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農民工上崗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活動記錄表(16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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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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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農民工上崗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活動記錄 農民工上崗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授課安排時間內 容講課人4月24日安全生產法規安全生產常識4月26日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4月28日從業人員安全生產中的權利和義務4月30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常見事故的預防5月2日危險源辨識個人防護和自救方法5月4日事故現場緊急疏散和應急處置5月6日安全設施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5月8日職業病預防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分析記 錄 表時間:4月24日地點:現場講課人:xx內容:安全生產法規1、引用標準:建設工程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殊工種操作技術規程等法規。2、每個班組應2、設置自己的專職安全員,班組進場人員必須是成年人,有防護能力、自我保護能力和工作能力的人員,嚴禁未成年人進入施工現場,違者對班組進行500-1000元處罰。3、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無證嚴禁上崗作業,因此而發生的安全事故一律由班組自負。4、嚴禁讓女工登高、超時作業。5、嚴格遵守班組安全活動交底制度,嚴格履行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反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如因此而發生安全事故,項目部不承擔責任,并對班組給予嚴厲處罰。6、進入現場從業人員必須由班組統一佩發安全帽、安全帶等必要的防護用具,如因安全帽、安全帶佩戴不規范,項目部將給予50-100元罰款,并強制執行。7、現場機械、臨電、設備等非本班組專業或經3、允許而擅自操作的,項目部一經發現將給予嚴肅處罰,如因此造成人員傷亡,項目部不承擔責任,并追究班組相關責任。8、施工中,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要對從業人員的工作環境、現場條件掌握,嚴禁有條件不成熟而進行危險作業,例如登高、照明不足作業,無可靠立足點、大風大雨等惡劣條件作業。一經發現,項目部將給予班組2000-5000元罰款,因此而造成人身傷害由班組自負。9、班組必須服從現場安全員及工長對安全工作的管理和監督,隨意破壞已完善的安全設施,項目部將給予500010000元重罰,因此而造成傷害項目部概不負責。10、當生產與安全發生沖突時,必須確保安全,一切服從安全。記 錄 表時間:4月24日地點:現場講課人4、:xx內容:安全生產常識1.各工種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各種機電設備的安全裝置都必須要安全有效。腳手架和安全網,經隊長、工程師驗收合格,方可使用,不能帶病運轉。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在高空作業的工種衣著要靈便,必須拴安全帶,禁止穿硬底鞋、拖鞋和帶釘易的鞋。3.施工現場電工要經常檢查維修,檢修電器設備時必須停電,掛上“有人操作、嚴禁合閘”的警告牌,防止有誤操作。施工現場的配電盤一定要設置配電箱,加強保護,以免發生安全事故,嚴禁亂拉電線,非電工人員嚴禁擅自操作。4.易燃及化學有毒物品要指定專人保管使用。嚴禁隨地亂放或送人,防止發生意外事故。5.要保護防火設備、工具,不準隨意亂拉或作它用,滅5、火器必須有防曬、防雨、防凍設施,要定期檢查換藥,保持滅火效能。6.冬季施工保溫用火,必須有專人看管,看管者不得睡覺,其它取暖,合同式做飯平時用火,下班后必須采取防火措施,不準在火源周圍堆放易燃物品。記 錄 表時間:4月26日地點:現場講課人:xx內容: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一、鋼筋工1、鋼筋制作過程中使用鋼筋機械時要嚴守機械的操作規程,以防機械傷人。2、立柱綁扎超過作業者手探高度二米時,需搭設腳手架或操作臺后方可繼續施工。3、拉直鋼筋,卡頭要牢,地錨要結實牢固,拉筋沿線左右二米區域內嚴禁行人。