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標準(10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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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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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會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標準1 總 則1.0.1 為規范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樹立單位消防責任主體意識,增強員工消防安全素質,提高單位防控火災能力,制定本標準。1.0.2 本標準適用于所有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1.0.3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作為有效提高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應納入單位消防建設內容和公安消防機構監督檢查內容。2 術語和定義2.0.1 消防安全管理“四化”標準單位消防安全管理達到消防管理規范化、消防設施完好化、消防標識標準化、消防知識普及化標準。2.0.2 消防管理規范化單位全面根據公安部第61號令(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要求實施規范化消防管理。2、2.0.3 消防設施完好化單位按照消防技術規范配齊配全消防設施,并確保完好有效。2.0.4 消防標識標準化單位依照本標準對消防標識進行規范和統一。2.0.5 消防知識普及化單位經常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確保每名員工會查改火災隱患、會處置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3 消防管理規范化3.1 重點單位消防監督管理系統應用3.1.1 單位應當全面應用依據公安部第61號令開發的社會單位消防監督管理系統實施消防管理,明確歸口管理部門和人員。3.1.2 單位應當建立系統管理及應用規定和系統管理員工作職責等規章制度。3.1.3 單位應當應用該系統平臺建立健全動態消防電子檔案,接收公安消防機構與單位之間的3、通知公告,加強與公安消防機構的互動交流,實現單位防火檔案數據和報表上傳、網上申報、在線咨詢、在線投訴等,強化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規范化、數字化管理。3.1.4 每半年應用該系統平臺開展一次消防安全管理自我評價,并將評價結果上報公安消防機構。3.2 消防安全職責3.2.1 明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根據需要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3.2.2 明確消防安全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及專(兼)職消防人員,具體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人員密集場所宜配備專業消防安保人員。3.2.3 實行并落實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4、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3.3 消防安全制度3.3.1 制定符合單位實際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公布實施。3.3.2 制定顧客或消費者入店(場)消防安全逃生須知、逃生通道卡片、定期宣傳消防安全逃生基本知識等制度。3.3.3 建立健全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防火巡查檢查、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火災隱患整改、用火用電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靜電)、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等內容的消防安全管理檔案。3.3.4 單位消防安5、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歸口管理職能部門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工作的記錄齊全。單位組織開展防火巡查、消防安全檢查、火災隱患整改和消防培訓等工作情況的記錄齊全。3.4 重點部位管理3.4.1 單位應當將容易發生火災、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3.4.2 重點部位應有明確的防火責任制,建立必要的消防安全規章制度,確定專人負責。3.5 用火管理3.5.1 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嚴格實行動火證管理制度,落實現場監護人,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3.56、.2 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期間禁止用火。3.6 用電管理3.6.1 建立電氣防火檔案,檔案內容包括:領導小組、電工小組成員名單,電氣圖紙,電工分片專責區,電氣隱患部位,電氣要害部位,爆炸和火災危險部位等。3.6.2 對電氣設備必須定期巡視、檢查、保養并記錄齊全。3.6.3 凡在防爆、防潮、防塵的場所安裝電氣設備時,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凡能發熱起火的電氣設備(各種鎮流器、變壓器等)不準安裝在可燃的材料上;凡安裝和修理電氣設備,必須遵守有關電氣規定和技術規范,不準違章作業;凡安裝臨時電氣設備,必須符合臨時要求,并經單位消防安全管理部門批準,用后應徹底拆除。