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項目工程施工單位員工績效考核辦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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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787087
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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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設項目工程施工單位員工績效考核辦法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總 則第一條 為進一步提高管理水平,調動各方積極性、創造性,實現綜合管理目標,根據xx省xx項目管理辦法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全部在崗職工,包括聘用學生及臨時工。項目部考核辦法項目部以項目部目標責任書為依據實施考核。第三條 管理目標的制定一、成本目標的制定工程項目簽訂合同后及時組建項目部組織機構,確定主要管理人員;項目經理、主要項目管理人員應在一周內完成項目的前期策劃(組織機構的設立、重大施工組織方案確定、資源配置、工程分包策劃等);由市2、場開發科、人力資源科、物資設備科、財務審計科配合,項目管理科根據前期策劃、投標情況等確定成本目標,最終確定上繳費用比例(由成本目標確定的上繳費用比例用S目表示)。S目=(1-)。經項目目標管理領導小組審定后執行。由實際成本確定的實際上繳費用比例用S實表示,S實=(1-)。二、進度、質量、安全、環境、文明施工目標的制定(一)進度目標:滿足合同工期要求,并達到建設單位階段性的進度要求。(二)質量目標:達到合同要求質量目標,且不低于處質量目標要求。(三)安全目標:達到合同要求安全生產目標,且不低于處安全管理目標要求。(四)環境目標:滿足合同要求目標。(五)文明施工目標:滿足建設單位、 水工局及處有關3、要求。在與甲方簽訂合同后25日內,項目管理科依據相關部門制定的指標和工作要求,起草項目目標責任書,項目經理與處簽訂責任書。三、為了防范項目管理的經營風險,處對項目部實行風險抵押金制度。(一)風險抵押金繳納標準對項目經理部經理、副經理、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實行風險抵押金制度。其中項目經理繳納額度見下表,副經理、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按照項目經理繳納風險抵押金標準的70%進行繳納,相關責任人按照項目經理繳納風險抵押金標準的20-50%進行繳納。相關責任人是對完成目標任務起重要作用的施工、質量、安全、合同、財務、物資責任人等,具體人員和交納比例由項目部確定。任何人不得以公款充抵風險抵押4、金。中標工程建安造價項目經理繳納額度100萬元以下1萬元100萬元-200萬元2萬元200萬元-500萬元3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4萬元1000萬元-2500萬元5萬元2500萬元-5000萬元6萬元5000萬元以上7萬元項目經理在簽訂項目目標責任書的同時,將每個人應繳納風險抵押金總額上繳處財務審計科。(二)對于在合同期內職務發生變動或工作調動的,風險抵押金作如下處理: 1、調入人員,應繳風險抵押金等于同崗位人員繳納風險抵押金月標準(每個崗位繳納風險抵押金總額除以合同期月數之商)乘以合同剩余月數之積。由項目經理部按照上述要求在本人調入一個月內上繳。2、調出人員,由項目經理部寫出退還風險抵5、押金報告,處財務審計科返還本人已繳納剩余月數的風險抵押金。(三)若發生以下情況之一的,風險抵押金不予返還,項目經理和直接責任者予以免職。1、工期進度嚴重滯后或工程質量存在嚴重問題,被業主勒令清場的; 2、連續二個季度虧損,數額巨大的。3、項目自開始一年內累積虧損,數額較大的。 4、發現財務結算不真實,弄虛作假,虛盈實虧的。 5、工程項目已完成二分之一以上,累計虧損數額較大的。 6、發生重大安全質量事故等原因,導致該項企業資質降級或吊銷及失去一定區域市場的。