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貿行業示范企業建設標準表格(13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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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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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貿行業示范企業建設標準標準細則評分標準1.企業主要負責人熟知并認真履行安全生產法七條法定職責。主要負責人不熟悉七條法定職責的,扣5分;未履行法定職責的,扣10分。2.設置獨立運行的安全管理機構,按照要求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管理員不少于2人。未設置獨立運行的安全管理機構,扣5分;未按要求配齊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扣5分。3.配備具有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者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的安全總監,并經培訓合格后上崗。未配備安全總監的,扣5分;安全總監不具備相關資質(資格)的,扣5分。4.每月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不少于1次,并及時推動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未督促、檢查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2、的,扣10分;督促、檢查工作次數不足的,扣5分。5.設立安全生產委員會或安全生產領導機構。未以發布文件落實的,扣3分;未設安全生產委員會或安全生產領導機構的,扣10分。6.每季度組織安全生產專題會議不少于1次,且解決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未召開安全專題會議的,扣5分;會議次數不足的,扣3分;未跟蹤問題落實情況或未制訂新的工作要求的,扣3分;有未完成項且無整改措施的,每有一項扣1分,最多扣5分。7.企業安全管理人員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法七條法定職責。未履行法定職責的,扣10分。8.嚴格落實“三管三必須”原則,企業各負責人對各自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未以文件形式,明確各責任人分管業務范圍3、內安全生產工作職責的,每少一人扣2分,扣完為止。9.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對落實情況進行考核。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應與崗位清單一致。未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扣5分;未對落實情況進行考核的,扣5分。10.定期組織相應層級的人員進行培訓學習,明確其相關的具體安全生產事項,享有的具體權限,應負的具體責任。未組織培訓學習的,扣5分。11.每年定期對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適宜性評審與更新。未定期進行評審與更新的,扣5分。12.建立安全生產目標的管理制度,明確目標與指標的制定、分解、實施、考核等環節內容。未建立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的,扣5分;管理制度內容不健全的,扣2分。13.按照安全生產目標4、管理制度的規定,制定總體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分解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制定實施計劃和考核辦法。未制定并分解總體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的,扣5分;未制定相應的實施計劃和考核辦法的,扣2分。14.定期對安全生產目標的完成效果進行評估和考核,根據評估考核結果,及時調整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實施計劃。未定期評估考核的,扣3分;應調整實施計劃而未及時調整的,扣2分。15.企業應按照安全生產法江蘇省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泰州市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等法律法規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未建立規章制度的,扣10分;規章制度不健全的,扣5分。16.根據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基于崗位生產特點中的特定風險的辨識,編制齊全、5、適用、易培訓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員工進行培訓和考核。未編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的,扣5分;安全操作規程不完善的,扣2分;未對員工進行培訓和考核的,扣3分。17.企業從業人員應當熟知各自崗位安全操作規程,較大以上風險場所醒目位置應張貼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現場抽查有1人不熟知自身崗位操作規程的,扣1分,最多扣5分;較大以上風險場所醒目位置未張貼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的,扣5分。18.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和適用情況進行檢查、評估,并根據評估情況及時修訂。