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市黃浦江濱水公共空間戶外招牌設置導則(56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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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Le****97
編號:780426
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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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黃浦江濱水公共空間戶外招牌設置導則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2022.12目錄目錄一、總則.31、編制目的.32、編制依據.33、編制對象.44、編制原則.55、規劃理念.6二、分區指引.71、一般設置要求.7(1)招牌類型.8(2)位置尺寸.9(3)設置色彩.13(4)亮化照明.15(5)設置形式.192、地區功能類型.203、分區規劃要求.21(1)中央活力段.21(2)居住生活段.26三、分類引導.311分區分類.312分類指引.32(1)歷史風貌商辦建筑.32(2)歷史風貌工業廠房.34(3)歷史風貌商住建筑(里弄門面房).36(4)歷史風貌商住建筑(公寓類建筑).39(5)現代商辦2、建筑(多層).41(6)現代商辦建筑(高層).43(7)文化藝術公共建筑.48(8)現代居住建筑底層商業.502保護名錄.53一、總則1、編制目的根據上海市城市總體規劃(2017-2035)提出的規劃目標,展望 2035 年,上海將基本建成卓越的全球城市,令人向往的創新之城、人文之城、生態之城,具有世界影響力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夢圓 2050 年,全面建成卓越的全球城市,令人向往的創新之城、人文之城、生態之城,具有世界影響力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各項發展指標全面達到國際領先水平,為我國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譜寫更美好的上海篇章。圍3、繞上海 2035 建設卓越全球城市的目標,通過編制上海市黃浦江濱水公共空間戶外招牌設置導則(以下簡稱“本導則”),加強本市黃浦江兩岸戶外招牌設置管理,維護市容整潔有序,保障城市公共安全,提升城市環境品質,服務社會經濟發展,促進黃浦江的風貌建設與社會文化協調發展。2、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 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19 年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2017 年上海市城鄉規劃條例,2019 年上海市歷史文化風貌區和優秀歷史建筑保護條例,2020 年上海市黃浦江蘇州河濱水公共空間條例,2022 年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2022 年上海市城市容貌標準規定,2018 年4、上海市戶外招牌設置管理辦法,2021 年上海市戶外招牌設置技術規范,2021 年上海市“一江一河”發展“十四五”規劃,2021 年上海市中心城歷史文化風貌保護區范圍,2019 年修訂黃浦江沿岸地區建設規劃(2018-2035)蘇州河沿岸地區建設規劃(2018-2035)根據上海市“一江一河”發展“十四五”規劃,明確“一江一河”建設規劃范圍為:黃浦江自閔浦二橋至吳淞口,長度 61 公里。