第四條目標實施的監督考核一、處對工程項目實行年度和項目竣工兩個階段考核,對工期不超過18個月的項目,實行項目竣工一次性考核評價的方法,工期超6、過18個月的增加年度考核,中間適時進行監督檢查,考核結果作為項目兌現獎懲的依據。二、考核組由處機關相關科室組建,詳見項目目標管理領導小組名單。三、考核內容為簽訂的項目目標責任書中確定的成本、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環境等指標。四、具體考核方法為處相關科室對各項目部進行檢查考核。項目管理科負責匯總考核結果,并上報處項目目標管理領導小組審批。 第五條目標完成情況獎懲一、獎懲審批程序竣工考核完成后,項目管理科組織相關部門對項目進行考評確認,填寫項目兌現獎懲確認表附表1。 二、 完成責任目標的獎勵1、目標完成獎:項目全面完成各項指標,對項目部進行獎勵,獎勵金額為項目部上繳費用的10%(在上繳費用中7、計提)。目標完成獎=結算總價款S目10%過程管理系數。過程管理系數是處機關相關科室定期或不定期監督檢查和審計中對項目部日常管理的綜合評價,由項目目標管理領導小組根據歷次監督檢查記錄和財務審計結果確定。過程管理系數為0.9-1.0。2、超額獎:超額完成上繳費用(項目部實際上繳費用比例S實S目),對超額上交部分實行超額獎,超額在工程完成產值3%以內,按20%提獎(含稅);超額在完成產值3%5%,按25%提獎;在5%以上,按30%提獎。計提獎金超過50萬元以上,超過部分的獎金余數由局、處相關部門研究確定。超額獎=結算總價款(S實-S目)提獎比例過程管理系數。3、獎金分配:獎金分配可按照獎金總額度、項8、目人員構成及出勤天數核定獎金基數,其中一般人員按基數的0.40.6倍發放;骨干及主要管理人員按基數的0.91.1倍發放;項目副經理及總工按基數的1.31.5倍發放;項目經理按基數的1.82.0倍發放。獎金按出勤天數發放。三、未完成考核指標時: 1、實行項目虧損(S實0)一票否決制,取消一切獎勵,并視虧損情況進行罰款。2、項目未虧損,所得獎金按各項目標指標所占權重核算。各項目標指標在兌現獎金中所占的比例如下表所示主 要 指 標權重主 要 指 標權重成本目標(K1)55%工期目標(K4)10%質量目標(K2)10%環境、文明施工(K5)5%職業健康安全目標(K3)10%過程管理(K6)10%(一)9、未完成成本目標兌現獎金=結算總價款S實10%(K2+K3+K4+K5+K6)。(二)未完成其他責任目標兌現獎金=結算總價款S目10%+結算總價款(S實-S目)提獎比例(K1+K2+K3+K4+K5+K6),未完成的目標權重值為“0”。三、施工中出現質量安全事故而未完成責任目標時,按照工程局體系文件的質量缺陷及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及處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和責任追究。四、 風險抵押金的返還一、項目全面完成各項指標,風險抵押金退還本人。二、項目發生虧損,風險抵押金全部扣除,不予返還。三、項目未虧損,風險抵押金按各項指標完成情況比例予以返還。各項目標指標在風險抵押金返還中所占的比例如下表10、所示主 要 指 標權重主 要 指 標權重成本目標K165%工期目標K410%質量目標K210%環境、文明施工K55%職業健康安全目標K310%風險抵押金返還=交納的風險抵押金(K1+K2+K3+K4+K5),未完成的目標權重值為“0”。第六條 項目竣工核算:根據項目運作的實際情況,項目竣工核算分初步核算和最終核算,即:項目竣工后,根據初步考核結果,進行初步核算,兌現60%比例;項目驗收交付、工程款回籠達100%、債權、債務清理完畢后,對項目經理部做出最終考核結果,根據最終考核結果,進行最終清算,兌現全部余額。第七條 不論各項指標完成情況如何,都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上級有關法律、法規、廉潔自律規定和財經紀律,對有違法、亂紀、貪污、受賄、失職、瀆職、決策失誤等情況,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的,根據有關文件精神處理主要責任人,情節特別嚴重的,將追究主要責任人的法律責任。第八條 處建立項目考核責任追究制度,對項目部隱瞞事故,盈虧不實或虛報收益,一經發現,對責任者嚴肅處理,對已獲得的榮譽予以撤銷,對已獲得的收入進行追繳。機關人員考核辦法機關人員按各項目部發放獎金的平均值為基數,根據考勤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