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公司員工供電系統安全管理知識培訓講義(17頁).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q**
編號:780753
2023-11-02
17頁
70.68KB
1、煤礦供電系統安全管理知識培訓一、煤礦供電系統及安全要求(一)煤礦供電系統分級 煤礦電力用戶可分為三級管理,以方便在不同情況下分別對待。 (1)一級用戶:凡因突然停電會造成人身傷亡或重要設備損壞,給企業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者,均是一級用戶。如煤礦主要通風機、井下主排水泵、副井提升機等,這類用戶應采用不同母線的雙回路電源進行供電,以保證有一回供電線路出現故障的情況下,另一回路仍能持續供電。 (2)二級用戶:凡因突然停電造成較大數量的減產或較大經濟損失者。如煤礦集中提煤設備、地面空氣壓縮機、采區變電所等,對這類用戶一般采用雙回路供電或環形線路供電。 (3)三級用戶:凡不屬于一、二級用戶的,均為三級用戶,2、這類用戶突然停電對生產沒有直接影響。如煤礦井口機修廠等。這類用戶的供電,只設一回路供電。(二)礦井供電必須符合的要求 (1)礦井應有兩回路電源線路。當任一回路發生故障停止供電時,另一回路應能擔負礦年全部負荷。年產60000t以下(不含60000t)的礦井采用單回路供電時,必須有備用電源。備用電源的容量必須滿足通風、排水、提升等要求,并保證主要通風機等在10min內可靠啟動和運行。備用電源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和維護,每10天至少進行一次啟動和運行試驗,試驗期間不得影響礦井通風等,試驗記錄要存檔備查。 (2)礦井兩回路電源線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負荷。正常情況下,礦井電源應采用分列運行方式,一路運行時另一3、回路必須帶電備用。(3)10kV及其以下的礦井架空電源線路不得共桿架設。(4)礦井電源線路上嚴禁裝設負荷定量器。(5)對井下變(配)電所含井下各水平中央變(配)電所和采區變(配)電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開采的采區排水泵房供電的線路,不得少于兩回路。當任一回路停止供電時,其余回路應能擔負全部負荷。向局部通風機供電的井下變(配)所應采用分列運行方式。 (6)主要通風機、提升人員的立井絞車、抽采瓦斯泵等主要設備房,應各有兩回路直接由變(配)電所饋出的供電線路;受條件限制時,其中的一回路可引自上述同種設備房的配電裝置。向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礦井自救系統供風的壓風機、井下移動瓦斯抽放泵應各有兩回路4、直接由變(配)電所饋出的供電線路。第(5)、(6)條所述供電線路應來自各自的變壓器和母線段,線路上不應分接任何負荷。上述設備的控制回路和輔助設須有與主要設備同等可靠的備用電源。(7)嚴禁井下變壓器中性點直接接地。嚴禁由地面中性點直接接地的變壓器或發電機直接向井下供電 (8)井下各級配電電壓和各種電氣設備的額定電壓等級,應符合下列要求: 高壓,不超過10000V;低壓,不超過1140V;照明、信號、電話和手持式電氣設備的供電額定電壓,不超過127V;遠距離控制線路的額定電壓,不超過36V;采取電氣設用3300V供電時,必須制定專門的安全措施。