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企業井巷工程安全施工要求培訓教案(20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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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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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錄第一章 井巷工程施工要求第二章 采煤作業安全要求第三章 其他安全基本知識第四章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第一章 井巷工程施工要求一、井巷工程施工安全要求(一)掘進機掘進工作面安全重點掘進機掘進工作面大都配備有大功率掘進機、錨桿打眼安裝機、帶式輸送機或梭車、吸式除塵風機,以及與這些設備配套的乳化液泵站、水泵、及電氣設備。其安全重點介紹如下:1、局扇應有消音裝置,風筒調掛平直規范,無死彎,無漏風,工作面風筒出風量充足,出風口距迎頭不超過作業規程的規定。2、瓦斯監測探頭安裝位置符合要求。工作面凈化水幕符合規定,能夠正常噴霧降塵。3、運輸軌道鋪設質量符合規程要求,牽引絞車穩固完好,電氣設備防爆性能齊全,2、信號裝置靈活好用。4、帶式輸送機應具備跑偏保護、斷帶保護、慢速保護、高溫保護裝置。輸送帶完好無損傷,上下托輥齊全轉動靈活。刮板輸送機做到刮板無歪斜和缺螺絲現象。5、吸式除塵風機及掘進機除塵設備齊全運轉良好,除塵降塵效果好。6、掘進機的管線調掛整齊規范,巷道內無積水、無雜物、無浮煤,材料堆放整齊不影響行人和通風。工作面圖牌板齊全規范。7、巷道斷面中線符合規程要求。中線偏差50mm,巷壁或棚子保持直線,偏差10mm。8、乳化液配比、泵站壓力符合規程規定9、掘進和支護之間的關系合理,最大空頂距離符合作業規程規定。10、棚子質量合格,棚梁平齊,幫頂背實嚴密,無空幫空頂現象。棚子岔角合適、迎山有力。棚口3、結合嚴密,無掉唇、前缺、后窮、錯牙、邁步、前傾、后仰和翹楞等現象。11、錨桿眼布置和深度附合要求,托板齊全,螺帽緊固并用力矩扳手擰緊螺帽。錨桿外露長不大于50mm,螺帽必須滿扣擰緊。錨桿拉拔試驗初錨力和錨固力符合規程要求。12、掘進機照明良好,各操作手柄和按鈕靈活可靠,司機和副司機必須持證上崗。13、掘進機截割程序和軌跡必須符合規程要求。做到成型規范不割頂板。14、掘進機開機前必須先發出信號,機前不許有人,噴霧正常后才可開機。掘進機后退或調整位置必須先發信號,活動范圍內撤出所有人員才可移動掘進機,并要操作平穩,速度適中。15、停機前先把切割頭后退落地再關機,關機后要斷開電源和磁力啟動器的隔離開4、關。16、切割頭和切割臂不得用作托舉棚梁等。17、檢查修理掘進機時,必須先斷開電源和磁力啟動器的隔離開關,防止誤操作傷人。(二)放炮掘進工作面安全重點炮掘工作面一般配套有煤電鉆或風鉆、全液壓鉆車、裝煤機或裝巖機(耙斗機裝巖機、側卸式裝巖機)、鉆裝機和刮板輸送機、帶式輸送機,錨桿打眼安裝機等。其安全重點介紹如下:1、局扇的情況。要求局扇運行平穩,風筒調掛平直規范,無漏風現象。工作面風量充足,風筒出口距迎頭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2、巷內管線吊掛整齊規范、干凈衛生、無積水、無浮煤、無雜物,材料碼放整齊且不影響通風、行人行車。3、工作面牌板齊全規范,內容符合規定要求。4、甲烷報警儀安設位置符合規定,空氣5、凈化裝置運行良好。5、必須堅持打眼前、裝藥前、爆破前和爆破后認真檢查瓦斯,只有瓦斯濃度不超過規定才可以工作。6、炸藥、雷管按規定嚴格管理,按規定要求裝配引藥,當班用不完的炸藥、雷管必須退庫。7、按規程規定布置炮眼,尤其是周邊眼必須按爆破說明書的設計布置,眼距、眼深、角度必須合格,以保證成型效果良好。8、嚴格按操作規程由持證的炮工裝藥爆破,不許放明炮、糊炮和明火放炮。堅持使用水炮泥,封泥長度要符合規程的規定。9、爆破母線必須認真懸掛,其長度符合作業規程要求。放炮前把所有人員撤到安全地點,由炮工自聯自放,其他人不得參與。爆破前按規定設好警戒崗哨,清點人數無誤后發出爆破警號,等5min后才可通電起爆6、。10、通電起爆后不響,要等5 min15min(使用瞬發電雷管等5 min;使用延期電雷管等15 min)后由炮工進入檢查不響原因。