3.7 重點工種人員管理3.7.1 消防控制室7、的值班、操作人員應當經公安消防機構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電氣焊工、電工、鍋爐工、電梯維修工、倉庫保管員等特殊工種人員要經有關部門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3.7.2 建立重點工種人員檔案,檔案內容包括:重點工種人員名單,個人的人事概況及工作表現,職責范圍內發生安全事故記錄等。3.7.3 制定學習、訓練和考核計劃,定期組織重點工種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和消防知識學習。3.7.4 建立重點工種人員崗位責任制,并與經濟責任和獎懲制度相結合。3.8 防火巡查3.8.1 單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二小時一次;營業結束時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8、,消除遺留火種。醫院、養老院、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應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3.8.2 巡查的內容應當包括:(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3.8.3 在巡查中,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并做好記錄,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3.8.4 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9、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3.9 防火檢查3.9.1 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應當至少每季度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其他單位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 3.9.2 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進行防火檢查,檢查內容按照公安部第61號令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二十六條執行。3.9.3 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3.10 火災隱患整改3.10.1 單位消防管理人員在防火檢查巡查中發現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3.10.2 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10、組織現場檢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措施。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立即停止使用,確保安全。3.10.3 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將單位火災隱患整改情況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并為火災隱患整改提供人員、資金保障,確?;馂碾[患及時整改。3.10.4 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3.10.5 對于涉及城市規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11、當地人民政府報告。3.10.6 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3.11 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和演練3.11.1 單位應根據不同的樓層、場所、部位制定相應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預案應包括下列內容:(1)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2)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3)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4)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5)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3.11.2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根據演練情況不斷完善預案。其他單位應當結合12、本單位實際,參照制定相應的預案,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演練。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3.12 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3.12.1 人員密集場所同一時間內工作人員超過20人以上的,應因地制宜組建撲救初起火災和引導人員疏散的第一梯隊和第二梯隊,不足20人的,可組建一個梯隊。3.12.2 第一梯隊由起火部位同一樓層或防火分區所有當班員工組成,當班人數超過5人時,設立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和疏散引導組,明確各組各人的工作職責和任務;當班人數少于5人時,設立通訊聯絡員、疏散引導員,明確每個人的工作職責和任務。3.12.3 第二梯隊由非起火部位的其它樓層或防火分區的所有當班員工組成,13、設立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和安全防護救護組,明確各組各人的工作職責和任務。3.13 消防控制室火警處置程序3.13.1 當值班人員接到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發出的火災報警信號或單位員工報警時,應通過無線對講系統或電話等通訊工具立即通知巡查人員或報警區域的樓層值班、工作人員趕往現場實地核查。