4、綁扎立柱、墻體鋼筋,不得站在鋼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5、邊柱、梁板鋼筋綁扎時,作業人員須有可靠穩妥的6、平臺欄護,并系好安全帶。二、木工1、作業時使用的工具應隨時放進工具箱內;使用的鐵釘,不得含在嘴中。2木工作業場所的刨花、木屑、碎木必須“三清”:自產自清、日產日清、活完場清。使用木工機械應遵守以下規定: A 操作人員應經培訓,熟悉使用的機械設備構造、性能和用途,掌握有關使用、維修、保養的安全操作知識。電路故障必須由專業電工排除。 B 作業前應試機,各部件運轉正常后方可作業。開機前必須將機械周圍及腳下作業的雜物清理干凈,必要時應在作業區鋪墊板。 C 作業時必須扎緊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不得戴手套。作業人員長發不得外露,女工必須帶工作帽。 D 機械運轉過程中出現故障時,必須立即停機、切斷電源。7、 E 鏈條、齒輪和皮帶等傳動部分,必須安裝防護罩或防護板。 F 必須使用定向開關,嚴禁使用倒順開關。 G 清理機械臺面上的刨花、木屑,嚴禁直接用手清理。 H 每臺機械應掛機械負責人和安全操作牌。 I 作業后必須拉閘,箱門鎖好。三、機械工1、攪拌機必須安置在堅實的地方,用支架或支腳筒架穩,不準以輪胎代替支撐。2、開動攪拌機前應檢查離合器、制動器、鋼絲繩等應良好,滾筒內不得有異物。3、進料斗升起時,嚴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過或停留,工作完畢后應將料斗固定好。4、運轉時,嚴禁將工具伸進滾筒內。5、嚴禁無證操作,嚴禁操作時擅自離開工作崗位。6、現場檢查時,應固定好料斗,切斷電源。進入滾筒時,外面應有人監護8、。7、工作完畢后,應清洗機身內混凝土,做好潤滑保養,切斷電源鎖好箱門。記 錄 表時間:4月28日地點:現場講課人:xx內容:從業人員安全生產中的權利和義務1、 生產經營單位與從業人員訂立的勞動合同,應當載明有關保障從業人員勞動安全、 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以及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的事項。生產經營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與從業人員訂立協議,免除或減輕其對從業人員因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依法應承擔責任。2、 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有權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權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提出建議。3、 從業人員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生產單位不能因9、從業人員在前緊急的情況下停止作業而降低工資其福利等待遇。4、 因生產安全事故受到損害的從業人員,除依法享有工傷社會保險外,依照有關民事法律尚有獲得賠償權利的,有權向本單位提出賠償要求。5、 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6、 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的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7、 從業人員發現事故隱患時,及時向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負責人報告,接到報告的人員應當及時予以處理。記 錄 表時間:4月30日地點:現場講課人:xx內容:安全事故案例分析1.事故分10、析步驟(1)整理和閱讀調查資料(2)按以下七項內容進行分析: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1受傷部位、2受傷性質、3起因物、4致害物、5傷害方式、6不安全狀態、7不安全行為。(3)確定事故的直接原因:(4)確定事故的間接原因:(5)確定事故的責任者:2、事故原因分析(1)屬于下列情況者為直接原因1.機械、物質或環境的不安全狀態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CB6441-86)附錄A-A6“不安全狀態”2. 人的不安全行為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CB6441-86)附錄A-A7“不安全行為”(2)屬于下列情況者為間接原因1.技術和設計上有缺陷、2. 教育培訓不夠、3.勞動組織不合理4.對現場工作缺11、乏檢查或指導錯誤、5.沒有安全操作規程、6.沒有或不認真實施事故防范措施、7.其他3、確定事故責任(1)根據事故調查所確認的事實,通過對直接和間接的分析,確定事故中的直接責任人和責任領導者。(2)在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者中,根據其在事故發生過程中的作用,確定主要責任者。 記 錄 表時間:4月30日地點:現場講課人:xx內容:常見事故的預防工地現場內應急區域范圍制定。1、塔吊、腳手架、卷揚機,以事故危害形成后的任何安全區域為應急區域范圍。