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設備公司電梯安裝、改造、維修中電氣焊(割)作業指導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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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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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機電設備公司電梯安裝、改造、維修中電氣焊(割)作業指導書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發 布: 二XX年X月目錄一、總則二、氣焊與氣割設備操作安全 1、乙炔氣瓶 2、氧氣瓶 3、氣體減壓器 4、氣焊、氣割用膠管 5、焊接和割炬三、電焊設備的安全操作 1、電焊機 2、焊接電纜 3、電焊鉗四、有關人員須知五、焊接工程工藝質量檢測檢查標準電、氣焊作業安全操作指書一、總則1、為了加強電梯安裝、大修過程中電、氣焊、割作業時的安全管理,保證員工工作時人身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標準GB-T12467.1-1998及GB9448-88制定本規定2、。2、本規定適用參照xx建筑工程總公司腳手架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中的在關內容并結合xx機電設備有限公司電梯安裝作業實際情況而制定。3、本規定適用于xx機電設備有限公司及分包單位電梯安裝、大修工作中電氣焊(割)作業。4、本規定未明確部分或與國家有關規定不符的地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二、氣焊與氣割設備及操作安全1、乙炔氣瓶1.1、乙炔氣瓶禁止敲擊、碰撞。1.2、乙炔氣瓶要立放,不能臥放,以防丙酮流出引起著火爆炸,一旦要使用己臥放的乙炔氣瓶,必須先直立靜止20分種再連接乙炔減壓器后使用。1.3、開啟乙炔氣瓶瓶閥時動作應緩慢,不要超過1.5轉,一般情況只擰3/4轉。1.4、禁止在乙炔瓶上放置物體、工作哐纏3、繞懸掛橡皮管及焊、割矩等,禁止使用氣瓶作為支撐物登高支架。1.5、乙炔瓶不得靠近熱源和電氣設備,夏季要防止暴曬,與明火的距離一般不小于10米。1.6、瓶閥凍結嚴禁用火烘烤,必要時用40以下溫水解凍。1.7、工作地點不固定且移劫較頻繁時應裝在專用小車上,同時使用乙炔瓶和氧氣瓶時,嚴禁放在一起。1.8、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氣瓶局部溫度不要超過40。1.9、乙炔上必須裝設專用減壓器,回頭防止器,開啟時操縱都應站在閥口側后方,動作要輕緩。1.10、使用壓力不得超過1.5 KGf/cm2。1.11、乙烯氣瓶嚴禁與銅、銀、汞等及其制品接觸,必須使用銅合金器具時,合金含銅量低于70%。1.12、瓶內4、氣體嚴禁用盡,開內必須留有1-25 KGf/cm2表壓的余氣(環境溫度在15以下時,留用1 KGf/cm2表壓的余氣,環境溫度在15以上時,留用2 KGf/cm2表壓的余氣)。