未每年進行檢查、評估的,扣5分,未及時組織修訂的,扣5分。19.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具備與6、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未經培訓考核合格的,扣5分。20.企業應針對不同崗位人員落實培訓時間、內容、機構、費用,組織全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教育培訓情況并建立安全教育培訓“一人一檔”。未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扣5分,未如實記錄培訓情況并建立“一人一檔”的,每發現1人扣1分,最多扣5分。21.未經安全生產培訓合格,不得上崗作業。現場抽查,發現1人扣5分,扣完為止。22.企業從業人員熟知崗位安全風險、管控措施和應急處置知識,具有基本的隱患排查治理能力。現場抽查詢問,每發現1人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7、扣完為止。23.建立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的管理制度,依法制定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計劃。未建立相關制度的,扣5分;未制定使用計劃的,扣5分。24.安全生產費用實行專款專用,并建立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臺賬。未建立使用臺賬的,扣5分。25.為從業人員配備與工作崗位相適應的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未按照要求配備相應勞動防護用品的,扣5分;現場檢查從業人員佩戴、使用情況,每發現1人未規范佩戴、使用的扣2分,最多扣10分。26.按照規定投保工傷保險和安全生產責任險。未按照要求投保“兩險”的,每發現一人扣5分,扣完為止。27.對生產現場和生產過程、環境存8、在的風險和隱患進行辨識、評估分級,形成安全風險“四色分布圖”和安全風險管控落實清單,并予以公示。未進行安全風險辨識的,扣10分;未按照風險辨識清單繪制風險“四色分布圖”的,扣5分;未將風險“四色分布圖”公示的,扣5分。28.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定期辨識企業安全風險,并及時調整、更新安全風險“四色分布圖”和安全風險管控落實清單。未定期辨識安全風險的,扣5分;風險辨識清單和“四色分布圖”不一致的,扣5分。29.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作業場所或有關設備上,設置符合安全標志(GB2894)和安全色(GB2893)規定的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色。未按要求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色的,每發現一例扣2分,扣完為止。309、.建立隱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案,明確責任部門、人員、頻次、要求和處理措施。未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和方案的,扣3分;制度和方案不健全的,扣2分。31.根據隱患排查的結果,制定隱患治理方案,進行登記建檔并實施銷號管理。未制定隱患治理方案的,扣5分;未落實隱患登記建檔銷號制度的,扣5分。32.企業應依據有關標準對本單位的危險設施或場所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與安全評估,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實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技術措施。未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的,扣5分;未制定并落實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技術措施的,扣5分。33.制定并落實安全隱患內部“吹哨人”舉報獎勵制度,保障資金投入,定10、期評先評優。未制定并落實“吹哨人”制度的,扣10分;未進行評先評優的,扣5分。34.企業應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及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采用技術手段、儀器儀表及管理方法等,建立安全預警指數系統,至少每月進行一次安全生產風險分析。未按要求進行安全生產風險分析的,扣5分。3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并對其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未配備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的,扣5分;未進行教育培訓的,每發現一例扣2分,最多扣5分。36.必須使用取得許可生產并經檢驗合格的特種設備。使用不符合前項規定的特種設備,每發現一例扣5分,最多扣15分。37.建立崗位責任、隱患治理、應急救援等11、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規程,保證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未建立特種設備管理制度的,扣5分;未制定相應操作規程的,扣5分。38.對其使用的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自行檢查,并作出記錄。未對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查的,每發現一例扣5分,最多扣15分。39.建立設備設施的檢修、維護、保養管理制度。