11、出現拒爆要按規程要求進行處理。絕不可用鎬刨、用鉆桿掏或手拉雷管腳線等非法手段處理拒爆。12、放炮前要加固支架并在距工作面10m內采取防倒措施。13、放炮操作時,裝藥、聯線、通電起爆必須由炮工本人進行。放炮器鑰匙必須由炮工親自攜帶,不得轉交他人。14、炮響后炮煙吹散先由炮工、班組長、瓦檢員巡視放炮地點,檢查瓦斯、通風、煤塵、頂板、殘爆、拒爆等情況,確認安全后才可解除警戒,恢復工作。15、巷道支護必須齊全堅固,無斷梁折柱和空幫空頂現象。支護必須達到標準化要求。7、16、炮后最大空頂距不得超過規定的要求,要及時架設前探支架臨時支護,并在其掩護下盡快架設永久支護。17、堅持采用濕式打眼,不許干打眼。18、機電設備要做到完好防爆,對接線盒、電鈴、信號、電話等小型電氣設備要嚴格要求,杜絕失爆。19、在把刮板輸送機鋪到工作面迎頭時,刮板輸送機機尾要打壓柱或地錨固定,以防翻機傷人。(三)掘進工作面支護的安全重點1、采用錨噴支護時,炮掘工作面必須是光面爆破;掘進機掘進也必須保證巷道斷面成型好。這樣才能充分體現錨噴支護的優越性。2、錨桿的布置、眼距、眼深、角度必須符合作業規程要求,錨桿角度應垂直于巷壁平面。3、錨桿安裝固定必須按錨桿的種類不同安裝要求程序進行安裝,絕不8、可以偷工減料、減少工序。4、錨桿安裝固定好后,上好托板或托梁鋼帶,與頂幫貼緊,若無法貼緊時要用木板墊平,然后上螺帽,螺帽要上滿絲扣,用力矩扳手擰緊。錨桿外露長度應不小于50mm。5、錨桿支護要定期做拉拔(拉力)試驗,發現錨固力小于規定的要采取補打錨桿或架棚子等措施。6、采用錨噴支護時,要按規定布置錨桿眼并及時保質保量的施工。7、無論是錨桿支護還是錨噴支護,最大空頂距、最小空頂距、初噴與復噴的間距都要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并嚴格執行。8、噴漿的配比、水泥標號必須符合要求,噴體強度要定期取樣檢驗。9、要保證初噴和復噴質量,尤其是巷道頂部和腰部噴層厚度必須達到要求。噴漿前要用清水沖洗受噴面,噴后的噴面9、平整,斷面規格和中線符合要求,無吊腳穿裙現象。受噴面不平部分要及時補噴,必要時掛網噴,每次補噴厚度不大于100mm。10、噴射時做好防塵工作,操作人員要戴好防塵口罩、眼罩和防護手套等。噴射時要撤出設備,不能撤出的要遮蓋保護。噴射作業時要停止其他作業。11、用風鉆、電鉆打眼時必須濕式打眼,不許干打眼。12、水泥、石子速凝劑等材料要嚴加管理,堆放整齊,巷內無雜物、無積水,做到文明生產。13、對噴射機要保持完好,操作設備要靈活,電氣設備必須防爆。噴射機司機和噴射手要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二、冒頂事故的征兆及防范措施(一)、冒頂事故前的預兆1、頂板連續發出斷裂聲,頂板裂隙逐漸增大,增多,頂板下沉量增大10、,敲幫問頂時發出異常的聲響;2、頂板巖層破碎下落,這種掉渣由少增多,由稀變密,由小變大;3、煤壁片幫增多,煤質變軟;4、支架受力增大,連續發出 “咯!咯”聲,支架安全閥不斷開啟,活柱下沉;5、頂板突然滴水滲油等。(二)、事故的預防1、采取觀察預報工作,掌握頂板周期來壓規律;2、加強兩巷超前支護工作,嚴格執行作業規程中的規定;3、工作面嚴禁胡挖亂采,滯后拉架,從而使工作面存在大面積空頂;4、執行敲幫問頂制度,過運回順高冒區前,首先加強維護,回柱放頂,嚴格執行先打后回原則,放頂距每循環1.2m;5、杜絕使用失修失效柱梁,單體液壓支柱,支架立柱必須達到規定支撐力;6、周期來壓期間,煤機速度控制在2m11、/min,支架拉移采取帶壓擦頂超前移架方式,減少控頂時間,煤機過后,及時打出護幫板;第二章 采煤作業安全要求一、采煤作業安全要求第1條 適用于我礦從事綜采工作的人員。二、上崗條件第2條 端頭支護工應熟悉采煤工作面頂底板特征、作業規程規定的頂板控制方式、端頭支護形式和支護參數,掌握支柱與頂梁的特性和使用方法,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三、安全規定第3條 進入作業地點后要全面檢查頂幫完好及支護完好情況,發現隱患及時處理。第4條 作業過程中要認真執行先支后回、敲幫問頂制度,在敲幫問頂時按下列規定執行:(1)用鎬或長釬桿敲幫,聽其聲音,判斷巖體有無松動或離層等,發現煤幫出現傘檐或松動時,必須12、立即處理。(2)問頂時要站在斜上方安全地點,一手持鎬一手托頂,先輕敲頂板,無掉渣或離層剝落時,再重敲,聽其聲音,判斷頂板深部是否離層。