1.13、乙炔瓶在運輸時,車上禁止煙火,并應備用干粉或二氧或二氧化碳滅火器(嚴禁使用四氯化碳滅火器)。1.14、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車運輸。1.15、夏季運輸時,車上要有遮防設施,防止氣瓶暴曬,炎熱地區應避免白天運輸。1.16、乙炔瓶存放時,應保持存放處通風良好,附近沒有消防栓或滅火器,存放地點與明火或散發火花地點距離不小于10米,且不應設在地下室及半地下室,嚴禁臥放使用。2、氧氣瓶2.1、使用氧氣瓶前應稍打5、開瓶閥,吹出瓶閥上粘附的木屑或臟物后立即關閉,然后接上減壓表再使用。2.2、開啟瓶閥時,操縱者應站在瓶閥氣體噴出方向的側面并緩慢開啟,避免氣流向人體、易燃氣體或火源噴出。2.3、在帶壓力的氧氣瓶上擰緊瓶閥和墊圈螺母的方流域,消除泄漏。2.4、嚴禁讓粘有油、脂的手套、衣物、棉絲和工具等同氧氣瓶、瓶閥、減壓器及膠管等接觸。2.5、操作中氧氣瓶與明火距離應大于10米,與乙炔瓶之間的距離應大于5米。2.6、搬運氣瓶時,應用專用的抬架或小推車,不得肩背手扛,禁止直接使用鋼絲繩、吊鏈、電磁吸盤等吊運氧氣瓶,搬運時要輕裝輕放,嚴禁從高處滑下或在地面滾動。2.7、氧氣瓶不應放在人行通道處,如電梯間、樓梯間附近6、,防止被人和物體撞擊、碰倒,氣瓶應存入在穩固的地方并用物體固定好,防止傾倒。2.8、禁止使用氧氣瓶代替壓縮空氣吹凈工作服、工具或用作試壓和氣動工具的氣源。2.9、禁止用氧氣對局部焊接部位通風換氣。2.10、當瓶閥和減壓器發生凍結時,只能用熱水和蒸氣解凍,禁止用明火烤紅的金屬燙。2.11、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1-2 KGf/cm2余氣,空瓶應做上標記一示區別。2.12、在開啟或關閉氧氣、乙炔瓶時,操作人員應使用專用板手,該板手應保持清潔,避免沾染油污或挪為他用。3、氣體減壓器3.1、氧氣、乙炔等的減壓器必須選用符合氣體特性的專用減壓器,禁止在焊接、切割設備上使用未經檢驗的減壓器。3.2、各7、種氣體專用的減壓器禁止換用或替用。3.3、減壓器在專用氣瓶上應安裝牢固,采用螺扣連接時,應擰足5個螺扣以上,采用專門夾具壓接時,裝卡應平整牢靠。3.4、同時使用兩種不同氣體進行焊接切割時,不同氣體減壓器出口端都應各自裝有單向閥,防止相互倒灌。3.5、減壓器接通氣源后,如發現表盤指針遲滯不動或有誤差,應由當地勞動、計量部門批準的專業部門修理,禁止用焊工自行調整。3.6、禁止用棉、麻繩或一般橡膠等易烯物料作為氧氣瓶減壓器的密封墊圈。3.7、不準在氧氣瓶的減壓器上掛放任何物品,如焊炬、電焊、膠管、電焊電纜等。4、氣焊、氣割用膠管4.1、根據國家標準GB9448-88規定,氧氣膠管顏色為紅色,二者不得8、相互換用,也不得用其他膠管代替。4.2、乙炔膠管段的連接,應使用含銅7%以下的銅管,低合金銅管或不銹管或不銹管。4.3、使用前,必須將膠管內滑石粉吹凈,防止氣路被堵塞。4.4、膠管在使用和保管期間應防止與酸、堿、沒類以及其它有機溶劑接觸,以防膠管損壞。4.5、膠管在使用中應避免受外界擠壓和砸碰等機械損傷,不得將管身折疊,不得與熾熱的工作接觸,被損壞部分不得使用。4.6如果回火火焰進氧氣膠管時,則膠管不可繼續使用,必須更換新膠管,禁止使用回火燒毀的膠管。4.7、氧氣、乙炔氣膠管與回火防止器,焊、割炬及匯流排等導管連接時,管徑必須互相吻合,并用專用管卡固定。4.8、氣割時,氣瓶閥應全部擰開,以便保9、證足夠的流量和穩定的壓力,這樣可防止回火倒燃進入氧氣膠管引起爆炸。