規劃提出按照建設世界級濱水區的總目標,黃浦江沿岸定位為國際大都市發展能級的集中展示區,力圖將黃浦江沿岸打造成為彰顯上海城市核心競爭力的黃金水岸和具有國際影響力的世界級城市會客廳。根據黃浦江沿岸地區建設規劃(2015、8-2035),提出黃浦江區域的發展目標為按照“發展為要、人民為本、生態為基、文化為魂”的總體要求,功能上強化整體、錯位、復合,空間上推動開放、系統、活力,生態上實現增量、聯網、提質;文化上強調傳承、共享、引領,景觀上體現美觀、有序、協調。規劃根據全球城市核心功能發展需求以及沿江各區段發展態勢,在黃浦江沿岸形成“三段兩中心”的功能結構:楊浦大橋至徐浦大橋為核心段,集中承載全球城市金融、文化、創新、游憩等核心功能;徐浦大橋至閔浦二橋為上游段,以生態為基本功能,注重宜居生活功能的融合,依托科創園區培育創新功能;吳淞口至楊浦大橋為下游段,基于港區轉型升級,大力發展創新功能,并強化生態與公共功能的融合6、;以外灘-陸家嘴-北外灘地區、世博-前灘-徐匯濱江地區為核心,進一步集聚金融、貿易、航運、創新、創意、文化和總部商務等全球城市功能。3、編制對象本導則適用范圍為總長度約為 61 公里的黃浦江濱水公共空間,即黃浦江自閔浦二橋至吳淞口沿岸范圍內,岸線至第一條市政道路之間及其向水域、腹地適當延伸,對社會公眾開放,具有游覽觀光、文化傳播、運動健身、休憩娛樂等公共活動功能的空間。本導則的編制對象為戶外招牌,依據上海市戶外招牌設置技術規范中的定義,戶外招牌是在自有或者租賃的辦公、生產經營場所建(構)筑物外立面及用地范圍內設置的,用于表明其名稱、字號、標識等內容或者建筑物名稱的戶外設施。戶外招牌按照結構類型7、可分為附屬式招牌和獨立式招牌。附屬式招牌即依附于建(構)筑物外立面設置的戶外招牌;獨立式招牌即直接設置在地面上,具有獨立支撐結構的戶外招牌。4、編制原則(1)安全底線原則戶外招牌設置涉及的各個環節首先保證安全性,從設置位置選擇、材料的使用、結構支撐的強度、及制作安裝,后期維護的各個環節都應以安全性為前提,不得影響人身安全、財產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所有環節應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進行。(2)品質優先原則整合黃浦江兩側戶外招牌的設計和創新,使戶外招牌與建筑本體完美融合,提升濱水兩岸戶外招牌的品質及形象。招牌的設置應通過適宜的比例、創意的造型、考究的材料、舒適的亮度、合理的版式和字體展示商家形象。8、(3)分類引導原則分類引導即在整體協調的基礎上保障戶外招牌的多樣性和適配型。依據不同類型建筑的歷史、科學和藝術價值、現狀不同的完好程度、城市空間不同的類型和環境特征,采用分類引導保護的方法,使招牌的設置不影響各類建筑的基本形態。(4)整體協調原則戶外招牌設計應與城市風貌協調,與街區環境協調,與建筑形式協調。歷史建筑的歷史文化遺產需要整體延續城市建筑的歷史發展脈絡。5、規劃理念本導則的規劃引導旨在將黃浦江兩岸建設為國際大都市發展能級的集中展示區,精細化設計管理戶外招牌,引導戶外招牌的高質量發展與高品質提升,打造富有特色的高端城市景觀界面。二、分區指引1、一般設置要求依據上海市戶外招牌設置技術規范9、,總結歸納出戶外招牌設置的一般規定:戶外招牌的設置應符合公共安全、城市容貌和歷史風貌、文物、優秀歷史建筑保護、管理等方面要求,應確保自身及所依附建(構)筑物的結構安全和正常使用,與所處周邊環境或所依附的建(構)筑物相協調,并應按照本文件要求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及安全檢查,保證安全、潔凈、完好和美觀。