(9)井下低壓配電系統同時存在2種或2種以上電壓時,低5、壓電氣設備上應明顯絕其電壓額定值。(10)礦井必須被由井上、下配電系統圖,井下電氣設備布置示意圖和電力、電活號、電機車等線路平面敷設示意圖,并隨著情況變化定期填繪。圖中應注明: 電動機、變壓器、配電設備、信號裝置、通信裝置等裝設地點。 每一設備的型號、容量、電壓、電流種類及其他技術性 饋出線的短路、過負荷保護的整定值,熔斷器熔體的額定電流值以及被保護干線線最遠點兩相短路電流值。 線路電纜的用途、型號、電壓、截面和長度。 保護接地裝置的安設地點。 (11)電氣設備不應超過額定值運行。井下防爆設備變更額定值使用和進行技術改造時必須經國家授權的礦用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部門檢驗合格后,方可投人運行。 (16、2)酮室外嚴禁使用油浸式低壓電氣設備。40kw及以上的電動機,應采用真空電磁啟動器控制。 (13)井下高壓電動機、動力變壓器的高壓控制設備,應具有短路、過負荷、接地釋放保護。井下由采區變電所、移動變電站或配點電引出的饋電線上,應裝設短路、和漏電保護裝置。低壓電動機的控制設備,應具有短路、過負荷、單相斷線、漏電閉保護裝置及遠程控制裝置。 (14)礦井高壓電網必須采取措施限制單相接地電容電流不超過20A。 地面變電所和井下中央變電所的高壓饋電線上,必須裝設有選擇性的單相接地保護裝置;供移動變電站的高壓饋電線上,必須裝設有選擇性的動作于跳閘的單相接地保護裝置 (15)井下低壓饋電線上,必須裝設檢漏保7、護裝置或有選擇性的漏電保護裝置,切斷漏電的饋電線路。每天必須對低壓檢漏裝置的運行情況進行1次跳閘試驗。 (16)煤電鉆必須使用設有檢漏、漏電閉鎖、短路、過負荷、斷相、遠距離啟動和停止煤電綜合保護裝置。每班使用前,必須對煤電鉆的綜合保護裝置進行1次跳閘試驗。 (17)直接向井下供電的高壓饋電線上,嚴禁裝設自動重合閘。手動合閘時,必須事先同井下聯系。井下低壓饋電線上有可靠的漏電、短路檢測閉鎖裝置時,可采用瞬間1次自動負電系統。(18)井上、下必須設防雷電裝置,并遵守下列規定:經由地面架空線路引人井下的供電線路和電機車架線,必須在人井處裝設防雷電裝置。 由地面直接人井的軌道及露天架空引人(出)的管路8、,必須在井口附近將金屬體進行不少于2處的良好集中接地。 通信線路必須在人井處裝設熔斷器和防雷裝置。 (19)永久性井下中央變電所和并底車場內的其他機電設備確室,應砌暄或用其他可靠的方式支護井下中央變電所和主要排水泵房的地面標高,應分別比其出口與井底車場連接處的底板標高高出0.5米。(三)采區供電系統 1.采區變電所 采區變電所是采區用電設備的電源。為保證采區供電系統運行安全、合理、經濟,采區變電所應是采區的動力中心,其位置對采區供電安全和供電質量有直接的影響,其位置的選擇應符煤礦安全規程和煤炭工業設計規范的要求。 (1)采區變電所應用不燃性材料支護。從碉室出口防火鐵門起5m內的巷道,應砌暄或用9、其他不燃性材料支護。 (2)硐室必須必須裝設向外開的防火鐵門。鐵門全部敞開時,不得妨礙巷道交通。鐵門上應裝設便于關嚴的通風孔,以便必要時隔絕通風。裝有鐵門時,門內可加設向外開的鐵柵欄門,不得妨礙鐵門的開閉 (3)變電確室長度超過6m時,必須在確室的兩端各設一個出口,出口必須符合用不燃性材料支護的要求,酮室內必須設置足夠數量的用于撲滅電氣火災的滅火器材。例如,干粉、滅火器、不少于0.2m耐的滅火砂、防火鍬、防火鉤等。 (4)室內敷設的高、低壓電纜可吊掛在墻壁上,高壓電纜也可置于電纜溝中。