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電建設項目管理制度(安全、健康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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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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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風電建設項目管理制度(安全、健康等)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安全.健康.環境管理制度根據本工程需要和施工現場的特點及監理工程師在安全管理中的具體要求,做法和簽證手續等工作內容,編寫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制度且對其不斷的細化與豐富,為工程上的順利實施提供服務。1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XXXX風電一期(49.5mw)工程1.2工程地點:XX省XX市XX縣馬站鎮1.3工程概況:XXXX風電一期(49.5mw)工程(以下簡稱XXXX風電)建設施工階段工程主要項目為:場內道路、風力發電機組基礎施工與安裝、110KV2、升壓站土建施工、110KV升壓站電氣設備安裝與調試、35KV集電線路施工、110KV外送線路施工等。XXXX風電工程勘測設計、設備采購、施工、安裝、調試、試運行期等階段的相關工程監理服務,具體包括:場內交通道路工程、風力發電機組工程(含土建和安裝)、升壓站內工程、場內35kV箱式變電站建筑和安裝工程、場內35kV輸電線路及電纜敷設工程、光纜敷設及原生態恢復、110kV外送線路及電纜敷設工程、光纜敷設及原生態恢復的安全、質量、進度、投資控制和合同、信息管理及工程協調管理服務。1.4 工程概算:約 4.353076 億元1.5工程工期:預計開工時間為2012年05月,預計竣工時間為2013年03月3、,共計約10個月。2 編制依據 1、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2004.2.1實施2、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國務院令 第397號 2004.1.13實施3、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493號令,2007.6.1實施4、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373號令,2003.6.1實施5、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66號 2006.9.1實施 6、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7、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JGJ59-998、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 JGJ33-2001 9、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國家經貿委13號令 1999.10.1施行10、電力建設安全工作4、規程 第二部分:架空電力線路 DL 50092-200411、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變電所部分) DL 50093-199712、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 JGJ 80-9113、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 JGJ 130-200114、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 GB 50194-9315、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 JGJ 33-200116、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JGJ 46-200517、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 JGJ 146-200418、風電工程建設考核標準中國XX集團200919、風力發電場安全規程DL796-200120、風力發電場運行規程DL/T 5、666-199921、安全生產工作規定(試行)XX集團安2003319號22、安全生產監督工作管理辦法XX集團安2009412號23、電力安全作業規程(電氣部分)(試運)XX集團200724、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程(試行)XX集團200525、風力發電場設備吊裝工程安全管理規定(試行)XX新能源200926、風電生產事故調查實施辦法(試行)XX新能源200727、新能源公司重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XX新能源200828、本工程監理規劃3、本工程的目標3.1 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1)不發生人身死亡及群傷事故;(2)不發生較大及以上設備事故; (3)不發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4)不發生同等責任以上重大交6、通事故;(5)不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3.2 環境保護目標 保護生態環境,不超標排放,不發生環境污染事故,落實環保措施;廢棄物處理符合規定,力爭減少施工場地和周邊環境植被的破壞,不發生水土流失事件、環境污染事件;建設過程中環保水保措施執行到位,工程環保、水保驗收合格率100。3.3安全.健康.環境管理制度組織機構及人員職責 3.3.1 安全.健康.