戶外招牌的設置,不應影響車輛、行人安全,不應妨礙安全疏散、滅火救援、建筑防排煙。戶外招牌的設置,不應占用市政公用設施或各類架空管線,不應影響市政公用設施正常使用。戶外招牌的設置,不應妨礙他人生產經營或者居民正常生活,不應影響他人對建(構)筑物合法使用。戶外招牌的設置,不應影響建(構)筑物的安全和使用,10、并應符合下列規定:a)不應利用違法建(構)筑物、違法外立面或附加設施以及危房等設置,或者設置后危及建(構)筑物及其外立面或附加設施安全;b)不應在建(構)筑物屋頂或圍墻頂部設置;c)不應超出建筑女兒墻部位設置;d)不應利用建筑幕墻玻璃、采光玻璃、櫥窗玻璃設置且影響其安全;e)不應在墻體保溫材料燃燒性能低于 B1 級的建筑外墻上設置;F)不應在磚木結構的建筑物外立面上設置箱體式整體結構招牌;g)不應使用室內裝飾材料,或者離地 2.5m 以上高度(部位)使用玻璃、大理石、石膏板等自重大、易破碎材料。戶外招牌的設置,不應損害市容市貌或者建筑物形象,并應符合下列規定:a)同一建筑立面上相鄰招牌的設置位11、置、高度、突出墻面的厚度等宜整體協調;b)文物保護單位和優秀歷史建筑上不應設置電子顯示裝置類招牌(字符式招牌除外);在優秀歷史建筑、文物保護單位以及有保護價值的歷史建筑上設置時,不應遮擋立面上的主要線腳,立柱、拱圈、門頭山花等重要構件,以及雕花等特色裝飾物;c)在南京路步行街以外區域不應設置大型側招;d)在有凹凸或曲折變化的建筑上設置時,不應改變建筑形態特征;e)在有柱廊、騎樓或底層以上有出挑結構的建筑上設置時,應在廊道內側設置;出挑部分離地高度小于 3m 的,也可設置在出挑部分的外墻上;f)在坡屋頂建筑山墻面上設置時,宜采用字符式招牌,不應破壞屋面及山墻輪廓線;g)超出建筑 6 層或者 1812、m 以上部位,或者在建筑出入口雨蓬上設置時,應采用字符式招牌;h)不應使用動態視頻(包括連續滾動顯示的)或者音頻方式。戶外招牌用語應以規范漢字為基本用字,同時使用外國文字的應符合譯寫規范,并與中文含義相符。版面構圖應以漢字為主、外國文字為輔,不應單獨使用外國文字(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有規定的除外)。戶外招牌產品鼓勵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應符合安全、節能與生態環保要求。(1)招牌類型根據上海市戶外招牌設置技術規范,將戶外招牌分為附屬式招牌和獨立式招牌。其中附屬式招牌分為平行式招牌與垂直式招牌,獨立式招牌分為立牌式招牌與矮墻式招牌。(2)位置尺寸相鄰招牌:同一建筑立面上相鄰招牌的設置位13、置、高度、突出墻面的厚度等宜整體協調。文物保護單位或者優秀歷史建筑:設置的戶外招牌不應遮擋立面上的主要線腳,立柱、拱圈、門頭山花等重要構件,以及雕花等特色裝飾物。凹凸或曲折:建筑外立面有凹凸或曲折變化的,招牌設置不應改變建筑形態特征。坡屋頂:在坡屋頂建筑山墻面上設置的,宜采用字符式招牌,不應破壞屋面及山墻輪廓線。建筑 6 層或者 18m 以上部位:設置位置超出建筑 6 層或者 18m 以上部位,或在建筑出入口雨蓬上的戶外招牌,應當采用字符式招牌。底層的辦公、生產經營場所:底層的辦公、生產經營場所,戶外招牌宜設置在出入口上方門楣處。如有超出上層樓板高度的,應先征得相關所有權人同意。戶外招牌的數量14、不應超出出入口的個數。有連續隔斷的底層沿街店面:有連續隔斷的底層沿街店面且屬于同一經營主體的,或者坐落在道路拐角處的,可以分別設置,其相鄰戶外招牌的設置部位、類型、規格、高度等宜整體協調。集中設置的戶外招牌:辦公、生產經營場所超出建筑 3 層或 10 米以上但不超出 6 層或 18 米的,由建筑物所有權人統籌集中在建筑外立面或場地上設置戶外招牌。集中設置的招牌數量不宜超過出入口的數量。