對松動頂板巖石找“掉”前要對上下人員打招呼,并看好撤退路線,在安全情況下,再用鎬自上而下由外向里逐漸輕輕找“掉”。(3)堅持使用長柄工具,人員站在敲擊點以外安全地點,聽其聲音,觀察變化,判斷巖體是否松動,深部是否有離層跨落跡象。第5條 隨時注意(聽和看)頂板的動態,若發現異常現象,立即撤離所有人員到安全地點,待頂板穩定后,再進行處理。第6條 單體液壓支柱的支設最大高度應小于支柱設計最大高度的0.1m,最小高度應大于支柱設計最小高度的0.2m,當高度發生變化時,應13、及時更換相應型號的支柱。支設的支柱要確保迎山有力,其初撐力達到規定要求,并拴防倒繩。第7條 不同性能的支柱不得混用,特殊情況下需使用時,必須制定專門措施。第8條 端頭維護工作業時要和液壓支架工、刮板輸送機司機、轉載機司機、采煤機司機等相關工種人員協調配合,并注意以下事項:1、順槽靠工作面一側的單體液壓支柱如影響推移刮板輸送機時,必須在推移刮板輸送機前撤除。2、端頭支護空間必須滿足機頭機尾與其整體的“平”“直”,移動機頭、機尾時注意輸送機與轉載機搭接及過渡槽過渡情況,以保證其上不翹、下不陷,運轉平穩。3、機頭、機尾移過后應及時支護頂板,否則不許開機,并要清理干凈安全出口的一切雜物,保證出口暢通。14、第9條 架設支柱時,其下方不得有人逗留或通過,防止掛梁時脫落或倒柱傷人。四、操作準備第10條 準備。備齊注液槍、錘、鐵锨、尖鎬、撬棍、鐵絲、卸載手把、 斧子、鋸、量具等工具,所用工具應牢固可靠。第11條 查與處理。1、檢查工作地點的頂板、煤幫和支護是否符合質量要求,發現問題應及時進行處理。2、檢查單體液壓支柱時,發現三用閥失效、漏液、變形、彎曲、活柱表面銹蝕,頂蓋缺少兩個以上小爪或手柄損壞時,應及時更換;新下井或修復后第一次使用的支柱,必須內腔排氣。3、檢查金屬鉸接頂梁時,發現損傷裂紋,焊縫開裂,彎曲,變形。連續缺“牙”不能卡住支柱,銷子彎曲或無銷時,應立即更換。4、檢查注液槍時,發現漏液、損15、壞、變形、無密封圈或出液不正常時,應立即配合有關人員修補或更換。5、操作過程中,應時刻觀察頂幫,堅持敲幫問頂,發現活煤矸,傘檐,頂板離層,頂板破碎,冒頂或片幫危險時,人員要站在斜上方用長柄工具撬落或及時架設臨時支護進行維護。二、采空區安全管理基本要求采空區安全管理由通防科負責管理,采取全部垮落法管理頂板,注凝膠、三相泡沫、注氮氣、黃泥灌漿、氣霧阻化的防滅火措施。第三章 其他安全基本知識一、爆破安全基本知識第1條 適用于我礦從事爆破工作的人員二、上崗條件第2條 爆破工必須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和(煤礦安全規程)中有關條文的規定。爆破工必須依法經過專門技術培訓,考試合格、獲得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后,方16、可持證上崗。爆破工必須是專職的。、三、安全規定第3條 接觸爆破材料的人員應穿棉布或其他抗靜電衣服,嚴禁穿化纖衣服。第4條 下井前要領取符合規定的發爆器和爆破母線等,不符合規定的發爆器材不準下井使用;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儀;必須嚴格執行爆破器材領退等管理制度。第5條 使用爆破材料的規定。(1)炸藥:井下爆破作業,必須使用有煤礦安全標志的煤礦許用炸藥,選用應符合下列規定:低瓦斯礦井的巖石掘進工作面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于一級的煤礦許用炸藥。低瓦斯礦井的煤層掘進工作面、半煤巖掘進工作面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于二級的煤礦許用炸藥。高瓦斯礦井、低瓦斯礦井的高瓦斯區域,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于三級的煤礦17、許用炸藥。嚴禁使用黑火藥、凍結或半凍結的硝化甘油類炸藥。在同一次裝藥爆破工作面,嚴禁裝入兩種不同性質的炸藥。(2)雷管:在掘進工作面,必須使用取得產品許可證的煤礦許用瞬發電雷管或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使用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時,最后一段的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 毫秒。不同廠家生產的或不同品種的電雷管,不得摻混使用。