高壓電纜應去掉黃麻外皮,在穿入酮室的穿墻孔應用黃泥封堵,以便與外界空氣隔絕。 (5)確室內各種設備與墻壁之間應10、留出0.5m以上的通道,各種設備之間應留出0.8m以上的通道。對不需從兩側或后面進行檢修的設備,可不留通道。 (6)帶油的電氣設備必須設在機電硐室內,并嚴禁設集油坑。帶油電氣設備溢油或漏油必須立即處理。 (7)酮室的過道應保持暢通,嚴禁存放無關的設備和物件,以避免妨礙行人和搬遷。 (8)銅室內的絕緣用具必須齊全、完好,并作定期絕緣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絕緣用具包括絕緣靴、絕緣手套和絕緣臺。 (9)用室入口處必須懸掛“非工作人員禁止人內”字樣的警示牌。硐室內必須懸掛與實際相符的供電系統圖。銅室內有高壓電氣設備時,人口處和酮室內必須在明顯地點懸掛“高壓危險”字樣的警示牌。 (10)采區變電所應設專11、人值班。應有值班工崗位責任制、交接班制度和運行制度。值班工應如實填寫交接班記錄、運行記錄、漏電繼電器試驗記錄等;無人值班的變電酮室必須關門加鎖,并有值班人員巡回檢查。 (11)酮室內的設備必須分別編號,表明用途,并有停送電的標志。2.采掘工作面的供電向采煤、開拓、掘進工作面供電時,往往采用移動變電站的供電方式。采煤工作面的低壓配電,可根據采煤工作面的供電負荷的容量選擇一臺或兩臺移動變色俗稱配電點。可通過配電點集中控制臺的操作按鈕使開關分別向采煤機、運輸機、破碎機、轉載機、液壓泵和水泵供電,并能實現連鎖與停電。掘進工作面相對于采煤工作面負荷較小,往往一臺移動變電站就能滿足一個工作面的配電需要。其12、供電線路較長,一般屬于干線式供電,但煤巷、半煤巖巷和巖巷掘進工作面最的一個特點是要使用局部通風機進行通風,一旦中斷供電會使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則會致掘進工作面及其附近巷道聚集瓦斯和其他有害氣體,時間稍長,會使之超限,此時若通火花或電弧,就會引起瓦斯燃燒或爆炸事故。為防止這種情況的出現,煤礦安全規程要求使用局部通風機通風的掘進工作面,必須做到如下幾點: (l)甲烷風電閉鎖與甲烷電閉鎖。 甲烷風電閉鎖是指為掘進工作面供風的局部通風機供風后,其工作面的瓦斯濃度在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范圍以內,才可人工為該工作面動力電源線路送電的電氣連鎖。其作用是:防止停風或瓦斯超限的掘進工作面在送電后產生電火花,造成瓦13、斯燃燒或爆炸。 甲烷電閉鎖是指掘進工作面正常供風或停風的狀態下,瓦斯濃度超過規定值或整定值,切斷掘進工作面的動力電源,這種瓦斯監控裝置與動力電源開關間的連鎖,稱為瓦斯電閉鎖。其作用是:防止正常通風產生局部瓦斯積聚時,造成電火花引發瓦斯爆炸事故。 (2)對局部通風機的供電要求。保證局部通風機的正常運轉是決定掘進工作面安全的一個重要環節以往局部通風機與動力電源共用一趟線路,而且供電系統中的漏電繼電器的動作不具有選擇性,又安裝在變電所低壓電網的總開關上,很難保證局部通風機運轉的連續性,這給掘進工作面的安全生產造成了很大的影響。第二節 礦井供電安全管理一、礦井供電安全管理(一)嚴格執行相關管理制度和安14、全技術措施 包括認真嚴格執行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護制度,工作間斷制度以及停電、驗電、放電、裝設接地線、設置遮欄、掛標識牌等安全技術措施。