設置總面積不宜大于該外立面(6 層以下墻面)面積的30%。小型側招:24 小時營業或臨街人行道寬度小于 2.5m 的或步行商業街或商業街坊內圈的的辦公、生產經營場所可以增設一塊小型側招;小型側招宜以實物造型或圖案15、表現,其最大邊長、突出墻面距離均不應大于 0.7m。招牌下沿距地面不應小于 2.5m,若突出道路紅線的,其下沿距地面不應小于 3m。同一棟建筑設置在窗框內的招牌:其設置部位、式樣、尺寸等宜相協調,招牌自身高度不宜超出窗框高度的 20%,且最大高度不宜大于 0.5m,不得影響窗戶的正常開啟和防火通風的要求,并應當與建筑墻面或構件可靠連接。招牌厚度:無內部照明的平行式戶外招牌的厚度不宜大于 0.1m,采用內部照明的招牌(箱體式整體結構除外)厚度不宜大于 0.2m,箱體式整體結構招牌厚度不宜大于 0.6m。設置在離地高度 2.5m 以下的附屬式招牌,突出墻面不宜大于 0.2m。招牌大小的一般指引:道16、路等級不同,招牌的視距和視角不同,影響招牌的字符大小。招牌大小的一般指引:依據建筑高度,考慮建筑風貌優先的原則。(3)設置色彩根據 黃浦江沿岸地區建設規劃(2018-2035 年)浦江沿岸地區建設規劃(2018-2035年)的規劃引導,將黃浦江沿岸地區色彩控制主要分為三個區域:嚴控地區,主要為歷史風貌地區,明確該區域色彩負面清單,并限制多種色彩大面積混合搭配使用;重點地區,具有可塑性,需重點關注和打造區段,在規劃設計和建設管理階段加入建筑色彩設計引導要求;一般地區,現狀色彩較理想的建成區段加強現狀色彩保護,對部分色彩不協調的建筑表皮進行微型整治改造,該區域有大面積居住、工業區等非視覺焦點地區,17、以色調和諧為主。結合三個區域的建筑色彩規劃控制,總結出各區域的招牌色彩控制要求,即嚴格控制區的招牌色彩需與建筑色彩相協調,重點地區的招牌色彩主要體現招牌的個性特色品質,一般地區的招牌色彩引導主要需體現整齊秩序的招牌風貌。招牌的色彩選擇主要需基于兩大原則,基于建筑本身屬性選擇招牌配色戶外招牌作為建筑的附屬物需與建筑色彩相協調,通過分析建筑的基調色、輔助色與點綴色,招牌配色可大范圍使用與建筑基調色相統一的同類色和鄰近色,一定范圍的使用與建筑輔助色相統一的同類色和鄰近色,小范圍使用建筑的點綴色或建筑基調色、輔助色的對比色和互補色,以增加建筑底商連續界面的豐富性。基于色彩本身屬性選擇招牌配色對于高層建18、筑的戶外招牌建議采用 20%高彩度或無彩度的配色,當使用高明度無彩度招牌時,需考慮深色的建筑底色或加深色的襯底色。當考慮高層建筑戶外招牌與低彩度建筑色彩相協調時,建議小范圍(5-20%)采用高彩度的色彩。對于多層建筑的戶外招牌色彩選擇是,建議采用適當的高彩度以增加招牌的豐富性和活力感,同時需謹慎考慮高彩度與整體立面招牌的比例關系。當多層建筑使用無彩度招牌時,需重點考慮其材質選擇,尤其高明度無彩度招牌,會凸顯材質的質感,放大質感差的材質的劣質感。(4)亮化照明根據上海市戶外招牌設置技術規范,戶外招牌照明的光源形式、光照強度等除符合上海市戶外招牌設置技術規范要求外,還應符合 JGJ/T 163、G19、B/T 35626、GB/T 36101等規定,并應具有亮度調節功能。戶外招牌采用泛光照明等外置光源時,其直接照射范圍應控制在戶外招牌版面范圍內。電子顯示裝置類招牌應發光均勻,無抖動閃爍現象,不得連續滾動顯示內容。戶外招牌直接面對居住建筑、醫院住院部、養老院、寄宿制學校等居室窗戶設置時,其照明不應采用閃、跳等動態顯示方式。通過對黃浦江沿岸光環境的現狀調研梳理,充分調研現狀夜景,高層建筑的戶外招牌在黃浦江濱水公共空間夜景視覺面積中所占比例較大,照明亮度與燈光色彩的負面問題較多,對整體夜景風貌影響更為突出,因此將高層建筑戶外招牌的照明問題作為本次導則戶外招牌亮化照明引導的重點研究內容。通過深入研究20、發掘影響視覺舒適的照明因素眾多,有招牌的面積、角度、距離、亮度、亮度均勻度、顏色、視覺分辨率、環境平均照度、環境平均亮度、招牌與背景平均亮度比等,其中燈光色彩與照明亮度位較好把控的要素。