3.13.2 核查人員確認火情后,要立即通過報警按鈕、樓層電話或無線對講系統等通訊工具向消防控制室反饋確認火災信息,同時組織本樓層或防火分區第一梯隊疏散引導組及時引導本樓層人員疏散;滅火行動組實施滅火。3.13.3 消防控制室接到核查人員確認的火情報告后要同時做到:立即撥打“119”電話報警,啟動火災警14、報裝置和火災事故廣播,發出火警處置指令,向單位值班領導報告,通知第二梯隊人員趕赴火災現場增援,并告知顧客或消費者不要驚慌,在單位員工的引導下有序地疏散、撤離火災現場;確認消防設施處于自動狀態,啟動正壓送風、排煙系統等聯動設備,關閉有關部位的防火門、防火卷簾,強制電梯停于首層,切斷有關部門的非消防電源。3.13.4 第二梯隊人員接到消防控制室發出的火警指令后,應迅速就位,按照職責分工開展工作,同時做到:滅火行動組的人員立即趕赴火災現場實施增援滅火,疏散引導組引導各樓層人員緊急疏散,通訊聯絡組繼續撥打“119”電話報警,安全防護救護組注意觀察和安全警戒,防止爆炸、中毒、建筑垮塌和群眾貪戀財物重返現15、場。3.14 值班室火警處置程序3.14.1 單位員工發現火情時,應立即通過電話、無線對講系統等通訊工具向值班室報警,并組織第一梯隊疏散引導組及時引導本樓層人員疏散;滅火行動組實施滅火。3.14.2 值班室接到單位員工發出的火情報告后,應立即撥打“119”電話報警,并通過單位內部電話、無線對講系統或警鈴等有效方式,發出火警指令,報告單位值班領導,通知第二梯隊人員趕赴火災現場。3.14.3 第二梯隊人員接到值班室發出的火警指令后,應按照第3.13.4規定實施。3.15 火災事故事后處理3.15.1 火災事故發生后,失火單位應當保護好火災現場,并組織安排好調查訪問對象,積極協助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16、原因、統計火災損失。3.15.2 失火單位應當全面分析火災事故原因,研究制定改進對策,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3.15.3 對需要單位處理的火災責任者及時作出處理。4 消防設施完好化4.1 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4.1.1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室內(外)消火栓、防排煙設施、應急廣播系統、防火分隔設施、消防電梯等消防設施的設置應符合消防技術規范要求。4.1.2 滅火器配置數量充足、選型正確;放置位置明顯,便于取用。4.2 消防設施和器材維護管理 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應與具有維修保養資格的企業簽訂自動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合同并定期進行維修保養。滅火器檢查、消火栓試壓,自動消防設施、供水系統檢查17、及設施運行情況記錄齊全。4.2.1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維護管理4.2.1.1 單位每日應檢查集中報警控制器和區域報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并填寫系統運行日登記表,每季度檢查系統的各個功能是否正常,并填寫季度登記表。4.2.1.2 火災探測器投入運行兩年后,應每隔三年全部清洗一遍,對于使用環境條件較差的應每年清洗一遍,清洗應送專業維修企業進行。清洗后應做響應閥值及其他必要的功能試驗,合格的方可繼續使用。4.2.2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維護管理4.2.2.1 負責系統維護管理的專職人員每日必須巡檢責任區內所有供水總控制閥、報警控制閥極其附屬組件,進行外觀檢查和水壓檢查,保證系統處于無故障狀態。4.2.218、.2 消防水泵應每月啟動運轉一次,確保運轉正常。4.2.2.3 每季度應利用報警控制閥旁的放水試驗閥進行一次供水水流試驗,以驗證系統的供水能力。4.2.2.4 室外水泵接合器的接口與配套附件應每月檢查一次,保證接口完好、無滲漏、悶蓋齊全。4.2.2.5 每月應對噴頭進行外觀檢查,發現不正常的噴頭應及時更換。4.2.2.6 每季度應對管道上的水流指示器進行試驗,利用末端試水裝置排水,檢查其是否能及時報警。4.2.2.7 消防用的蓄水池、高位水箱、氣壓水罐每月應檢查一次,核對其消防水位及氣壓水罐的氣體壓力,并對保證消防儲備水不被他用的措施進行檢查,發現有故障,應及時修理。4.2.3 機械防排煙設施19、維護管理4.2.3.1 每半年進行一次風機試運行試驗,檢查送風機和排煙風機在正常供電條件和人為突然斷電情況下能否正常運轉,風機試運轉的時間不得少于30分鐘。4.2.3.2 防火閥、排煙防火閥平時處于開啟狀態;每半年進行一次手動、電動運行試驗。4.2.3.3 送風口、排煙口平時處于關閉狀態,每半年進行一次手動、電動及遠距離開啟運行試驗。4.3 消防安全疏散設施設置4.3.1 安全出口數量、疏散通道寬度、距離及疏散門的開啟方向符合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疏散指示標志醒目、無遮擋;火災事故應急照明設置符合要求,完整好用。4.3.2 經營和生產期間,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安全出口保持暢通,不得堵塞、占20、用、鎖閉、分隔,不得在安全出口張貼廣告,公共區域的外窗、通道不得設置影響滅火救援的鐵柵欄(障礙物);常閉式防火門保持常閉狀態,并落實責任制。4.3.3 人員密集場所的疏散門應當安裝推閂式疏散門、安全控制與報警逃生門鎖系統。4.4 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4.4.1 每日應對所有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進行檢查一次,確保暢通。4.4.2 每周應進行防火門的開關、防火卷簾的升降、應急燈的指示和疏散指示標志的方向及供電情況檢查,確保指示標志指示方向與人員疏散方向一致并完好有效。4.4.3 每半年應對防火門的鉸鏈、閉門器及防火卷簾的軌道、卷門機軸進行潤滑保養。4.4.4 每年應對應急燈和疏散指示標志進行功能和21、安全性檢查,并進行充放電試驗,保證亮度不低于0.5LX。4.5 消防控制室(值班室)設置4.5.1 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應設消防控制室(或消防監控中心),其設置應符合技術規范要求,其他單位應設值班室;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應設可直接撥打“119”報警電話及單位通訊聯絡。