4.9、焊接、切割工作前應檢查膠管有無磨損、扎傷、刺孔、老化、裂紋等情況,如有應及時修理或更換。5、焊接和割炬5.1、使用前應先檢查焊炬射吸性能,射吸性能不正常時必須進行修理,否則不得使用。5.2、射吸性能檢查正常后進行是否漏氣檢查,焊炬的所有連接部位不得有漏氣現象。5.3、在前二項檢查合格基礎上進行點火檢驗,點火時先點燃乙炔后立即給氧氣并調節火焰。5.4、點火時應使用摩擦打火器、靜態起動點火器或壓電式點火器。5.5、發生回火時應急速關閉乙炔,隨后立即關閉氧氣。5.6、焊炬的各連接部位、氣體通道及調節閥等處均不得沾染油脂。5.710、焊炬停止使用后,應擰緊調節手輪并掛在適當位置或卸下焊炬和膠管。5.8、為使用方便而不卸下膠管的做法是不允許的(焊炬、膠管和氣源做永久性連接)同時也不允許將喧囂有氣源的焊炬放在容器里或鎖在工具柜內。5.9、禁止在使用中把焊炬、割炬的嘴頭與平面摩擦來消除嘴頭堵塞物,應用專用插針清除堵塞物。5.10、焊、割炬零件燒毀、磨損后要及時更換。三、電焊機1、電焊機1.1、電焊機不允許在高濕度(相對濕度超過90%,高溫度周圍空氣溫度超過40)、周圍有有害氣體、易燃易爆物品以及有水蒸汽、鹽霧、毒菌、灰塵等場所使用。如使用場所達不到上述要求時,應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1.2、電焊機外殼應完好并應可靠接地或接零,其11、一、二次側接線柱防護罩安裝要牢固。1.3、通電使用前必須檢查焊機初線組的額定電壓是否與電源電壓相符,并檢查接線端子板的接線是否正確,接接是澡牢固可靠。1.4、電焊機一、二次接線均應與接線端子連接并要牢固,否則將導致焊機過熱、燒毀連接線。1.5、露天使用的電焊機應有防雨措施,機下應用干燥物墊起,機上應有防雨罩。1.6、禁止在焊機上放罩任何物件和工具,啟動電焊機前,焊鉗與焊件不能短路。1.7、啟用新焊機或長期停用的焊機時應按規定遙測其絕緣電阻,其一次對二次、鐵芯及外殼的絕緣電阻值不應小于0.5M。1.8、除應在焊機電源側加裝保護裝置外,為防止焊機二次側觸電傷人,應在其二次側裝設空載自動斷電保護裝置12、,以便在安全電壓條件下更換焊版權法和降低焊機空載損耗。1.9、禁止連接建筑物金屬板架和設備(如腳手架、結構中鋼筋等)作為焊接電源回路。1.10、電焊機必須裝有獨立的專用電源開關,其容量應符合要求,當焊機超負荷時,應能自動切斷電源,禁止多臺焊機共用一個電源開關。1.11、電焊機必須經常保持清潔,清掃塵埃必須斷開電源焊機受潮后應當用人工方法進行干燥,干燥后應遙測焊機絕緣電阻,絕緣阻值不應小于0.5M的規定,方可使用。1.12、每半年應進行一次電焊機維修保養雞,當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切斷焊機電源,及時進行檢修。2、焊接電纜2.1、焊機一次電源應使用橡膠護套纜線,長度一般不超過5米,而焊接用電纜(俗稱焊13、把線)應采用絕緣完好的YHH型橡皮銅芯軟電纜并應根據不同容量的焊機先用合適的截面,其長度不超過30米。2.2、電纜外皮必須完整、絕緣良好、柔軟、絕緣電阻不得小于1 M,電纜外皮破損時應及時修補完好。2.3、焊機的電纜線應使用整根導線,中間不應有接頭,當工作需要接長導線時,應使用接頭連接器牢固連接,連接處應保持絕緣良好。2.4、焊接電纜線穿過通道時,必須要用穿管或用保護套保護,焊接纜線嚴禁搭在氧氣瓶、乙炔瓶或其它易燃物品的容器和材料上。2.5、禁止焊接電纜與油、脂等易燃物料接觸。