根據黃浦江兩岸景觀照明總體方案,梳理黃浦江兩岸建筑亮化的規劃要求,即原則上禁止采用輪廓線勾邊的夜景燈光設置方式;建議夜景燈光采取和建筑同一色系或相近色系的顏色,保持冷暖色一致;燈光的采用建議采用泛光照明,并在不影響功能使用的前提下,凸顯重要建筑或重要建筑的重點部位。由此引導戶外招牌的總體亮化要求,即招牌的燈光亮度需結合環境亮度與建筑亮度統一設計。照明形式方面,招牌照明需與建筑燈光相協調;燈光色彩方面,需體現招牌21、的個性特色品質;照明亮度方面,招牌照明需體現整體秩序的沿江風貌。同時,對高層建筑戶外招牌照明提出具體引導建議。燈光色彩方面,戶外招牌需與建筑燈光相協調(色系、色溫),建議大范圍(70%)采用純色燈光,小范圍(30%)采用點綴色,避免使用高飽和度的紅色、黃色光。照明亮度方面,建筑亮度、招牌亮度、建筑亮度與招牌亮度比、建筑光源色彩、招牌光源色彩以及光源冷暖共同影響夜晚招牌的清晰度。建筑亮度與招牌亮度對比過大時容易引起泛光(冷光源光源的色溫越高,產生的眩光越強),建筑亮度與招牌亮度對比較小時,招牌可讀性較差,可以使用不同色溫或色彩的光源加以突出。(5)設置形式對于多個經營主體的戶外招牌設置提出具體引22、導建議。建筑一層連續商業界面的戶外招牌設置可采用統一底板或多種方式組合式設置。建筑二層連續商業界面的戶外招牌設置需統一位置進行一種或多種方式組合式設置。當辦公、生產經營場所超出建筑 3 層或 10 米以上但不超出 6 層或 18 米時,戶外招牌可采用集中式設置或獨立式設置。當辦公、生產經營場所超出建筑超出 6 層或 18 米的時,戶外招牌可采用獨立式設置。2、地區功能類型結合上位規劃黃浦江沿岸地區建設規劃(2018-2035 年)中提出的功能分區,將黃浦江濱水公共空間分為中央活力段、公共功能段、居住生活段、郊野生態段。中央活力段為城市中最高能級的商務辦公、商業文化娛樂、文化博覽、創意研發、休閑23、(綠地)、居住等功能的高度混合。區段內建筑類型多樣,招牌類型多樣,區段內招牌設置應符合區段高品質、城市名片,充分展現個性和創意。公共功能段為市級公共服務設施、各級城市中心和專業類商務辦公等公共開放功能的集聚。區段內多為待開發建設狀態,招牌較少,應當符合上海市戶外招牌設置技術規范,主要道路、景觀區域的戶外招牌還應符合地區綠化市容部門編制的設置導則。居住生活段是以一般居住及其配套設施為主導功能。區段內多為居住建筑,招牌多依附在其底層商業裙房上,區段內招牌設置應體現秩序、活力,與街區環境、建筑風貌協調。郊野生活段則是以生態和農林等非建設功能為主。招牌較少,應當符合上海市戶外招牌設置技術規范,主要道路24、景觀區域的戶外招牌還應符合地區綠化市容部門編制的設置導則。因此將中央活力段與居住生活段作為本次導則規劃引導的主要區段。3、分區規劃要求(1)中央活力段1所處的區位特征中央活力段為黃浦江濱水公共空間的高品質形象名片,功能定位為城市最高能級濱水商業商務區;街道屬性以高端、時尚的步行街為主,街道尺度相對寬松,步行環境較為舒適。2所依附的建筑類型中央活力段的建筑類型多樣,有歷史風貌商辦建筑、歷史風貌工業廠房、歷史風貌商住建筑、現代商辦建筑、文化藝術公共建筑。建筑體量較大,多為獨棟建筑,建筑風格較為明顯,裝飾較多,建筑風貌特色突出,建筑色彩以中明度、中彩度為主;業態類型上以大型商務辦公、餐飲、公共服務25、為主,大多為高端服務業。3招牌的特征表達中央活力段的招牌設置需與建筑風貌相協調,招牌設置的位置、尺寸、色彩、風格、材質等盡量突出建筑原有風貌,以建筑為主要凸顯對象,加強建筑所有招牌設置的整體感,設計主色調宜采用建筑基調色的同類色和鄰近色,少量采用對比色和輔助色點綴。a)位置匹配本區段的招牌位置需結合獨棟建筑本身的間隔、柱子、拱券、裝飾等進行設置,更多考慮與建筑的關系,形式更為多樣、創意,使招牌成為建筑的特殊裝飾。