企業應根據使用說明書和自身工藝風險編制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未建立檢維修和保養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的,扣5分。40.建立設備設施運行臺賬,制定檢(維)修計劃。建立設備設施運行臺賬和檢維修計劃的,扣5分。41.按規定對有關設備、設施、儀器儀表、工具等進行檢測檢驗檢定,并歸檔保存設備12、設施要有使用說明書和合格證明材料有關資料。未按規定進行檢測檢驗檢定的,每發現一例扣1分,最多扣5分。42.設備檢修或技術改造,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多單位、多工種在同一現場施工時,應建立現場指揮機構,協調作業。未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的,扣2分;未協調多單位、多工種同時施工的,扣3分。43.設備檢修、清理工作,應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安全確認制度、掛牌制、監護制、鎖具制,做好現場的安全措施和現場的安全交底。作業前未進行安全交底的,扣5分;作業現場未落實相應安全措施的,扣5分。44.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的發包或出租必須符合安全管理的規定。發包或出租不符合安全管理規定的,扣5分。45.對承包商13、供應商等相關方的資格預審、選擇、服務前準備、作業過程監督、提供的產品、技術服務、表現評估、續用等進行管理,不將工程項目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未對承包商、供應商有關資質、事項進行審核管理,或發現將工程項目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單位的,扣5分。46.外來施工(作業)方與企業簽訂安全協議,施工現場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未與外來施工(作業)方簽訂安全協議的,扣2分;未落實安全防范措施的,扣3分。47.當同一作業區域內有多個相關方進行交叉作業時,企業必須進行統一的協調管理,使各方工作銜接有序,保證各方作業順利安全。未對多個相關方交叉作業進行統一協調管理的,扣10分。48.對下列危險作業進行安全風險14、辨識,建立管理制度和審批手續單據,明確責任部門、人員、許可范圍、審批程序、許可簽發人員等:1)危險區域動火作業;2)進入有限空間作業;3)能源介質作業;4)高處作業;5)大型吊裝作業;6)交叉作業;7)其他危險作業。未根據企業實際,建立危險作業管理、審批制度的,每發現一例扣3分,扣完為止。49.對危險作業實行許可制、工作票制,并明確專人全程現場監護。未嚴格執行危險作業許可制、工作票制,或未明確專人全程監護的,每發現一例扣3分,最多15分。50.嚴格落實“三重大”報告制度,重大活動和節假日期間危險作業應提級管理,并至少提前6個小時向屬地安全監管部門報備。未落實“三重大”報告的,每發現一例扣2分,15、最多扣10分。51.建立“三違”行為檢查制度,明確人員行為監控的責任、方法、記錄、考核等事項。未建立“三違”行為檢查制度的,扣5分;檢查制度不健全的,扣5分。52.對現場出現的不安全行為進行嚴肅的處理,并定期進行分類、匯總和分析,制定針對性控制措施。未對不安全行為予以處理的,每發現一例扣1分,最多扣5分;未制定針對性控制措施的,扣5分。53.企業應按照安全文化建設與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導則(AQ/T9004),建立包括安全價值觀、安全愿景、安全使命和安全目標等在內的安全承諾。安全承諾應切合企業特點和實際,含義清晰明了,并被全體員工和相關方知曉了解。未按要求建立安全承諾的,扣10分。54.樹立安全價16、值觀,制定本企業安全生產禁令,培育“預防管理”的文化氛圍,把安全意識滲透到每一個企業員工生產、生活的方方面面,營造安全、文明的生產和工作環境。未制定本企業安全生產禁令或樹立安全價值觀并予以宣傳或教育的,扣10分。55.強化現場標準化管理,使企業員工養成整潔文明的生產習慣,提高人員素質,增強員工維護作業環境衛生的主動性和責任感。現場檢查員工崗位作業場所不整潔的,每發現一例扣2分,最多扣10分。56.企業員工行為習慣良好,能按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作業。現場檢查員工存在違章操作行為的,每發現一例扣2分,扣完為止。57.在企業建筑外墻、室內走廊、宣傳展板等醒目區域展示企業安全文化。未在建筑外墻、室內走廊、17、宣傳展板等醒目區域展示企業安全文化,扣10分。58.車間墻壁、上班通道、班組活動場所等設置和諧醒目的安全警示、溫情提示等宣傳用品。未在規定為止設置安全警示、溫情提示等宣傳用品的,扣10分。59.有15平米以上的企業安全文化活動場所(包括會議桌椅)。未設置安全文化活動場所的,扣5分;場所條件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60.有榮譽欄,用于擺放企業和個人所獲的安全生產表彰、獎勵等榮譽。未設置榮譽欄的,扣5分。61.有展覽板,用于展示企業安全文化有關制度,活動開展情況照片、安全生產先進個人以及其他特色內容。未設置展覽板的,扣5分。62.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安全知識競賽、安全演講、消防演習等安全文化活動。未定18、期開展安全文化活動的,扣10分。63.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月”“安康杯”等系列活動。未積極參與“安全生產月”“安康杯”等系列活動的,扣10分。64.定期表彰在安全方面有突出表現的人員、樹立榜樣,比學趕幫,并給予獎勵。未定期選樹安全生產先進人員的,扣10分;未落實獎勵激勵措施的,扣5分。65.車間現場照明燈布局合理,無照明盲區,車間照明應符合建筑采光設計標準(GB/T50033)和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50034)的規定。車間照明不符合規定的,每發現一處車間扣2分,扣完為止。66.根據工藝流程的要求對生產(工作)現場進行定位區域劃分,確定該區域的各種設備、工具、物資、備件、原材料和產品的具體位置,19、進行規范定位,達到標準化。未對生產(工作)現場進行定位區域劃分的,每發現一處扣2分,扣完為止。67.