2、基坑邊坡及自然災害事故等危害半徑以外的任何安全區域為應急區域范圍。3、電氣設備故障,嚴重漏電事故以任何絕緣區域(如木材堆放等)為應急區域范圍。4、工地場外應急12、區域范圍的劃定對事故可能涉及工地處,引起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需要當地政府的協調,屬政府職能。在事故(危害)發生后及時通報政府或相關部門確定應急區域范圍,應急電話:火災:119;醫療救護:120;公安:110。5、各工地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應急培訓計劃,對應急救援人員的培訓和員工應急響應的培訓要分開進行,培訓內容:傷員救急常識、滅火器材使用常識、各類重大事故搶險常識等。務必使應急小組成員在發生重大事故時能較熟練地履行搶救職責,員工能在發生重大事故時會采取正確的自救措施。記 錄 表時間:5月2日地點:現場講課人:xx內容:危險源辨識建筑施工現場屬高危作業環境,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有:坍塌、火災、中毒13、爆炸、物體打擊、高空墜落、機械傷害、觸電等,應急預案的人力、物資、技術準備主要針對這幾類事故。1塔吊作業中突然安全裝置失控,發生撞擊相鄰塔吊或墜物,或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造成重大事故(如傾覆、折臂);2基坑邊坡在外力荷載作用下滑坡坍塌。3高處腳手架發生部分或整體倒塌及搭拆作業發生人員傷亡事故。4壓力容器受外力作用或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發生爆炸及由此引起的連鎖反應事故(如起火)。5自然災害(如雷電、沙塵暴、地震強風、強降雨、暴風雨、暴風雪等)對設施的嚴重損壞。6塔吊、卷揚機安、拆工程中發生設備故障或發生嚴重漏電。7其他作業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起重傷害、觸電等)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14、損失、環境破壞;記 錄 表時間:5月2日地點:現場講課人:xx內容:個人防護和自救方法安全帽防護1、安全帽必須是經過國家標準試檢驗的合格產品,并備有產品檢驗合格證。2、凡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都必須配戴安全帽。作業中不得將安全帽脫下,擱置一旁,或當坐墊使用。3、要正確使用安全帽,要扣好帽帶,調整好帽襯間距,勿使輕易松脫或顛動搖晃。缺襯缺帶或破損的安全帽不準使用。安全帶防護1、安全帶的構造型式、材料、技術性能等應符合國家標準的規定。2、使用時要高掛低用,防止擺動碰撞,繩子不能打結,鉤子要掛在 連接環上。當發現有異常時要立即更換,換新繩時要加繩套。使用3m以上的長繩要加緩沖器。3、在攀登和懸空等15、作業中,必須配戴安全帶并有牢靠的掛鉤設施,嚴禁只在腰間配戴安全帶,而不在固定的設施上栓掛鉤環。4、安全帶不使用時要妥善保管,不可接觸高溫、明火、強酸、強堿或見 尖銳物體。使用頻繁的繩要經常作外觀檢查;使用二年后要做抽檢,抽驗過的樣帶要更換新繩。安全網防護1、安全網須取得建筑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準用證,使用的安全網新網網片要檢查是否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舊網網片應保留設有明顯標志的試驗繩,以備施工期間定期檢測之用。2、在整個施工期間首層網與施工作業層之間搭設的固定層間網不允許拆除。自首層網開始,隨著施工層的升高,每隔四層都需搭設層間網一道。3、建筑物的轉角處、陽臺口和平面形狀突出的部位,安全網要整體16、連接,不得中斷,也不允許出現任何漏洞。4、采用腳手架施工時,外側滿掛安全立網進行防護。5、立網的下口與支桿或建筑物之間要牢固地扎結。固定點的間距應不大于50cm,下邊沿設擋腳板。上下兩網之間的拼接要嚴密。記 錄 表時間:5月4日地點:現場講課人:xx內容:事故現場緊急疏散和應急出置1、按事故的發展態勢有計劃地疏散人員,控制事故區域邊界人員,車輛的進出,有總指揮組織項目部人員進行搶救,搶救方法要得當。2、現場電器設備起火時,應盡快切斷電源,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千萬不要用水巷電器設備上潑水,這樣容易造成觸電、斷路爆炸等并發性事故,現場出現火險時,總指揮判斷準確,當即不能救的要及時報警,請有關人員17、前來協助營救。在建工程地面入口處和施工現場在施工程人員流動密集的通道上方,應設置防護棚,防止應落物產生的物體打擊事故。3、防護棚頂部材料可用5厚木板或相當于5厚木板強度的其他材料,兩側應沿欄桿架用密目式安全網封嚴。出入口處防護棚的長度應視建筑物的高度而定,符合墜落半徑的尺寸要求。本工程建筑高度在1530m范圍內,防墜落半徑為4m4、當使用竹笆等強度較低材料時,應采用雙層防護棚,應使落物達到緩沖。4、防護棚上部嚴禁堆放材料。記 錄 表時間:5月6日地點:現場講課人:xx內容:安全設施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1、施工現場內臨時用電的施工和維修必須由經過培訓取得上崗證書的專業電工完成。