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工程既有線施工安全技術規程基本規定培訓課件(23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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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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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鐵路工程既有線施工安全技術規程基本規定,2.6 吊裝、搬運及儲存保管,2.6.1 吊裝作業應符合下列規定:1 重大的起重、運輸項目,應在施工組織設計或計劃中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2 凡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施工負責人應在現場進行指揮:1)起吊重量達到或接近起重機械額定負荷的95時;2)兩臺及以上起重機械起吊同一設備或物件時;3)起吊精密物件或起吊不易吊裝的大件以及在復雜場所進行大件物品的吊裝時;4)起重機械在輸電線路下方及其附近作業時(如達不到安全距離時,應辦理停電作業);5)起重機吊臂侵入既有線的施工作業時。,3 起吊作業時,被起吊物必須綁扎牢固。吊鉤的懸掛點應與被起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2、直線上,吊鉤的鋼絲繩應保持垂直。落鉤時應防止被起吊物局部著地引起吊繩偏斜。被起吊物未固定 或未穩固前不得將起重機械松鉤。4 起吊大件或不規則物件時,應在被起吊物上牢固地綁扎晃繩。吊繩的夾角應滿足產品的技術規定。5 爆炸品、危險品不得采用起吊方式進行裝卸或搬運。6 當工作地點的風力達到5級時,不宜進行起吊作業;當風力達到6級及以上或遇有大雪、大風、雷雨等惡劣天氣及夜間 照明不足的情況,不得進行起吊作業。,2.6.2 搬運作業應符合下列規定:1 在公路上輸重型或超級超限物件時,應符合交通部門運輸的有關規定。2 運輸炸藥、雷管等危險物品,應按當地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進行。用普通汽車運輸易燃、易爆、有毒3、等危險品時,嚴禁人貨混裝。3 用人力推動鐵路平板車運送物資時應有專人指揮,不得在前方引,車上不得坐人。如數車同時運送,兩車之間應保持20m以上的距離。平板車應有可靠的制動裝置。4 沿斜面搬運物件時,所搭設的跳板應牢固可靠,坡度不得大于1:3。5 在坡道上搬運物件時,物件應用繩索拴牢,并做好防止傾倒的措施。6 從車廂上向下卸電桿時應有專人指揮。向下滾卸時應在滾下的反方向設防溜繩。7 從車輛或船上下卸大型設備,卸貨平臺應具有足夠的面積、強度及穩定性。8 拖運設備或物件時,物件的重心應放在拖板的中心位置。9 工作人員不得在牽引鋼絲繩與導向滑輪內側站立或停留。,2.6.3 危險品儲存保管應符合下列規定4、:1 庫房及儲備廠必須建立相應的安全制度。倉庫區域內的主要通道上及各個庫房的門口必須設置明顯的“嚴禁煙火”警告標志。2 易燃、易爆、危險品和具有腐蝕性的物品必須按有關規定單獨存放,分別保管。3 有毒物品及放射性物品應分別存放在與普通倉庫隔離的專用庫房內。酒精、汽油、油漆及其稀釋劑等揮發性易燃材料必須密封存放。4 炸藥、雷管應分庫存放,兩庫間距不得小于4m,庫房應建于山崗、山洞等遠離人煙處,并應有避霄裝置。距庫房100m范圍內嚴禁吸煙。5 爆炸材料庫內,嚴禁使用明火照明和安設普通電源導線及開關、燈頭等電器。,2.7 施工用電,2.7.1 施工臨時用電應根據當地供電部門批準的供電設計方案,進行變、5、配電室及用電設施的建設。2.7.2 施工用電應符合下列規定:1 電氣設備不得超銘牌規格使用。2 多路電源進出線的開關柜或配電箱應采用密封式結構,進線及負荷回路應標明名稱,刀閘應標明額定電壓值。多路進線應有可靠的閉鎖裝置。3 開關及熔斷器必須是上端接電源,下端接負荷。4 不同電壓等級的插銷與插座應選用不同的結構形式。,5 嚴禁將電線直接鉤掛在閘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內使用。6 熔斷器的熔絲熔斷后應查明原因,在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換。7 連接電動機械和電動工具的電氣回路應設開關或插座,并應有保護裝置。移動式電動機械或工具的電源線應使用相應規格的橡皮軟電纜。嚴禁在一個開關上連接多臺電動設備。