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電場工程項目起重設備及機具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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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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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風電場工程項目起重設備及機具安全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起重設備、機具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為確保起重機器、小型機械、工器具使用安全,防止各類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2 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風電場范圍內的起重機器小型機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安全管理制度。3 引用標準:電業安全工作規程4內容4.1職責:4.1.1風電場專業庫房管理員負責起重機器、小型機械、工器具使用安全的管理,安全員負責建立起重機器、小型機械、工器具使用安全的管理臺帳和檔案記錄。4.1.2風電場專業庫房管理員負責對起重機器、小型機械、工2、器具進行統一標識,定期進行外觀檢查(時間間隔不超過30天)和發放前的檢查,并確認是否完好。4.1.3借用人應在起重機器、小型機械、工器具出庫前進行外觀檢查,并確認該工器具完好可用。4.1.4風電場安全員負責對起重機器、小型機械、工器具的定期檢驗工作(時間間隔不超過6-12個月)。4.1.5風電場專業人員負責起重機器、小型機械、工器具的維修工作,不能維修的交安全員統一聯系外部維修單位進行維修或更換。4.1.6風電場安全員負責監督起重機器、小型機械、工器具檢測、檢驗工作,專業庫房管理員負責起重機器、小型機械、工器具的保管、檢查和維修等工作。4.1.7按公司計劃統一采購、管理和大修;由租借部門負責租3、借和管理,保證起重機械 、小型機械的性能完好,各租借部門負責使用、維護、修理、檢查、安全部門監督指導。4.1.8在2000元以下的小型工器具,起重作業工器具、吊具由物質部門按公司計劃統一采購、管理、租借或發放。4.1.9起重機械 、小型機械由物質部門供應,安全部門負責進行檢查,驗收、報廢工作,必要時邀請同級技術、質檢部門參加驗收。4.1.10安全監督部門負責對小型機械工器具、吊具生產廠家、供應商的選擇、評審和監督檢查工作。4.2定義;a.小型機械是指施工班組獨立使用的除施工設備以外的施工機械。安裝小型機械,坡口機、套絲機、往復機、彎管機、切割機、太鉆、砂輪機等b. 小型機具是價值在2000元以4、下,能獨立發揮作用的需動力或無需動力的機器、工具。c.起重作業工器具,吊具是指起重繩索、索具、吊帶、吊具起重鉗、卸扣、吊鉤、吊環、鋼絲繩夾、起重滑車、各種倒鏈(平拉葫蘆、千斤頂)等。e. 起重機(Crane)屬于起重機械的一種,是一種作循環、間歇運動的機械。一個工作循環包括:取物裝置 從取物地把物品提起,然后水平移動到指定地點降下物品,接著進行反向運動,使取物裝置返回原位,以便進行下一次循環。f.起重機械由起升機構(使物品上下運動)、運行機構(使起重機械移動)、變幅機構和回轉機構(使物品作水平移動),再加上金屬機構,動力裝置,操縱控制及必要的輔助裝置組合而成4.3采購要求;a.物質供應部門必在5、國家定點正規生產廠家單位或信譽較好的供應商采購,具有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合格的小型機械,工器具和零件在同等價格以上優先考慮。b.起重作業工器具的采購必須是經公司有關避免確定的廠家。4.4機具使用要求;a.機具應由了解其性能并能夠熟悉操作知識的人員操作。b.機具的轉到部分及牙口、刃口等尖銳部分應裝設防護罩或遮攔,轉動部分應保持潤滑。c.機具的壓力表、電流表、壓力表、溫度計、流量計等檢測儀表,以及制動器、限制器、安全閥等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完好。