2、適用18、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相應的勞保用品;安全防護用品必須選用合格產品,對以前用過的勞動保護用品,要進行檢驗,不符合標準的產品嚴禁使用。并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3、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4、負責保護所用設備的負荷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5、施工現場的所有配電箱、開關箱每月進行一次檢查和維修。6、檢查、維修電箱時,必須將其前一級的電源開關分閘斷電,并懸掛停電標志牌,嚴禁帶電作業。7、總、分電箱門應配鎖,指定專人負責。記 錄 表時間:5月8日地點:現場講課人:xx內容:職業病預防1、從事有毒物危害作業的工人要定期進行體檢;2、對可能19、存在毒物危害的現場按規定采取防護措施;3、按規定使用防護用品,加強個人防護;4、患有皮膚病、眼結膜病、外傷及有過敏反應者,不得從事有毒物危害作用;5、不得在有毒物危害作業的場所內吸煙、吃食物,飯前班后必須洗手、涮口;6、注意勞逸結合,應避免疲勞作業、帶病作業以及其他因作業者的身體條件不行、可能危害其他健康或受傷的作業。7、作業場所應通風良好,可采用自然通風和局部機械通風;8、凡有職業性接觸毒物的作業場所,必須采取措施限制毒物濃度符合國家規定標準;9、使用單位應建立健全勞動防護用品的購買、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報廢等管理制度;并應按照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對其防護功能進行必要的20、檢查;10、使用單位應到定點經營單位或生產企業購買特種勞動防護用品。購買的勞動防護用品須經本單位的安全技術部門驗收。記 錄 表時間:5月8日地點:現場講課人:xx內容:工作環境及危害因素分析1塔吊作業中突然安全裝置失控,發生撞擊相鄰塔吊或墜物,或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造成重大事故(如傾覆、折臂);2基坑邊坡在外力荷載作用下滑坡坍塌。3高處腳手架發生部分或整體倒塌及搭拆作業發生人員傷亡事故。4壓力容器受外力作用或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發生爆炸及由此引起的連鎖反應事故(如起火)。5自然災害(如雷電、沙塵暴、地震強風、強降雨、暴風雨、暴風雪等)對設施的嚴重損壞。6塔吊、卷揚機安、拆工程中發生設備故障或發生嚴重21、漏電。7其他作業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起重傷害、觸電等)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破壞;8.企業發生火災事故及在撲救火災過程中造成本企業職工傷亡;9.企業內食堂、醫務室等部門職工或企業職工在企業的浴室、休息室、更衣室以及企業的倒班宿舍、臨時休息室等場所發生的傷亡事故;10、職工利用業余時間,采取承包形式,完成本企業臨時任務發生的傷亡事故(包括雇傭的外單位人員);11、由于職工違犯勞動紀律而發生的傷亡事故,其中屬于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或者雖不在勞動過程中,但與企業設備有關的。12.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建議,由發生事故的企業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處理。13、因忽視安全生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玩忽職守或者發現事故隱患、危害情況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傷亡事故的,由企業主管部門或者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企業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4.違反本規定,在傷亡事故發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或者無正不理由,拒絕接受調查以及拒絕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由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有關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機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簽 字 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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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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