(二)操作井下電氣設備應遵守的規定 (l)非專職人員或值班電氣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設備。 (2)操作高壓電氣設備主回路時,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臺上,并穿絕緣靴或站在絕月 (3)手持式電氣設備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須接觸的部分必須有良好的絕緣。(三).檢修、搬遷井下電氣設備、電纜應遵守的規定 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 檢修或搬遷前,必須切斷電源,檢查瓦斯,在其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低于1.0%時再用與電源電壓相適應的驗電筆檢驗;檢驗無電后,方可15、進行導體對地放電。控制設備內部安有放電裝置的, 不受此限。所有開關的閉鎖裝置必須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電,防止擅自工操作,開關把手在切斷電源時必須閉鎖,并懸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字樣的警示陣有執行這項工作的人員才有權取下此牌送電。(四)井下用好、管好電纜的基本要求 (1)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選用。(2)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連接。(3)合格懸掛,不埋壓、不淋水。(4)采區應使用分相屏蔽阻燃電纜,嚴禁使用鋁芯電纜。(5)盤圈、盤“8”字形電纜不得帶電,采、掘機組除外。(五)井下安全用電“十不準”(l)不準帶電檢修。(2)不準甩掉無壓釋放器、過電流保護裝置。(3)不準用掉漏電繼電器、煤電鉆綜合保護16、和局部通風機風電、瓦斯電閉鎖裝置。(4)不準明火操作、明火打點、明火爆破。(5)不準用銅、鋁、鐵絲代替保險絲。(6)停風、停電的采掘工作面,未經檢查瓦斯,不準送電。(7)有故障的供電線路,不準強行送電。 (8)電氣設備的保護失靈后,不準送電。(9)失爆電氣設備,不準使用(10)不準在井下拆卸礦燈。煤礦井下電氣管理還必須做到以下幾個方面:(1)三無:無“雞爪子”,無“羊尾巴”,無“明接頭”。(2)四有:有過電流和漏電保護裝置,有螺釘和彈簧墊,有密封圈和擋板,有接地裝置。(3)兩齊:電纜懸掛整齊,設備桐室清潔整齊。(4)三全:防護裝置全,絕緣用具全,圖紙資料全。(5)三堅持:堅持使用檢漏繼電器,堅17、持使用煤電鉆、照明和信號綜合保護裝置,堅持使用甲烷斷電儀和甲烷風電閉鎖裝置。(六)高壓停、送電制度的內容 為了保證安全供電,防止人身觸電,電氣設備在進行搶修、搬遷等作業時,必須遵守停毛、驗電、放電、裝設接地線、設置遮欄和懸掛標識牌等規定程序,嚴禁帶電作業。要嚴格執行“二票三監制”,即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護制度,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這是保證電氣作業人員安全的組織措施。二、礦井供電的安全檢查(一)過流保護的安全檢查(l)電氣設備的額定電壓與所在電網的額定電壓是否相適應。