不得使用導爆管或普通導爆索,嚴禁使用火雷管。(3)發爆器:必須統一管理、發放,定期校驗發爆器的各項性能參數,并進行防爆性能檢查,不符合規定的嚴禁使用。第6條 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制度,實行“三人連鎖爆破”制度。“一炮三檢”制度:即裝藥前、爆破前、爆破后必須檢查爆破地點附近2018、米范圍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若瓦斯濃度超過1 時,嚴禁裝藥爆破。“三人連鎖爆破”制度:即爆破前,爆破工將警戒牌交給班組長,由班組長親自派專人警戒,并將爆破命令牌交給瓦斯檢查員,由瓦斯檢查員檢查瓦斯、煤塵濃度合格后,將爆破牌交給爆破工,爆破工吹哨后爆破,爆破后三牌各歸原主。第7條 在有瓦斯或有煤塵爆炸危險的掘進工作面,應采用毫秒爆破;并應采用全斷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斷面一次起爆的,必須采取安全措施。第8條 在高瓦斯礦井、低瓦斯礦井的高瓦斯區域的掘進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時,若采用反向起爆,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第9條 用爆破方法貫通井巷時,必須嚴格遵守作業規程有關規定。第10條 嚴禁糊炮、明炮和短母線爆19、破。第11條 爆破材料的存放。(1)爆破材料運送到工作地點后,必須把炸藥、電雷管分開存放在專用的爆炸材料箱內,嚴禁亂扔、亂放。(2)爆炸材料箱必須放在頂板完好、支護完整,避開機械、電氣設備及通風良好的地點,并應放在掛有電纜、電線巷道的另一側。(3)爆炸材料箱要加鎖,鑰匙由爆破工隨身攜帶。(4)爆破時必須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5)爆破前需準備好夠全斷面一次爆破用的引藥和炮泥以及裝滿水的水炮泥,并整齊放置在符合規定的地點。(6)準備好炮棍、巖(煤)粉掏勺及發爆器具等。(7)檢查發爆器與爆破母線。發爆器要完好可靠,電壓符合要求;爆破母線長度符合作業規程規定,并無斷頭、明接頭和短路,20、絕緣包皮有破損處時應進行處理。第12條 裝配起爆藥卷。(1)從成束的電雷管中抽取單個電雷管時,應將成束的電雷管順好,拉住前端腳線將電雷管抽出,不得手拉腳線硬拽管體,也不得手拉管體硬拽腳線。抽出單個電雷管后,必須將其腳線扭結成短路。(2)裝配起爆藥卷必須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電氣設備和導電體的爆破工作地點附近進行,嚴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裝配起爆藥卷。裝配起爆藥卷數量,以當時當地需要的數量為限。(3)裝配起爆藥卷必須防止電雷管受震動、沖擊,防止折斷腳線和損壞腳線絕緣層。(4)電雷管必須由藥卷的頂部裝入,嚴禁用電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電雷管必須全部插入藥卷內,嚴禁將電雷管斜插在藥卷的中部或捆在藥卷21、上。(5)電雷管插入藥卷后,必須用腳線將藥卷纏住,并將電雷管腳線扭結成短路。二、征兆及防范措施(1)通電以后拒爆時,爆破工必須先取下鑰匙,并將爆破母線從電源上摘下,扭結成短路,再等一定時間(使用瞬發電雷管時,至少等5 分鐘;使用延期電雷管時,至少等15 分鐘),才可沿線路檢查,找出拒爆的原因。由于連線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連線起爆。(2)在距拒爆炮眼03 米以外另打與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起爆。(3)嚴禁用鎬刨或從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藥卷或從起爆藥卷中拉出電雷管。不論有無殘余炸藥嚴禁將炮眼殘底繼續加深;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藥;嚴禁用壓風吹拒爆(殘爆)炮眼。(4)處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22、,爆破工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電雷管。