3、電焊鉗3.1、電焊鉗必須有良好的絕緣性與隔熱能力、手柄要有良好的絕緣層,一旦絕緣損壞,要立即更換。3.2、焊鉗與電14、焊電纜的連接應簡便牢靠,接觸良好。3.3、焊條位于水平45、90等方向時,焊鉗應能能夾緊焊條,并保豆腐皮更換焊條安全方便。3.4、禁止將過熱的焊鉗浸在水中冷卻后使用。四、有關人員須知1.1、電氣焊作業屬特種作業范圍,電氣焊作業人員必須經國家指定的考核、發證部門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方可獨立工作。1.2、在電、氣焊崗位學習實際操作的人員,由所在單位勞動安全管理部門發給xx特種作業操作學習證并在正式電、氣焊工的指導下方可進行電、氣焊作業。1.3、非電、氣焊工作人員嚴禁亂動電、氣焊設備。1.4、電、氣焊工必須持有效期內的操作證方可上崗工作。持有一種操作證者,只能按證上規定的工種進行一種工作。1.5、15、在電、氣焊工作人員嚴禁亂動電、氣焊設備。1.6、電、氣焊工在作業時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穿戴好必要的勞保用品,比如防護鏡、防護服、手套、絕緣鞋等,且還應保護作業現場干燥、清潔。1.7、電、氣焊工在作業時要嚴格執行有關部門制定的用火制度,必須在得到工地甲方(或土建)部門簽發的用火證后方可進行工作。1.8、在進行氣、焊(割)作業前員工必須按規定檢查減壓閥、膠皮管和回火防止器,確保性能良好。1.9、在進行電焊作業時,要防止觸電事故,焊工在身體出汗使衣服潮濕時,切勿靠在帶電的鋼架(板)或工件上,工作地點潮濕時,地面應鋪橡膠板或其它絕緣材料。2.0、電焊工在更換焊條時要戴皮手套,不要赤手操作。2.1、焊工在16、高處作業時要有防墜落措施,比如在梯井中作業融工要系安全帶,使用安全繩,腳手架上鋪滿腳手板,不允許員工手持焊炬及焊把線攀登腳手架。2.2、在帶電情況下,為了安全,焊工不得將焊鉗夾在腋下去搬被焊工件或將焊接電纜掛在脖子上。2.3、電焊工在進行下列操作時,必須切斷電源: A、改變焊機接頭時; B、更換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時;C、更換保險裝置時;D、焊機發生故障需要進行檢修時;E、轉移工作地點搬動焊機時;F、工作完畢或臨時離開工作現場時。2.4、如在井道中進行電、氣焊作業,必須清理作業點下方易燃易爆物品,搬出下方工作人員并派專人監護,監護人應配備有效的滅火器。2.5、如遇有土建部門在電梯底坑中做防水工17、程時,必須持防水工程完工、人員撤出、得到土建部門書面批準后,方可在井道中進行電、氣焊作業。2.6、在用氣焊切割電梯零、部件時,應在梯井處遠處進行,作業場地要鋪鐵板,防止焊渣燒毀地面。2.7、焊接、切割現場禁止把焊接電纜、氣體膠管、鋼絲繩等混絞在一起。2.8、焊接、切割現場必須配備有效的滅火器材。2.9、焊接、切割工作完畢后應及時清理現場,徹底消除火種,經專人檢查確認完全消除危險后方可離開現場。2.10、電、氣焊工不工作時必須將焊把、焊把線、焊條、氧氣表收回并鎖入箱內,開鎖的鑰匙只可由正式電、氣焊工掌管,電、氣焊工具不得供給他人使用。2.11、電焊工掌管,電、氣工具不得供給他人使用。五、電焊條要保持干燥。檢測項:1、焊接表面魚紋的檢查; 2、焊接深度的檢查、檢測; 3、焊后應對焊縫進行檢查 4、焊縫表面質量檢驗(參照JB/T9186-1999二氧化碳氣體保護焊工藝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