(2)電氣設備的額定電流應大于或等于它的長時最大實際工作電流。(3)電纜截面的選用是否符合設備容量的要求18、。(4)高、低壓開關設備切斷短路電流的能力,即開關的額定斷流容量是否大于或等于紐路可能產生的最大三相短路電流。(5)電氣設備安裝前后測量其絕緣電阻值是否合格,使用中是 否定期測試電氣設備趁絕緣。(6)安裝地點能否使電氣設備免遭碰撞、砸和淋水的影響。(7)電纜的敷設電氣設備和連接遵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要求,不得將電纜浸泡在水溝里,要防止砸、碰、壓電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8)熔斷保護中的熔絲是否用銅絲、鐵絲代替(9)繼電保護整定是否合理,能否切斷最小短路電流。(二)井下電網漏電保護的安全檢查 (1)檢漏繼電器一定要與帶跳閘線圈的自動饋電開關一起使用,不能在同一電網中使兩臺或更多的檢漏繼電器。 (19、2)檢漏繼電器的輔助接地線應是橡套電纜,其芯線總面積不小于10mm輔助接地扭應單獨設置,規格要求與局部接地極相同,距局部接地極的直線距離不小于5m,不能使用同一個接地極。 (3)檢漏繼電器應水平安裝在適當高度的支架上,并要求動作可靠,便于檢查試驗。 (4)值班電工每天是否對檢漏繼電器的運行情況進行一次檢查,是否有試驗記錄。母份試驗記錄內容是否符合要求;檢漏繼電器的外觀、防爆性能是否完好;歐姆表的指示數遙任否正常;發生故障的設備或電纜在未消除故障以前,是否禁止投人運行。 (5)運行中的電氣設備絕緣是否受潮或進水。 (6)電纜運行中是否受到機械或外力傷害、擠壓、砍砸、過度彎曲而產生裂口。 (7)電20、纜與設備連接是否牢固,運行中是否有接頭松動脫落或與外殼相連或發熱燒里母緣現象。設備內部導線絕緣是否損壞,造成與外殼相連。 (8)操作電氣設備時,是否有弧光放電產生。(9)電氣設備與電纜因過負荷運行有無損壞或直接燒毀絕緣。在檢查以上各項保護時,可以通過試驗按鈕進行試驗來檢驗保護裝置是否靈敏可靠。(三)井下電氣設備保護接地的安全檢查 1保護接地的外殼檢查 (1)檢查設備外殼的保護接地連接線是否完整、連續,接頭是否松動、銹蝕,接地線是否斷裂或斷面減小。 (2)每臺電氣設備是否使用獨立的導線與接地母線相連接,設備是否串聯接地,是否使毛專用的接地螺釘。 (3)接地連接導線與接地母線相連接時,是否焊接。如21、果是螺釘連接,是否用鍍鋅、鍍錫螺釘和螺母接牢;鉸接時,鉸接是否牢固。 (4)接地裝置的材料是否使用鋼材或銅材。 2保護接地網的檢查 (l)主接地極。主接地極應在主、副水倉中各埋一塊,并由面積不小于0.75耐、厚度不小于5mm的耐腐蝕鋼板制成;接地母線應采用截面積不小于som耐的銅線或截面積不小于100mm,的鍍鋅鐵線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積不小于100mm,的扁銅。 (2)局部接地極。每個裝有電氣設備的響室是否裝設局部接地極;每個單獨設置的高壓電氣設備是否裝設局部接地極;每個低壓配電點是否裝設局部接地極,無低壓電點時采煤工作面的機巷、回風巷和掘進巷道內至少應分別設置一個局部接地極;連接動力愷22、裝電纜的每個接線盒是否裝設局部接地極;局部接地極是否設置于巷道水溝內或其他就近的潮濕處,設置在水溝中的局部接地極,應用面積不小于0.6m厚度不小于3mm的鋼板或具有相同有效面積的鋼管制成,并平放于水溝深處;設置在其他地點的局部接地極應用面積不小于35m時,長度不小于1.sm的鋼管制成,管上至少鉆20個直徑不小于sm。