b)尺度精致本區段的招牌尺度需與建筑整體開間尺度相協調,相對建筑規模招牌尺度較小,形式突出。與居住生活段連續招牌尺度相比,可適當增大 20%,加強公共空間的視覺渲染力。c)色彩雅致中央26、活力段的建筑主色調明確,彩度具有建筑類型風格特色,招牌色彩以與建筑色彩協調為主,多采用中低彩度避免突兀;或采用中高彩度中低明度雨蓬結合招牌,增加建筑點綴。d)材質質感本區段的招牌需體現現代審美,宜選用現代新型材質。招牌的金屬構架應采用鋼材、不銹鋼板材(或管材)以及鋁合金(或型材);招牌的維護裝飾面板應采用鋁塑板、塑料扣板、鋁板(或網孔板)、鋁型材、不銹鋼板(或網孔板)、高分子板材等。e)照明協調本區段內商業氛圍濃厚,建筑照明多樣,可與建筑照明相協調,招牌照明形式豐富,與建筑、環境等亮度比不宜超過 1:10。招牌的夜景效果可利用聲光控制技術進行與建筑燈光的統一管理,強調整體夜間形象的展示。4細節27、品質引導字符式招牌設置不可超出建筑女兒墻邊界,且需依附建筑原有結構設置,不可新增結構獨立設置,不宜展現外露的框架或支架;雨蓬上的字符式招牌,宜 3D 立體式,有一定厚度,體現立體質感,雨蓬式招牌文字和圖案內容不宜超過雨蓬面積的三分之一;增加招牌形式與內容的特殊造型或個性符號的設計,增加細部,提升趣味;平板式、LED 顯示屏式等招牌設置盡量避免影響高層建筑玻璃采光。.(2)居住生活段1所處的區位特征居住生活段,主要體現有秩序、有活力的街道風貌,功能定位為便利生活,服務周邊居民;街道屬性以活力的沿街零售商鋪與極具生活氣息的舒適街巷為主,街道尺度相對較窄。2依附的建筑風貌居住生活段的建筑類型較為單一28、,以居住建筑為主,現代居住建筑底層商業連續性較強,店鋪尺度較小,建筑風格多為簡約的高層居住大樓,風貌較為簡潔。建筑色彩以中低明度、中低彩度為主;業態類型豐富多樣,以小型零售業、餐飲為主,業態更新相對較為頻繁。3招牌的特征表達居住生活段的招牌設置需整體體現有序統一的街區環境,因此招牌設置需結合整個建筑群乃至沿街系列建筑統籌設計,整體招牌設置位置需統一,尺寸需與店鋪門面相協調,形式設置可三五成組,具有韻律感,色彩整體協調,色相多樣,可根據業態風格選擇豐富的材質體現店鋪個性,照明宜采用與色彩相呼應的燈光色彩和類型多樣的照明形式,增加夜景熱鬧的活力氛圍。a)位置統一本區段的招牌需結合商住建筑連續的商業29、界面設置,更多考慮街區商鋪的整體組合關系,宜統一底板位置,結合建筑元素保留不同店面之間的分隔。b)尺度適宜本區段內招牌多考慮街道親人尺度,招牌多為連續設置,店面多樣,宜選用偏小尺度,招牌內容文字、版面占整體招牌的 40%,烘托街區活力氛圍。c)色彩多樣居住生活段的建筑主色調較為單一,業態類型多樣,多采用不同彩度的招牌表達商業特色,宜采用中低明度、降低飽和度,避免視覺混亂;招牌宜適量運用建筑的點綴色或建筑基調色、輔助色的對比色和互補色占比 5%-20%,形成視覺焦點與景觀亮點;部分招牌建議一定范圍使用無彩度、低彩度招牌,小范圍使用高彩度招牌,增強整體街區中的店招點綴突出效果。d)材質豐富本區段的30、招牌需體現小型商業的多樣性,宜選用豐富具有趣味的材質。對更換頻率高的商鋪可選用易更替的招牌材質形式。e)照明活力本區段內的招牌照明既需考慮居住建筑整體安靜舒適性又需增加街區夜景商業服務活力,避免向上泛光照明,影響居住生活;避免亮度過高,影響車行交通與人行體驗;與建筑、環境等亮度比不宜超過 1:5。4細節品質引導本區段的招牌設置需注重街區整體性,側重強化街道戶外招牌的共性秩序,在尺度、位置、整體色彩風格上控制統一性。同時,引導招牌的多樣化設計提升普通居住風貌街道的景觀特色與美學效果,鼓勵個性化的色彩、內容、材質設計;連續度較高的底商界面需結合店面分割設置統一招牌底板,或三五成組多種招牌形式結合設31、置;招牌宜與店面櫥窗整體設計,結合商業外擺、裝飾、燈光等整體體現業態形象。三、分類引導1分區分類分級分類引導,將黃浦江沿岸建筑類型區分為歷史風貌區、非歷史風貌區兩類。