(5)在拒爆處理完畢以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與處理拒爆無關的工作。第四章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案例1一、事故發生的時間:2006年6月4日13時30分二、事故地點:2406綜采工作面三、事故類別:頂板四、傷亡情況:死亡1人五、事故性質:責任事故六、事故經過:2006年6月4日早班,某礦2046綜采工作面在溜尾進刀割第三刀煤時,因煤機割不到溜子尾部95#、96#架底部的煤,致使留有大量的底煤,影響推溜和移架,且該處頂板不好,工長王某安排劉某等三人先護95#-97#架的頂板,再清理底煤,王某負責監護。約13時30分,96#支架處發生片幫,將正在該處溜23、前清理底煤的劉某打倒,其頭部撞在溜槽沿上致傷,經搶救無效死亡。七、事故原因:(一)直接原因 95#、96#、97#架頂和幫未得到有效地控制,造成煤壁片幫砸傷現場作業人員。(二)間接原因1、現場管理不到位,各級安全責任制得不到落實,區隊管理人員思想麻痹,對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沒有及時有效地排除,致使職工違章蠻干現象得不到制止。2、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主保安意識淡薄,存在違章作業、冒險蠻干現象。3、安全監督檢查不到位,對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監控不力,盯靠不緊,對職工空頂空幫作業、違章蠻干行為制止不力。八、防范措施1、要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的關系,克服管理人員重生產輕安全的思想,堅決做到24、不安全不生產、措施不落實不生產,隱患不排除不生產。2、強化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切實增強職工的按章作業、自保互保聯保意識,提高職工的安全技能,自覺維護職工自身權力,杜絕“三違”。3、加大規程措施在現場落實的力度,并根據現場實際變化,及時修訂補充和完善,切實起到指導現場安全生產的作用。案例2一、事故概況1.事故單位:瀏陽市炭板沖煤礦。2.事故時間:2008年2月22日12時。3.事故地點:井下+46m水平南翼沿煤(回風)巷100m處。4.事故類別:頂板事故。5.事故傷亡情況:死亡1人。6.事故直接經濟損失:43.9萬元。二、事故單位概況(一)事故礦井基本情況1.瀏陽市炭板沖煤礦位于瀏陽市澄潭江25、鎮,開辦于1995年,屬村辦集體煤礦。2003年由李凡新和喻榮華合伙以120萬元的價格買下,股金各占一半,由李凡新任礦長。現在由喻榮華個人承包經營,但仍由李凡新擔任礦長。礦井為低瓦斯礦,煤塵無爆炸危險性,煤層不易自燃,主要開采煤和煤,且暫時只開采了煤,煤層1米左右,走向穩定。礦井年生產能力3萬噸,采用斜井開拓,共有二個水平,第一個水平已無工作面。2.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情況:由李凡新任法人代表、礦長、負責全面工作,副礦長謝建軍負責生產,副礦礦長謝建平負責安全,副礦長楊文負責技術,下設3個安全員。3.特種作業人員情況:煤礦3班生產,但只有2個安全員有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資格證,另1個安全員無證上崗;電26、鉗工無證上崗。4.持證情況:炭板沖煤礦“五證一照”齊全。 5.生產系統:通風系統:該礦采用中央并列式抽出通風方法,風井井口主要通風機為15Kw軸流式風機,工作、備用風機為同一型號。提升運輸系統:主井和暗斜井均使用0.8m絞車提升。井下運輸采用人力推車,使用0.8t側卸式礦車。供電系統:單回路供電,配備75Kw柴油發電機組作為備用電源。采煤方法:巷道式采煤,煤巷、半煤巖巷以及頂板破碎的巷道采用坑木架棚支護,采空區采用自然垮落法管理。(二)事故地點有關情況:事故地點巷道是2007年上半年開始布置,沿煤掘進作為南翼回風巷道,巷道斷面1.8m*1.8m,采用坑木架棚支護,該巷道全長200余米,事故地點27、位于100米處。春節后,煤礦長時間停產導致井下多處巷支護變形嚴重,特別是二水平回風巷頂板來壓,支護材料斷裂,巷道須要維修。煤礦制定了巷道維修的安全技術措施,但該措施沒有針對性,未對事故地點的維修作業作出具體的規定,且未經礦主要負責人審查批準。