的透眼,并全部垂直埋人地下;低壓機電確室的輔助接地母線,電氣設備外殼同接地母線(包括輔助接地母線)的連接,電纜接線盒兩頭的愷裝、鉛皮的連接應使用截面積不小于25m耐的銅線或截面積不小于50mm的鍍鋅鐵線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積不小于50mm的扁銅線;低于或等于127V的電氣設備的23、接地導線、連接導線應采用斷面直徑不小于6mm的裸銅線。(3)采掘移動設備。采掘工作面移動設備的金屬外殼,應用橡套電纜中的接地芯線與配電點的控制設備外殼相連;通過電纜接到低壓配電點的局部接地極,應組成一個保護接地網,并不受其他因素的干擾。除用作監測接地回路外,不得兼作其他用途。(四) 風電閉鎖的安全檢查 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局部通風機和掘進工作面中的電氣設備,必須裝有風電閉鎖裝置。當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時,能立即切斷供奉巷道中的一切電源。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在瓦斯噴出區域、高瓦斯礦井、煤(巖)與瓦斯突出礦井中,所有掘進工作面的局部通風機都應裝“三專”(專用變壓器、專用開關、專用線路)“24、兩閉鎖”(風、電瓦斯閉鎖)裝置,保證局部通風機可靠運轉。任一巷道風流中的瓦斯濃度超過1時,使用瓦斯自動檢測報斷電裝置切斷掘進工作面的電源。檢查時注意井下下列地點必須裝設風電瓦斯閉鎖裝置 (1)高瓦斯礦井所有有瓦斯的掘進工作面。(2)瓦斯突出礦并的所有掘進工作面。(3)低瓦斯礦井中的高瓦斯掘進工作面(4)其他存在瓦斯積聚并安裝有機電設備的場所。 在閉鎖電路中,不允許采用時間繼電器來延長自動接通掘進電源的時間,必須人工恢復送電。使用瓦斯自動檢測報警斷電裝置(即瓦斯電閉鎖)的掘進工作面,也只準人工復電。風電閉鎖、瓦斯電閉鎖必須正常投人運行,嚴禁甩掉不用。(五)井下電纜的安全檢查1電纜選用的檢查(1)25、電纜實際敷設地點的水平差是否與電纜規定的允許敷設水平差相適應。(2)采區工作面電源電纜油浸紙絕緣是否達到要求。(3)電纜是否帶有供保護接地用的足夠截面的導體。(4)采用鋁芯電纜的檢查: 在進風斜井、井底車場及其附近、井下主變電所至采區變電所之間的電纜可采用鋁芯,其他地點的電纜不得用鋁芯電纜; 采區低壓電纜嚴禁采用鋁芯電纜; 發現鋁芯電纜的接線盒溫度較高時,是否停電處理; 接地線是否使用鋁芯電纜(5)移動變電站是否采用監視型屏蔽橡膠電纜。(6)低壓動力電纜的檢查無論固定的還是移動的低壓動力電纜,都應是礦用不延延燃橡膠電纜。 11400v設備使用的電纜應用分相屏蔽的礦用移動屏蔽橡套軟電纜; 對承受26、拉力的電纜是否采用采掘機用抗拉型移動屏蔽橡套軟電纜; 采掘工作面中660V或380V電氣設備是否使用帶有分相屏蔽的橡膠絕緣屏蔽電纜; 煤電鉆是否使用專用的Ul型橡套電纜; 固定敷設的照明、通信、信號和控制用電纜是否采用鎧裝電纜、不延燃的橡膠電纜或礦用塑料電纜。非固定敷設的,是否采用不延燃橡膠電纜;其中塑料電纜應有不延然性和遇高溫或燃燒時不析出大量有毒氣體。(7)電纜截面的檢查。 高壓動力電纜的截面是否按電源的經濟電流密度、允許負荷電流、電力網路的允許電壓損失進行選擇,并按短路電流校驗電纜的熱穩定性。流過電纜的最小兩相短路電流是否滿足過流保護裝置的靈敏系數要求。 低壓動力電纜的截面是否按電纜的允27、許負荷電流、低壓供電系統的允許電壓損失進行選擇,是否滿足電動機啟動時對啟動電壓的要求。