凡安全防護裝置不全或已損壞的應停用,安全防護裝置完全閥等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完好。凡安全防護裝置不全或已損壞的應停用,安全防護裝置恢復完善后方可使用。6、d.機具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嚴禁使用已變形、已損壞、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機具。5.機具應按其出廠說明書和名牌的規定使用。必須超名牌使用時,應經核算,采取措施并經試驗確認安全可靠經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方可使用。e.電動工具必須接地良好,并安裝漏電保護器。f.機械操作人,在機械運轉中,不得打鬧、閑談、吃臨食、不得酒后開機,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隨時注意和檢查機械各部分運轉情況,發現異常現象及時停機處理。如發現機械存在影響安全方面的缺陷并不能立即排除時,應立即報告,推延不報或硬性使用的,操作者應為事故負責;有關專業接到報告后妥善處理,否者操作人員有權拒絕作業。g.每臺小型機械、工器具應在醒目位子貼掛簡明的安7、全操作規程,說明主要操作規程和安全注意事項及負責人。h.小型起重工器具、吊具:1.一般鋼絲繩應符合GS1102的規定并有產品檢驗合格證。2.鋼絲繩應防止打結或扭曲;切斷鋼絲繩應防止繩股散開的措施;鋼絲繩應保持良好的潤滑狀態。潤滑劑應符合該繩的要求并不影響外觀檢查;鋼絲繩每年浸油一次。3.鋼絲繩不得直接套掛連接,應按規程、規定連接。4. 鋼絲繩不得直接套掛連接,其許可應力不得大于0.98KN/cm2,用作綁扎繩時,允許用應力應減低50%。5.卸扣的使用不得橫向受力,卸扣的銷子不得扣在活動性較大的鎖具內。不得使卸扣處于吊件的轉角處,必要時應加襯墊并使用加大規格的卸扣。4.5滑車:a滑車應按名牌規定8、的允許的載荷使用。如無名牌、則應經計算和試驗后方可使用。b.滑車使用前應進行檢查。如發現吊鉤磨損達到原尺寸的10%,槽地磨損3mm以上,以及有裂紋、輪緣破損等情況著,不得使用。c.在受力方向變化較大的場合和高處作業時,應采取吊環式滑車;如采用吊鉤式滑車,必須對吊鉤采取保險措施。d.使用開門式滑車時,必須將開門得鉤環鎖緊。4.6起重機器機具管理制度:a.起重設備只限于熟悉使用方法并經考試合格的人員員使用.起重機械和起重工具的工作負荷,不準超過銘牌規定。b.起吊,搬運大型或精密試驗設備(試品)應事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由有經驗的專人負責領導進行,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熟悉起吊搬運方案和安全措施.起吊搬運時9、只能由1人指揮.c.各式起重機的技術檢查,每年至少1次.應檢查有無保險裝置,聯鎖裝置和防護裝置是否完好;檢查繩索,鏈條,吊鉤,齒輪和傳運裝置的狀況與磨損程度和固定物狀況;對電力傳動的起重機,還應檢查接地狀況。d.起吊工作開始前,應由工作負責人或指定專人檢查工具,機具及繩索質量是否良好,起重機械的載荷,制動,限位,聯鎖及保護等安全裝置必須靈活可靠,不符合要求者嚴禁使用。e.起重物品必須綁牢,吊鉤鋼絲繩應垂直掛在物品的重心上.禁止使用吊鉤斜著拖吊重物.起吊重物稍一離地,就須再檢查懸吊及捆綁情況,確認可靠后方準繼續起吊。f.工作人員不得隨起吊物升降.起重機正在吊物時,任何人不準在吊物下停留或行走,起重現場作業人員,必須戴安全帽。4.7檢查、維護、試驗:a. 起重機械、小型機械、工器具及起重工器具、吊具應有專人進行檢查、維護、試驗、并應隨機掛貼安全操作牌。b.應有專人負責保管,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和堅定。修復后的起重機械 、機具應經試轉鑒定合格后方可使用。c.維修、調整必須在停機后進行。d.待修與完好的起重機械 、小型機械、工器具必須存在干燥、無害氣體和腐蝕性化學品場所并用標簽或色標加以區別。4.8下列情況必須報廢:A.以檢查、試驗及修理后起不到使用要求的。B.修理費用已超過重新采購和制造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