環境管理制度組織機構項目總監艾奇訓專職安全員王全忠袁政委吳玉州梁濟生慈春全張友入王圣元3.3.2 總監理工程師及代表的職責總監理工程師作為整個監理組的落實監理安全責任的首位責任人,應履行下列職責:1組織安全工作形勢評估,制定有關安全工作的監理措施;27、定期組織階段性的安全形勢分析,確定應監控的安全性要求;3最終審查有關施工組織設計及專項施工方案的安全性要求;4重大安全隱患的處理與報告;5參與對工程安全事故的分析與處理。3.3.3 安全工作的專職監理工程師職責1負責落實監理安全責任的日常工作;進行安全巡視檢查工作;負責一般性安全隱患的處理;2負責牽頭組織對有關安全方面的施工組織設計與專項施工方案的審查;3提出項目監理機構落實監理安全責任的工作建議與要求,尤其要提出重大危險源監控建議;4定期向項目監理機構匯報有關本工程的安全情況;5負責組織項目監理機構的安全知識學習;6負責有關落實監理安全責任的資料記錄與整理工作。3.3.4 其他專業監理工程師8、和監理員的職責1專業監理工程師在審核分部分項施工方案時,對技術方案本身的安全可靠性進行審查,并在審查涉及安全技術方面的內容時與安全監理工程師共同審查;2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在巡視時,應運用其所掌握的安全技術知識,注重檢查是否存在安全隱患。發現安全隱患時,應進行記錄,并及時通報負責安全工作的監理工程師處理。4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責任制工程監理單位是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重要保障。工程監理人員的安全責任,主要有四個方面的內容和要求:一審審查的內容:一是按照條例規定,審查施工單位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二是根據條例第26條規定審查施工單位的七個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方案。三是審查根據條例明確的施工企業應有的七項安9、全生產制度是否齊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審查制度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意外傷害保險制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制度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審查的重點:(1)、施工單位的安全保證體系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資質和特殊作業人員操作證等。(2)、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是否有針對性、可操作性、是否有漏缺項。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條例的有關規定。對于存在的問題應責令施工單位及時整改、補充和完善。二查檢查的內容:項目部監理人員必須深入工地,對安全生產進行全過程檢查監督,檢查重點為:規章制度、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檢查專職安全員的配備質量、數量及工作情況;檢查隱蔽工程、重點部位、10、關鍵環節以及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督促施工單位的施工班組應堅持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檢查,杜絕違章作業,做好作業場所的文明施工,并做好各項檢查記錄。 三整改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進行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書面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書面報告業主;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應由總監或主任及時書面報告業主同時報告總公司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在檢查過程中對于存在安全隱患的情況必須形成記錄,保留處理情況的記錄。 四落實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勞動保11、護的法令法規和監理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5安全.健康.環境管理制度5.1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5.1.1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BSC的總監為施工現場監理方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各施工現場必須從上至下建立 安全網絡,并成立由業主、臨理方和承包商參加的安全領導小組。BSC設置安全工程師,專門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督和管理。5.1.2安全工程師負責日常安全管理工作5.1.3嚴格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凡進入施工現場的各類人員,必須經過項目部,施工現場,以及各專業組進行教育后,才能進行工作。5.1.4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認真執行化工部,中石化總公司部標準煉油、化工施工安12、全規程,BSC安全管理手冊等安全規定。5.1.5進入施工現場各類人員都應遵守有關規定;5.1.6加強施工現場“四大傷害”的防范工作。針對重點部位,重點設備、重點工藝,進行強制性管理。督促施工安裝分承包方,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防護措施。杜絕和減少高處墜落、機械傷害,觸電和中毒等事故。5.1.7開展定期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包括:安全施工、防火季節性以及有針對性的專業檢查等。查制度、查違章、查事故隱患。落實整改措施。5.1.8監理部的各類人員都要做好安全工作。要做到齊抓共管。