歷史風貌區按建筑類型區分為里弄類建筑、洋房類建筑、公寓類建筑、商業辦公類建筑等 10 類建筑;非歷史風貌區區分為現代商界建筑、文化藝術公共建筑和現代居住區底層商業建筑,提出戶外招牌的分類設置引導。本次規劃范圍內,涉及的保護建筑類別較多,依據上海市優秀歷史建筑、文物保護單位戶外招牌設置導則,梳理出對黃浦江濱水空間影響較大且數量較多的保護建筑類別主要為:里弄門面房建筑(本規劃中歷史風貌商住建筑里弄門面房建筑中包含里弄門面房類保護建筑及32、有類似風貌的建筑);公寓類建筑(本規劃中歷史風貌商住建筑公寓類建筑中包含公寓類保護建筑及有類似風貌的建筑);工業類建筑(本規劃中歷史風貌工業廠房包含工業類保護建筑及有類似風貌的建筑);商業辦公類建筑和公共辦公類建筑(本規劃中歷史風貌商辦建筑包含商業辦公類保護建筑和公共辦公類保護建筑及有類似風貌的建筑)。2分類指引(1)歷史風貌商辦建筑1建筑特征歷史風貌商辦建筑為歐式風貌建筑,建筑體量較大,立面材質多為石材,建筑線腳、立柱、窗框、拱券、門頭山花等裝飾豐富,立面有明顯的橫向、豎向分割形式,整體風貌大氣,細節精美。2招牌負面實例3招牌設置位置及類型示意4招牌設置引導及推薦式樣(2)歷史風貌工業廠房133、建筑特征歷史風貌工業廠房多為上個世紀民族工業發展時期的倉儲廠房,多為磚混結構,部分為鋼筋混凝土結構,風格質樸粗獷,工業風特色突出,大部分歷史風貌工業廠房現已改造為特色公共休閑空間,招牌多為整棟建筑物名稱。2招牌負面實例3招牌設置位置及類型示意4招牌設置引導及推薦式樣(3)歷史風貌商住建筑(里弄門面房)1建筑特征歷史風貌商住建筑(里弄門面房)多為里弄沿街門面房建筑,又稱作街房或廣式門面,多為二層,每個開間有豎向的柱狀分割,整體強調橫向感,裝飾較少,墻面以灰色、白色為主,整體風貌簡潔;部分為多歐式裝飾的公寓式里弄商住建筑,以多層為主,建筑立面多歐式雕花線腳,色彩柔和,以低飽和度色彩為主,整體風貌古34、典,雅致。2招牌負面實例3招牌設置位置及類型示意4招牌設置引導及推薦式樣(4)歷史風貌商住建筑(公寓類建筑)1建筑特征歷史風貌商住建筑(公寓類建筑)多由外國洋行設計,建筑通常十分高大,品質優越,建筑內外裝飾多受同時期各類建筑運動風潮影響,因而風格特征十分多樣。2招牌負面實例3招牌設置位置及類型示意4招牌設置引導及推薦式樣(5)現代商辦建筑(多層)1建筑特征多層現代商辦建筑,風格類型多樣,多偏現代簡潔風格,部分偏歐式風格,總體建筑裝飾較少,立面多為實體墻面,二層以上大多未留有招牌設置的位置。2招牌負面實例3招牌設置位置及類型示意4招牌設置引導及推薦式樣(6)現代商辦建筑(高層)1建筑特征現代商辦35、建筑(高層)多為高層玻璃幕墻建筑,玻璃材質運用較多,建筑形象多為幾何形體的切割,造型現代,裝飾較少整體風貌簡潔大氣,招牌設計應簡約,尺度合理,制作精良,設置整齊有序,與商務商業氛圍匹配。2招牌負面實例3招牌設置位置及類型示意4招牌設置引導及推薦式樣a)現代商辦建筑(高層)b)現代商辦建筑(高層)底層商業(7)文化藝術公共建筑1建筑特征文化藝術公共建筑造型多樣,極具設計感,建筑風貌特色突出,多強調獨特的建筑精神。招牌較少,以突出建筑風貌為主題設置。2招牌設置位置及類型示意3招牌設置引導及推薦式樣(8)現代居住建筑底層商業1建筑特征現代居住建筑,外立面多為高明度高彩度色彩,多數無明顯建筑風格,建筑裝飾較少,整體風貌簡潔,底層多沿街商業,商鋪尺度較小,種類多樣。2招牌負面實例3招牌設置位置及類型示意4招牌設置引導及推薦式樣2保護名錄依據上海市優秀歷史建筑、文物保護單位戶外招牌設置導則、上海市文物保護單位名錄、上海市第一批至第五批優秀歷史建筑名錄等文件,整理出本導則范圍內的優秀歷史建筑和文物保護單位的目錄及戶外招牌現狀資料。
CAD圖紙
上傳時間:2023-12-28
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