流過電纜的最小兩相短路電流是否清是主流保護裝置的靈敏系數的要求。 經常移動的電氣設備使用的橡套電纜的截面積應不小于按機械強度規定的最小截面積。2電纜數設與懸掛的檢查 (1)在機械提升的進風傾斜井巷(不包括輸送機上、下山)和使用木支架的立井井筒等地點。 (2)敷設電纜時,應有可靠的安全保護措施。 (3)電纜是否懸掛,電纜掛鉤、夾子、卡箍(立井和3擴以上斜井)是否齊全,懸掛的全高度和距離是否符合要求。懸掛高度是否影響運輸,在礦車掉道時是否受撞擊;墜落蘇時,是否會落在軌道或輸送機上。 (4)電纜是否遭受淋水、侵蝕,28、是否懸掛在風管或水管上;回風管、水管同一側敷設時,電纜是否在其上方。 (5)電話和信號的電纜是否同電力電纜分掛在井巷兩側;在井筒內受條件限制,設在距電力電纜0.3m以外;在巷道內,是否敷設在動力電纜上。(6)高、低壓電纜在巷道同側敷設時,是否符合規定。(7)電纜穿過墻壁時,是否用套管保護;電纜沿線每隔一定距離是否有標志牌,途、電壓、編號等。 (8)敷設電纜的最小允許彎曲半徑是否符合規定。3.電纜連接胡檢查 (l)電纜同電氣設備的連接是否使用與電氣設備性能相符的接線盒。 (2)電纜芯線是否使用齒形壓線板(卡爪)或線、鼻子同電氣設備進行連接。 (3)不同型電纜(例如紙絕緣電纜同橡膠電纜或塑料電纜)29、之間是否直接連接,是否用符合要求的接線盒、連接器或母線盒進行連接。 (4)同型電纜之間直接連接時,是否符合規定。 (5)電纜與電纜的連接以及電纜與電氣設備的連接,是否通過電纜接線盒、插銷連接器、母線盒等連接裝置,不得有明接頭、冷包頭和“雞爪子”、“羊尾巴”。 (6)電纜應整體進入電纜引人裝置,并用防止電纜拔脫裝置壓緊。 (7)高壓油浸紙絕緣電纜相互連接用的電纜接線盒中,應灌注絕緣充填物。 (8)井下橡套電纜直接連接時,是否按規定采用硫化熱補或同硫化熱補有同等效能的冷補工藝進行連接,不應有冷接頭。(七)機電設備硐室的安全檢查(1)永久性井下主變電所和井底車場內的其他機電設備確室,是否砌暄或用其他30、可靠的構筑方式支護。(2)采區變電所、采掘工作面配電點是否用不燃性材料支護。(3)從酮室出口防火鐵門起5m內的巷道,是否砌暄或用其他不燃性材料支護。引出的電纜套管是否嚴密封堵,并剝掉麻皮。(4)硐室是否裝設向外開的防火鐵門。鐵門全部敞開時,是否妨礙巷道交通。鐵門上是否裝設便于關嚴的通風孔,以便必要時隔絕風流。裝有鐵門時,是否加設向外開的鐵柵欄門,是否妨礙鐵門的關閉。 (5)井下主變電所和主要排水泵房的地面,是否比其出口與井底車場或大巷連接處的底板高出0.5m。 (6)變電麗室長度超過6m時,是否在俐室的兩端各設一個出口與巷道聯通。 (7)裝有帶油的電氣設備確室,是否設集油坑。 (8)所有硐室內31、是否有滴水現象。 (9)俐硐室內設備與墻壁之間、各設備之間的通道是否符合檢修的需要。 (10)硐室入口處是否懸掛“非工作人員禁止人內”牌;硐室內有高壓電氣設備時,人口處和硐室內是否在明顯地點懸掛“高壓危險”牌;無人值班的硐室是否關門加鎖。 (11)硐室的過道是否存放無關的設備和物件,通道是否保持暢通。硐室高度和寬度是否滿足搬運最大設備的要求。 (12)硐室內有無滅火砂、電氣火災滅火器等滅火工具器材。 (13)有無合格的高壓絕緣手套、絕緣臺、絕緣靴。 (14)設備與電纜標志牌是否齊全、標明清楚、有無停送電牌第三節 煤礦電氣設備的安全管理與檢查要求煤礦井下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關安全要求,煤礦安全管理32、人員應對煤礦電氣設備是否符合相關要求進行日常性的安全檢查。