車間采用道路劃線漆或定位膠帶等方式對作業現場定置管理;路面平坦,無絆腳物;工位器具、料箱擺放整齊、平穩,高度合適,沿人行通道兩邊不得有突出或銳邊物品。未對車間采用道路劃線漆或定位膠帶等方式進行現場定置管理的,每發現一處扣1分,最多扣5分;工位器具、料箱未擺放整齊的,每發現一處扣1分,最多扣5分。68.能夠移動的設備、工具、輔具等必須有定位線,存放物料的地方必須有物料區域定位線。未按要求設置區域定位線的,每發現一處扣1分,最多扣5分。69.車間內醒目位置和主要設備附近張貼懸掛車間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20、;管道應標注介質名稱和流向;各類安全防護欄應標識警示色。未按要求張貼懸掛車間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的,每發現一處扣1分,最多扣5分;管道未標注介質名稱和流向的,每發現一處扣1分,最多扣5分;安全防護欄未標識警示色的,每發現一處扣1分,最多扣5分。70.車間進出口醒目位置標明車間名稱(編號),設置“三化”管理基本要求、安全責任牌、安全警示標志和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未按要求表明車間名稱,且設置相關制度和標識的,每發現一個車間扣2分,最多扣10分。71.現場無“跑、冒、滴、漏”現象,無大面積積水、積料。現場存在“跑、冒、滴、漏”和大面積積水、積料現象的,每發現一處扣2分,最多扣10分。72.各種操作部位21、觀察部位應符合人機工程的距離要求。操作部位、觀察部位不符合距離要求的,每發現一處扣2分,最多扣10分。73.廠區內實行定置擺放,垃圾定點存放,廠區大門開啟靈活、方便、迅速,無卡死現象。廠區內未實行定置擺放的,每發現一處扣2分,最多扣8分;廠區大門不符合前項要求的,扣2分。74.廠區雙向主干道寬度不小于5米,單向主干道寬度不小于3米,且為環形;轉彎半徑:輕型車為6米、重型車為12米;路面排水良好,坡度適當。廠區道路不符合要求的,每發現一處扣2分,扣完為止。75.廠區門口、危險路段、需設置限速標牌和警示標牌;廠區道路應有明顯的人、車分隔線。未按要求在廠區設置限速標牌、警示標牌和人、車分隔線的,每22、發現一處扣2分,扣完為止。76.廠區各類橫穿道路的架空管道及通廊,應標明其種類及下部標高;當管道下方有高溫物質運輸經過的,必須有隔熱措施。架空管道及通廊未標明種類、標高或未采取必要的隔熱措施的,每發現一處扣2分,扣完為止。77.道口、有物體碰撞墜落危險的地區及供電(滑)線,應有醒目的警告標志和防護設施,必要時還應有聲光信號。未在前項規定場所設置警告標志和防護設施的,每發現一處扣2分,扣完為止。78.室外消火栓應有明顯的漆色標志,其1米范圍內無障礙物。室外消火栓不符合前項規定的,每發現一處扣2分,扣完為止。79.所有消防器材完好,且靈敏可靠;消防設施、重要防火部位均有明顯的消防安全標志。消防器材23、失效的,每發現一處扣2分,最多扣5分;未按要求設置消防安全標志的,每發現一處扣2分,最多扣5分。80.廠區醒目位置設置有安全生產宣傳公告欄、“企業安全生產網格化+實名制+公告欄”,欄內張貼應急疏散圖、應急疏散集中點和疏散路線。未按要求設置安全生產宣傳公告欄的,扣5分;未按要求設置“企業安全生產網格化+實名制+公告欄”的,扣5分。81.廠區醒目位置設有安全警示標志、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車輛限速標志牌;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還應在重大危險源場所設立“重大危險源安全警示標志牌”、“重大危險源危險物質安全周知牌”。未在有關場所設置相應警示標識的,每發現一處扣2分,扣完為止。82.企業按照國家、省、市重點24、行業領域專項治理要求進行整改提升,并通過專項核查驗收。未按照要求進行整改提升的,視情況扣分。(未到核查驗收階段的,不納入評審要求,但企業應基本完成整改)83.各機組的機、電、操控設備應有安全連鎖、快停、急停等本質安全設計與裝置,能做到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并以最快的速度停下設備,防止事故產生或擴大。主要生產設備未安裝本質安全設計與裝置的,每發現一處扣1分,扣完為止。84.新、改、擴建工程的安全設施、環保設施、職業病防護措施應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缺少“三同時”備查手續或其他等效報告的,扣15分。85.所有設備設施建設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設備設施建設25、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的,扣5分。86.各車間及設施的位置應符合防火、防爆、防震和運輸安全要求。車間及設施位置不符合防火、防爆、防震和運輸的,每發現一處扣2分,扣完為止。87.廠址選擇應遵循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GB50187)的規定,廠區布置和主要車間的工藝布置,應設有安全通道。廠址選擇不符合前項規范要求的,每發現一處扣1分,最多扣4分;廠區布置缺少安全通道或通道不暢通的,每發現一處扣2分,最多扣6分。88.生產設備設施至少符合以下要求:1)新改建項目要符合工業建筑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GB50019標準的要求;2)設備布置要符合電氣設備安全設計導則GB4064標準的要求;326、)安全距離要求須符合機械防護安全距離GB12265標準;4)直梯、斜梯、防護欄桿和工作平臺應符合固定式鋼梯及平臺安全要求 GB4053.1-3的規定;5)爆炸和火災危險場所使用的電氣設備要符合生產設備安全衛生設計總則GB5083的要求;6)防火及火災報警系統要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116標準的要求;7)電力裝置要符合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50058的要求;8)電氣設備(特別是手持式電動工具)的金屬外殼和電線的金屬保護管,應有良好的保護接零(或接地)裝置。生產設備設施不符合前項規定的,每發現一處扣1分,扣完為止。89.