后作業掛鉤工必須相對固定并熟知和。7嚴格執行“十不吊”作業原則。即: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不準吊;信號不清不準吊;吊物下方有人不準吊;吊物上站人不準吊;埋在地下物不準吊;斜拉斜牽物不準吊;散物捆綁不牢不準吊;立式構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環不準吊;零碎物無容器不準吊;吊裝物重量不明不準吊。8、掛鉤工必須服從信號工的指揮。9、吊繩的掛設不得影響吊鉤保險裝置,不準用吊鉤直接吊拉重物。10、穿繩:確定吊物中心,16、選好掛繩位置。穿繩應用鐵鉤,不得獎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運棱角堅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須加襯墊,用套索。11、掛繩:應按順序掛繩,吊繩不得相互擠壓、交叉、紐、扭壓、絞擰。一般吊物可用兜掛法,必須保證吊物平衡;對于易滾、易滑或超常貨物,宜采用繩索方法,使用卡環鎖緊吊繩。12、試吊:吊繩套掛牢固,起重機緩慢上升,將吊繩繃緊稍停,起升不得過高。試吊中,指揮信號工、掛鉤工、司機必須協調配和。13、摘繩:落繩、停穩、支穩后方可放松吊繩。對易滾、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繩要用安全鉤。掛鉤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宜人工摘繩時,應選用其它機具輔助,嚴禁攀登吊物及繩索。14、抽繩:吊鉤應與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緩慢起繩,不17、得斜拉、強拉、不得旋轉吊臂抽繩。如遇吊繩被壓,應立即停止抽繩,可采取提頭試吊方法抽繩。吊運易損、易滾、易倒的吊物不得停用起重機抽繩。15、兜繩吊掛應保持吊點位置準確、兜繩不偏移、吊物平衡。16、扁擔吊掛時,吊點應對稱于吊物中心。17、吊運集裝箱等箱式吊物裝車時,應使用捆綁工具將箱體與車連接牢固,并加墊防護。18、捆綁管材、構件等必須用緊線器緊固。19、細長易散的物品,要捆扎兩道以上,并且要有兩個吊點。20、當吊裝構件、設備暫停作業時,必須把構件、設備支撐穩定,連接牢固后方可離開現場。21、使用卡環時,嚴禁卡環側向受力,起吊前必須檢查封閉銷是否擰緊。不得使用有補焊、裂紋、變形的卡環。嚴禁用補焊方18、法修復卡環。22、編插鋼絲繩索具宜用6x37鋼絲繩,編插斷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編插鋼絲繩的強度應按原鋼絲繩強度的70%計算。23、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鋼絲繩不得繼續使用:在一個節距內的鋼絲數量超過總絲數的10% 。出現擰扭死結、死彎、死扁、股松明顯、波浪形、鋼絲外飛、繩芯擠出以及斷股等現象。塔吊鋼絲繩斷絲達到10%,應報廢更換新繩。鋼絲繩表面鋼絲磨損或腐蝕程度,達表面鋼絲繩直徑40%,或鋼絲繩被腐蝕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見,整根鋼絲繩明顯變硬應更換。24、嚴禁在吊鉤上補焊、打孔,吊鉤表面必須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紋。嚴禁使用危險斷面磨損程度達到原尺寸的10%、鉤口開口19、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轉變形超過10%、危險斷面或頸部產生塑性變形的吊鉤、板鉤襯套磨損達原尺寸的50%時,應報廢襯套。板鉤心軸磨損達原尺寸的5%時,應報廢心軸。第八章水平方向防碰撞措施塔吊在現場的定位布置是關鍵,通過嚴格控制各臺塔吊之間的位置關系,來預防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碰撞高位塔吊塔身,在安裝方案中已保證最近的兩塔間距離,大于較低的塔吊臂長2米以上,符合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2006)中的10.5之規定“兩臺起重機之間的最小架設距離應保證處于低位的起重機的臂架端部與另一臺起重機的塔身之間至少有2米的距離”的規定。在現場的定位保證了塔吊之間不存在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的20、塔身發生碰撞的問題。第九章 垂直方向防碰撞措施1 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起重鋼絲繩之間防碰撞措施。由于受施工需要的影響,塔吊間高與低是相對的,但都有可能發生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的起重鋼絲繩的碰撞事故。為杜絕此類事故發生,項目必須對每一臺塔吊的工作區進行合理劃分,避免出現塔吊交叉工作區。同時,項目必須配備有合格操作證的、經驗豐富的信號指揮工,確保指揮塔吊回轉作業時,低塔的起重臂不碰撞高塔的起升鋼絲繩。避免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起重鋼絲繩之間碰撞。當現場風速達到6級風,相當風速達到10.813.8米/秒時,塔吊必須停止作業。另外,塔吊租賃公司要配備操作熟練、有責任心的塔司為現場服務,21、塔吊在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狀態下,將塔吊的吊鉤升至頂端,同時將起重小車行走到起重臂根部。2 高位塔吊的起重臂下端與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上端防碰撞措施由于塔吊的作業面有交叉處,所以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的起重臂有可能發生碰撞(見群塔立面圖)。由現場平面布置圖及群塔立面圖可知,符合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2006)中的10.5之規定:“兩臺起重機之間的最小架設距離應保證處于高位起重機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鉤升至最高點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與低位置起重機中處于最高位置的部件之間的垂直距離不得小于2m”。第十章 群塔施工原則、低塔讓高塔原則:一般情況下,主要位置的塔吊、施工繁忙的塔吊應安裝的較高22、,次要位置的塔吊安裝的較低,施工中,低位塔吊應關注相關的高位塔吊運行情況,在查明情況后再進行動作。、后塔讓先塔原則:塔吊同時在交叉作業區運行時,后進入該區域的塔吊應避讓先進入該區域的塔吊。、動塔讓靜塔原則:塔吊在交叉作業區施工時,有動作的塔吊應避讓正停在某位置施工的塔吊。、荷重先行原則:兩塔同時施工在交叉作業區時,無吊載的塔吊應避讓有吊載的塔吊,吊載較輕或所吊構件較小的塔吊應避讓吊載較重或吊物尺寸較大的塔吊。、客塔讓主塔原則:在明確劃分施工區域后,闖入非本塔吊施工區域的塔吊應主動避讓該區域塔吊。第十一章 塔機基本參數12.1 塔機基本參數塔機基礎制作完畢之后,塔機安裝之前,項目部必須提供可靠塔23、機基礎底標高及塔機中心軸網坐標,才能實現群塔錯位準確。由于提供標高和軸網坐標不準確導致后期的群塔附著問題由項目部承擔責任。塔吊編號塔吊型號服務主樓名稱塔機基礎頂相對標高(m)起重臂長初始使用高度附著道數主樓總高度最終安裝高度m1#T6513裙房結構-1060m18m147m66m2#T6513裙房結構-10.855m18m147m60m3#T6513裙房結構-106018m147m66m4#T7020裙房結構-107019m147m51m第十二章 塔機平面布置圖12.1 塔機平面布置圖12.2 塔機初始使用高度平面圖和立面圖圖13.2-1塔機初始安裝高度平面圖1#塔吊初始安裝立面圖2#塔吊初始安裝高度3#塔吊初始安裝高度4#塔吊初始安裝高度12.3 塔機最終高度平面圖和立面圖1#塔吊最終安裝立面圖2#塔吊最終安裝高度3#塔吊最終安裝高度4#塔吊最終安裝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