在生產調度,布置計劃,檢查、總結、評比各項工作中,同時布置、計劃、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5.2 施工現場安全防火規定5.2.13、1施工現場應嚴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1984年5月13日國務院發布)的有關規定,設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設施并保持完好的備用狀態。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或貯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5.2.2施工現場消防設施應符合下列規定:消防設施應有防雨,防凍措施。消防用水應充足,滅火器應定期更換藥液,保證有效。消防用水龍頭,砂箱,斧,鍬等消防器材,應放在明顯易取之處,不得任意挪動。倉庫材料堆放場地,木工場及其他嚴禁明火的地方,應掛上“來禁煙火”的警告牌,氧氣瓶與乙炔氣瓶不得同庫存放。5.2.3進入易燃,易爆區域,汽車、吊車等機動車輛的排煙口必須裝有滅火罩或阻火器。5.2.14、4盛裝易燃,可燃氣的容器(乙炔氣瓶,氫氣瓶等)的存放和使用,場地應距明火10米以外,并應防止陽光下爆曬。同時,應設防爆膜安全閥或防止回火安全裝置。使用時,不得放在架空線路,生產設備,工藝管道等垂直下方。以及污水井上或有火花濺落的地方。5.2.5在高處用火(電焊,氣焊)等下方,周圍,如有可燃物應予清除。或采用不燃物遮蓋,并設專人負責監護。5.2.6嚴禁使用汽油、丙酮、苯等易燃物擦洗衣服,地面墻面和清洗設備及機械零件,機動車輛等。5.2.7在禁火區(禁火區由建設單位劃定)使用電氣焊(割)噴燈及易燃,易爆區域內使用電鉆,砂輪等易產生火焰,火花及熾熱表面的臨時性作業均為動火作業。必須申請辦理動火證。515、.2.8如發生火災時,現場施工人員應立即進行滅火,維持好現場秩序。并向消防部門及上級主管部門報警。說明著火物質,派專人接應消防車。同時,現場人員應積極配合滅火。5.3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規定5.3.1電氣作業,必須由經過專業培訓,考核合格持有電工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擔任。5.3.2施工用電源線路,應采用絕緣良好的軟導線,而且,不得接觸潮濕的地面或接近熱源。嚴禁帶電電線直接掛在樹上,金屬設備,構體和鋼手架上或用金屬絲綁扎電線。5.3.3臨時用電線,如鋪設在地面或埋入地下時,應用橡皮護套電纜,在通過與道路處應加鋼管套保護。5.3.4施工現場及作業場所,應有足夠的照明。重要通道上裝設路燈,線路必須絕緣16、良好,布線整齊。且應固定和經常進行檢查維修。5.3.5用電設備及其金屬外殼(安全電壓除外)的接地與接零應遵守下列規定:施工用電設施對電壓在120V以上時,必須作接地或接零保護。零線必須重復接地。必須將地線和工作零線分開接地。嚴禁接地和接零共同一根導線。5.3.6露天配電及配電開關應有防雨措施。外露帶電部分必須采用絕緣防護措施。并應掛“帶電危險”警告牌。5.3.7不準在電氣設備供電線路上,帶電作業(無論高壓或抵壓)停電后,應在電源開關處上鎖或拆熔斷器。同時掛上“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等標示牌。工作未結束或未得到許可,不準任何人,隨意拿掉標示牌或送電。5.3.8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V,在潮濕地點17、,坑,井,溝道或容器設備,貯罐內作業時,電壓不得超過12V,行燈必須為防爆型帶有金屬護罩。5.3.9使用電動工具時,應站在絕緣板上或站在干木板上,如在潮濕地點,金屬結構架上或金屬容器,設備,貯罐內作業時,應穿戴絕緣鞋和絕緣手套。施工現場用的電動機及電動工具等電源線路必須裝設防觸電保護器。5.3.10電焊軟線應合理布設不得與吊裝用綱絲繩相互交叉在一起。嚴禁與鋼絲繩同時接地使用。其軟導線應絕緣良好,接地應有護套膠管。5.3.11更換熔斷器,應嚴格按規定選用熔絲,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屬絲代替。5.3.12電器設備或線路有著火時,應立即切斷電源。5.4 施工現場治安保衛制度5.4.1 為做好施工現場的治安18、保衛工作,BSC監理部協助業主或承包商成立施工現場治安保衛領導小組。負責現場的治安保衛工作。5.4.2施工現場,應設置防護圈,進入工地需向警衛出示“出入證”未帶證者不得入內。5.4.3嚴禁攜帶違禁器、易燃、易爆器進入工地。如工程需要,應辦理出入簽證。5.4.4謝絕未經邀請的單位,個人到本工地參觀。與本工程無關的車輛不準停放在工地內。5.4.5工程所需的貴重材料,危險品,劇毒品應設專庫雙人保管,雙人簽字領取。嚴格執行倉庫的管理規定。5.4.6施工現場若發生偷盜案件,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并保護好現場。主管領導接到報案后,要向當地治安派出所報案,并協助公安人員偵破案件。5.5 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規19、定5.5.1加強現場的平面管理5.5.2切實重視道路、豎向的施工,創造良好的現場形象和便利的施工環境5.5.3施工機具和用料進行規范化管理5.5.4狠抓“工完料凈場地清”的監督和落實5.5.5按照ISO9000要求做好物品的各項標識5.5.6抓好成品保護,杜絕野蠻施工。5.6 安全宣傳教育制度施工安全是一門綜合性科學,它涉及面廣,學科復雜,必須樹立全員、全面、全過程的管理思想。因此,必須反安全宣傳教育放在首位,要做到多樣化、制度化、經常化。新到施工現場的職工(包括:新調入,新分配,外借,外聘人員)均須經過三級教育后,才能進行工作。安全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及安全20、生產的重大意義,一般安全知識,重大事故案例進入施工現場的安全注意事項,工業衛生和職業病預防等。經常性地開展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認真組織好“安全生產周”“安全月”的活動,充分利用黑板報,宣傳畫,宣傳標語,廣播,簡報,事故現場會等形式,開展經常性的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各部門負責人,對職工要經常性的進行安全技術和遵章守紀安全教育,增強職工的安全施工意識和法制觀念。每月第一周,召開一次全體職工大會,對全員進行一次安全教育。