8 在有爆炸危險6、的場所及危險品倉庫內應采用防爆型電氣設備,其開關宜裝設在室外。在散發大量蒸汽、氣體和粉塵的場所,應采用密閉型電氣設備。,2.7.3 凡在施工中用發電機提供施工電源時,應符合下列規定:1 發電機在使用前應制定嚴格的發電機操作規定,以及必需的倒閘操作程序;2 發電機的額定功率應滿足施工用電的需要,嚴禁超負荷運行;3 發電機的周圍禁止存放易燃物品,并應配備消防器材;4 現場同時存在外電路供電情況時,雙路電源之間應有完善的閉鎖措施。2.7.4 永臨結合電力線路的建設應符合本規程第5.2節的有關規定,并應制定臨時供電的安全技術措施。,2.8 防火、防爆、防毒,2.8.1 在倉庫、加工場地及重要機械設備處7、應配備相應的消防滅火器材。2.8.2 消防設施應有防雨、防凍措施,并定期進行檢查。消防器材應放置在明顯、易取處。有關材料應在有效期內。2.8.3 在油庫、木工車間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倉庫等場所應設置明顯的“嚴禁煙火”標志。2.8.4 嚴禁在辦公室、工具房、機械室、休息室、宿舍等房間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2.8.5 在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區周圍嚴禁采用明火作業。2.8.6 儲存易燃、易爆液體或氣體倉庫的管庫人員嚴禁穿用絲綢、合成纖維等容易產生靜電的衣料制作的服裝。2.8.7 凡進入易燃、易爆區域的機動車輛的排氣管必須加設防火罩。,2.8.8 施工單位需要使用和存放炸藥、雷管時,必須得到當地公安部門的8、許可。2.8.9 凡在輔氣、輸油管道及其設施附近進行施工,有可能影響管道及設施安全運營時,應事先與有關單位取得聯系,采取保護措施后方可施工。施工單位應在施工現場設置“嚴禁煙火”標志。2.8.10 在易燃、易爆環境中,嚴禁進行產生火花的施工和帶電作業。2.8.11 照明燈具與易燃物之間應保護一定的安全距離,與普通燈具的安全距離不宜小于300mm;與聚光燈、碘鎢燈等高熱燈具的安全距離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當間距不夠時應采取隔熱措施。2.8.12 野外動火作業,應遵守當地護林防火的有關規定并應有安全防范措施。2.8.13 熬制焊錫、絕緣膠、石蠟及瀝青防腐劑時,應選擇空曠場地,并遠9、離易燃、易爆物且應避開地下管線。不宜在室內熬制瀝青與焊錫。2.8.14 凡有毒、有粉塵侵害的作業必須符合國家環保有關規定,并應制定相應的防護措施。,2.9 高處作業,2.9.1 施工單位應對高處作業項目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2.9.2 高處作業的平臺、過道、斜坡等地點應裝設1.05m高的防護欄桿和180mm高的擋腳板,必要時應裝設防護立網。2.9.3 隧道內和在夜間或光線不足的地方進行高處作業,應裝設滿足施工的照明設施。2.9.4 遇有6級及以上大風或惡劣天氣時,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在霜凍或雨雪天氣進行露天高處作業時,應采取防滑措施。,2.9.5 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安全帶應掛在人體10、上方牢固可靠處。2.9.6 進行高處作業的平臺、過道、腳手架上不得堆放超過允許載荷的物品。2.9.7 高處作業人員不得坐在平臺的邊緣,不得站在欄桿的外側。2.9.8 在構架及電桿上進行作業時,地面應設有專人進行監護和聯絡。,2.10 爆破作業,2.10.1 爆破作業必須按現行國家標準爆破安全規程(GB6722)的要求,編制爆破設計方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2.10.2 爆破作業應根據施工地區環境的具體情況,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2.10.3 在靠近建筑物、鐵路線進行爆破作業時,應事先與車站和有關部門取得聯系,確保行車安全,并在危險區域內設立明顯標志牌,通行路口設專人防護。2.10,4 雷雨天11、嚴禁進行爆破作業。強電場區爆破作業不得使用電雷管。,2.10.5 裝藥作業應符合下列規定:1 導火索的長度應按導火索燃速、各炮位與避炮點距離、點火順序和避炮道路好壞確定。導火索最短不得小于1.2m。禁止在同一地點使用兩種不同燃速的導火索。2 同一電爆網絡上必須使用同廠、同牌號、同批的電雷管。3 裝藥應在所有炮眼打成以后進行。4 不得用金屬器皿盛藥。5 起爆藥包應在裝藥時臨時制作。