企業應按規定建立安全生27、產應急管理機構或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未建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或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的,扣10分。90.按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結合企業實際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包括綜合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處置方案。未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扣5分;應急預案不符合企業實際的,扣5分。91.定期評審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未定期評審、修訂、完善應急預案的,扣5分。92.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建立應急設施,配備應急裝備,儲備應急物資。未建立應急設施的,每發現一處扣1分,最多扣3分,未配備應急裝備的,每發現一處扣1分,最多扣6分。93.對應急設施、裝備和物資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護、保養28、,確保其完好可靠。未定期檢查、維護、保養應急設施、裝備和物資的,每發現一處扣1分,扣完為止。94.建立與本單位生產安全特點相適應的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或指定專兼職應急救援人員。未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或指定專兼職應急救援人員的,扣10分。95.實施現場處置方案卡片化,明確工作職責和處置流程。未現場未張貼應急處置方案卡片的,扣5分;處置方案未明確職責和流程的,扣5分。96.定期組織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進行訓練,人員應具備相關的專業技能,并能夠熟練使用搶險救援裝備。未定期組織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訓練的,扣5分;現場抽查人員使用搶險救援裝備的熟練情況,不會穿戴或使用的,扣5分。97.每半年至少29、組織一次生產安全事故“雙盲”應急拉練,并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修訂、完善應急預案,改進應急管理工作。未開展“雙盲”應急拉練的,扣5分;“雙盲”應急拉練開展次數不足的,扣5分;未評估演練效果并及時完善應急預案的,扣5分。98.每年至少一次對本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的實施情況進行評定,驗證各項安全生產制度措施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檢查安全生產工作目標、指標的完成情況。未定期評定本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實施情況的,扣5分。99.將安全生產標準化實施情況的評定結果納入部門、所屬單位、員工年度安全績效考評,將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評定報告向所有部門、所屬單位和從業人員通報。未將標準化實施情況評定結果30、納入安全績效考評的,扣5分;未通報標準化工作評定報告的,扣5分。100.根據安全生產標準化的評定結果和安全預警指數系統,對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等進行修改完善,制定完善安全生產標準化的工作計劃和措施,實施PDCA循環,不斷提高安全績效。未持續改進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扣5分。101.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工作,每年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述職。企業制定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制度,加10分;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述職,加10分。102.積極實施“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智能化無人”項目,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風險。近三年實施技改項目有效化解安全風險的,每有一個項目加131、0分,最多加40分。103.企業每個車間、班組(工段)都配有兼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合企業安全管理機構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各車間、班組(工段)均配備兼職安全管理人員的,加20分。104.企業設立職工培訓中心、編制課程體系、建立考核標準和題庫,具備自主組織安全技能培訓的能力,并能夠為其他企業提供長期、量身定制的培訓考核服務。企業完整的安全生產課程體系、考核標準和題庫的,加20分。105.企業安全管理經驗做法在國家、省、市層面進行報道或推廣。在國家層面報道或推廣的加20分,省級層面加15分,市級層面加10分。106.企業在市級安全生產競賽活動中獲獎或獲評“青年安全生產示范崗”“巾幗示范崗”“安全生產示范班組”等市級榮譽的。每有一項榮譽加5分,最多加30分。107.企業安全管理人員被應急管理部門評為安全專家的。被評為國家級專家的加25分,被評為省級專家的加20分,被評為市級專家的加15分,被評為市(區)級專家的加10分。108.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同行業國企央企在安全生產技術管理、人才培養、科研合作、成果轉化等領域開展合作。與前項所列單位簽訂戰略合作協議的,加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