5.7 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制度5.7.1安全工程師在總監和安監部的領導下,負責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5.7.2參加施工技術交底,熟悉施工工藝,安全技術措施,規范要求及及施21、工內容。5.7.3監督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安全責任制的執行和落實效果。5.7.4監督施工安裝分承包方,落實安全條例,安全組織和安全技術措施。5.7.5監督施工現場安全作業,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現象。(6)發現違章行為,立即制止。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其工作,并給予經濟處罰(附罰款單)。5.7.6監督、檢查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保持良好的作業環境。5.7.7監督、檢查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持證止崗。5.7.8重點部位,進行重點檢查;危險部位,要掛安全警示牌;明顯部位,要有宣傳標語。5.7.9每天上午與施工安裝分承包方的安全員對現場進行安全巡視,檢查,發現問題,記錄下來,并發出整改通知單,限22、時進行整改(附整改通知單)5.7.10與施工安裝分承包方共同抓好施工現場的宣傳教育工作。開展好各項安全競賽活動。如“百日無事故”“安全在我心中”等活動。5.7.11參加生產調度會,通報現場的安全施工情況。5.8 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制度5.8.1施工現場,若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發現者,必須立即向主管領導報告,積極組織進行搶救,妥善處理,以免事故蔓延擴大。5.8.2施工安裝分承包方,若發生事故,由該單位調查處理,同時按規定填寫事故報告,在上報主管部門的同時,抄報總承包單位。重大傷亡事故,還要報告當地勞動局,人民檢察院,公安局,工會等單位。 事故報告,報出時間為:一般事故為3天,重大事故為7天內。5.23、8.3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單位,應保護好現場,必須做好標志拍照或錄相詳細紀錄和測繪事故現場圖,傷亡事故現場,必須經過勞動局和人民檢察院或事故調查同意后,才能清理,以確保事故現場的勘查工作。5.8.4發生傷亡事故時,應根據事故情況,組成不同等級的調查組,若施工安裝分承包方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總承包單位,可派員參與調查,以便查清事故原因。并嚴格執行“四不放過”的原則(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過;不采取改進措施不放過;責任人和廣大群眾不受教育不放過;對事故的有關領導和責任人不查處不放過。)5.8.5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按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1991年3月1日國務院令第75號)執行。5.8.6對傷亡事24、故隱瞞不報,虛報或有意拖延報告,要追究責任,從嚴處理。5.9 施工安全大檢查制度5.9.1安全大檢查,是搞好安全施工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務發現和查明各種危害,安全施工隱患,督促整改。監督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實施。5.9.2安全大檢查的組織與形式:施工現場的安全大檢查,由安全監督站組織。參加者:業主代表、BSC的總監、調度、各專業工程師和施工安裝分承包方的項目經理、安全負責人、各施工隊、專職安全員等。組織聯合檢查組。聯合大檢查,每季組織一次,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每年不得少于兩次。5.9.3對安全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問題,由總監簽發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切實做到檢查后,有講評,條條有著落,件件有交待,25、整改有措施,工作有見證。5.9.4安全檢查分類及評分方法:對施工現場,另發生傷亡事故的主要環節,部位和工作環境的安全檢查,采用檢查評分的形式。分為安全管理,“三寶”及“四口”防護,施工用電,施工機具等分項檢查。然后進行匯總(見附表)安全檢查評分以匯總表的總得分,作為對一個施工現場,施工安全的評價依據,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優良:得分在80分以上合格:得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不合格:得分不足70分5.9.5堅持文明施工,不冒險作業,不違章指揮,施工中做到現場材料、構件堆放有序,施工設備布設合理,設備無積物,無污垢。保護好成品和半成品。施工現場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5.9.6文明施26、工大檢查與安全大檢查同步進行,也可分步進行,其檢查內容(另附表)5.9.7安全獎懲:通過檢查評比,對安全,文明施工做的好的單位,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防止和避免重大傷亡事故的有功人員給予嘉獎。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5.10 安全例會制度5.10.1安全例會是做好日常安全管理的有效形式,安全例會每周召開一次。5.10.2安全例會由安全工程師主持。參加者:BSC總監,施工安裝分承包方的項目經理及安全負責人,各施工隊專職安全員。5.10.3安全例會主要議程:A 學習貫徹國家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方針,政策,法規以及有關領導人的講話精神。B 各施工安裝分承包方匯報一周的安全施工情況。C 通報一周的安全施工情況。對安全工作做的好的單位提出表揚,對現場存在的隱患整改不力的單位提出批評,同時,布置下周的安全工作的重點。D 請安全工作搞的好的單位,介紹經驗,相互促進,進一步搞好現場安全工作。5.10.4安全例會后,安全工程師要書寫會議紀要,并抄報有關單位。