4.5.2 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應設在建筑首層,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門上應設“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標志燈或標志牌。4.5.3 應在醒目位置懸掛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日常管理制度和火警處置程序。4.6 消防控制室(值班室)管理4.6.1 消防控制室必須24小時設專人值班,每班不應少于2人,每班連續工作時間不應超過12小時。4.6.22、2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應符合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GA587)的有關要求。4.6.3消防控制室應確?;馂淖詣訄缶到y和滅火系統處于正常工作狀態。4.6.4消防控制室應確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氣壓水罐等消防儲水設施水量充足;確保消防泵出水管閥門、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道上的閥門常開;確保消防水泵、防排煙風機、防火卷簾等消防用電設備的配電柜開關處于自動(接通)位置。4.6.5 消防控制室操作(值班)人員應經常對消防控制室設備及通訊器材等進行檢查,定期做好各系統功能試驗并記錄齊全,確保消防設施各系統運行狀況良好。4.6.6 消防控制室(值班室)人員應做好交接班工作,認真填寫值班記錄。5 消防標識標23、準化5.1 消防標識設置要求5.1.1 單位應根據自身實際分別設置下列標識:(1)消防安全布局標識;(2)消防設施標識;(3)危險場所標識;(4)消防安全疏散標識;(5)消防宣傳標識。5.1.2 消防標識應當醒目、簡練、美觀。5.1.3 夜間營業的人員密集場所應設置燈光或自蓄發光型標識。5.2 消防安全布局標識設置5.2.1 單位主要出入口附近、消防車道、防火間距等位置應分別設置下列標識:(1)總平面布局標識;(2)消防車道標識;(3)防火間距標識。5.2.2 總平面布局標識應標明單位消防水源(天然水源、單位室外消火栓及可利用的市政消火栓)、水泵結合器、消防車通道、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安全出口和24、疏散路線,主要消防設施位置等內容。設有專職消防隊的單位還應標明專職消防隊及車輛位置、特殊滅火劑儲存位置及儲量等內容。5.2.3 對多層人員密集場所還應每層設置平面布局標識,重點標明本層疏散路線、安全出口、室內消防設施位置等內容。5.2.4 總平面布局標識設置在室內的,不應小于0.5平方米,設置在室外的,不應小于1平方米。5.2.5 單位專用消防車道附近應設置消防車道標識,標明“消防車道”字樣及寬度,提示嚴禁占用。5.2.6 單位建筑物與其他建(構)筑物的防火間距處宜設置防火間距標識,標明“此處米內為防火間距,嚴禁占用”字樣及寬度。5.3 消防設施器材標識設置5.3.1 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所25、在位置應設置下列標識:(1)認知標識;(2)操作使用標識;(3)設施警示標識;(4)建筑自動消防設施檢測合格標識。5.3.2 滅火器設置點、滅火器材箱、火災警報裝置、室內(外)消火栓、防火卷簾、防火門、機械防排煙設施風口、逃生設施等消防設施器材的上方、側方或者設施上應設置認知標識,根據規范要求標明消防設施名稱。5.3.3 消防設施器材所在位置應同時設置操作使用標識,根據規范要求標明使用方法、維護責任人及檢查維護時間等內容。對消火栓、防火卷簾等消防設施的操作空間易被遮擋、埋壓、占用的,還應當劃線標明操作場地。室外消火栓頂部還應刷涂反光漆。5.3.4 防火卷簾按鈕、防排煙啟動按鈕和消防水泵遠程啟動26、按鈕附近應設置“消防設施按鈕嚴禁遮擋”警示標識。配電室、發電機間和消防水泵房門上應設置“消防重點部位閑人謝絕進入”警示標識,墻上應設置消防安全職責制度、操作規程標識,消防水泵上還應標明類別、編號、維護保養責任人、維護保養時間。5.3.5 建筑自動消防設施檢測合格標識應當標明系統(設施)名稱、使用編號、維保單位及聯系電話、檢測單位、檢測日期等內容。5.3.6 建筑自動消防設施檢測合格標識應當按下列要求設置:有消防控制室的,張貼在聯動控制柜的左上角;只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張貼在報警控制柜的左上角;只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張貼在水泵控制柜的左上角;其他情況的,張貼在醒目且有人值守的地方。5.4 消27、防安全疏散標識設置5.4.1 單位應設置下列消防安全疏散標識:(1)疏散指示標識;(2)疏散警示標識。5.4.2 疏散指示標識應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消防技術標準設置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上方、轉角處及疏散通道1米以下的墻面上,并應采用符合規定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安全出口標志,標明疏散方向、疏散寬度。5.4.3 商場、市場、公共娛樂場所應在疏散通道和主要疏散路線的地面上增設能保持視覺連續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標志。5.4.4 賓館、飯店等住宿場所的房門背后中上部應設置消防安全疏散示意圖。5.4.5 單位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疏散通道應設置疏散警示標識,標明“禁止鎖閉”、“禁止堵塞”等警示性28、內容,常閉式防火門上應設置“防火門請隨手關閉”標識,普通電梯應在電梯門或附近設置“火災時嚴禁使用電梯逃生” 標識。火災時禁用的出口、樓梯、電梯應設置提示性禁行標志。5.5 危險場所標識設置5.5.1 危險場所應設置下列標識:(1)消防安全警示標識;(2)消防安全管理規程標識;(3)危險設施操作標識。5.5.2 危險場所、危險部位的室內外墻面、地面及危險設施處等適當位置應設置消防安全警示標識,標明消防安全警示性和禁止性規定。