(三)安全監管情況: 事故發生前,煤礦生產副礦長謝建軍到了該維修工作地點,安排更換4架棚,并籠統地要求注意安全,沒有具體安排操作方法,也未安排人員現場監督;當班安全員劉建紅下井后第一站到二水平回風巷維修作業地點巡查(井下總共只有3個維修作業地點),發現工作面頂板破碎,部分支護材料腐朽、斷裂,于是交代作業人員要在2架陳舊腐朽的支護中間先架好棚后,才能拆除舊支28、架,然后就離開了維修作業現場,沒有在維修作業地點進行監督。三、事故發生經過及搶救經過2月18日,煤礦3個副礦長謝建軍、謝建平、楊文下井檢查,發現井下巷道因停產時間較長而失修嚴重,于是安排從2月19日開始進行井下巷道清理維修。2月22日,生產副礦長謝建軍、安全員劉建紅帶領導7個工人下井維修,當班由謝建軍主持召開了進班會,7個人分3組到井下3個地方進行巷道維修。一水平南北大巷各一組共5人;二水平2人,即許貴才(大工,組長)和李衍洪(大工,死者),任務是清理巷道、架4架棚。9時,許貴才和李衍洪二人到達井下二水平維修地點,開始作業,清理巷道。因為當時井下缺少坑木,所以到11時許貴才就要到一水平去運坑木29、,留下李衍洪一個人繼續在二水平清理。12時,李衍洪站在沒有加固的支護下面拆除支架時,突然發生頂板垮落,壓倒了3架棚,垮落的10來車煤矸當場就把李衍洪埋在里面。當許貴才運坑木回到二水平維修作業點時,發現作業地點發生了冒頂,頂板垮落,李衍洪被壓在下面。于是立即通知井下的帶班副礦長和安全員組織人員進行搶救,不久井下大部分作業人員被召集到一起進行搶救,扒開矸石和煤塊,30分鐘后,李衍洪被搶救出來,但人已死亡。四、事故死亡人數及直接經濟損失本次事故死亡1人,直接經濟損失43.9萬元。五、事故性質的認定及事故的原因(一)事故的直接原因1、回風巷道長時間失修,支架變形,頂板破碎、圍巖離層。2、作業人員違章在30、沒有加固的陳腐支架下進行作業,拆除支架后頂棚離層的煤矸在自身重力作用下發生垮落。(二)事故的間接原因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完善、不落實。煤礦制定了巷道維修的安全技術措施,但該措施內容不完善,沒有針對性,未針對事故地點的維修作出具體規定,該措施未經礦主要負責人審批,且沒有組織作業人員進行認真學習,施工過程中沒有組織落實到位。2、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當班安全員沒有在現場督促按巷道維修安全技術措施的規定進行作業,沒有認真履行安全員的職責,沒有及時發現和制止作業人員的違章行為;礦領導下井帶班制度落實不到位,井下重點作業地點、安全隱患嚴重的地點沒有具體安排操作方法,也未安排人員現場監督,只是籠統地要求注31、意安全。3、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流于形式,安全意識淡薄,操作技能差,缺乏應有的自保、互保能力;特種作業人員配備不足,部分安全員無證上崗。 (三)事故性質經調查認定,本次事故是一起責任事故。六、防范措施及建議1制定完善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并嚴格組織落實。制定各種單項的規章制度和針對各種情況的安全技術措施,并且嚴格按作業規程、煤礦安全規程和各單項安全技術措施的規定進行操作。2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做好井下現場值班工作,嚴格落實礦領導帶班下井值班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制度;配備足夠數量的特種作業人員,專職安全員要切實負起安全隱患檢查的職責,對重點場所要重點檢查,加強現場監督檢查力度,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及時發現和制止違章行為。 3強化安全教育培訓。嚴格按照礦山安全法第二十六條的有關規定對本礦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崗;加強從業人員的勞動紀律教育,切實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保、互保、聯保能力;特種作業人員要持證上崗,并要具有相應的工作能力和責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