6 裝藥完畢應檢查核對并記錄裝炮個數、地點。,2.10.6 起爆作業應符合下列規定:1 炮眼裝藥完畢到起爆不宜超過10min,2 敷設電爆網絡時,必須由最遠的裝藥炮眼向起爆指揮點進行,并應在敷設前先將網絡的指揮點一端短12、路。3 電源與起爆網絡的連接或起爆機搖柄的安裝,必須在開關切斷后準備起爆時進行。4 人工點炮必須撞按先遠后近,先內后外,先長后短的順序進行。嚴禁用明火點炮。5 起爆兩炮以上時,應指派三人在不同方位計數聽炮,并相互核對響炮數。炮己全部響完,可于最后一響的5min后發出解除警戒信號,并全面檢查對公路、鐵路交通有無影響。必須在確認安全后,方可撤回全部警戒人員。2.10.7 瞎炮應由原裝炮人員當時組織處理,嚴禁交由其他人員處理。,2.11 季節性施工,2.11.1 進入冬、雨季施工前,施工單位應根據地區特點編制安全技術措施。2.11.2 洪水、雷雨季節野外作業時,應符合下列要求:1 開挖溝、坑時,應確13、保河道、渠道、公路、鐵路等設施的安全,并應及時回填、夯實;2 施工中必須保證既有線排水系統的暢通;3 雷雨天氣時,不得在涵洞口、單棵大樹下避雨,并應遠離高壓線;4 不得在洪水、雨季敷設水底光、電纜和進行潛水沖槽作業。,2.11.3 冬季野外施工時,應備防寒保暖用品及有關應急藥品。機械、電力設備應嚴格按照冬季使用的有關規定辦理。2.11.4 在積雪結冰的場地施工時,應穿防滑鞋,并用棍棒探路。2.11.5 履冰過河時,應測定冰層厚度有足夠的承載力。2.11.6 高溫季節施工,應按勞動保護規定做好防暑降溫工作。,2.12 伐樹、涉水、挖溝坑及其他作業,2.12.1 砍伐樹木時應采取正確的方法,在樹干14、(枝)傾倒的范圍內,嚴禁有人進入或停留。樹木倒下嚴禁侵入鐵路限界、壓著線條或其他建筑物。2.12.2 砍伐靠近帶電線路的樹木時,嚴禁攀登桿塔,樹木、繩索與帶電體接近距離不應小于表2.12.2的規定。表2.12.2 接近或立叉其他電力線工作安全距離,2.12.3 上樹砍剪樹枝時,工作人員應站立在堅實的樹干上,系好安全帶。2.12.4 涉水作業時,應先調查水流、水深、河底情況,以及上游水庫放水的規律,并應設有防護及必要的救生設備和安全措施,不得將工具、材料等物系在身上涉水。2.12.5 沼澤地帶施工應由當地向導帶領。在沙灘及沼澤地帶作 業,應有防止陷落措施。2.12.6 山區施工在陡巖、深谷、危巖15、滑坡等處.應有防滑和防滾石安全措施。,2.12.7 挖溝坑作業應符合下列規定:1 挖溝時施工人員之間應保持3-5m的距離。在有地下光、電纜和管路的地方挖溝、坑時,應了解地下設施的用途、埋設位置,并與有關部門聯系,做好防護后再施工。2 當挖溝、坑影響行人妨礙交通或站內作業時,應在施工地點35m處加設防護,并應當天回填夯實。如需過夜時,應采取防止人員墜落的安全措施。在有倒塌危險的房屋、圍墻附近開挖時應對其臨時加固。3嚴禁在影響路基穩定的范圍內挖溝、坑,在鐵路沿線或穿越鐵路挖溝、坑時,擺放的料具和挖出的土石嚴禁侵入基本建筑限界,并應采取防止塌落的措施。4 電纜、光纜敷設需通過鐵路、公路、繁忙車道宜16、采用頂管方法。必須開挖時宜夜間施工,并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5 挖溝、坑的棄土應距溝、坑邊0.4m以外。堆土高度不應高于1.5m。6 在土質松軟地帶挖溝、坑時應按斜坡形開挖,坡度的大小應根據土壤的性質、濕度及坑深確定,宜符合表2.12.7的規定。,表2.12.7 溝、坑的坡度 7 挖水溝、坑及流沙溝、坑時應采用防護板或沉箱等加固措施。8 防護板的安裝或撤除應有人監護。嚴禁將防護板一次全部撤除。強流沙地帶不宜撤防護板。,9 在架空線路附近開挖溝槽時,應防止架空線路的桿塔傾斜、懸倒。10 坑底面積小于1.5m2時,坑內不得有兩人及以上人員同時作業。溝、坑深大于1m時,不得一人單獨作業。2.12.8 17、氣焊和氣瓶作業時,氧氣瓶、乙炔發生器和作業點相互間距不得小于10m,并應遠離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和高溫設備。不得焊接帶電、承壓或未放置穩固的設備。對有可能儲熱的墻壁和設備,焊接前應有降溫措施。2.12.9 噴燈的使用應遵守噴燈安全操作規程的規定。當使用地點有可燃氣體時,不得使用噴燈。2.12.10 射釘槍作業應遵守射釘槍安全操作規則的規定。射釘作業時,應確認作業墻背面無其他人員。,2.12.11 使用電動工具作業,電動工具必須配備漏電保護裝置。2.12.12 攪拌機作業應制定安全細則。2.12.13 鋼筋作業,拉直鋼筋時應先將鋼筋頭部固定,并緩慢加力。剪斷鋼筋時應將被拉鋼筋卡住。采用絞磨手扳葫蘆或其他工具拉直鋼筋時,應檢查地錨牢固程度。紋磨、手扳葫蘆等應有制動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