5.5.3 危險場所、危險部位的室內外墻面等適當位置應設置消防安全管理規程標識,標明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注意事項及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程序等內容。5.5.4 儲存易燃易爆29、危險物品的倉庫還應當標明儲存物品的類別、品名、儲量、注意事項及滅火方法。5.5.5 倉庫還應當劃線標識,標明倉庫墻距、垛距、主要通道、貨物固定位置等。5.5.6 易操作失誤引發火災事故的關鍵設施部位應設置發光性危險設施操作標識,標明操作方式、注意事項、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程序等內容。5.6 消防宣傳標識設置5.6.1 單位根據消防安全要求及自身安全經營理念,在重點部位、重要場所、生產崗位應當設置下列消防宣傳標識:(1)消防安全法規標識;(2)消防職責制度標識;(3)消防安全常識標識。5.6.2 人員密集場所應在大門前、主要疏散通道或者人員聚集部位的醒目位置利用電子屏、固定宣傳欄等方式設置消防安全法30、規標識,宣傳消防法律法規和省人民政府、公安廳關于消防安全的規定。5.6.3 單位重點部位、重要場所、生產廠房、消防辦公室的墻面上及人員密集場所的主要疏散通道上應設置消防職責制度標識,標明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承諾或單位規章制度、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等內容。5.6.4 單位重點部位、重要場所、生產廠房、消防辦公室的墻面上及人員密集場所的主要疏散通道、人員聚集部位等適當位置應設置消防安全常識標識,宣傳單位消防安全管理理念的標語口號、公共場所防火事項、火災報警、安全疏散、逃生自救常識等內容。5.6.5 商場、市場,醫院的門診部、住院部,學校的會議室、禮堂、圖書館等人員密集場所應在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設置禁煙標志。31、賓館、飯店的客房床頭應擺放“禁止臥床吸煙”提示牌。5.6.6 消防宣傳標識內容應根據形勢發展和管理需要定期更新。5.7 消防標識維護管理5.7.1 單位應加強對消防標識的維護管理,如有破損、模糊、缺失的,應及時更換、翻新。5.7.2 消防設施器材標識需要標明維護責任人、檢查維護時間的,維護責任人變更及每次檢查維護后,應及時更新。5.7.3 國家標準及本標準對消防標識有規格、尺寸規定的,應按照規定制作;沒有規定的,可由單位根據自身實際自行規定。6 消防知識普及化6.1 消防安全培訓6.1.1 單位對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人員密集場所對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應當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32、培訓的內容還應當包括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6.1.2 單位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6.2 員工會查改火災隱患6.2.1 員工熟悉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本崗位職責,掌握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和安全防范措施。6.2.2 員工能夠落實崗位檢查制度,開展班前、班后防火檢查,及時發現以下火災隱患:(1)在禁火區違章使用明火或者吸煙的;(2)疏散通道堵塞或安全出口鎖閉的;(3)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的;(4)滅火器被遮擋、移位的;(5)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的;(6)違章拉接電線或大功率電器未及時切斷電源的;(7)違章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的。6.2.3 員工對33、工作中發現的能夠立即整改的火災隱患應當立即整改。6.2.4 對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災隱患,員工應向單位消防主管部門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6.3 員工會處置初起火災6.3.1 員工熟練掌握火災處置程序,掌握滅火器、消火栓、消防卷盤、火災報警裝置等消防設施器材的使用方法,掌握處置初起火災的技能。6.3.2 員工熟悉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內容,明確職責分工,具備完成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能力。6.3.3 員工發現火情時,應立即向119火警臺報警,同時通過電話、無線對講系統等通訊工具向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和單位值班領導報告。6.3.4 員工報告火警完畢后,能夠迅速利用附近的滅火器材、室內消火栓、消防卷盤等實施撲救。634、.4 員工會組織人員疏散6.4.1 員工能夠熟練掌握火場逃生自救技能,人員密集場所員工還應熟練掌握組織引導在場群眾安全疏散技能。6.4.2 員工應當熟悉現場環境、特點以及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位置。發生火災時,人員密集場所員工能夠積極組織引導在場群眾安全疏散。6.4.3 發生火災時,員工能夠迅速判明危險地點和安全地點,確定逃生方法,并按照消防疏散指示標志、安全出口標志等指示的方向,選用最便捷、最安全的通道和疏散設施有序地逃生自救。6.4.4 在疏散撤離時,應注意疏散逃生方法,如不要乘坐普通電梯,使用濕毛巾或衣服護住口鼻,不要直立行走,要低姿撤離,防止吸入有毒煙霧,穿過煙火封鎖區時,應采取個人安全防護措施。6.4.5 被困火場時,能夠充分利用身邊的繩索、窗簾、床單、被褥等物品實施自救,掌握火場求救、高層避難等方法和技能,充分利用管道、陽臺、天臺等設施逃生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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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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