一、防爆電氣設備的類型、標志及組別 礦用電氣設備分為礦用一般型和礦用防爆型兩類,礦用防爆電氣設備又分為10種。礦用一般型電氣設備是只能用于井下無瓦斯、煤塵爆炸危險場所的非防爆型電氣設備。要求其:外殼堅固、封閉,不能從外部直接觸及帶電部分;防滴濺、防潮性能好;有電纜引人裝置,并能防止電纜扭轉、拔脫和損傷;開關手柄和門蓋有連鎖裝置等。外殼明顯處有清晰的永久性凸紋“KY”。 礦用防爆電氣設備是按國家標準GB3836.12000生產的專供煤礦井下使用電氣設備。國家標準GB3836.1一2000把防爆電氣設備分為、兩類,其中I類為煤礦井下用防爆電33、氣設備。防爆標志由設備類型、級別、組別,連同防爆電氣設備總標志“Ex”組成。如“Exdl”在防暴電器設備外殼明顯處均有清晰的永久性標志“Ex”和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MA”。二、礦用隔爆型電氣設備的失爆現象 由于使用、管理、維護不善會造成防爆電氣設備的失爆。失爆是指電氣設備的隔爆外殼失去了耐爆性或隔爆性。井下隔爆型電氣設備常見的失爆現象有: (l)隔爆外殼嚴重變形或出現裂紋、焊縫開焊、連接螺絲不全、螺口損壞或擰入深度少于規定值。 (2)隔爆面銹蝕嚴重、間隙超過規定值,有凹坑、連接螺絲沒壓緊。 (3)電纜進、出線不使用密封圈或使用不合格密封圈,閑置喇叭口不使用擋板。 (4)電氣設備內部隨意增加電34、氣元部件、維修設備時遺留導體或工具導致短路燒漏外殼。 (5)螺栓松動、缺少彈簧墊使隔爆間隙超過規定值。三、防爆電氣設備的安全檢查1礦井電氣設備的選用 煤礦井下不同工作地點的瓦斯濃度差別較大。因此,防爆型式必須根據使用環境和煤礦安全規程進行選擇。用于煤礦井下的各種電氣設備的防設備的選型不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求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2隔爆型電氣設備 (1)隔爆型電氣設備是否經過考試合格的防爆電氣設備檢查員檢查其安全性能,并取得合格證。 (2)外殼完整無損,無裂痕和變形。 (3)外殼的緊固件、密封件、接地件是否齊全完好 (4)隔爆接合面的間隙和有效寬度是否符合規定,隔爆接合面的粗糙度、螺紋隔爆經有的擰35、入深度和嚙合扣數是否符合規定。 (5)電纜接線盒和電纜引人裝置是否完好,零部件是否齊全,有無缺損,電纜連接是幼牢固、可靠。與電纜連接時,一個電纜引人裝置是否只連接一條電纜;電纜與密封圈之間是否包扎其他物;不用的電纜引人裝置是否用鋼板堵死(6)連鎖裝置功能完整,保證電源接通打不開蓋,開蓋送不上電;內部電氣元件、喊裝置是否完好無損、動作可靠。(7)接線盒內裸露導電芯線之間的電氣間隙是否符合規定;導電芯線是否有毛刺,全口接線螺母時是否壓住絕緣材料;外殼內部是否隨意增加了元部件,是否能防止電氣間旅,鎮規定值。(8)在設備輸出端斷電后,殼內仍有帶電部件時,是否在其上裝設防護絕緣蓋板,并標明“帶電”字樣,防止人身觸電事故。(9)接線盒內的接地芯線是否比導電芯線長即使導線被拉脫,接地芯線仍保持連月接線盒內保持清潔,無雜物和導電線絲。(10)隔爆型電氣設備安裝地點有無滴水、淋水,周圍圍巖是否堅固設備放置是否與地平面垂直,最大傾斜角度是否符合規定。(11)是否使用失爆設備及失爆的小型電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